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白藿的外昆仑新生活

沐央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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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天一行出走三天以后,外昆仑特首府花草园内。

    一脸惬意的白藿,懒洋洋的窝在花草丛中搁着的躺椅上,眯着眼睛享受着春日正午时分这暖洋洋的太阳光。身下的躺椅是她在没多久前亲手制作的。

    与昆仑相比,外昆仑除了空气的清新程度差了一点,天地元气的浓度淡了一点以外,其他倒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而落到白藿的眼里,甚至连以上这两点都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空气不够清新?尼玛,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福了,就算再怎么不清新,人家这里至少空气就是空气,空气里面不带沙子,更不会有铅,白藿表示,她就算在外面逛上一整天甚至一整个月,回到家里洗脸的时候,水都基本不带脏的。

    至于天地元气有点淡?这点就更被她赤luo裸的给无视了,对于在混沌中浪迹过的白藿,她可是真正见过那神马如有实质的天地元气的,跟混沌比起来,就算是昆仑的天地元气它那也和空气没多大差别。

    白藿表示,在昆仑的天地元气中浸泡了一千多年,她从来没有发现自己肉身的力量有过一丝的提高,好吧,这个可能也跟白藿从来就没有清楚地测试过自己身上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有关系。

    不过白藿认为,就算力量没有测试过,自己没有办法下定论,但是身上的皮肤自己总可以说了算了吧。跟混沌的时候相比,白藿始终认为自己的皮肤并没有得到半点的改善,甚至偶尔洗澡的时候她还发现自己身上多出了不少的死皮。

    奶奶的,老娘都几乎不食人间烟火了,新陈代谢也基本上快要完全停下来了,如今竟然身上还会脱皮,尼玛,真是白瞎了老娘这一身冰肌玉骨啊。

    既然昆仑的天地元气滋养不了白藿的皮肤,她觉得外昆仑就算差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最多也就是每个月半两死皮变成了一两的差别,跟自家这一米七五以上的身高以及一百一十斤左右的体重比起来,这点点的的增量基本也可以忽略不计,甚至白藿很高兴,说不定这样子一来自己还在不知不觉中变相的减肥了呢。

    撇去这两点被白藿忽略不计的差距,外昆仑有街逛,有猴儿酿喝,如果不是偶尔闲暇下来的时候,心中常常记挂山上的那群孩子们,白藿觉得不要说呆一百年,就算是呆上一千年,她也绝对不会生厌。

    不过天天逛街,天天喝酒,这种奢靡的生活实在有些不适合白藿,至少是不适合白藿怀里揣着的那个钱袋子。

    在外昆仑呆了没超过两天,已经和大鸟熟的几乎快要合穿一条裤子的白藿,很快便从大鸟的口中得知,自己这个花匠的活计在外昆仑中不要说是金领,根本连蓝领都还要差上一大截。

    而之所以她能够在特首府中住上一套水准以上的独立小院,原因也只不过是当初通知大鸟给她安排住所的胡九妹,只说住的人是昆仑黄松道长的朋友,却没有说清楚这个人以后只不过是特首府中的一个花匠。

    大鸟光想着黄松道长的身份何其的尊贵,他的朋友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所以他给白藿安排住所的时候,着实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到了后来,虽然他不知道特首大人为毛对待白藿的态度会发生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过一来他不想让自己之前做的工作白费;二来么,之前已经说过,忠诚度已经爆表了的大鸟,一直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下属,弥补领导的过失,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身为特首府大管家的大鸟,在偌大的特首府中匀出一个院子给园丁住,这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到了这一步,大鸟却认为自己的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至于白藿的工资,大鸟表示,管家管家,他管的是家,但是这个家里面的钱却不归他管。白藿的工作是胡九妹亲口安排的,白藿的工资也是胡九妹亲自定的,虽然大鸟觉得白藿的工资实在是有些配不上她的修为,但是白藿的工作的时候却也的确用不上这么高的修为,外昆仑讲究的是按劳分配,所以大鸟便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了。

    不过爱莫能助的话是大鸟对着白藿的时候说的,已经把白藿当做自己的好兄弟,又见识过他真正实力的大鸟,暗地里却也在胡九妹面前旁敲侧击地暗示了很多次,希望胡九妹能够看在白藿那至少是金仙初阶的修为上,对他稍微客气一点,然后最好安排一个可以与他的修为相匹配的工作。

    再然后,大鸟便更加的无奈了,他实在闹不清楚特首大人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虽然她在知道白藿的真实修为以后,态度上温和了许多,但是却始终吃了秤砣铁了心的准备让他在花匠这个在她可能觉得非常有前途的职业上奋斗终身。

    对自家特首无可奈何的大鸟,再见到自己的白兄的时候,心中便多了几丝愧疚,然后便在这个愧疚之心的作祟下,他说出了一句让他后悔了几十年,但是又激动了一辈子的一句话,“白兄,以后缺钱了便只管跟兄弟开口,兄弟的钱就是你的钱!”

    听了大鸟的话以后,白藿差点当场就泪流满面,这是多好的朋友,这是多好的兄弟啊。

    人家都说亲兄弟明算账,白藿觉得,能够说出这句话的大鸟,他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如果不是因为她还记得自己只是个女扮男装的伪爷们,她差点就感动的直接开口对大鸟说上一句,“兄弟妻别客气!”

    白藿是个实在人,大鸟既然都这么说了,她觉得自己也绝对不能寒了兄弟的心,过去一段时间,虽然抱着穷人逛街的乐趣就是只逛不买的心态,但是却着实还是见到不少让她有些心痒痒的好东西,而之所以她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欲望,理由却也很简单,钱不够啊。

    现在多出了大鸟这个人肉取款机,底气十足的白藿,当即便拉着大鸟冲出去玩了一次她期盼了一辈子的疯狂大采购。

    花钱如流水的痛快滋味,没有尝试过的人是永远没有办法理解的,而白藿表示把别人的钱像流水一样花的滋味,绝对是天底下最痛快的事情,没有之一了。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借钱也一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句话白藿还是懂的,一口气花了大鸟相当于自己一年工资的钱,白藿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痛快之后却也多出了几分纠结。

    虽然大鸟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凭着女人的直觉,白藿觉得他应该还是有些肉疼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家当自己是兄弟,白藿却也觉得自己绝不能把大鸟当成凯子冤大头来耍,最多也只能把他当信用卡来用。

    后世的时候,穷学生的白藿没有玩过信用卡这么高级的玩意,但是好歹上过大学懂点法律的她至少还是知道信用卡的钱是要还的,虽然她表示做不到一次性还款,但是分期还款却还是可以努力努力的。

    于是,白藿和大鸟的关系,就由好兄弟变成了,有债务关系的好兄弟。

    信用卡的魔力有多大,谁用谁知道。而一张没有限额,没有月最低还款额的信用卡,对一个除了逛街、除了喝酒以外基本没有其他生活享乐方式的人的魔力,恐怕除了白藿以外便很少有人能够领会的到了。

    看着自己院子中那一间原本空着的房间,如今几乎快要被自己几十年来买的东西挤爆掉了的白藿,她曾经偷偷的算了一笔账,算完帐以后,一千年以来日日好梦的白藿失眠了,她悲剧的发现自己欠大鸟的钱,她就算在特首府里面养上一千年的花估计都还不起了。

    咋办?钱债肉偿?

    这可不行!

    白藿第一时间否决了这个方式,先不说自己的女儿身在大鸟的眼中到底值不值这个价。

    白藿觉得自己再怎么说都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且还是个长的贼漂亮的黄花大闺女,第一次神马的绝对是相当相当宝贵的,不说什么献给最爱的人吧,那至少也不能为了一千年的工资折腰,嗯,花匠的工资实在有点少。

    既然不能也不愿肉偿,白藿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给大鸟弄点昆仑的修炼法门和法术,不过那必须得等到自己结束所谓的“闭关”才行,而现在她能够做的却也只有尽量的降低自己负债的增加速度。

    而要降低这个速度,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少逛街、少喝酒。至于不逛街,不喝酒,虽然这个不但能够降低负债增长速度,甚至还可能实现减少负债,不过白藿表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连这维二的两个乐趣都没有了,那自己活着还有神马意思呢。

    一个月逛一次街,两个月喝一次猴儿酿,这是现在白藿能够做到的极致了,至于剩下的那些闲暇时间,白藿似乎又像当初在昆仑山上一样,发呆、发呆再发呆,发呆至少是不用花钱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发呆虽然看上去就简单的两个字,甚至后面一个字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骂人用的,不过白藿她不是一般人,将发呆当做一个事业来做,经营了不下一千年的她,基本已经深明了其中的三味,发呆最重要的就是要发的舒服,呆的惬意。

    随便躺在不管什么地方的地板上发呆,那不是发呆,那是职业,那叫乞丐。

    白藿现在是个神仙,神仙讲究的就是一个气派,所以别的不管,首先白藿就给自己弄了一张跟昆仑山上一模一样的躺椅,然后就是思考该在特首府中找一个什么样的好地方,用来发呆。

    原本白藿觉得自家现在住的那个小院就相当不错,可是等到在里面躺了没两天以后,她发现自己变坏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四面墙中间下发呆和在竹林子里面发呆的感觉果然是不一样的。

    树挪死,人挪活,能讲究,不将就的白藿,很快便找到了一个新的发呆地点,那就是她工作的特首府花草园。

    在这里面发呆还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好处,那就是发呆的白藿完全可以不用担心自己被人家说旷工了。干没干活这不管,人家现在至少是把除了睡觉以外的大部分时间都扑在了工作岗位上的。这可是白藿几年大学生活“寒窗苦读”好不容易学到的几个珍贵道理之一,只要刚上课点名的时候喊一声“到”,下课前抽点的时候再喊一声“在”,至于剩下的时间,你是睡觉呢?睡觉呢?还是睡觉呢?讲台上的老师他自己也是读过大学的,所以该懂的他都懂。

    特首府的花草园绝对是个发呆的好地方,要树有树,要草有草,要花有花,罕有妖至。闹中取静的效果便是比昆仑山上的那片竹林都要好上不少。把这个地方作为自己的新根据地,白藿表示,她至少满意了百分之八十,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二十……

    “别闹!”

    白藿眼睛都不睁的抽出腰间的教鞭,只凭直觉或者说是经验,朝空一挥,便打跑了一支对着她张牙舞爪着袭来的树枝。

    花草园什么都好,就是这里面的花草树木稍微有点不听话。

    当初被大鸟带着第一次进到这花草园门口的时候,白藿还有些想不明白,为毛大鸟一到了门口就停住了,然后死活就是不愿意进去。等到她无奈的目送着大鸟离开,自己一个人进了园子以后,她便多少有些明白了大鸟不肯进来的原因了。

    “这也太特码的闹腾了吧。”

    如果不是大鸟离开之前曾经很确定的告诉她这里就是她以后要工作的花草园,白藿当真以为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她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一群群魔乱舞般的玩意和自己印象中的花草树木联系在一起。

    “难道是风太大了?”

    白藿伸出手指,在嘴巴里醮了点唾沫,然后便把手指竖在了半空,好半天以后,白藿搓了搓手指,在发现手指上的口水并没有被风干以后,她便确定了,这里没有风,或者说是风不太大。

    不是风动,不太可能是树动,那难道是自己的心在动?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再在修长结实的大腿上掐了一把以后,痛的呲牙咧嘴的白藿,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也没在动。

    熟练的运用了一把排除法以后,白藿便把原来的不太可能变成了很有可能。

    可是为什么这些花草树木会表现的如此张牙舞爪呢?事若反常必有妖!

    洪荒里最多的就是妖怪,白藿也见惯了妖怪,清晨第一缕阳光肯定不会是来自麦当劳的麦香猪柳堡,却十分之有可能会是一个麦香猪柳妖。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