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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纬度的法兰克福,天黑的早,亮的晚,早上七点半了,外面仍然视线不清。约纳斯起了个大早,却赶了个晚集,现在不得不待在房间里等天亮。打猎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视线不清,如果打到了人,这火力巨大的散弹枪,足以当场毙命。
所以,一般的新手,是没有人愿意带着一起去打猎的,危险性太大。约纳斯和科尔斯顿从小跟着凯恩一起打猎,这方面倒是不用担心,关键是有雷蒙和克劳德这两个新手。
克劳德是科尔斯顿的二姐夫,是个银行家的儿子,他和凯瑟琳也就是差点跟约纳斯订亲的干姐姐结婚才一年多。凯瑟琳刚刚怀孕,虽然也喜欢极了在雪地里打猎,昨天听说了今天要进行捕猎,带着克劳德一起回了娘家,可惜所有人都不肯带她一起。
凯恩跟雷蒙和克劳德详细讲解在野外打猎的诸多要求,比如枪口必须要斜垂向外,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对着人,看见猎物不能立即开枪,要等着看清楚是不是人才可以开枪。几个男人细嚼慢咽地吃了一顿高热量的早餐,等到天色渐明,才分成两队,每队带着三条猎犬进入了森林。
说起来,肯定是一队更安全,但是相对的,打的猎物肯定要少一些了。德国在千年前是没有人的,全是茂密的森林,后来才慢慢开发出来。即使到了今天,德国仍然不追求大型化的城市,他们喜欢的是集中在一起的城市群。在城市之间,总是保留着大片的森林,以表示他们对森林的喜爱。
凯恩带着雷蒙这个新手从东线进入森林,而约纳斯和科尔斯顿还有克劳德,他们三个人都会一点打猎的技巧,又是在自己家的森林里,凯恩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来德国之前,约纳斯就知道会有打猎的安排,自带了雪地靴和正规的猎装,科尔斯顿和克劳德也是全副武装。他们的武器都是德国克里克霍夫连发猎枪,这种猎枪虽然威力不是很大,精准性却世界一流。再说了,也没有太大的猎物给他们打,一般的动物,这种猎枪足够威猛了。
深一脚浅一脚地咔叽咔叽走在被厚厚的雪掩盖的森林里,清冽的寒风迎面扑来,不一会就在口罩的外面冻上了一层冰凌。三个人都带着墨镜,雪地里,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重要的了。打猎是需要仔细地观察,直视雪地太久,很容易就造成了雪盲。
约纳斯牵的狗叫黑头,是所有猎犬里面唯一还记得他的,约纳斯当然就要带着它了。这种猎犬是被精心训练过的,打猎时,足以成为最好的伙伴。约纳斯牵着黑头走在最前面,克劳德在中间,没有睡好而显得无精打采的科尔斯顿走在最后面。
众人的走路声音惊动了林中的鸟雀,不时就传来扑棱扑棱地鸟雀飞翔的声音,这里的森林大多都是针叶林,树木笔直,下面光滑粗壮,上面的树冠细枝密布,用这种猎枪打鸟雀是不可取的,除非遇到静止不动的大鸟。
三个人对打鸟都没有兴趣,沿着开始设定的路线,慢慢向东北方向前进。森林里的枯枝落叶很多,加上还有几十厘米高的积雪,所以路十分难走,几个人不时东倒西歪,几只猎狗反倒是显得游刃有余。
越过了一座几十米高的小山,科尔斯顿叫住了约纳斯。“前面有一个猞猁的窝,夏天的时候…。
我爸爸发现它生了几只小猞猁,我到前面,如果发现了大的,就可以作为我们的猎物了。”
约纳斯让出了前锋的位置,科尔斯顿这会精神上来了,将猎狗的项圈绳交给了约纳斯,双手端着枪,弓着身体快速地向目的地前行。可惜他们的运气不好,这窝猞猁可能已经成长大了,离开了老巢。科尔斯顿又没有了精神,主动留在了后面扫尾。
绕过了这座小山,约纳斯终于发现了一处目标,一只小马鹿听到了动静,灵活地在林中穿行着。约纳斯只是看了一眼,连枪都没有举。这个马鹿还太小,不属于猎杀的对象。克劳德可惜地说道:“要是再大一点,我们中午就有口福了。”
约纳斯笑说:“会有机会的。时间还早。”
被马鹿勾起了兴趣,三个人的注意力就集中了起来。继续前行了一会,约纳斯突然停住了脚步,他手一扬,克劳德他们也警醒地不再发出一点声音,都细心倾听着。耳边传来了唧唧咕咕的野鸡的声音,并且数量还不少。
三个人望去,却没有任何发现,约纳斯指了指西北方向的灌木丛,因为雪太厚,他们只能靠声音知道那里有一处野鸡群。不用约纳斯指挥,科尔斯顿就悄悄走向了左边,而克劳德走向了右边,三个人保持着差不多十米左右的距离,他们靠近走向了灌木丛。
离灌木丛还有差不多二十米,两个人就停住了脚步,科尔斯顿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朝约纳斯比划了一下,约纳斯半蹲在雪地里,举枪对准了灌木丛。石头哗啦一下砸在了灌木丛的旁边,灌木丛动也没动,科尔斯顿脸有惭色地一笑。不过,石头落地的声音也惊动了野鸡,克劳德的石头砸了过去,立刻引起了五六只野鸡一起扑腾着跃向四方。
‘砰’‘砰’‘砰’连续三声枪响,当场就落下了三只野鸡,另外几只也都带伤急忙逃窜。不用人指挥,枪声就是命令,三只猎犬当即就扑了出去,飞快地追赶着逃窜的野鸡。三枪是约纳斯放了两枪,科尔斯顿放了一枪。克劳德还准备也过一下瘾,不过看着猎犬已经追了上去,只好悻悻地垂下了枪口。
六只野鸡无一逃脱,除了三只已死的,剩下的三只也被三条猎犬各自擒了回来。科尔斯顿奖励了它们一小块牛肉,它们就心满意足地回到了一旁。约纳斯用随身携带的德国著名hk小刀,将一只没有死掉的野鸡解决掉,用绳子捆了起来,吊在了树杈上。还要去继续打猎,现在只能把它们吊在这里,回去的时候再取。
这一次,克劳德要当先锋了,枪声,总是可以激起男人胸中的热血,哪怕是一个平日里温文尔雅的男人。作为银行家的儿子,从小就跟各种数字打交道的克劳德,他的生活永远都是精致的,奢华的,偶尔接触一下这种粗矿的自然风格,格外让他着迷。
握住枪的手有些发抖,却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兴奋。刚才看见约纳斯熟练地宰掉那只未死的野鸡,要是在以前,他会远远地逃离。可是刚才的枪声,让他觉得胸中的热血也被激荡了起来,甚至想要好好发泄出来。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也要射杀几只猎物。
科尔斯顿掏出了香烟,给两位兄长一人一支。香烟缓解了克劳德心中的激动,一支烟抽完,克劳德终于可以控制自己的情感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枪稳稳地握在手中,头一扭,坚定地说道:“出发。”…。
当两队人马在预定的木屋汇合的时候,各自的身后都拖着丰厚的收获。不过除了凯恩打到了一只獾,其余的全部是野鸡和野兔。这样的天气,大多数的动物都待在巢穴之中,它们若是不出来活动,还真没有办法找出它们来,大雪实在太厚了。
克劳德兴奋地讲述着自己打到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的经过,与他往日的行为大相径庭。凯恩欣慰地说道:“克劳德,你就应该多接触一下这种生活,天天待在死气沉沉的混凝土房间里,人的思想也会变的僵化。看到你这样开心,我很高兴。”
科尔斯顿在一旁低声嘀咕:“不知道有什么好?那里比得上搂着一位姑娘舒服。”幸好凯恩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否则又会给他一顿教训了。
众人休息了将近半个小时,就准备回家了。来的时候是从森林的边缘行进的,现在就从中间的路回去。科尔斯顿年龄最小,装猎物的雪橇板当仁不让地由他拉着,没有大的猎物,拉的还算轻松,可也让他叫苦连天。其余的人就当听不见他的抱怨,毕竟谁都想再有点收获,这更让他觉得委屈了。
凯恩对这片森林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由他带路,不会出现绊树根,踩泥窝的现象,最少,克劳德没有像开始的时候一样,老是摔跤。
离古堡还有不到五百米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今天遇到的最大的猎物,一头成年的驼鹿。驼鹿是最高最大的鹿类,(长颈鹿不是鹿)最大甚至超过一头成年的公牛,重达一吨重。这头驼鹿虽然没有那么夸张,可是仅凭一米八左右高的肩部,体重也在700公斤以上。
这样的猎物是可遇不可求的,在众人的视线刚锁定了这头驼鹿,凯恩已经对着它的头部就开枪了。“不要打坏了它的皮,对准头部开枪。”
虽然被打中的头部,可是大部分的弹药都被它那贝壳一样的角给挡住了,不过也打伤了它的一只眼。这只驼鹿惨叫了一声,头歪着,身体斜斜地向众人冲来,约纳斯在一棵大树后面站立,对准了它的头部又开了一枪,这一枪正中了它鼻子的部位。它瘦长的细腿再也经受不了沉重的体重,前腿一曲,就卧倒在了离约纳斯不足五米远的雪地里。
几只猎狗都兴奋地要往上扑,被紧紧地扯住,它们这才知道不用它们帮忙了,安静了下来。
克劳德刚才手忙脚乱,等他镇定下来,猎物又已经倒下了。不过他仍然兴奋地叫道:“这真是个大猎物。爸爸,可以把它的角留给我吗?”
凯恩望了望约纳斯。约纳斯知道,因为是自己开了关键的一枪,自己才是最有发言权的人。若是一头马鹿的角,他肯定想要自己保留下来,不过是驼鹿的,他就没有太大的兴趣了,在他的家里,驼鹿角都已经有了好几只。
他笑了笑说:“当然可以,这是我们共同的成果。”
听到约纳斯把成绩也算了他一份,克劳德更高兴了,帮着大家一起将这个大家伙挪到雪橇上。这个时候靠人来拉雪橇显然是不行的了,科尔斯顿主动提出回去开雪地车。
众人带着丰厚的收获回来,得到了庄园里的女人们热情的欢迎。驼鹿肉不仅好吃,还滋阴补阳,一直是女人们的最爱。至于男人们,一想着鹿肉的额外功效,不用说就会趋之若鹜了。
戴尔菲妮娅清炖的新鲜鹿血更是美味,约纳斯一个人吃了两大份,悲剧的是下午他就鼻血狂流,补的太过了。科尔斯顿在一旁偷笑不止,不停地安慰他说晚上会有让他满意的安排。
下午的时候,所有的男人一起行动,终于把上午的猎物都剥皮分割处理好了,雷蒙和克劳德带着分得的野味回自己家。科尔斯顿已经迫不及待地拉着约纳斯一起洗了个澡,准备着晚上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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