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软饭吃到皇城根儿

姚十三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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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神显灵的事很快便传了出去,慕容王朝常见修士,但上至皇室,下至百姓,对神兽的敬畏却超过修士,更何况是龙这样的祥瑞之物。

    皇帝称为真龙天子,但自古以来,龙只存在于庙堂之上,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龙。

    桃花坞真龙现身,有无数人都见过,甚至还有人被龙神所救,就是因为在场的人太多了,所以容珂才没有办法全部抹去记忆,以至于这个消息很快便传到官府耳中。

    地方上出现祥瑞,不论真假这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以前就有过官员为了升官发财,一手泡制祥瑞事件,比如修补河堤挖出块石头,上面刻着“天佑xx”,又或者用无数铜钱披在牲畜身上假冒麒麟献给皇帝。

    而现在桃花江畔有成千上万的人一起看到真龙现身,这不会有假,当地官员立刻将此事上奏皇上,如今前方战事紧张,而天降祥瑞正是大吉之像也。

    桃花坞的龙神庙被修葺一新,又有当地乡绅捐献银身龙像一尊供于殿内,每天来此上香求神的香客络绎不绝。小欢为了帮助蛋蛋找灵感,带它悄悄来到龙神庙,指着那尊雕像给它看。

    “蛋蛋,就照着这模样,再变一次给阿娘看看。”

    蛋蛋都快要哭出来了:阿娘,那货不是我,那货真的不是我。

    小欢苦口婆心:“蛋蛋啊,你要面对现实啊,现实就是你真的是一条龙,而且做龙比做蛇要好吧。”

    蛋蛋:我做蛇做得挺好,阿娘你还是让阿狸做龙吧。

    面对一条拒绝成龙的蛇,表示很无奈,如果现在某个tv来采访蛋蛋,这熊孩子肯定会说“我是蛇,我幸福!”

    真不知道这孩纸的幸福感是肿么来的,不记得给它洗过脑啊。

    一日,小欢和容珂正在逛街,迎面走来几个人,而走在最前面的便是邱帅锅邱若寒。

    没想到在杭镇也能遇到熟人,小欢开心地打招呼,却见一向嘻嘻哈哈的邱帅锅今日却一表严肃,小欢这才看到,在他身后还有两人,一位也是熟人,只不过现在是她认识人家,人家不认识她,那就是邱家这一代的家主邱觉先,也就是邱帅锅的老爹。

    走在邱觉先身边的人,小欢并不认识,但却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此人三十多岁年纪,眉目清隽,称不上美男,却另有一副雍荣之气,就是这份气质,才令小欢这个美男控也对他引起了注意。

    人家老爸在场,小欢自是不方便和邱帅锅聊天,寒暄了几句便就道别。

    待到他们走远,容珂道:“欢儿,回家收拾一下,我们今日便走。”

    小欢有点奇怪,这里她还没有住腻呢,再说了,一旦离开这里,蛋蛋就更加没有灵感了。

    “方才与邱家父子在一起的那人,你可看出什么?”

    小欢摇摇头,除了看出那不是帅哥,她也没觉察出别的,顶多就是个有钱有势的官二代富二代之流。

    “那人身上有龙气,这便是慕容王朝当今天子。”

    小欢有点震惊,倒也没有大惊小怪,在轩辕王朝她戏弄过轩辕子都,所以皇帝小儿对她已经没有神秘感了。

    “定是真龙现身之事传到皇宫,现在慕容王朝内忧外患,皇帝又号称真龙天子,自是想来此拜祭一番,邱家父子便做了他的保镖。”

    自家老头子说得在理,小欢点点头,氮素,皇帝来就来吧,他们也犯不上跑路吧。

    “我既看出他身上的龙气,自然也看出他头顶的晦气,而且还晦得不轻,就是他想不到,邱家父子也会想到真龙现身之事同你我有关,保不准就会代表皇帝来烦我们,因而,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小欢这下彻底明白了,想那邱家不过是在逍云宗有个合体期的叔祖,便能在慕容王朝混得风升水起,如若让那皇帝老儿知晓有个渡劫期的大能就在眼前,那还不要三顾五顾十顾茅庐啊,想想还真是麻烦呢。

    再说现在这个慕容皇帝,不就是当年害了小贺的太子妃的儿子吗?虽说事情败露后,太子妃为了保住儿子,以死谢罪,老皇帝怜惜那个无父无母的皇孙,才将王位传给他。将想到这个,小欢彻底对他木好感。

    说走就走,把这阵搜集到的好吃的好玩的往乾坤袋里一装,顺便除去房子里的灵息,铁将军把门,驾上彩云罗,两人便离开了杭镇。

    之所以给房子上锁,而不是加上禁制,当然是想要越不引人注意越好,加了禁制的确安全,但如果真有小偷进入,那肯定就把那里当成鬼屋了,一旦传扬出去反而麻烦,不如同普通人家一样,一把大锁,溜门撬锁的谁爱进谁进,反正里面空空如也,小欢那个守财奴,连个小板凳也没留下,通通装起来带走。

    “下一站去哪儿?”

    小欢想了想,既然皇帝老儿来了杭镇,索性就去京城吧,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啊!(欢姑凉,乃危险神马?)

    一到京城,小欢就森森地喜欢上了这里,慕容王朝的京城可比轩辕城大多了,也更加热闹,皇宫也更加雄伟,和紫禁城有一拼,俨然一副泱泱大国威仪之象。

    小欢喜欢这里的繁华,容珂无所谓,小情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皇宫里面虽不安宁,但是宫墙之外却是一片平和。何况此处千年古都,自有一番底蕴。

    两人在皇城附近置下一处院落住了下来,这次是买房而不是租,是因为一家之主的小欢认为,京城房价上涨幅度大,有利于投资,话说当年北京城的房价都到了几万块一平米呢。

    灵石在此地虽有流通,但太过招摇,容珂从小欢的垃圾桶(乾坤镯)里找出几块毫无灵气的彩色石头变卖了,换了不少金银,买了房子后,还有很多,做为日常开销。

    小欢撇撇嘴,到头来还是要靠本姑娘养家活口,话说那些闪闪发光的漂亮石头都是为了滋养碧仙果而耗尽灵气的废旧灵石,她没舍得扔掉,原是想用来废物利用串风铃的呢,想来不久以后,就会镶嵌在夫人小姐的发钗首饰上,这倒也算是物尽其用吧。

    容大能现在名符其实地吃软饭了,房子是老婆的,就连吃的用的也是老婆的,所以他干脆做起了全职宅男,而且还乐此不疲。

    小欢出门打怪逛街,容大能便留在家里喂喂宠物浇浇花,顺便做做家务,闲来无事便看看书,研究点儿他感兴趣的东西。

    吃软饭的日子真是舒服,修了几千年才修到,如果将来不能带着小欢一起飞升,那他宁愿永远留在琅琊界吃软饭。

    小欢回到家,看到窗明几净,饭菜飘香,前夫洗得干干净净地等着她,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伸伸打妖兽打累的胳膊,翘起逛街逛累的小腿,任由前夫细心周到地服侍着,服侍好了,顺便推倒吃顿肥肉,唉,这种日子,夫复何求?

    舒服安乐的小日子过了一个多月,便到了盛夏时分。

    虽是盛夏,但远不及小欢曾经穿越过的那个时空一般炎热,坐在荫凉地里吃上一碗洒了山楂粉的冰花酪,凉凉的酸酸的,别提多舒坦了。

    小欢吃了三碗,又多要了几碗偷偷装进乾坤镯,她现在可不是单身贵族,一个人吃饱一家子不饿,她还有前夫有阿狸有蛋蛋三张嘴要养活,碰到好吃的,也要多带一些回去给他们,做为一家之主的大女人,还真是挺不容易的。

    拍拍撑得鼓鼓的小肚皮,小欢便顺着树荫,沿街遛达,她可不想太早回家,免得容珂见她闲着没事,又拉着她打坐,自己还有八百年大好时光可以活着,整日修练那就是浪费青春。

    三百多岁的欢姑娘有一张花季少女的脸和一颗拒绝成长的心,青春无敌!

    伪少女小欢同学哼着小曲走在大街上,忽然听到马蹄声声由远及近,紧随着便是一片喧哗,街上摆摊的小贩们四散躲闪,小欢一瞬间恍忽了,莫非是城管来了?这里的城管骑马来着?

    来的人不是城管,是穿着真正的官衣的,不过等阶不高,只是来净街的。

    “闲杂人等,速速避让,闲杂人等,速速避让!”

    在皇城根儿住了一个多月了,小欢也有了见识,能在京城大街上如此阵仗的,除了凯旋而归的将军,估计也只有皇帝和皇后了。这是什么地方,天子脚下啊,在京城千万莫言自己官大,别说是那些在地方上做威做福的一品大员,就连太子公主皇亲国戚也不敢造次。

    待到净街小吏策马过去不到片刻,又有一队穿着官衣儿的沿街洒着浸了香花的清水,小欢这时明白了,打这儿经过的应该不是皇帝,肯定是皇后,否则谁会又土豪又做作地沿街洒香水啊。

    她正想着呢,便有一队仪驾走了过来。

    小欢可是紫禁城里扫过地的,虽说这里是慕容王朝,可是规仪驾品级规格都相差无几。

    小欢一眼认出,这摆谱摆得老大的,并非皇后仪仗,竟是妃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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