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结识

狐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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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妍可算是体会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什么滋味了。

    用儿子替侄女挡一挡,挡了还能脱身?

    唐妍倒不是觉得大侄女有哪里不好,那孩子的确如王氏所说的,如今虽然年纪还小,可一看相貌身条,就知道以后必是个美人,虽然有些大大咧咧,看她言行举止,教养显然是极好的——可惜,她姓唐。

    这是没法子的事。

    虽然孩子们是无辜的,如今已过而立之年的大弟那时候也不过才十来岁,和那时的自己一样的无能也无奈,可一想到当年母亲那样憋屈的死去,年幼的弟弟又失踪,她就告诉自己,这辈子都要记得仇人是谁!

    何况,王氏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

    女儿肖母,大侄女的品性再好,有这样一个母亲,恐怕私底下也不会是什么温柔性子。

    唐妍根本就不用考虑,她笑道,“你呀,真是想多了,曼宁再怎么样也是老太太的亲曾孙女,我这就写信劝劝她老人家,好歹也约束约束,免得这些刁奴再生事!”说着,就招呼人准备笔墨。

    且不说唐妍这边如何应对王氏,唐曼宁嫌自己住的屋子冷清,硬是跑到曼春这里和她坐着说话,趁着屋里没有别人,曼春就问起了她们的这位大姑母。

    先前每次见到大姑母的时候,总有一堆人在旁边奉承,她也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倒是这次周嬷嬷来,倒让她看出了不一样的地方。

    周嬷嬷来了这一阵子,曼春一早一晚去太太那里请安的时候时不时的就能遇见,因此也对这位周嬷嬷有了几分了解。

    怎么说呢,这位周嬷嬷可说是仗着自己是伺候太夫人的,着实不将众人放在眼里,她时常在王氏耳边唠叨规矩也就罢了,就是父亲,被周嬷嬷称作大老爷的这一位,太夫人的长孙,周嬷嬷在他面前其实也常常是挺着腰说话,并不会因为大老爷是太夫人的长孙,侯爷的长子,就对他高看一眼。

    曼春曾猜测是不是因为父亲是庶出的缘故,可今天看到周嬷嬷对大姑母的态度,又隐隐觉得奇怪。

    周嬷嬷对大姑母也太谦和卑下了些,大姑母是侯爷的发妻所出,听说如今这一位继祖母已经嫁过来二十余年,可见那一位去世的更早,大姑母又是女子,在大家族中原本就不可能比男子还要受重视,她又是嫁出去的,李家再显赫,她嫁得又不是长子长孙,李家姑父虽然权重,位却不高,不至于令周嬷嬷这般折腰。

    那么就是有其他的原因?

    曼春疑惑不解。

    不过这些话总不好说得太直白,她便问道,“我看那周嬷嬷对大姑母也太恭敬了些,都不像平时的她了,她不是仗着老太太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怎么还怕大姑母?”

    唐曼宁竖着指头嘘了一声,起身看看外头,回来拉着她小声道,“小声些。”

    曼春眨眨眼,“怎么了?”

    上房传来隐隐的说话声,院子里静悄悄的,唐曼宁拽拽她的袖子,道,“刚才来的时候我看外头的景儿不错,咱们出去走走!”便叫了两个丫鬟去外头找开阔地去了。

    曼春猜她也许是怕被人听见,就默不吭声的跟着她走,一直走到出了院子,拐了两个弯,才在几株满是绿意的梅树下站定了。

    这里除了几棵树,便都是平地,若有谁走过来,一搭眼就能瞧见,都不用踮脚去看。

    “吓了我一跳!”唐曼宁拍拍心口,吩咐两个丫鬟站远些,要是看到有人来就提醒她们,顺便白了曼春一眼,“你呀,说话也没个忌讳!”

    曼春露出好奇的神色,“忌讳什么?为什么?大姑母在老太太跟前很有体面?”

    “何止是有体面?”虽然周围没人,唐曼宁还是略略压低了声音,“我听人说,大姑母的生母是先帝嫡亲的妹妹临安公主,后来牵扯进谋反,死了,圣上怜惜大姑母年幼失恃,便接她进了宫,放在惠妃娘娘跟前养大的,你说尊贵不尊贵?”

    曼春吃惊地半天没说出话来。

    ……

    孙承嗣和兄弟们上了岸,很是忙了一阵子,将船和货都收拾好了,又安顿了船工和水手们,给他们发了银钱,才算是有了点空闲时间。

    昨晚兄弟三个喝酒,三弟程孟星喝了个烂醉如泥,喊着要衣锦还乡,他和二弟沈凤费了番力气才把他挪回屋里。

    虽然已经派人往京城沈、程两家报了信,可毕竟路程遥远,也不知如今那两家都怎么样了,沈伯母一个孀居妇人,虽开着绣坊,到底也不容易,程家的孩子多,程孟星从小进府和他一起习武,结果后来却不是最出息的,当初跟着他离家的时候,就跟叔叔婶婶赌气说不混出个人样来就不回去。

    可这边一摊子家业,也不能就这么丢下。

    今天都起晚了,练了会儿功夫,他回屋梳洗了,换了件体面衣裳,出门的时候正遇上沈凤,他也要出门,说要出去逛一逛走一走,孙承嗣明白,离开故土整整三年了,现在既然回来了,在外头时最想念的还是这故乡的人和故乡的景,即便暂时回不了京城,看看泉州也是好的。

    两人在在城里逛了小半天,眼看就到了吃晌午饭的时候,便找了个看上去挺气派的酒家,跑堂伙计也招呼的热情,孙承嗣随手扔了个银角子给他,“来几个你们的拿手菜,再来两角好酒。”

    酒菜上来,两人先碰了三杯。

    店里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闹哄哄的挺热闹。

    酒家门口传来喧闹声,孙承嗣定睛看去,见三四个人围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青年走了进来,那青年穿了件彩绣蟒衣,腰上束了玉带,头上一顶抖着红缨的金冠,手里抓着只马鞭,花里胡哨看上去更像戏里的打扮,便知道多半是哪里来的富家子弟和凑趣的帮闲。

    若是在京城,不要说平头百姓,就是官宦子弟,也没有敢这么穿的,蟒袍这东西,即便是宗室们也不敢轻易逾越,也只有在远离京城的富庶之地才有人敢这么不当回事。

    在柜台边算账的掌柜一见他,笑容满面的就迎出来了,揖礼道,“二爷安好!”

    那青年看看他,笑了,“掌柜的,几日不来,你倒是红光满面啊?听说又娶了一房?”

    那掌柜的呵呵一笑,“见笑见笑,二爷,还是老样子?”

    那青年左右看看,见到孙承嗣,微微一愣,便一指孙承嗣他们旁边的桌子,“今儿我坐那,还是老样子,你看着办。”

    那青年坐在窗边往外看了两眼,几个跟在他身边的帮闲凑热闹说了几句奉承话,有一个凑趣道,“二爷,听说这条街上新来了个唱曲儿的叫小胭脂,才十三四岁,长得那叫一个俊,不如叫来让她给二爷敬一杯?”

    那青年摆摆手,那人就乐颠颠的叫来跑堂,吩咐他去了。

    孙承嗣摇摇酒瓶,见里头没有多少了,就招手叫伙计再上一角酒来,他一抬手,露出了腰上掖着的匕首。

    那青年嘴里叼着根牙签,无意间瞅见孙承嗣腰上别的匕首,顿时眼睛一亮,吐出牙签,对身边的几人说道,“你们在这儿坐着,我去去就来。”便起身朝孙承嗣走去了。

    “这位兄台,在下有礼了。”

    孙承嗣不想这人竟主动和他打起了招呼,便放下筷子,也起身拱手,“好说。”

    “在下姓柯,柯亭芝,因在家中排名行二,认识的都叫我一声柯二,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孙承嗣微微一笑,客气道,“原来是柯二爷,鄙姓孙,贱名不足挂齿。今日我与兄弟出来走走逛逛,倒遇见柯二爷这般的人物,实是荣幸。”

    柯亭芝就势坐下了,又提出孙承嗣这顿饭他请了,孙承嗣不明白他凑上来是个什么意思,不过也不生气,“这是什么话,”又叫了跑堂的伙计来,“再上一桌好酒菜,我请柯二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柯亭芝才道明了来意,他刚才瞧见了孙承嗣的匕首,想请孙承嗣拿出来让他见识见识。

    孙承嗣听了,却没有动,“非是在下小气,这匕首是我平日防身用的,轻易不能拿出来。”

    一听这话,柯亭芝不仅不生气,反而生出几分敬重,忙敬了一杯,“是在下唐突了,在下自小习武,见着好兵器便心痒难耐,还请孙兄不要见怪。”

    孙承嗣看了他一眼,端起酒喝了,心道这人看着不怎么样,倒还有几分眼力。

    这柯亭芝是本地大户柯家的幼子,自小延请名师教授武艺,在这泉州地界上也算小有名气,他十几岁上就不读书了,纠集了一帮子弟惹是生非,他家里怕他闹得厉害惹祸,就断了他的银钱,想着没了银钱,这些人多半就闹不起来了,哪知这柯亭芝竟不知从哪里借来了本钱,在城里开了一处茶馆,说是茶馆,其实就是个赌坊,每日里进账不少,一二年间就富了起来,他家中长辈竟奈何不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