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春花红血膏

风之灵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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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种情状,所有剑士似是都习以为常,该谈笑的谈笑,该做事的做事,没有半个人理会那具横陈的尸体,也没有人站出来说半句话。就连管事也没多瞧一眼,满脸严肃的继续给众人分配工作。

    青还剑入鞘,似觉得“怪不落忍”的,抬腿在大汉屁股上踢了一下,让他在黄泉路上跑快点。跑得快,淘生的也快。

    三春眼看着有杂工过来把尸体拖走,心里万般不是滋味儿。这是一个强者的社会,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是剑与剑之间的道理。人们之间只能用剑来说话,你要觉得高兴,可以对任何人拔剑,而死在别人剑下也是一种荣耀,所以不会有人觉得诧异、惊奇,他们已经习以为常,这样被人杀死的不知凡几,死多了也便不觉什么了。

    这个时代的会剑术的分几个等级,最低等的是剑士,上一级的是剑师,最厉害的莫过于宗师。剑士也分许多等级,像这种为歌舞队护卫的是低级中的低级,再好一点伺候贵族,做贵族家被称为武剑士,而为国家效力的,则是武士。

    像青这样杀人于无形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剑师级别了。

    青自此一剑而成名,护卫队里每天找他比剑的人不断,就连路过的镇县里都有人闻名而来。

    其中最要命的是一个叫剑十三的家伙,因为他每次挑衅都是找三春,而不是青。

    这点让三春很是不解,她大胆地问:“我和你有仇吗?”

    “然。”剑十三答的很痛快。

    他说着忽的双眼暴突,指着她鼻尖怒吼,“你个小儿,恬不知耻,鹊兰是天上仙女,你也敢拒绝,真是胆大包天。”

    三春一阵错愕,闹了半天他这么针对她,原来是因为对鹊兰有意。

    她说怎么看他眼熟,原来就在十天前,她还见过他。

    那日他捧着几株野花走到鹊兰面前,求恳她,“爱慕阿兰日久,但求欢一夕,明日奈何?”

    鹊兰掩袖一笑,“兰无暇,勿怪。”说着话故意挽起三春的胳膊,整个人几乎倒在她身上。

    那时三春只想着怎么摆脱鹊兰这贴膏药,竟没多瞧他几眼,只约摸记得他长相平平。

    后来她问鹊兰,“俊郎相邀,你为何不去?”

    鹊兰幽幽一笑,“若真是俊郎,必然要往的。”

    她这才明白,原来这是嫌人家长得丑了。在这个迷恋美色的时代,男人喜欢美人,美人喜欢俊男,在对美色的执着上,女人甚至有时比男子更甚。

    现在一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仔细瞧去,这个剑十三确实长得黑了点,而且他的身份太卑贱,想得到女子欢爱确实很难。在七国之中,连名字都没有只以数字命名的人的出身,都不会太高。

    剑尖指上鼻尖,三春表现出来的仍然是一派从容,她咧嘴笑了笑,“你若喜欢鹊兰,大可追求,何必纠缠于我?”

    十三被人窥见心思,脸红了红,随后高声怒叫:“你个小儿,我要和你比剑。”

    三春看了看一边青,他右手握着剑柄,左手有意无意地轻弹,双眼更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好像对她这种窘况视而不见,又好像是纯粹等着看好戏的。

    她知道他这是摆明了不会帮忙了,不由暗叹一声。这都怪她,昨天非得说什么自己剑术很高,比他一点不逊色,惹得青大为兴趣。而现在恐怕他就是要等自己动手,也好见识一下她的不逊**。

    可惜啊,大话容易说,现实很残酷。她不使剑已经两年,要想重新拾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眼珠一转,手指轻轻在那指着自己的剑尖上一捏,脸上笑容灿如朝阳,“比剑可以日后再比,此时百花盛开,不如咱们研究一些养颜之法,定能让你肤白如雪,惹人喜爱。”

    十三听得大动,他从小就长得黑,常被人耻笑为“黑炭锅”,还从没听说有什么法子可以美白?

    他心中激动,说话也不连贯了,“当……当真如此?”

    三春笑得更灿,频频点头,“肯定如此。”

    趁他闪神,把剑尖往旁边移了移,她也瞬间挪到一个安全的方位,接着大力宣扬美白方法,说的天花乱坠,连一边的青都不禁有些相信世上真有这样神奇的法子。

    两人勾肩搭背,宛如兄弟一般走了,临离开前,三春对青投去一抹得意的眼神,看在青眼里则成了无奈,还带着一丝好奇。他倒没想到她有这么一手,她还懂女人养颜之术?

    说到养颜之术,三春真的不懂,不过前几日和鹊兰聊过裳大家。她三十岁的年纪,一身好肤比少女更白嫩细滑,真是羡煞人也。

    裳大家为了让所带的歌舞伎能保持美貌,曾把一些养肤之法传授。那会儿鹊兰正迷恋她,自是有问必答,而这个机会刚好让她可以拿出来卖弄卖弄。

    其中有一方曰:取五月初五采益母草全草,不能带士。晒干后捣成细粉过筛,然后加面粉和水,调好后,捏成如鸡蛋大药团,再晒干。用文火再烧1昼夜,取出凉透,细研,过筛,放入干燥的瓷皿中。用时加十分之一的滑石粉,百分之一的胭脂,调匀,研细,沐浴或洗面、洗手时,用药末擦洗。

    十三听后觉得太过复杂,他这样的身份,哪有许多滑石粉胭脂可用。

    三春也知如此,便给他说了第二方:取农历三月初三采桃花阴干,研为细末,七月初七收鸡血调和,用以涂面擦身。

    现在正是桃花盛开时节,虽不是三月初三,差几天也不是不行。两人一起行动,在路边摘了桃花,又杀鸡取血,折腾了几日,竟真的做成了一盒膏体。

    桃花令人好颜色,鸡血能治各种皮肤病,并可营养皮肤,三春给这个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春花红血膏。

    十三拿去抹了十余日,虽不知效果如何,但后来这招可能被做血豆腐的学会了,加了葱姜蒜,经过改良,大约就制成了日后的鸡血豆腐吧。

    听说销量还不错……

    三春见还有剩,在自己脸上试了试,果然颜色奇佳,她本就长得极美,这一装扮,霎时迷倒一群男女,就连同护卫里许多剑士都对她频加颜色,十三看她的眼神也与之前大不相同。

    在她的带领下,车队中一时春意浓浓,每个人的脸上都盛满着放松,愉悦和期待。似乎连原本的剑拔弩张也变得和谐了。

    她说这是她的热心融化了这片热土,青吐她槽,说这是美色感化了大地,孬苗终长成好树。

    三春表面客气说“不敢当”,心里却乐得开了花,这还是第一次他当着她的面赞她长得美的,虽然言辞犀利了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