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乾坤早已入袖

小妖的菜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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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乾坤早已入袖

    凄迷的烟雨,逐渐让本就萧条的江南彻底变得落叶纷舞了,大地也终于彻底换了淡淡的黄色,这是一个令人容易无端生些寂寞和思念的的季节,一如秋天的月亮,清冷;一如此时的李治,烦躁。

    七天乐,武顺离开后已七天未回了,她去了哪里,该不会出事了吧,是不是受伤不能马上赶回来?

    曾经热血澎湃的李治依旧还是如以前那样骚动不安,不同的是,如今更懂得去珍惜身边的人和怀念远方的人,懂得去想小的时候那些让自己听的耳朵边出几百层厚茧子的老话,到底还是有点道理的。

    李治一直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武顺失手了。

    以武大姐一贯风骚作风,败了,可以;等少妇我把伤养好,再找回场子就是,因此只能让担心自己迟迟未归的相公继续将“望妇石”的角色扮演下去了;另一种,不幸中之大幸,被擒了。这是李治现在最希望的结果了,李治是打死也不相信桃花杀了她的,打死也不相信,女人终归是女人,可女人也可以比男人还理智的,她敢。

    夜雨纷纷而下,好像下在这已经不那么无知的心口上,凉凉的根本没法子温暖,黑暗吞噬了金陵城,也吞噬被太多事乱了心的人,让他得意静静的静静的去品味,一个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应该品味到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昔日繁华似锦的金陵城早已是寂静一片了,灰蒙蒙的天空,让李治也有一种,女人那个啥啥啥来了时会不会也如自己这样,烦躁的在房间里无济于事的度着步穷操心。从房间的一头走向另一头,又返回来再走,不厌其烦,背着手,微微弓起本该像门板一样笔直的爷们儿的背,这个时候竟也有点沧桑不可捉摸的味道了,有点长大喽。

    也不知道自己徘徊了多久,总之从一早上睁开眼,李治的心嗑药一般的撞击了自己神经一整天了,右眼皮也不听也叛变大脑,瞎蹦达了一整天。于是李治只能让大脑去休息一会儿,自己脑袋空空的在屋里徘徊、静坐、起身、再徘徊,每次他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和武顺在一起的苍茫如血的岁月,当真又荤又骚,过瘾极了,可也每当如此时候,李治都在会骂自己一句,那娘们命硬的嫁过去第二天就克的贺兰楚石这辈子没下病榻,还用不到自己去悼念。

    “妈的,真是越来越像娘们了,烦躁。”

    李治自嘲的不轻不重给自己来了这么一句,心中火大又觉气门无聊,猛地拉开门,大步的走出去,可还未出了客栈大门,门外飘摇进来的风雨就让李治好好体验了一层秋雨一层凉带来的秋夜的清醒,那股寒意实在沁人骨头。

    搓了搓手臂,还是待会回屋蒙头大睡菊花打发时间吧,管她妹的去死,回来要不用鞭子抽死那个臭女人,李治决定让她儿子跟自己姓。

    一阵凌乱焦急的脚步声稍稍盖过雨声,逊呼间,破开雨帘,冲进来一个湿了半边身依然潇洒的人影,大厅里的店小二第一时间上去招呼,李治也自然而然的回头打量一眼,然后就定住了脚——西门十三,那个像个嫖客更像个杀手的金牌刺客。

    他来了?他怎么来了?事情办成了?

    办起事来的西门十三将双重人格忠实的演绎了出来,麻利的窜到李治面前,废话一句不提,凑近在耳边只耳语一番,叽里呱啦的三五句,很小很轻。

    旁边拿着毛巾的店小二根本就没听见一丝,就感觉眼前一闪,然后那位很漂亮的大爷就瞬移过去了,不过店小二这行察人观色乃基础中的基础,知道必是发生了对这群身份不凡举止作派气度都恢弘让人不能不正视的客人,也堪称大事的事。要不然,平日里口若悬河对生活精致到比自家娘们还强一万倍的西门十三,不会让大本身的雨水还有泥土沾在他身上超过半盏茶的时间,这个可是一天要洗三次澡的男人,三次啊,店小二表示自己的心会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的,给他留一个位置的,三次啊,自家媳妇三月洗一次啊。

    店小二不知道的是,刺客也有个基础中的基础,永远身上不要有任何气味。

    西门十三一天洗三次澡,可从来没有用过皂角香料甚么的,至于花瓣那种近乎女儿家的专利更是浮云朵朵了,西门十三长这么大倒是看过不少人如此洗,其中有不少被他刺杀的老的小的,当时正忘情的抱着自家或自家老爹的小妾鸳鸯戏水兴风作浪呢,于是,每当此时,西门十三剑总会在他们到了高.潮的时候,只轻轻一横,鲜血熏染下,就成了同赴黄泉的一对同命鸳鸯了,他总是告诫自己,刺客也是有人性的,临死前不能剥夺人家最后欢乐开心的权利,砍头的还给吃一口饱饭呢,更何况没有人性的刺客从不是一个会演戏的好刺客,正如西门,从早到晚,都是笑眯眯的。

    李治的心情随着西门十三的三言两语波涛汹涌起来,仔细听,还能听见大海的声音。不过,在静静的听完西门十三的话后,却只是指了指门角的雨伞,雷厉风行的断然道:“拿上雨伞,在前领路。”

    两柄桐油浇制的雨伞闯入了茫茫的雨幕中,踏着街上的青石和积水,一路急行,顶风冒雨,耳边是哗哗的雨声,周围被雨水包围了,大街店铺上又早早打烊,行人少的近乎绝迹,此时此刻,颇为梦幻,诗意的人兴许会扔掉雨伞,大叫一声老掉牙的“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把粗鲁当豪放的,自然是实在的关门大吉,然后回家抱媳妇玩了,秋雨绵绵无绝期的,长夜又漫漫,正是无心睡眠无聊的时候,此时不做些畜生的事岂不是太畜生不如了,人不腰酸背痛枉少年,多性福的季节,不冷不热的。

    李治自然是雅人,所以在他在听了西门十三的回禀后,脑海中第一个冒出的词眼,真的很诗意。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又逢君了!或者说“又再见了,钱老板!”

    乘此机会,李治穿着一身普通士子的衣服,很耐脏的灰黑色,也许是灰色多一点,也许是黑色多一点,不过都是很内敛很低调,适合关键时刻爆发万丈光芒的普通颜色。

    长衫布巾的扎头,任谁看一眼就没第二眼的必要和兴趣了,不过稍微注意的人,还是能能发现那双踩在泥水里隐约行走间露出的靴子,那并不是下品寒士能用得起的布鞋,倒像是莫种动物的皮精心鞣制的,细节总是魔鬼的,他的真正意思是:能察觉到所有蛛丝马迹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堪称魔鬼;而能忽视所有细节的人,也是个魔鬼,神经大条的只能以魔鬼称他。

    风风火火冲破雨幕,风风火火的,李治和西门十三又来到了位于金陵刺史衙门西北方的金陵大狱,这是他们的终点地,一个撑着雨伞的中年男人挺着凸起的肚子,早早门前等候了,寒风呼啦啦,中年胖子圆滚滚的脸蛋发青,青的发黑,猛然间一个哆嗦,会掀起涛涛的肚皮浪,颇为壮观。

    “关押之人名唤钱不丰,余杭人士,下狱前谁也不知道他是余杭有名的制钱匠,我们大唐如今的通宝便是此人设计的,臣曾偷偷的和他聊了一会儿,算是初步达成了一条不算马到功成的条约,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钱不丰,他钱到底丰不丰臣不得而知,可装起疯来是真疯,没见过这么疯的。那么大一团脏污污的阴湿臭气熏天的稻草,就往自己菊花里塞啊,真塞啊,一边塞还一边大叫好过瘾。

    那些本来想过去收拾一下他的这个老大那个老大,谁也不提让他拜山头的事,丢人的连例行教训的人都不好意思脏了手,十分有心计,器干不俗。”

    狄仁杰在走在李治的前面小心的对着身后小声的说着,就相貌来说,鱼玄机说李治阴柔的像个太监,那是“一鱼道破天机”,一点也木有错。

    李治典型的男儿身女人相,一眼看去就是个有点用可说到底还是没甚么用的软脚小虾米,尤其每每醉酒后笑起来那叫一个娇羞,纤纤玉指再那么一指,迷人的无边无际大海无量了,昔年李世民还在世的时候,就曾经当着群臣的面笑言:“我家稚奴,前世定当是妲己无疑,要不然怎么投胎了还改不了那一身妖气。”

    所以说,李治如今能够无视自己不爷们不豪放的相貌,依然恬不知耻的走在情圣无双的道路上,是值得鼓励的,那一桩桩桃花运桃花劫的,是他业绩不菲的明证,所以李伪娘总是能抬起头,骄傲的去面对世间芸芸众生,向他们解释啥子是内涵,娇羞值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而稳重气度一看就像当官,走路标准官方八字,身子不高不矮只胖不瘦的狄仁杰,你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矛盾的地方,可也没有甚么特别扎眼的优点,最多就是笑的时候,牙齿特白特闪亮,阳关下容易闪花眼,肚子是很沧桑很有内容的那种啤酒肚,戏谑点的说法叫“十月怀胎肚”,眼光也是很浩然正气的那种,前提是这厮别说话,那感觉有点像古代版柯南叔叔在说书。

    沉默的李治和狄仁杰,一个娘一个稳重,少女们可能会觉得狄仁杰长的太没性格,圆圆的脸蛋,八字胡须两边微微翘起,笑时很阳光,阳光温暖中透着不容置疑的正派,正派中又隐藏着不带丝毫水分的猥琐,摸着自己黑色的胡须,然后怪异的笑两下,就跟自己在摸女人下面那个啥啥啥的。

    怪大叔一枚,一点也不阴不狠不狂野不抽象,所以一般不会得少女大爱,所以“我不是小三”这个称号估摸着这辈子狄仁杰也没有这个荣幸了。

    话说,撇开这些男人私密的东西,如果还说有区别,那就是:“霸气,王者霸气,皇气,天子气……”

    总之,走在后面的李治就应该是龙行虎步的走在所有人最前面的,包括自己——至少当时的牢头孙荣,就是如此向别人描述的。

    当他和金陵所有百姓同时得知李治身份时,就是如此对身边人说的,他说:当时皇帝陛下离我只有不到三尺三寸三分的距离,我能肯定就是这个距离,很吉利是不是,那是,能帮皇帝忙的人本身就是有大气运的人,你们不知道,我当时凝视着萦绕在皇帝陛下上空,那上空果然像老人们说的,满是冲天之上九重云霄的霞光啊,人家不当皇帝,天地不容啊……”

    一边说,还不忘做着刮大风的气势,自己则表现的颤抖摇摆摇摇欲坠,每当有人追问你是不是抽风了,要不要喊大夫啊?孙荣总会笑而不语,面含鄙视,气势,气势懂吗?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的脑袋如何能理解我气运悠长起码能生大堆孙子的孙大爷堪那称花魁名角级的肢体语言?那是只有见过皇帝帮过皇帝的人才能顿悟的人生知会……

    不过此刻,那所谓的气势对孙荣不过冲击了一瞬间,他就觉得这年轻人怎么有点像栏子里的红相公,该不会里面哪个孙子托人带来消遣的,瞬间孙荣有点火了,平时孝敬的没多少,倒有招红相公的了,老子记就要看看谁这么不知趣,自己的地盘被人无视,无所谓,可无视自己的还是个囚犯,这孙荣就受不了了。

    可惜的是,他对李治的好奇心熄灭了却再未燃起,这本是情理之中意料之中的事,正如他的人生将一如既往的庸庸碌碌的渡下去,真的平步青云辉煌腾达的机会就是真的吃到嘴里,说不定也会被吐出来,一如他的人生错过了“红相公”李治,一切走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狄仁杰笑意盎然的将几两银子塞给孙荣,注定要路人的牢头满意的笑笑,自始至终并没有看李治第二眼,只顾着感受手上银子的光滑触感了,那是比自家婆娘还好的手感,然后带头转身向后,亲自在前领路,有钱能使鬼推磨李治不知道,但还真的很少有钱办不到的事,钱够用就行,点到即止的东西,太多了就成了负担,说这话的一定没吃过生活的耳光,也没用钱抽过别人耳光。

    此时虽然已是秋天,但是牢房里冬暖夏也暖,你可以解释成人满为患人均使用地有限,不过此时还是不冷的,周围地上也有不知哪头牲口故意找抽尿出来的“温泉”,疑是三尺银河落九天啊。竟生生制造出这么一处幽静温暖之所,一阵清风吹来,一股股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上辈子吃的都能吐出来,想想他们,再想想,这一刻李治的心境突然像仙侠小说中说的一般,顿悟了,明了大道和规则的运行规律,如果非要文学点的说法,那就是——海阔天空。

    比下有余,太有余了!老子头上只有苍天!

    苍天遮住了智慧的不明显的眼,岁月磨灭了八十而朽的躯,女人亏了我自甘堕落的肾,孩子耗尽了我不以己悲物喜的,可那满天神佛,那红尘三千的,全要扬我鼻息,我让他庙毁就不能不香散,我让他烟消,谁个敢云散?

    不离小李同学无可救药已经泥足深陷的自我迷恋,来说说一个新的传奇,江南第一首富,小白圭——钱不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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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钱,名不丰,人送商海绰号“小白圭”。

    大凡中国人起名都是颇为有趣的,纵观三国,似乎很少有有名是二个字,那时男子名起二个字很有下贱的意思,不是下贱的人家干不出来,也不是越大的名字越好,大俗便是大雅,譬如“如花”,名字的大雅配上他那张惊世骇俗的一脸妖气的长相,真的是“一顾侵国,再顾侵城,三顾侵人心”,甚么东西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时候,总会被时间酝酿成下一段不朽的传奇,永远在人们骂人的时候被追忆,“你妈才是如花呢,你全家都如花。”例如钱不丰,名不副实,不丰不丰,如果你江南第一首富都不丰,你让包括皇帝在内的人情何以堪。

    “你不丰,你全家都不丰,祖宗八代都不丰,穿一条裤子,赤贫。我疯,行了吧。”

    这是钱不丰暴富后已经很不差钱的时候,私下里传唱金陵乃至整个江南的一句笑语,为此钱不丰有着不为人知的烦恼。

    古人发肤受之父母更何况名字,可是钱不丰甚至想就此改名算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叫钱丰,谁敢咬我来咬就是了,大爷就是被咬大的,现在发狗疯,怎么啦?他这是被自己名字逼得快疯了!可惜,他没敢真疯,而且“不丰商铺”在整个江南都是大商铺,作为品牌代言人的钱不丰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很能引起别人的嫉妒,让他们嫉妒的喜欢用手里的家当买完自己的店铺里的家当,好让自己变得只剩下的钱的“不丰”。

    树大成了祸从天降最好的理由,当西蜀一个高高在上自称李悼的少年找到钱不丰的时候,钱不丰以后就再也不用烦恼自己的名字了,与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起来,生命诚可贵,直到现在,在这监牢里,他连最后的烦恼也去了,这条命已经寄存在阎王爷那里,早已不自己手里喽。

    轻轻一声哀叹,从这个纵横江南的商界奇葩奇葩口里飘出,迅即被噪杂的声音吞没,连他自己都没有听见那声叹息!

    年约四十,无子,有时钱不丰是真的觉得自己实在“不丰”,除了已经没了的钱,自己还有甚么呢,现在是甚么都没有了,连最后的清白和命也快没了。

    手如白玉,十指修长,那是以前,可当钱不丰缓缓举起自己现在的手时,仔细端量那指甲缝里黑污淤泥时,才知道原来天堂和地狱,一双手就看的清晰明白不过了,才能彻底感受到那份大半辈子悲凉心酸背后的惨淡,想喝酒,可这里只有屎尿。

    钱不丰坐在草地上,眼睛淡淡微眯,对周围乱糟糟的叫嚷发泄打架笑声哭声,不动似金刚明王,淡淡的感受着周围,那是一些自己不了解和曾经了解却没机会感受的。天意弄人,若没有昔日的“小白圭”,今天这个阶下之囚兴许也能大叫大笑大哭在这终日不见阳光的人间吧,没有阳光的人间,真的是人间?

    他是自己主动惹事打人,然后极其嚣张等着牢头孙荣来的抓,因为他打的是孙荣的小舅子,被抓后他又主动抓疯卖傻,当然这不是他装疯卖傻的理由,顶多少打几鞭,而主动往自己的菊花里塞稻草,那是因为,进来的第一天,钱不丰就偶然见到让他作呕的画面。

    画面中……一个瘦弱一点,皮肤不那么脏那么黑的人,被一群人围着,凄厉的惨叫声震撼的那些哪怕已经习惯了狱卒也脸色阴沉。

    好欺负的人在这里,嫩菊会变老菊,老菊会变残菊,最重要的是,那是一个人活下去最低最低的尊严了,不能再低了,否则死又何惧。

    “谁?谁能了解老子狗娘养人生的无奈,那种向命运低头,被命运扼住咽喉喘不过气来的无奈,谁能给我打开一天窗,让我呼吸一次,我快窒息了,我快疯了,我要看看这世上还有阳光没有,看看这天地颠倒的乾坤是不是已经颠倒回来了?谁能啊……给我一扇天窗,呼吸,阳光,雨露,我的命就是你的了,谁能……”

    终于,和所有的人一样,钱不丰也开始大叫起来了,这一刻的他,实在叫人看不出江南首富和他贫穷了五百辈子的狱友一点区别,一样的绝望满目疯狂

    每一个人都想掩饰自己的过失,历史就是最大的改错本,胜利者最令人叫绝的权力就是能在上面写下让自己最满意的诗篇,所以开国的历来是太祖,亡国的也从来都是蠢猪,最有趣的是,蠢猪和太祖一脉相传。

    “天窗不能,老子倒是能让你菊花开疮,而且马上就满足你,一个大大的疮!”

    刚刚领着李治等人走进来的孙荣,恶狠狠的气势,很愤怒的那种眼神,似乎不愤怒他身为牢头的气焰,就不能节节高吓住别人一样,那手里用来抽驴的鞭子,肩膀一甩,带着炉火纯青的老辣,抽向钱不丰的脸。

    一只手臂,伸出来,抓住了孙荣的手臂。

    长鞭失去了主人,再嚣张也只能寿终正寝,“啪”的一声,抽的牢门一震,抽的天地一静,抽的地狱一清,抽的人心一片敬畏。

    钱不丰到底还是被鞭尾扫到了脸,那双看不清黑白的脏脸,终于出现了第三种颜色——血色,滴滴鲜血,终于证明他真的是一个人。

    拉过怒目而视犹自忿忿的牢头,李治笑了笑,风淡云清,真的谈不上甚么恶意,孙兴能够感受到,但也能确认年轻人这种笑也不是善意的,具体的孙兴说不上,倒像是自己能震慑他人的凶焰在年轻人面前依然烧,却烧遍了天空,也烧不到他的脚下,却只能趴在他的脚下,事实上,他真的缓缓趴在了他的脚下,孙荣没说谎,原因与崇拜王霸之气无关,他来源于最原始也是最简单的东西——暴力。

    被李治抓住的手骨,传来的咔擦咔擦的声音,手骨清脆悦耳的断了一点点,清脆的让孙荣痛的心都寒了,肠胃绞在一起,孙荣肯定。

    “一扇让你能够触摸阳光温暖,享受被雨露淋湿的大大的天窗,已经打开了,你感受到了吗?” 李治笑道,脚下的孙荣大叫,整只手掌近乎被反折了贴在手臂上,钻心眼里说不出来的痛,原来人是能这么痛的,痛是如此难受的,这是刹那间顿悟的,在他四十年的人生中这是第一次。

    “嗯,阳光已经射进来,”钱不丰又见到了那个买了自己“无字天书”的年轻人,天意果真弄人啊,雨露竟来的如此早,如此早,钱不丰你命不该绝啊,钱不丰忍不住大笑,眼泪肆意流个不停,笑声在一片寂静恶臭的无以复加的牢狱中汇聚成一股刺耳不绝的洪流,那是猿鸣才有的悲哀,一个真正成熟起来的男人才有的惨淡,是小孩子不懂的,至少李治不懂他笑声,也着实懒得懂。

    “那乾坤呢,可曾颠倒回来了?”钱不丰问道,整个人都静了下来,等待着能让自己走出监牢的理由。

    “乾坤?早已入袖,何须颠倒!”李治笑道,丢开孙荣,抛的远远远远远的,正抛在那群性.饥.渴很多年的囚徒牢前……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