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山穷水尽已无路

张叔叔i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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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砚回家睡了一天,清晨时候,莉莉妈在门口撂下两个糠面饼和三颗晶核,感谢他送给莉莉的糖果。

    糠是小麦稻米碾碎的外壳,夹杂稍许白面烙成面饼,口感粗糙难以下咽,有点剌嗓子,却很挡饿。郑砚舀了一杯水回屋,杯中水面摇晃,颜色浑黄污浊。郑砚丢进去一颗晶核,没多会晶核在水中化开,一口饼就一口水的吃了。

    填饱肚子,就准备打丧尸挣点晶核。周思敏把家底掏的干干净净,现在他是无钱一身轻。

    走出门外,莉莉正守着水井提水,听到动静回头一望,眼睛闪了闪,手一松,木桶咕咚掉进水里。

    郑砚笑吟吟的,指节刮刮她鼻尖,照常想逗她几句,旁边重重的一声呵斥就打断他。“米莉!”

    郑砚循声看去,莉莉妈放下正在搓洗的衣服,急走两步提起女儿的耳朵进屋。莉莉哎呦哎呦的讨饶,求妈妈轻点。将女儿推进屋里,莉莉妈隐含警告的回头望郑砚一眼,欲言又止。郑砚原地呆立片刻,听见莉莉妈响亮的训斥:“你争点气!十一二岁不是小孩子,有点姑娘家的样子吗?!老跟着一个大男人玩什么?你周阿姨走了,郑叔叔忙,再让我发现你往隔壁跑,看我怎么揍你!”

    郑砚百味陈杂,两家关系往来一直不错,他明白莉莉妈的暗示。他刚得罪了孙平,最近少不得被人找晦气。郑砚踢踢脚下的石子,她让莉莉远离自己情有可原,没权没势,这时候明哲保身是上策。

    郑砚拨弄脖子上的铜钱,低着头,踢踏着脚步来到基地中心。

    偌大的任务厅,中央悬着一块巨大的屏幕,上面横行竖行有几千条的任务。郑砚走到任务栏前,任务的难易程度按照高低排列,越朝下的越容易。他托着下巴看屏幕最底下的条目,昨天才从a市回来,体力精力都没恢复,只能做些简单的任务。

    郑砚专心的删选任务,突然肩膀被人从背后拍了拍。他回头一看,背后站着一个面生的男人,男人身材魁梧,有一米八那么高,皮肤黝黑,很壮实。

    郑砚回转过身,客气问道;“这位先生,有何贵干?”

    男人挠了挠脑袋,一脸憨厚,说:“小兄弟,我们准备去z县打丧尸,差个人,你要是方便咱们就搭个伙,车费二十晶核。”

    基地车多油少,想出任务一般有三种途径。一种是自身有车有油,一种是东家出车,但更多人,更多时候是合租车。男人的样子像是司机在拉客。

    郑砚看向外面,一辆面包车倚着两男一女,笑着冲他挥挥手。还有一个小个子的男人,看起来跟他一样也是临时搭伙,站在稍远的地方,神情冷漠。

    郑砚点头同意道:“那就有劳了。”

    z县郑砚去过几次,是个人口颇密的县城,附近有许多小村子。来这里的多是女性小孩,人弱力微,混口饭吃。相比大多数任务而言安全性较高,缺点是距离基地很远,路费略贵。

    一行人来到z县,十几米外有几个丧尸晃荡。郑砚心中微恙,他们停的这个位置,比他以前搭乘过的车停得近多了。不过他是乘客,身手也过关,并不畏惧。倒是那个一路无话的小个男人神色不安,有些紧张。

    熄火后,招呼郑砚上车的憨厚男人说道:“咱们六个人,两人一队,各打各的,相隔不要太远,以免有危险其他人赶不及帮忙。”

    这个提议很公平,憨厚男人说完后,便自动分队了。憨厚男人和车内唯一的女性一组,另外两个人看似关系不错,分在一组。这样一来,郑砚只好跟那个小个子组队了。他拎上自己的砍|刀和匕首,开门下车。

    三队打个招呼就分道而行,郑砚从侧面接近丧尸,挥刀砍下脑袋,将滚动的头颅踩住,待身侧的年轻丧尸蹒跚接近,再次手起头落。眼见这时方圆十米没有丧尸,郑砚掏出匕首插|进头盖骨,感觉刀刃碰到坚硬的球体,刀尖一挑,一个圆球裹着脑浆飞出来,郑砚劈手一抓,凌空攥住白色透明的晶核装进口袋。孰料这时,变故陡生!他刚将刀插|进第二颗头颅,眼尾倏然扫到四个身影飞速蹿过,撒腿跑进面包车,车轮打了个旋,扭头就跑了。

    郑砚心道不妙,将丧尸脑袋往后一扔,下意识撵上去。

    司机拉开车窗远远比了个中指,憨厚的脸上露出得逞嚣张的表情。“小兔崽子们!不长眼的东西,这就是得罪你孙爷爷的下场,小畜|生,去死吧!”

    说完生怕他们喂不了丧尸,隔老远扔来一挂鞭炮,噼里啪啦的炸响中,惊动数百名丧尸闻声而来。

    郑砚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心里操|翻孙平祖宗八十代。都是幸存者,身处人间炼狱,何必赶尽杀绝?

    密密麻麻的丧尸发出嗬嗬的声音,从错落的房屋走出来。郑砚忙四处张望,丧尸主要聚集在村子里,另外三个方向则全是无边无际的农地。无暇多想,背着大刀先跑再说,奔出去几步发现没人跟上,回头一看那小个男人定住似的钉在原地,小腿抖成秋风残叶,怔怔看着逐步走近的丧尸。

    郑砚吐了口唾沫,骂了声操,跑回去踹上男人屁|股,吼道:“傻|逼!跑啊!”

    男人如梦初醒,撒丫子跑起来。

    郑砚一边健步如飞,大脑迅速运作。丧尸的行动并不快,大约两秒迈动三步,他们的优势是速度和敏捷力胜于丧尸——在没有变异丧尸的前提下。可是丧尸是不会疲劳的,如果没有脱身之法,等他们跑到断气,迟早会被丧尸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么办?自己八成不会变丧尸,几百个丧尸扑上来吃他,一人一口就没了。就算变成丧尸他可能也是骷髅丧尸……郑砚乱七八糟的想,思绪乱成一团。一口气跑了三公里,把丧尸小分队远远抛在后面,郑砚实在跑不动了,双手撑住膝盖,弯腰大喘气。

    那个小个子也是累极了,脸色蜡白,看着不像做惯体力活的,软软躺在地上。

    郑砚缓了口气,直起身望着村子的方向。几百只丧尸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几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线。照这个速度计算,再有五六分钟就能追上来。

    这么跑不是办法,郑砚想。除非这么一路跑回基地……简直痴心妄想,基地离这里直线几十公里,加上需要绕路丧尸集聚的县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现实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镇去,只是他们没有车,没有防护工具。郑砚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适合近距离战斗,以他的身手,和三五个丧尸搏斗还能应付,再多就难说了。末世后,冬夏两季拉长,春秋季节缩短,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呼喊,终于有一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人影。

    男人如释重负的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舞足蹈的朝他们飞奔而去。

    然而不等让他高兴太久,那人影背对着他,站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复又回到车上。

    车队迅速的驶远了。

    男人绝望的刹住脚步,愣愣的看着绰约远去的车影,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哭声。

    郑砚满足的平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力气,他简直想为这戏剧性的转折鼓掌叫好。真是活该,善恶终有报,郑砚恶毒的想,老天总算没瞎了眼。

    他躺在地上,双目圆睁对着乡下碧蓝如洗的天空,鼻腔充斥晴天的草木香气,丧尸凌乱的脚步声鼓动着耳膜。

    真漂亮啊,他感叹一声。吃力的从兜里摸出匕首,在丧尸将他分食的前一秒,抹向脖子。

    郑砚活了二十多年,他投胎投得好,末世前锦衣玉食纨绔人间。末世来临,丧尸侵袭,他虽不能够像霍贤那样大张旗鼓的济世行善,却也没有如同其他穷凶极恶之人,借由末世的名义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他不忘初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同胞,却不得善终。

    意识放空的那一刻,他想着,希望老天爷看在他虽然没有立过大功,却也没有造过大孽的份上,保佑他下辈子做一只特级厨师家的钢盆铁碗,天天吃香喝辣,还摔不坏。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