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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金在中在那边咬牙切齿,李天佑听到金在中提起金俊秀来才突然想起今天似乎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喂,在中啊!俊秀怎么还没回来!?”
“哼!没回来最好!”金在中哼哼着用左手捏了捏握成拳头的右手,看来金在中的怨气还没有消。
“哈!我说你小子这是生的哪门子的气啊!?”李天佑不由失笑,他当然知道金在中是故意这么说的,他们平时就胡闹惯了,也就没有在意,“他有说过什么时候回来吗!?”
“没有!”此时金在中的神色也恢复了正常,“赫宰他也不知道吗!?”李天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李赫宰和金俊秀两个人从小就是好朋友,小学时就在一起唱歌跳舞玩耍,然后又一起进入了S.M.公司做了练习生,平时一起练习,一起相约相伴回家,然而这次就是李赫宰也不知道金俊秀为什么回家,而且也没有叫他一起。
“这就奇怪了,按理说早该回来了!”金在中也有些纳闷地说道,“唉!算了,不想了,等这小子回来问问不就知道了!”
“对了哥,许永生那小子吉他弹得也很不错,一会下课之后,到我们宿舍你们两个探讨一下好了。”金在中指了指正在向朴善珠行礼的许永生,“反正哥你也很久没来我们宿舍玩了。”
听了金在中的话,李天佑觉得也好,自己这几天和弦倒是背得差不多了,不过在和弦变换方面还很不熟练,正好可以向那个许永生询问一下这方面的技巧,于是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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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哥!我觉得是这样,通过刚刚我对你的观察,其实你已经熟练掌握了所有和弦的指型了,之所以造成你现在和弦转换慢主要还是因为你的手指灵活度还不够。
比如说吧,刚刚你弹奏G和弦的时候,每次转换和弦,最后一个到位的都是你的小拇指,这说明你的小拇指灵活度还不够,哥,你平时是不是很少练习爬格子吧!?”
许永生的这个问题把李天佑问住了,诧异的看了看一直在旁边跨坐着椅子,抱着椅背,饶有兴趣地听着的金在中,然后又看回许永生,“爬格子是什么!?儿童游戏吗?”
听了李天佑的问题,许永生乐了,看来不是很少练习,而是根本就没练过了,“哥,爬格子不是儿童游戏,爬格子是练习吉他的基本功。”然后他拿过李天佑怀里的吉他,然后抱着吉他,在1弦上用左手食指到小拇指四根手指依次按下1234品,然后是2345品,3456品……以此类推地在1弦的所有品上,依次弹响,一直弹到6弦之后,许永生的左手手指在琴弦上飞快的按动起来,“还可以往上,交叉,这都叫爬格子。说的简单点,就是把品和弦划分的看成一个个格子,手指在上面依次按弦弹奏而已。”
演示完之后,许永生又将吉他递还给李天佑,“这主要是练习手指的灵活性,准确性和延展性。”
“哦?我来试试,是这样吗!?”由于李天佑都是一直都是在自学,所以也就没有人告诉过他还有这种方法可以联系基本功的,接过吉他之后,他迫不及待地练了起来,速度虽然有些慢,但是也很准确的弹了下来。
“嗯!哥,你掌握的很快嘛!”许永生笑着不大不小地夸奖了李天佑一句,也许这里也不排除有着刻意讨好的意味,毕竟李天佑比他先进S.M.公司,算是自己的前辈了,而且据他的观察,李天佑和自己宿舍中几人关系都很好,在练习生当中的风评也很不错,最主要的,据说这位拜了俞永镇前辈当老师,有着这些种种原因,不和他处好关系都不行了,而且在他看来,通过这短暂的接触,直觉得李天佑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不得不说许永生的心机有些重,但并不是说这样不好,过早地出来独自生活,这样也可以让他多了一些自我保护意识,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交手段。
一直在旁边旁听的金在中听了许永生的夸赞之后,顿时不屑地嗤笑了一声,撇了撇嘴说道,“这乌龟似的速度用来弹棉花倒是不错!”
李天佑的弹奏速度确实没有许永生的快,但是李天佑听了金在中的故意糗他的话并没有在意,只是笑了笑,看了眼金在中,继续按照许永生教的方法练习着,金在中见李天佑没有上自己的当,也不由暗自笑了笑。
然而许永生见到此情形却连忙解释道,“天佑哥,爬格子不是单纯地练习弹奏速度的,爬格子的弹奏速度是自然提高的,不是刻意提高的,而且也不能嫌爬格子枯燥乏味,要持之以恒。不过哥你作为一个初学者,练琴时间不宜过多,每天练俩小时左右就行,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在最佳状态内终止练习,否则会养成不好的弹琴毛病的!”
“哦!我知道了!”李天佑点了点头,“那小拇指的灵活度要怎么锻炼呢!?”
“哥你的小拇指不灵活,我估计主要原因是因为筋还没有完全抻开,就和弹钢琴一样,需要把手指间的筋抻开是一样的,”
许永生说到这里,旁听生金在中认同地点了点头,“用右手将小拇指和无名指用力撑开,就和舞蹈中的压腿动作一样,这样做的多了,筋自然就会撑开了。”许永生一边用手比量着,一边细致的解说。
不管怎样,李天佑今天都从许永生那里学到了很多有关于吉他方面的基础知识,不知不觉间,三个人,一个人认真教,一个人虚心学,一个人饶有兴趣外加不时捣乱地旁听,时间也过得飞快,金在中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时间显示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了。
“呀!都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了!”然后转头向李天佑抱怨着,“哥,为了帮你练琴,都耽误我们吃饭了。”
李天佑也抬起头向着窗外看去,外面已是漆黑一片,这才想起三个人一起这样弹琴说笑的却是已经过了吃晚饭的时间,“呵呵,都已经这么晚了啊!那这样,我请你们吃顿好的去。”
“哦耶!”金在中听李天佑要请客,欢呼一声,起身就把外套往身上套,“永生啊,走走,快穿衣服,天佑哥请客,可以大吃一顿了。”
然而一旁的许永生却连忙说道,“哥,第一次见面让你请客怎么好意思呢?应该我请你才对!”
听了许永生的话,正在穿外套的李天佑连衣袖都还没有穿好就连连摆手,“话可不是这么说啊,我既然是你哥,这顿饭理应我请才是,而且你也教了我很多东西,就算是我表达对你的感谢了,走吧,不用替我省钱!”然后不等许永生还说什么,就将他往门外推。
“就是,就是,天佑哥可比我们有钱多了,人家都是拍过广告的人了!快走吧”金在中也在一旁拽着许永生往门外走,三个人拖拖拽拽地刚刚走到门口,就见宿舍的门突然被人打开,金俊秀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四个人均被这突然的见面弄得一愣,李天佑最先反应过来,“呀!俊秀啊,你回来了?”
“哦!哥!你来啦!”金俊秀也回过神来,笑着打了一声招呼,不过声音里却透着一丝疲惫,可能是旅途劳顿的原因吧。
“哈!你回来的正好,我们正要出去吃饭呢,一起吧!”李天佑开口邀请。
“不了,哥!你们去吧!”金俊秀进得屋来,一边脱着鞋,一边说道,“我吃过了!”
“真的吗!?”李天佑有些不确认,这个时候他也看出金俊秀这次回来的状态似乎有些不对劲,平时金俊秀的性子就很温和,脸上经常挂着给人感觉很亲切的微笑,此时的金俊秀虽然脸上也有着微笑,但是李天佑觉得他此时的这个笑容里面似乎有着一些勉强的成分在里面。
“嗯!哥,你们去吧,不用管我!”金俊秀回过身来,微笑着说了一下,然后就转身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李天佑和金在中对视了一眼,眼神之中透露出同一个意思,然后李天佑很抱歉地看向许永生,“永生,对不起了,今天可能不能请你吃饭了,我很抱歉。”
许永生知道李天佑突然做出这个决定应该是和刚刚进门的金俊秀有关了,而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现在还无法得知,也许他会知道,但是却不是现在,他知道,他还没有获得这些人的友谊,还没有融入到他们当中,同时知道刚来的他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于是就说了一些“没关系,我理解”的话,然后就一个人离开吃饭去了。
李天佑走进金在中和金俊秀二人的寝室,发现房间里并没有金俊秀的身影,熟悉自己寝室的金在中指了指屋内阳台的位置,李天佑看到室内连接阳台的门被打开了一条缝隙,于是点了点头,和金在中一起走了过去。
推开了阳台的门,发现此时金俊秀穿着毛衣,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兜里,望着远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连身后多了两个人都没有察觉。
“俊秀!你怎么了!?”李天佑有些担心的问道。
金俊秀被李天佑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身来,看见身后站着的李天佑和金在中,不由有些错愕,“哥!你们怎么没去吃饭?”
“还不是有些担心你!”金在中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子一回来情绪就有点不对劲,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不熟悉金在中的人可能看其冷淡的外表会觉得很难接触,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其实他不太爱说话,但是确实在练习生当中也有着特殊的魅力所在,人气也很高的,无论对于弟弟或是兄长也都很照顾,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
金在中和金俊秀是同年,可能是性格使然,虽然金在中是一月份的生日,比金俊秀要大,但是平时多数都是比较细心的金俊秀照顾金在中要多一些,两个人虽然外表一冷一热,看似不好相处,可实际上,却是形成了很好的互补。
虽然金在中的语气不是很好,但是金俊秀还是听出了里面的关心,于是笑了一下,“呵!我没什么的!”不过笑容还是有些勉强就是了,金俊秀有着有些含羞和腼腆的性格,平时说谎话的时候脸都会变得通红,所以他的表情是最真实的。
“拜托,你这个样子,是个人都知道你有事了,还装没事呢!”金在中撇撇嘴,“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的没什么!”金俊秀苦笑了一下。
“俊秀啊,有事的话就说出来,不要在心里憋着,我们大家一起帮你想办法。”金俊秀的样子让李天佑也很着急。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金俊秀回过身去,继续漫无目的地望着外面,眼神当中并没有焦点,紧紧皱起的眉头挂着一丝愁绪,透露出他心底的秘密。
李天佑指了指他有些褶皱的额头,“俊秀,再这样下去,你会未老先衰的。”
金俊秀淡淡一笑,“如果可以真的衰老,也许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不用自己做出决定了。”
“决定什么?什么决定?难道你是要退出吗!?”金在中看到金俊秀的样子,吓了一跳,连忙跳到金俊秀的面前,双手用力抓着金俊秀的肩膀,“你想当逃兵!?”
“我没有当逃兵!”金俊秀一把推掉金在中的双手,愤怒地大喊了一句。
看到金俊秀的样子,金在中很是错愕,这种表情,这种语气,从来都没有在好脾气的金俊秀身上出现过,他十分诧异平时对待任何人都十分和善的金俊秀到底是怎么了?
也许是感觉自己的情绪有些过于激动,金俊秀低着头深吸了一口气,缓和了一下情绪,放低了声音,“我没有当逃兵,我只是不想再做梦了而已。”金俊秀惨然一笑,“可是却怎么也下定不了决心,也许是不甘心!”他回过头来,望着李天佑,“天佑哥?当初你决定放弃自己最爱的足球时是什么感觉?”
“没有什么感觉吧!”听了金俊秀的问题,李天佑无奈地笑了笑,“你也知道,那时之后我不是失忆了吗?对从前的事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踢球什么的对我来说,真的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一样,所以说实话,放弃了,真的没什么感觉。”
“天佑哥,也许在某方面来说,你是幸运的。我的爸爸是个棒球教练,哥哥现在也是个棒球运动员了,所以我的家庭可以算是一个棒球世家。”金俊秀双手撑着阳台的栏杆,仰着头,似乎在看着天上的星星,也似乎陷进了自己的回忆当中,嘴角含笑的缓缓倾诉着,“从懂事开始,到初中3年级为止,我还想着成为一个棒球选手来着,可是在看过一次H.O.T的公演之后,我喜欢上了唱歌,最崇拜的就是KangTa前辈,于是我有了新的梦想,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来了S.M.公司,当了练习生。”
“刚开始当练习生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很羡慕,全部都是加油打气的声音,这让我很自豪,也很受鼓励,觉得要更努力才能不负周围人的期望,终于,我有了出道的机会,但是后来却……”说到这里,金俊秀突然说不下去了,表情变得有些苦涩,之后发生的事情绝对不是一段值得去回忆的经历,可是却每每在自己最低落的时候又浮现。
金俊秀的这段历史,在练习生当中并不是什么秘密,反而被广为流传,在加入S.M.公司之初,金俊秀的声音就被李秀满评为“将来可以成为亚洲宝藏的声音”,是上天赐予歌者的最大天赋,凭借着这个天赋,也凭借着清秀的外貌,金俊秀同当时的S.M.公司的宠儿――权?雅一起入选了S.M.公司的亚洲战略,准备进军海外市场,可是不幸的是,在即将出道的时候,金俊秀正好处于变声期,于是,出道的日期被无限延长了。
变声期,金俊秀经历的时间很长,也很痛苦,去年的这个时候他的声音甚至完全变形,在去看了医生之后,医生知道了他要当歌手的梦想,都劝他放弃唱歌的梦想吧,S.M.公司在得知这个结果之初,差点和金俊秀解除合约。
要知道对于一个歌者,尤其是爱歌如命的人竟然以无法唱出声音的原因而无法出道,更是差点因此而被迫离开S.M.公司,被梦想抛弃,这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是一种怎样的残忍。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今天,我的声音没有变得更糟,反而有了新的变化,可是这又怎么样?没有人再关心我的声音,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时候能够出道,什么时候才能站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梦想。”
说到此处,金俊秀曲起双臂支在栏杆上,当练习生的年头一年一年的增加,当金俊秀身边的加油声都变成了嘲笑声,到头来,变声期终于过去的今天,换来的却是性格的变迁还有被消磨的那一丝追逐梦想的动力。
“爸爸……想让我放弃当歌手的梦想,”金俊秀的声音有些低沉,也有一些苦涩,“他想安排我到美国去留学。”
“留学!?”金在中被这个消息震惊到了,“你该不会真的准备放弃梦想而想去留什么学吧!?”
“那你这次回家也是为了这个事?”李天佑问道。
“嗯!”金俊秀点了点头,“所以……”
“所以你就同意了!?”金在中抢先问道。
“没有!”金俊秀摇了摇头,“这几天,我一直在家试图劝说我的父亲,可是他却依然固执地认为我现在这样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消耗青春而已。”
“俊秀啊!你认为呢?”李天佑站到金俊秀的旁边,冰凉的冷风吹得他感到有些寒冷,缩了缩脖子,“你也认为你现在是在浪费时间,消耗青春吗!?”
“我……”金俊秀刚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去说,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青春是什么?
“所谓青春,并不是人生的某个阶段,而是一种心态。卓越的创造力、坚强的意志、艳阳般的热情、毫不退缩的进取心以及舍弃安逸的冒险心,都是青春心态的表征。”李天佑说完,转头看向金俊秀,“可是我在你的身上却已经看不到这些东西了。也许你的父亲说的没有错,你现在是在浪费时间,也许你已经厌烦了现在的生活,因为你已经失去了想要前进的方向,看不到前路的你,早已经在自己的心底,主动放弃了曾经的梦想,那么你还有什么好坚持的?还有什么好迟疑的!?”
“哥!”金在中听了李天佑的话感到有些着急,这是在劝人吗?人家劝人都是往里劝的,你这怎么还往外推啊!?
李天佑冲着金在中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看到李天佑的动作,金在中也不再多言,而是看向金俊秀,期待他的回答。
“俊秀啊,你小时候有没有读过安徒生的童话《丑小鸭》?”
丑小鸭?金俊秀看向李天佑,点了点头。
“小鸭生的太丑,所以到处挨打,被排挤,被讥笑,被其他动物们看不起,可是就算是这样,它依然有着对美的向往,并不懈追求,最终它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其实现在的你就是这样一只‘丑小鸭’,命运不是注定的,它的轨迹也不是既定的,人生在世难免会有一些痛苦和挫折,你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当成你迈向成功的基石,走出自己的轨迹。
每个人都会有梦想,也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去实现它,可是如果你永远都不朝着梦想努力前进,那么梦想终究都会是一个梦,永远都不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也许梦想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不要轻易地放弃自己的梦想,它可以是你前进的方向,可以是你生活动力的源泉,只要你努力去做了,那么,它就会变得触手可及,就像那只丑小鸭一样,永远都不要放弃一个成为天鹅的梦。”
李天佑的话,让金俊秀想了很久,其实不光是金俊秀,就连金在中也是深有感触的深思着,三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呆着,李天佑知道金俊秀此时正在自己的心里寻找着答案,这个时候,也只有他自己最知道自己的心。
“我对音乐的热爱,不输给任何人!”低着头的金俊秀,声音很轻,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一般,如果不是李天佑和金在中一直在关注着他,等着他的答案也许就这样忽略过去也说不定。
“虽然这个梦很华丽,但是我却是真心喜欢,因为喜欢音乐,我才会想要成为一个歌手。”金俊秀抬起头来,看向李天佑和金在中,“这个梦想,我不会放弃的,哪怕需要再等上十年,只要能够唱歌,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
金俊秀的声音逐渐升高,最后仿佛是向全世界宣布一般,张开手臂,朝着外面大声地喊了出来,“这,就是我此时,唯一的梦想。”
听了金俊秀的宣言,李天佑开心的笑了,“俊秀,欢迎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