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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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

    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

    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举手之劳。”古风男淡淡的。

    他的淡与慕容恪不一样,慕容恪的淡,带着一股子冷漠和傲慢的劲头,就算不理人也带着威压,这一位……淡得雅致、宁静,就像夏日雨后的空气。

    “可惜叫小偷跑了。”石中玉望着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的人群。

    “我故意放走的。”古风男轻轻叹了口气。

    石中玉吃了一惊,瞬间几乎以为自己听借了。可古风男却平静地点头道,“偷儿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既然小兄弟没受损失,何必断了他的退路?”

    若是慕容恪遇到这种事,大约会把那小偷丢到刑场上砍头吧,问也不会多问一句。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遇到任何事,总是情不自禁地拿慕容恪与他人比较。她不理解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难道是下意识的要找出慕容恪令她难以容忍的恶劣性?可至今为止,虽然她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慕容恪善良,可她仍然不能讨厌他。

    “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发,精致的五官,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肤色,搭配着随着微风轻拂的墨黑发丝,有一种撩人的美丽,引得过往女性行人,无不侧目。令石中玉得意的是,她虽然只穿着普通的文士服,不起眼儿的山茶灰颜色,但如玉美少年的风姿也不可忽视,年纪低于十三岁的少女,偷看的其实是她。

    不过,她对古风男倒没怎么着迷。毕竟,天天对着慕容恪的妖孽脸和健美身材,有几回还见过完全无包装版的,她已经有了超强的免疫力。有一种名为慕容恪的烈酒垫底儿,她怎么还能再醉倒在别人的石榴裤下呢?

    但不得不说,古风男和她的哥哥,现在叫阿忘的马夫都是一品美男。裕王府里那个,是超品。没办法,妖孽不可能降生太多的。

    “总之谢谢兄台啦。”石中玉拱了拱手,看天色将晚,又道,“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兄台吃顿饭,表达一下谢意呢。”

    最近她身为裕王殿下的泡妞大使,经常早出晚归,慕容恪几乎不闻不问,她也乐得自由行动。而人家帮她追回来三十两银子,于情于理,也得意思一下才对。

    再说了,吃个饭顶多用个半两银子,找个普通的饭馆可能还用不到,如果要掏谢仪,那一两银子都不好意思出手,何况半两。算起来,还是吃饭合算,毕竟她也有吃,十分省钱。

    她本以为古风男会推辞,一般人不都会这样吗?她甚至想好了下面的劝说词,哪想到古风男点了点头道,“相请不如偶遇,如此也好。”在看到石中玉略愣了下的神情后,又浅笑道,“小兄弟一定纳闷我为什么不客气一下?”

    “没有啦。”石中玉摇手,有点尴尬的否认。

    古风男毫不介意地道,“我无意中帮了小兄弟一把,本不曾图报,不过看小兄弟是个知礼的人,我若不接受谢意,只怕你心里会久久放不下此事,倒不如全了礼,以后江湖再见,两不相欠,彼此又坦然,岂不是好吗?”

    石中玉笑笑,也不回话,只做了个“请”的手势,前方带路。

    她觉得古风男行事独特,这种人一般都有点傲气,她也不必婆妈了。或者也可以说,古风男很懂人的心理,别人欠你,会感觉不爽,你欠别人,得加个更字,真不如两清了的好。再或者说,古风男是个格外体贴别人心意的人,在随后的相处时光里,她更感受到了这一点。

    比如,他会似乎无意中走到夕阳的那一侧,略举衣袖,为石中玉挡住仍然刺目的光线。又比如,他会不着痕迹的为石中玉挡开走过来的人群,让她没遇到任何挤撞。再比如,他点的菜即不太贵,也不会太便宜,让石中玉保留面子,又不会很肉疼。再再比如,只要石中玉表现出对某种菜的一点兴趣,他都会把那碟菜放到她面前,甚至连她自己还没有做出反应。

    一顿饭下来,石中玉连对陌生人的心防都松了几分,若不是她对美男免疫了,这时候非得迷上这古风男不行。

    这个古风男和石中玉遇到的其他男人都不同,如果说慕容恪是一座冰川里的火山,忽冷忽热地让她无所适从,而且就算深深吸引也不敢靠近;如果说她的哥哥是一片宁静的湖泊,看到现在的阿忘就想抱着他的手臂,枕着他的肩膀,是家的感觉;那么这个古风男就像闷热天气中的小雨,润物细无声般的出现,不是温柔,也不是热情,只是令人感到清爽、自然、舒服、好感倍增,觉得他本来就是身边的人。

    能有这种接近力,这种观察力,这种融合度……也是一桩本事,极大的本事。

    如果不是石中玉身体里有一个来自现代、见多识广的成年人灵魂,一见如故这种事,是极容易发生在古风男身上的。

    “请问兄台贵姓大名?”快吃完时,石中玉才问道,“希望兄台不要以为我失礼。”

    “玉顺馆,张秦。”古风男平静地道。

    说完,张秦把酒杯放到唇边,低垂的眼睛借着长长的睫毛,从杯上偷瞄石中玉。

    玉顺馆是什么地方,太府都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乃玉顺馆头牌名旦,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总是很鄙视他的身份,但要迷惑于他的美貌和地位,那种复杂的眼光,他看得多了。

    奇怪的是,为什么眼前的小少年没有?反而有点愣愣的,像是用心记忆似的。难道真的不知道他?记得,这小少年上回还和裕王殿下来过玉顺馆,闹出大大的一桩丑闻,兵部尚书府的小公子,到现在还没下床哪。

    他哪里知道,石中玉是真没听过张秦的名头,而且对玉顺馆的记忆不好,早自动在脑海中淡化了。她问张秦的名字,只是因为两人边聊边吃时,居然有无数的话题。

    张秦的知识面相当广,琴棋书画、风俗人文、地理历史,无一不精,而且能讲解得生动有趣。这让石中玉虽然还在暗中戒备,小人的提防对方有别的目的,但仍然起了结交之心。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道理她懂。可是因噎废食这句成语,也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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