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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3
【当脆弱的因子占据思维及心脏,人便更容易胡思乱想。】
这下孟毓才确定,他确实是在生气,湿透透的衬衫贴着重重起伏的胸膛。孟毓咽了咽喉咙,“天灾*……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
苏哲翊黑沉沉的眸子划过一抹锐利的光,他拳头握得咯吱作响,孟毓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呼,还牢牢的。
将一切的暗流涌动都看在眼里的杜恒眯了眯眸子,直升机的嗡嗡声伴随着狂燥的风声雨声落入耳畔,格外惹人心烦。
死里逃生的孟毓被苏哲翊骂的抬不起头来,垂着脑袋慢悠悠的用毛巾擦头发。
冷不丁听见苏哲翊低声咒骂了一句,她暗自腹诽,真没风度,一晃神,毛巾已经被夺去,他说话时的语气都是恶狠狠地,“像你这么磨磨蹭蹭的,不等到医院应该就会高烧昏迷了!”
他沉着脸,唇角紧抿着,表情几乎可以用阴鹜来形容,孟毓没忍住一个哆嗦,再一个晃神,他竟然在拿着毛巾给她擦拭湿漉漉的头发。
她差点露出惊恐的表情,尽管他连动作都可以称得上是……粗鲁,一丁点温文尔雅的感觉都没有,仿佛是将她的头颅当做是没有生命气息的马克杯。
头发被他用毛巾揉得乱糟糟的,许是淋了雨,所以她觉得脑袋昏沉沉。当脆弱的因子占据思维及心脏,人便更容易胡思乱想。正如此刻,在死里逃生之后,她有几分恍惚,恍惚间差点又将他当做卲荀。真糟糕。他对她冷言冷语或许更恰当,而不是像今天这般,即使语气恶劣,却处处透露出关慰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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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起,孟毓就没有几次进医院的经历,一年到头连感冒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一剂药就可以驱除寒气、迅速恢复生龙活虎的状态。
然而在这短短俩月时间里,医院俨然已经成为她的第二大住所。
消毒,上药,包扎。
护士小姐专注而认真,孟毓道谢:“谢谢。”
“不用客气,分内工作。”
孟毓从急诊室走出去,走廊的长椅上坐着的只有杜恒一人,孟毓的眼神四处搜寻着,耳边突然传来杜恒的声音,带着一丝的漫不经心,“他在安全通道那里。”
“嗯?”
“我说,阿翊他在那里。”杜恒指了指安全通道的方向。
“哦。”孟毓垂下眸子看着地面,“我没有找他。”
杜恒轻笑了一下,说:“希望这是你的真心话。”
他说得意味不明,孟毓心里一个咯噔,抬眸看他,杜恒笑起来永远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意味,猫一样的眼睛,几分桀骜,几分狡黠。杜恒说:“你应该清楚,苏哲翊和卲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不一样的身体、不一样的灵魂。你时常把他当做卲荀,真的让他……很困扰。”
孟毓大窘,难道说大雨中她嗫喏喊着的“卲荀”两字果真被苏哲翊听了去?
杜恒又说,“卲荀是你的,没有人会否认。但苏哲翊是米苒的,他们俩以后会结婚,会生儿育女,若是你继续纠缠不清下去,谁都不会幸福。难道你想被那些媒体描述成第三者的角色?”
他已将话说得十分清楚,孟毓岂会不明白,他担心她将对卲荀的感情转移到苏哲翊身上。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说,“我已经决定离开了,今天我就是要走的。”
“可是你又回来了,不是么?”
“这是意外,我也不知道今天会有大暴雨。”天气预报都是玩假的么?
“这世界到处充满意外,如果你没有打电话给阿翊,他便不会丢下米苒来救你。”
孟毓怔忪,“我……没有给他打电话……”
杜恒似乎也愣了一愣。
*
因为大雨的关系,这晚孟毓没能离开,苏哲翊带她到酒店去住。
孟毓想不通为什么杜恒要反对,并且说:“我那里还有空房间,她可以去我那边住!”
孟毓大惊,而苏哲翊冷眼睨他:“但凡是进了你家门的女人哪个不上了你的床?”
杜恒讪讪的摸了摸鼻尖。
*
苏哲翊在九层的总统套房。
孟毓在六层的大床房。
疾风骤雨终于停歇,打开电视机,新闻频道的女主播正在播报暴雨即时新闻。看了眼腕表,已经到晚上八点钟了,因为中午只吃了包苏打饼干,所以这会儿肚子饿极了。她想了想,决定到酒店餐厅去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可是天大的事,是谁说的,胃足,才会心愉。
方才走到房间门口,门铃突然响了,开门,孟毓眨巴眨巴眼睛,犹疑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其实她想问的是,这人怎么神出鬼没的,总是在她不经意的时刻出现,然后挥一挥衣袖潇洒的离开,就像今天,他怎么会在如此紧急的、恰当的关头打电话给她,然后又及时的出现,救她于危难之中。
“你发烧了?”苏哲翊微微眯起眼睛。
“嗯?”孟毓疑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却是冰冰凉凉的,于是咕哝道:“没有啊。”
“脸很红。”他说话依然保持着简洁至极的风格。她已经换上一身粉红色的运动套装,修身的长衣长裤更衬得人身姿窈窕,亦或者是因衣服粉嫩的缘故,映衬着脸颊也红红的。
她露出一丝尴尬的表情,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脸颊的热度,立刻转移话题:“你找我,有事?”
“餐厅已经备好餐,下去吃饭。”
话音一落,尚未等她答话,苏哲翊已经转身,孟毓用了短暂的时间消化他传达的讯息后,迅速踏出门追上去。
两个人到餐厅去,是靠窗的位置,玻璃窗上覆了薄薄的雾气,看不清外面的世界,然而落入耳畔的雨声却已经小下来。
丰盛而清淡的晚餐,白灼鱼片,金瓜海参粥,黑椒牛仔盏,琉璃莲菜,牛髓汤。
大约是饿极了,所以连米饭都觉得香喷喷,孟毓吃了不少鱼片,这鱼肉鲜而嫩,又去了刺,吃起来口感极好。一转眼,米饭竟然被她吃掉一大半,正准备去盛汤,不曾想对面坐着的苏哲翊叫来了服务生,说:“把牛髓汤换了。”
那侍应生立刻去端大大的炖盅,孟毓出声阻拦:“等一下,换它做什么?我还没喝呢!”她看见苏哲翊面前摆着的瓷碗里盛着半份汤,他倒是尝过了,大约是不合胃口。
侍应生左右为难,苏哲翊长居酒店,侍应生自然是知晓他身份的,而苏哲翊带来的女人……他向苏哲翊投去征询的目光,苏哲翊点了点下颚,“换份绿豆百合汤来。”
孟毓一头雾水,搞不清楚为何苏哲翊要多此一举,而且她方才已经闻到了牛髓汤的香味,正觉得嘴馋呢,于是说:“我不要,我就要喝着个!”
侍应生左瞅瞅,右看看,手指都开始打颤。
“这汤你喝不了,绿豆百合汤清热去火,最适合你。”
孟毓嘴角重重地抽了抽,什么叫做“清热去火最适合她”,她火气很大么?脾气爆差的那位明明是他才对吧?她不满的努了努嘴,说:“我大姨妈探访,不能吃绿豆!”
待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神经大条的话,适才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烫,好糗。苏哲翊果然臭了脸,一副嫌弃至极的表情,而侍应生则憋着笑,站在桌边。苏哲翊按了按眉心,随即道:“牛髓汤里有菌菇。如果你不害怕,随意喝,我会叫厨房多做两份,给你打包带走。”
她对菌菇过敏,是很严重的程度。曾经因误吃了香菇,胃疼了一夜,她毫不知情,只以为是普通的肚子痛,第二天早上疼得下不了床,才打电话给卲荀,他立刻驾车来接她,送到医院里检查,才发现是过敏了。她总是这样粗心大意的,卲荀对此也无可奈何,不止一次摇头又叹气,故意取笑她:“怎么办?我怎么讨了个这么没脑筋的女朋友?人家都说胸大才无脑……”说着话,坏兮兮的眼神已经瞄向她瘦弱的胸部,“照这么个道理,你应该聪明绝顶才是啊……”孟毓气急,扑上去咬他。
而苏哲翊竟然知道她对菌类过敏,孟毓抿了抿唇,说:“卲荀连这都告诉你了?”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的神思似乎也滞了一秒,然后表情变得有些无可奈何,“你忘记了,柏耀曾经带你跟我吃过一次饭。你的饮食习惯,他了解得一清二楚。”
提起苏柏耀,孟毓关心的重点被转移,她思索两秒,问道:“他在国外怎么样?”苏柏耀也曾电联她,在简短的对话后,她便会以工作繁忙将通话切断。那样短暂的交谈,苏柏耀也大都是询问她的近况,所以孟毓对他的生活了解的少之又少。
“挺好的。”苏哲翊轻勾了唇角,露出浅浅的笑容,“学习、生活、心态都不错,所以出国于他而言是个不错的选择。”
孟毓点点头。
没多久,侍者端来一份木瓜炖雪蛤,黄橙橙的木瓜味道鲜甜,孟毓吃了几口后,把瓷勺放下,十分真挚的向他道谢。“今天,谢谢你救了我。”
他端一杯柠檬水,薄薄的柠檬片沉在杯底,水的颜色是浅浅淡淡的黄。印象中,他几乎不曾饮酒,倒是与卲荀有天壤之别,要知道,卲荀可是从小就泡在酒缸里长大的,虽说并无酒瘾,但是酒量惊人,传言是千杯不醉。“可以当做是你答应离开的附加利益,所以,不用觉得有负担。”
孟毓心里不是滋味,怎么他要将所有的一切都跟利益画上等号?她想了一想,而后询问,“可是……你怎么会突然打电话给我?”
关于这点,杜恒惊讶,孟毓的错愕绝不小于他。
苏哲翊觑着她,眼神深邃,仿佛是带着魔力的黑洞,他慢慢地弯起唇角,是高深莫测的笑意,至少孟毓猜不透他这笑容的意味,只听得他说,“很简单,确认一下,你是否真的遵守承诺离开。”
吊在嗓子眼的一颗心倏然坠落,不知为何,她觉得失落。
第三天,雨彻底停了,老王来接她,孟毓说:“真的不用,我自己可以驾车回去。”
老王仍旧是最常说的那句话,“孟小姐,苏总特地叮嘱,让我务必将您安全送到家,请不要为难我好么?”
孟毓无奈,只好拉开后座门,苏哲翊也太低估她的人格了吧,她既然答应了,就会信守承诺,至于安排老王监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