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小说网 www.44pq.org,最快更新超级穷人最新章节!
第3卷飘在康国的日子第61章巡检
原本他还占着上风,可是等白小天将所有神识投入之后,双方的形式顿时斗转,尽管没有白小天预想的那么顺利,山姆的抵抗还是相当激烈的,但是实力决定了一切,在这种没有花俏全凭实力拼消耗的情况下,山姆的抵抗不过就是让时间延续的长一些罢了。
“嗯,大致情况就是这样了。”白小天好一阵才将事情说完。
“那这个家伙死了吗?”赵菁菁问道。
“彻底、干净的死得不能再死了。”白小天笑道。
“那他呢?”赵菁菁指了一下纳姆山:“现在怎么回事?”
“这个。只能说是个活死人吧。”纳姆山的神识已灭,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已经是死亡了,再无复活的可能。但是他现在的身体运转还算正常,心跳、呼吸一切都很正常。所以啊,准确地说他就是个“活死人”。白小天轻轻的摇了摇头,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尽管说他和纳姆山也算不得有多么情深意厚,可是毕竟自己当时答应过他,带他离开秘境,给他一个幸福、平安的生活。可谁知道最终的结果竟然是这样?
“活死人?”赵菁菁眉毛一扬,问道。
“是啊,虽然现在他的一切基本生理活动正常。但是没有神识,别的不说,他就无法进水、进食。这样的话,身体会日渐衰弱。没有营养补充的话,死亡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白小天的情绪显然不高。
“好了,他的死虽然不能说你全无责任,但是公平地说你的责任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你当时如果带着他一起行动,他的结局恐怕一样是惨死在秘境。因此,要说也只能感叹他的命不够好啊。”赵菁菁劝慰了他一阵,然后又望了安静得躺在一边的纳姆山一眼:“那现在怎么办?”此刻纳姆山还犹自睁着一双眼睛,要说他已经死了,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这个。”白小天也说不上来。就眼睁睁的看着纳姆山就这样死去,这个似乎确实有些于心不忍,但是如今的他连“植物人”。要知道“植物人”那还有可能苏醒,他却是根本没有任何可能,除非有其他的人夺舍成功。白小天摇了摇头:“没有办法。虽然他又心跳,有呼吸,但是事实上他已经死了。地球上有句话:我思故我在。意思就是说,只要一个人还能思考,那么就证明他还活着。如果一个人已经永远不能再思考了,那么即便他还有其他的生理特征,那么实际上他已经死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也就是他被人成功夺舍了,但是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这个人其实也已经不是纳姆山了。”
“所以,那我们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或者直接将他活埋?”赵菁菁撇了撇嘴:“太残忍了吧?”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嘛。嗯。等一下。”白小天突然停住了话:“我似乎想到了什么,等一下、等一下,啊,有了……”
“有办法了?”赵菁菁倒不是对纳姆山有多么深切的感情,而是如果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人”生生的渴死,饿死,心里实在是有点太说不过去。
“办法嘛。倒也是有一个。我可以分出部分的神识控制他的身体,进行进食、饮水等等不太复杂的活动,我想熟悉一段时间后,我想说话也能办得到……”
“啊?那不等于你变成了两个,一个白小天、一个纳姆山?那到底谁才是你?”
“不是你想的那样。在我们修真当中元婴之上为分神。所谓分神就是可以将神识一分为二。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夺舍的身体的话,那么就可以拥有一个分身了。当然了,这仅仅只是理论上。实际上很少有人会这么做,成功地就更少了。因为首先合适的夺舍的身体就很难找得到。所谓合适不合适据我所知并没有一个正确的标准,所以只能试了才知道。但是一旦失败很可能就造成分神毁灭。尽管那部分分神通过修养个四、五年应该可以弥补回来。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大伤元气的事情。更何况就算能够找到合适的身体,如果这具身体的素质太差,那么这样的分身也就仅仅是多了一条生命而已。对于修真的实力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因为将神识一分为二,就要耽搁好几年的修炼,寻找合适的身体,更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修真们的时间看起来很多,但是实际上比普通人奢侈不到哪里去。浪费太多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情,在许多修真看起来还不如直接努力修炼得好。通常只有那些对于自己修炼完全没有把握的分神才会考虑这么去做。”白小天解释的倒是很详细:“二据我所知,这个星球修炼的是斗气,对于神识不是不重视,而是根本不知道如何修炼。当然了,我说的是现在,像那个山姆他似乎有一些关于神识修炼方面的法门,可惜我没有得到。我想如果以后再抓到蒙面人或者那些秘境中的红种人,如果有办法将这些法门问出来,那斗士们的修炼才算补全了。当然这个以后再说。我现在要说的是我现在的神识也可以分开,但是却只是暂时的分开,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时间太长。离开身体的距离也不能太远,否则被分出体外的那部分神识就会完全失去控制,最终慢慢消散掉。而且我虽然能够短暂的控制纳姆山的身体,但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因为纳姆山还是活不过来,而对于我来说因为分出去的那部分神识不会也不敢和他的身体融合,因此纳姆山的身体就不会再产生魂丝。虽然下面这句话不太好听,但是我还是要说,就神识方面来说,这样做,对我没有一点好处,反而在控制纳姆山的身体的过程中,我还要消耗部分神识,虽然不会太多,但要是次数很频繁的话,累计起来这也是个不小的消耗。”
半天,赵菁菁没有再出声。
“没有听明白?也对,老实说,说了一大堆,我自己都觉得有些绕了。”白小天苦笑道。
“很明白呀。基本明白了。”赵菁菁脸色很严肃地说道:“虽然你的话有些功利,但是却也是事实。既然没有办法救活他,那么让他早日安息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不过我觉得呢,在这之间我们还可以办一件事。”
“办一件事?”白小天问道:“什么事?”
“买药材啊。”赵菁菁白了他一眼:“你之前不就说了,这些药材对于我们接下来的修炼很重要。昨天下午在那个小镇里总共也没买到你需要的几味药,而且数量还不多,这也正常。这种普通小镇自然不会有太多的药材储藏。先前你是想我们先回黑泥潭再说,等过几个月,风头过去之后,我们再出来。但是我想呢,回到黑泥潭之后安全固然是安全了,但是没有药材,我们的修炼进度自然就快不了。这等于就浪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实在是没有必要。再说了你也担心秘境那两个怪物很可能会有办法冲出来。我们早一些将实力提高也更安全一些,不是吗?”
“这话是没错。但是……”
不等他说完,赵菁菁就直接抢话说道:“我们现在去买药的确会有些危险。可是只要我们认真计划好,我认为危险不会很大。就算他们的势力再大,也不可能盘查每一个过往客人吧。你先别急,听我说,我的打算是这样的,你不是有一张面具嘛。那张面具给我好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的声音虽然尖细,但是只要话不多应该也能混过去。大不了,我在这张面具上再稍微改扮一下,相信就算见过这张面具的人也多半认不出来。至于你嘛,那天说的话不是很多,当时不是别人主要的注意对象。我把你化妆成一个老头,应该不是问题。然后就是纳姆山了,我们带着他上路,他正好可以装病人。就算是一个得病的少爷吧。路上我们再雇佣几个仆人、保镖,我想问题应该问题不会很大。再说了唐州盛产药材,我们根本就不用走太远。顶多一个月,甚至只要半个月,我觉得我们就能把药材顺利买回来了。”
“把纳姆山带上?”白小天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药材只是对他自己才有作用,这件事本来他想告诉赵菁菁的,可是之前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说,现在提起,想想觉得还是算了,等回到黑泥潭再说吧。白小天对于赵菁菁的化妆的功夫还是有信心的。他那张面具见过的人并不是很多。而且赵菁菁再修饰一下,想来的确不会有什么人认识。至于说自己?装扮成一个老仆确实有一定的挑战,但是如果能再临时雇用一些仆人的话,那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新叶城是唐州境内的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城长约七里。常住人口不过三、四千人。说是城,但在康国内陆其实也就不过是大一点的镇罢了,只是唐州偏僻,人口不到多。除了唐州府和新安府其余的城市,无论规模还是人口都不大。因此,新叶城虽然不大,但是管辖的范围却是不小。新叶城并不处于交通要道。因此,平日里过往人口并不多。
不过这一天上午,新叶城外北山口却忽然热闹起来,一支由数百头骆驼和马混合组成的商队从北面而来,驼铃声悠扬,眼见就要走出北山了,不少商人们纷纷忍不住欢呼起来。北山在康国算不得有名。即便在唐州郡境内也不是什么名山,北山山势不高,但山脉绵延近五百余里,而且山道崎岖,路途艰难。
唐州境内本就地广人稀,这等偏僻的地方更是人影也不见一个。这支商队有比较倒霉,途中遇上了连续三天的雨天,本来就难行的山路越发泥泞了,所以足足走了近十天才算走出了北山。中途没有一个客栈可以补给,眼见终于看不到山了,也难怪商人们欢呼。
这支商队中的绝大多数人的打扮差不多,男人都是身着黑色或者青色的窄袖紧身骑服,虽然是夏天但是头上却还有不少人戴着圆顶卷檐毛茸茸的毡帽,腰间大多束了一根差不多有成年人半个巴掌宽的宽大的皮腰带,颜色大多比较艳丽,以红色居多,脚上则几乎清一色的穿着长筒过膝的革靴。商队中还有十几个女子,看起来大多比较年轻,她们几乎都是穿着差不多的紧身骑裙,颜色都比较艳丽不是大红就是粉色,绝大多数的女子身上都是珠光宝气,脖子上围着珍珠项链、手上带着镯子,还有几个少女脚上还带着银铃,走起来,叮叮当当的响。她们的头上则是插着各种羽毛。男人们大多看起来风尘仆仆,显然是一路长途艰难跋涉而来。而这些女子们则基本上都是刚从车里下来的,因为山路上道路泥泞,所以这些天不少人干脆就待在车中不下来了,但是时间一长,也觉得难受。这下听说终于走完山路了,自然也高兴得跑出来透口气。
这些人的着装打扮,稍有见识的唐州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西胡人。唐州除了大沼泽以外,在最西边还有一块面积不小的沙漠戈壁滩。那里就是西胡人的聚居地。不过也有人说,在千年前其实如今康国所处的大部分地域居住的都是西胡人。甚至据说如今康国人的祖先其实大多数都是西胡人。只不过,当年康国建立的过程中,因为得到了大唐修士的大力帮助。也许是大唐修士们的强硬也许是唐朝文化的强大,总之千年过去了,大唐文化不但已经深深地在康国扎根发芽繁衍,甚至整个东大陆乃至西大陆都受到了很深的影响。
而据说西胡人现在生活的这片沙漠千年前几乎是渺无人烟的,至少是没有人在这里大量群居的。后来西胡人的祖先因为拒绝唐朝文化,用康国朝廷的话语那就是不服王化,因此就自我放逐,逃到了戈壁滩上。因为唐州都已经很偏僻了,不管是康国朝廷还是地方豪强们都不愿意把太多的精力和财力耗费在这里,除了唐州府、新安府外,大多数地方千年过去了都没有太大的发展。那片戈壁滩,自然就更没有多少人能关注了。
不过千年过去了,如今的西胡人对于康国的态度早已经不是那么敌视了。这些年来不断有单个的西胡人迁入康州,甚至一些小部落也是举族搬迁。对此,朝廷是采取欢迎的态度。只要在官府登记,就会划拨一些土地,尽管不会太多,也大多不是太好的良田,但起码也算是不排斥吧。其他依旧不肯内服的西胡人也大多数都和唐州有越来越密切的商贸往来。
而这些年来西胡人也开始精明起来,许多部落不满足于和商人们进行交易,因为那样利润要被商人们盘剥掉一大块。于是,如今越来越多的西胡部落都开始自己组建商队。一般一年走一到两次,他们的目的地一般不是新安城就是唐州府。他们运过来的一般是宝石、香料、皮货、贵重的木材、药材等戈壁滩上的出产。而运回去的就多了。棉、麻、丝等各种衣物、盐、茶、瓷器、生铁甚至直接就是各种武器、以及各种生活用品。可见如今的西胡人对于唐州乃至康国的依赖越来越强,因此即便西胡人这些年没有逐渐内迁,康国多于他们也一直没有太大敌意。或者说知道他们成不了什么气候。
因为他们是居住在戈壁滩上,因此牲畜骆驼多过马。不过骆驼虽然速度上不如马,但是耐力却要超过马太多,而且载重量也超过马。再说西胡人的商队一般都不会离开唐州郡。因此正常的旅途就算是去较远的唐州府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因此西胡商队中的畜力大多数还是骆驼。
此刻那些骆驼上都载着厚重的大箱子,而不但骆驼身上,甚至很多箱子上都沾了不少泥点。
出北山口不远就有一条小溪,因此有商人就提议在这里歇一歇,顺便清理一下。不单骆驼要洗刷一下,就是人最好也洗个澡。不过被商队的首领萨姆否决了。商队首领萨姆是一个近七十岁的老人,古铜色的皮肤,风尘仆仆的脸上到处都纵横着深深的皱纹,这些皱纹也写满了人世间的沧海桑田。萨姆是西胡波图部落的一名长老。尽管年纪不小了,尽管他脸上写满疲惫,但是此刻他依旧和年轻人一样步履矫健。萨姆否决的理由也很简单,前面不远就是新叶城了,新叶城虽然不算是个大城,但是充足的补给一下他们这个商队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现在天色已经不是很早了,他打算晚上就在新叶城住宿了。尽管在城里住宿花费显然要高不少,但是安全是第一位的。要知道这一次之所以他这位部落里辈份最高的长老亲自带领商队出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部落已经有内迁的打算。而这次就准备找几个相关的官员打通一下关节。因此商队带了好几件贵重的物品作为礼物呈送。萨姆自然不希望贪小失大。
“大家稍微休息会。货物就不要卸下来了,我们马上继续赶路,前面不远就是新叶城。今晚在新叶城过夜。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吃完中饭再出发。”萨姆的话,让商队中许多人都松了一口气。脸上多多少少都挂出了一些笑容。这些人天确实把他们累坏了。
在萨姆的身后跟着一名少女,少女也戴着一顶圆顶小帽,帽檐后露出七八根小辫子,她头上和其他的女孩不同的是没有一根羽毛。这就显示她还没有成年。西胡女子成年的年龄为十六岁。女孩是部落族长哈辛的小女儿雪梨娅。雪梨娅还差两个月到十六岁,虽然身子还没有全长开,但是她的脸庞秀丽,肤色白皙,一双大大的眼睛让人感觉如水一般的纯真,更是让人第一眼就增添了不少好感。本来快要成年礼了,按照规矩是不允许随便出门的,不过雪梨娅在成年礼完毕后不久就要出嫁了。她的夫婿是西胡另一个小部落的长老。虽然年龄不是很大,还不到三十岁,但是在整个西胡都有些名气。尽管由于他所在的部落太小,对于他的前途很明显有相当的制约,但是大多数人对于他的未来都很看好。因此尽管此人是丧偶再娶,家中不但已经有子有女,还有两名小妾,但是他上门求婚,依旧没有遭到哈辛的拒绝。
在商队临出发出前,雪梨娅提出要随行,哈辛自然一开始没有同意。但是雪梨娅说她这十六年都没有离开过戈壁滩,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离开戈壁滩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因此希望父亲同意她的这个有些任性的请求。哈辛想了想,最终还是答应了。
离开部落,到现在一个多月了。除了戈壁滩以后。即便在泥泞的山路上她的心情也不错,还时常下得车来,步行前进,似乎对沿途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因为她还没有成亲,所以按照西胡的规矩脚上和其他的未婚少女一样戴着银玲,走起路来自然是“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听得萨姆这么说,她笑嘻嘻的问长老道:“萨姆爷爷,新叶城大吗?有风华城繁华吗?”
风华城乃是路途中他们经过的一个小城,萨姆笑了笑:“差不多、差不多,这唐州除了新安城和唐州府,其他的城镇都不算繁华。就是唐州府在整个康国也算不了什么。那永康城才是真正的繁华啊。”
十五年前,萨姆曾经去过一次永康城。永康城不但是鹤洋府的首县,而且是整个康国如今常住人口最多、最繁华的城市。永康城城长过五十里。而且永康城外不少地方人口相当密集。据说永康城的长住几人口已经快要接近一千万了,因此早就有人提议将康国的都城换到永康城。甚至几乎每年都有大臣提出这样的建议。
“永康啊,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去看一次。”雪梨娅感慨地说道。
萨姆没有说话了。他也知道雪梨娅的未婚夫雷齐尔尽管现在还是长老,但是他们那个部落的下任族长肯定是他。虽然西胡族中对于女子的规矩没有康国人这么多,但是除非她加入商队又或者整个部族内迁,否则通常是没有离开戈壁滩的机会的。而尽管雷齐尔的部落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是不会亲自率领商队城出行的。原因也很简单,像雷齐尔这样的小部落因为人口不多,所以不太可能单独组建一支商队。基本上都是加入某个大部落的商队里面一起成行。因此自然用不着族长出面,族长不出,族长夫人就更加难成行了。
“永康太远了。不过说起来唐州这些年也越来越繁华了。其实当年新安的规模可是比永康还要大呢?可惜啊……”萨姆叹息了一声说道:“这后面的路途虽然也有荒僻之处,但是却没有那么难行的路途了,正常情况下还有八、九天,我们就能到唐州府了。”
正说着,商队的最后一骑正缓缓地从山口里走出。
商队的后半截和前面明显不同。不但服饰差异很大,而且全都是马或者马车。总计有八辆马车。十五人的简骑。稍微明眼的人一看就知道这多半原本应该是两个是两个商队。没错,后面的这个商队正是白小天和赵菁菁雇佣的。
赵菁菁提议,做什么就要像什么。既然他们准备请护卫,那还不如干脆成立一支临时的商队,人一多,自然更好隐藏行踪。因此他们在三间房就几乎购买了各家各户手中所有的毛皮还有贵重的木材。此外还几乎将附近三十里各村村民手中的毛皮以及贵重木材的存货也全部一扫而空了。收购这些花费了赵菁菁整整九万两银子。据赵菁菁说,这些东西到唐州府转手的话,就算没有特别的门路卖个十一万两怎么都没有问题。因此算起来他们这次临时贩卖应该是不会亏本了。所以干脆做的逼真些。
之后在路过几个小城又分批先后雇佣了一名管家、七、八个下人以及总共二十名护卫。因此从表面上看现在谁也不会怀疑这是一个小商队。他们和萨姆的商队在进入北山之间就相遇了,其间还曾在同一个客栈里休息过。过北山的时候,到了泥泞,赵菁菁的商队毕竟是个临编,协调性远不如萨姆商队。因此有好几辆陷入了泥泞中,更有一马辆翻了。萨姆这个人还是比较热心的,而且他也看出来了这个小商队应该不像是难相处的人,所以就主动上前帮忙了。这些天里,虽然没有明言但是两个商队实际上混合走在了一起。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两家的目的地都是唐州。
对白小天、赵菁菁来说,人多更容易隐藏身份。而对萨姆来说,人多无疑更安全。而且据他的观察,这个商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这么小的商队一般来说背后应该也没有太大的势力,所以合在一起走,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麻烦。
赵菁菁雇佣的管家叫做郑泽民,四十来岁,长的相貌堂堂,体态略显瘦削,不长的三缕黑须,让他看起来倒让白小天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些古代塾师的形象。商队的护卫总计有二十人,大多数都是零散的护卫,除了护卫首领马不同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斗士。马不同也不过是一名中阶的斗师。不过尽管马不同等级不高,而且和郑泽民一样体型有些瘦,不过他瘦的很精炼,尽管个头也不是很高,但走动的时候虎虎生风,往那一站总是给人一种超出他外貌的强壮的力感。或者说马不同是位比较有型的斗师。
之所以这样雇佣,一方面是因为太高阶的修士不好情,尤其是在不大的城市里更是稀有产品。更别说白小天和赵菁菁也根本用不着太高阶的修士。当然了如果是斗圣、斗神,那么他或许会考虑一下。可惜这么高阶的护卫已经不是价钱多少的问题,而是像他们这样根本没有跟脚的人物出钱人家也多半不愿意。这还不说,白小天不但不愿意出钱,真要雇了这样的人,白小天还担心他们会不会别有用心呢?因此,真有了这样的护卫,他们只怕也是不敢用的。
郑泽民的脸上总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倒是很有几分职业管家的风范。自从有了郑泽民后,白小天和赵菁菁确实感觉轻松了很多。他们就越发很少去和其他的仆人、护卫打交道了。而和郑泽民打交道的通常都是赵菁菁。
赵菁菁给自己起了个名字赵安,而给白小天得起的名字是赵七。因此郑泽民称呼赵菁菁为“安哥儿”,而叫白小天为“七叔”。
按理来说郑泽民是可以坐车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他多是骑着马。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商队,另一方面是为了及时和萨姆沟通,并在萨姆和赵菁菁互相传达消息。
这次,他又骑着马跑了过来:“安哥儿。”
白小天、赵菁菁、纳姆山三人路途中一直都是待在一个马车里,这个马车也是最宽敞的。把案几一收,躺下三个人还是相当宽敞的。
听到郑泽民的叫喊,自然是赵菁菁掀开布帘子钻出车来:“民叔,什么事?”
“萨姆大叔说在这里暂时休息一下,不卸货,然后晚上在新叶城休息。”
“行,就这么办吧?”赵菁菁点了点头。
“那之后咱们是不是还不分开?”郑泽民又问了一句。老实说,他其实是很想分开的,因为商队里三少爷和七爷都有病,而安哥儿为了照顾他们,平时也不怎么管商队的事情。因此这支规模不大的商队就等于里里外外他一个人说了算。而安哥儿在钱方面还是比较大方的。尽管他也不知道这支商队到了唐州会不会就立刻解散了,但是能多捞一点油水总是好的。可是呢,如果和萨姆商队合在一起的话,尽管萨姆并不会插手他们商队内部里面的事情,但是很多小动作就没办法做了。
“如果萨姆大叔不主动提出来,那咱们就继续一起吧。反正大家都是到唐州府去的。”赵菁菁显然不是很清楚郑泽民的想法,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就在这时,忽然远方传来了一阵急促马蹄声,远远的就看见一溜黑影,飞速逼近,那显然是一队骑兵在快速飞奔,目标似乎正是朝着这个方向。
“马匪”商队中不知道谁喊叫了一声,商队顿时大乱,护卫们纷纷从刀鞘中抽出刀来,并且紧紧的拽着缰绳,准备随时上马,至于是逃跑还是上前拼杀,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很显然如果真的是马匪的话,萨姆商队不管是从人数、实力还是战斗意志都要比他们这个小商队的护卫们要强得多。郑泽民甚至毫不怀疑,如果真的是马匪,不用冲到跟前,他们商队中肯定就有护卫上马返身逃跑。
郑泽民死死的咬着嘴唇,翻身上马,眺望远方,一双手都死死的拽着缰绳,两条腿也紧紧地夹着马,这个架势不知道他是准备拼命了还是准备逃跑。
赵菁菁从马车的前辕上站了起来,眺望远方,只一会儿忽然笑道:“胡说八道不是马匪,是官军。可能是官府的巡检队。”
她的脸上轻松,可是心里却并不轻松。这些天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已经被全国通缉了。这才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就上全国通缉的黑名单,可以想象赌船后面的势力确实是强大、相当强大。
这群骑兵并不多也就是二十来骑。萨姆商队中也没有太高的高手。实力最高的萨姆,赵菁菁估计他不是斗尊初期就是中期,其他萨姆商队的成员大多数都是斗士,大约有十个左右的斗师。这样的实力在赵菁菁看来自然算不得强,但是在一般的是商队中已经很不错了。
普通的马匪在他们身上应该讨不了什么便宜。而如果是官府的巡检队相对来说还更麻烦一点。当然了即便是巡检队检查也不太可能上的马车来一个个得仔细的检查,但是总是有可能暴露的危险。至少心里不管怎么样,总会有些不安。即便赵菁菁知道,真要是被发现了,就这样的地方官府普通的巡检队,带队的通常也就是斗师。发现了问题,只能是他自己给自己找了**烦。可要真是这样,要保守秘密,就意味着他们不但要干掉巡检队,还要干掉他们所有的雇员以及萨姆商队的所有成员,这个似乎有些太疯狂了。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之夭夭。想必被追上的可能性极小,即便他们带着纳姆山的身体一起跑,也不会有多大问题,可是这就意味着他们很可能白辛苦一趟。
就在赵菁菁心里有些忐忑不安的时候,骑兵越来越近了。
所有的商队成员这下都看得很清楚了。一共二十五名骑兵风驰电掣般驰来。个个身披铠甲,腰挎横刀,手握长枪,马背上还斜挂着弓和箭壶。
康国地方巡检队主要的职责就是维护城乡的治安。这些年来,康州的治安比原来要好了很多,这也和各地方上巡检队的力量增强有很大关系。唐州各地的巡检队的名声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坏,敲诈的事情免不了,但是数额都不大,而且近五十年还没有听说过巡检队有伤人夺货的事发生。当然了,这也和巡检队的武装力量一般不是太强有关。很多商队一般来说都有一名斗师坐镇,这样的话,一般巡检队除非精心设计否则很难有力量做到将所有商队成员一个不剩的全部干掉,可一旦有人能跑了,这事情就瞒不下去。因此自然没有人愿意去铤而走险。
商人们开始纷纷拿出路引。赵菁菁、白小天自然也是早有准备。这路引只要花些钱一点也不难弄到。
骑兵们很快就来到了商队的面前。骑兵们一字排开,拦住了商队的前面。
这时,从队伍中快速奔出一名军官恶狠狠的大声说道:“你们是哪里的商队,要去哪去?把路引全部拿出来,检查”
那军官他年纪约三十岁,长得身材高大,额头宽阔,鼻子高耸、,一双深凹的眼睛里尽是寒光,让人感到严峻、阴郁,总之看得人相当的不舒服。
萨姆脸上陪着笑,赶紧走上前去:“大人,辛苦了。我们是西胡商人,去唐州经商的。你知道的,我们西胡人每年总要去一两次唐州的。”
那军官扫了一下他的路引,脸色不屑的说道:“都带了些什么东西啊。最近上面有令,有歹徒在这一带流窜作案,需要严查。”
萨姆自然知道什么上面有令,有歹徒在这一带流窜作案,需要严查。都不过是借口,不过就是要以此来敲些银子。明是明白,心里也不愿意,但是却也不好得罪,只得苦笑一声说道:“将军,我们刚从部落里出来,哪里会知道这朝廷的命令,我们都是有路引的,还请将军多多包涵啊这天气酷热难当,将军还要带着兄弟们不辞辛苦,这些银子就请将军带着兄弟们一起喝个茶了。”
军官看了一眼,将那大约二两的银子接过,在手上掂了两下:“我知道你们也不容易,大老远的跑一趟也很辛苦。前几天还下了雨,这北山的山路肯定泥泞不堪,好走不了,如果可以,我也不愿意多事。但是这职责所在人,不由人啊。老人家,对不起了兄弟们,检查记住,所有货物都要拆包检查。全给我睁大眼睛看仔细了,不要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