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夺命凶器,判官笔

飞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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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怀鬼胎的两个人已分出胜负,王立大概以为已经尘埃落定,他向李鹰使了个眼神,准备把马德志拘捕。李鹰拉了一下她的手臂,向她示意先别着急,刘鑫虽然受了伤,但一时半会死不了,我们过一会儿再下去也不迟。她向李鹰投来疑惑的目光。

    “*的地方还没有到呢。”李鹰在王立的耳边小声说。王立听后虽然还有些疑惑,但是对李鹰还是点了一下头。

    马德志向躺在地上呻吟的刘鑫吐了口唾沫,狠狠地说道:“王八蛋,吃我的,喝我的,居然还敢反我!”说着,踢了刘鑫一脚。随后他不再理会他了,围着生竹转了一圈,呈现一副无从下手的姿态。

    “四舅,都这么晚了,您怎么会来这里呢?”突然,一个声音,一个少女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王立睁大双眼,看着李鹰,似乎对再次有人走进荔枝园感到十分吃惊。李鹰向她回以淡淡的一笑,用眼神告诉她,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

    健美的少女幽灵般从黑暗中走出,缓缓走向马德志。虽然李鹰没有看清她的脸,但凭身形和声音判断,她必定是菲菲。

    “你来这里干嘛?”马德志大概是杀红了眼,提着砍刀走向菲菲,似乎打算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菲菲也给杀了。

    王立大为紧张,想立刻跳下去,但又被李鹰阻止了。她再一次向李鹰投来疑惑的目光,李鹰朝她重重地点了下头,示意让她相信他。“虽然马德志手持砍刀,但我知道有危险的不是菲菲,而是马德志。”李鹰朝王立低低地说。

    菲菲走到马德志面前,不安地说:“我刚才梦见了大舅,他们说在地府里很寂寞,想找个人陪陪他。”

    “那他们是不是想叫你去陪陪他了?”马德志语气带着狰狞,持刀的右手悄然提起。

    然而,在这紧要的关头i,菲菲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慌,只是悠悠地说:“没有,他们想叫您去陪他打麻将。”

    “是吗?我可没空,你先下去陪他们玩玩去吧!”只见马德志高举砍刀狠狠地向菲菲身上砍去,打算结束她年轻的生命。

    但是,他的刀刃并没有落到菲菲的身上,而是砍到菲菲身后的树上,菲菲的身影犹如幽灵般避开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刀。马德志真没想到菲菲竟然能如此轻巧地避开了他的攻击。愣了片刻才把刀从树干上拔出来,准备再度举刀。然而,菲菲并没有再给他挥刀的机会,纤细的手臂于石火电光中的瞬间指向马德志的咽喉。

    在菲菲看似柔弱的攻击中,马德志无力地倒下,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他的咽喉似乎被戳穿了,但情况大概跟刘鑫差不多,一时半会死不了。

    李鹰叫王立先留在树上,暂时先别现身,要把手枪准备好,然后他纵身跳到树下。可能是因为一夜没有睡觉的缘故,着地时他的双脚有些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对于李鹰的出现,菲菲显然感到意外,但她很快回过神来,冰冷地说:“原来警官也来了”她缓缓走向他。虽然荔枝园里光线十分昏暗,但总算有几缕月光穿过茂密的枝叶落到园内,为令人畏惧的黑暗带来少许的希望的光明。借助一缕落在菲菲的身上,李鹰看见了她手中正拿着一根约有二十厘米的条状物体。而这东西就是杀死马氏兄弟的致命凶器,判官笔。

    行凶过程被人发现怎么办?当然是杀人灭口!

    菲菲肯定也是这样想的,只见她紧握着滴着鲜血的判官笔,一步一步地向李鹰靠近。“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得多,四舅恐怕要多一条杀警罪了。”她的语气老练而冰冷。跟之前的乖巧懂事判若两人。

    “马德志已经被你杀了,还怎么能替你顶罪呢?”李鹰镇定地说。

    “那还不容易吗?嘻嘻”她发出跟她的年纪极不相符的冰冷笑声,随即又道:“待会把你解决后,我就把四舅丢到地道里去。到了明天,路过的村民会发现这里只有你和刘鑫的尸体,而四舅却不知所终。再加上这把附有四舅指纹的砍刀,谁都会认为你是被四舅杀死的。

    “你不怕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马德志的尸体吗?“不知不觉李鹰已经退到了靠近王立隐藏的荔枝树了。虽然这里光线昏暗,但她的枪口就在他的头顶,应该能保证他的安全。菲菲见李鹰已经退无可退,也不在进*,冷笑道:”那里平时根本不会有人进去,况且那里四通八达,不熟识的人进去后,是很难出来的。”

    “你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说明你对那里的情况十分了解,”李鹰朝她问道。

    “当然,我的姥姥就藏在了那里,”说着,她猛然扑向了李鹰,与此同时,枪声也响起,一切仿佛就发生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

    菲菲右手中枪,她手中的判官笔一下掉了下来,她惊愕地朝发枪响的地方寻望着。“菲菲,你可以呀!”这时,王立从树上跳了下来,上前抓住了菲菲流血的手。菲菲默默无声地被她监押着上了警车,来到了医院。经过了两天的治疗已无大碍。不过对于菲菲来说,或许是一件幸事,或许也不是一件幸事,因为离开医院后,等待她的便是审讯。

    在审讯过程中,菲菲交待说:收到姥姥去世的消息,妈妈本想来姥姥家奔丧。可是,因为太过伤心,妈妈突然觉得不舒服,到医院里检查后发现,肝脏的肿瘤出现恶化,医生说必须尽快做肝脏移植手术,不然恐怕有生命危险。虽然我能把部分肝脏捐给妈妈,但面对不少于贰拾万元的手术费,我却有心无力。妈妈患上肝病已经有好几年了,为了治这个病,家里的钱早就花光了,而且还欠了别人不少钱。现在不要说二十万,就连两万也拿不出手。爸爸对此也无计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