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群龙的盛宴(2)

江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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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酒后驾车,在中国……”路明非使劲咽了口口水,“是要吊销驾照的!”

    “在美国也一样。”昂热耸耸肩,“但你觉得他们会为一个130岁的老家伙续驾照么?我学开车的时候还没有驾照这回事,那是1899年……嗯,对,1899年,而汽车是1885年才发明的新玩具,还没有马车跑得快,没有福特没有通用,什么交通规则都没有!”

    “校长你……无证驾驶了一百多年?”路明非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刚才错车的瞬间他以为一定撞上了,间隙只有那么一点,好像两个日本武士对刀,快刀在空中对闪而过,“校长我还年轻还想好好地生活呀!”

    “对啊,”昂热微笑,“你还年轻嘛,可是记得我刚才跟你说的么?我不知道自己还剩下多少时间……”

    “喂喂,拜托!转换话题的时候能否别继续加速啊?”

    “我没转换话题,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又喜欢开快车,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呢?”昂热把挡位拨到那个该死的“超级运动”模式上,发出一声会让青春少女荷尔蒙加速分泌的欢呼。

    玛莎拉蒂在路边减速带上停下。

    “准备好了么?任务即将开始,记住自己的身份了么?你是路明非,来自中国的艺术品爱好者……”昂热把一支铝管封装的雪茄递给路明非。

    “背熟了,我叫路明非,是个暴发户,土狗,因为喜欢了艺术学院的女生而准备培养点艺术品味……老子好不容易来这么牛逼的拍卖会,一定要搜罗点好东西回去摆在我的水景豪宅里!我不会抽雪茄这种高级货,烟也不会。”任务计划书上有假身份的介绍,路明非已经倒背如流。他幻想自己是个演员,正努力进入角色。

    “不用会,叼着吸气儿就行。你是要去参加拍卖会,需要有点花钱的爱好来体现你的身价。这可是五十美元一根的古巴雪茄!”

    “挺暴发户的。”路明非叼着那根雪茄,好似叼着一根烤肠。

    “所以才选你而不是楚子航或者恺撒,扮暴发户你比较拿手。”

    “也对,我土狗嘛。”

    昂热递过一枚信封:“里面是你的请柬,拿好别丢了。你的账户上要有200万美元的保证金,诺玛在苏黎世一家银行为你开了户头,存入了200万。”

    “哇!两百万!”路明非猜想此刻如果照镜子,自己瞪大的眼睛里滚动的都是“$”。

    “是任务经费,结束后会从你的户头上划走。”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今朝拥有。”这种烂话完全不过脑子就从路明非嘴里滚了出来,“说起来校长您那么有品位的人,看着又腰缠万贯,自己直接去拍下来不就好了?”

    “拍卖其实是一个心理游戏。尤其是对市面很少出现的稀罕货,谁也没法立刻估算出价值,此时心理就会变得特别重要。艺术品的价格,在于有多少人愿意买它,竞购的人多,价格会水涨船高,如果有资深买家强力竞购,跟进的人会很多,价格就会被炒起来。而我就是资深买家,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我。”

    “所以如果你举牌,就说明这东西值钱?”路明非点头,“说白了,我是个托儿。”

    昂热竖起大拇指:“对,你就是个托儿!我只是去拍几件小东西装装样子,对于真正的目标,我不会举牌,我希望那东西成为一个无人问津的冷门。但你要举牌,全场的人都想那个新来的暴发户居然把钱花在这种没用的东西上,而你却能用低价得手。”

    “了解!”路明非说,“对了校长,您知道楚子航去哪儿了?还有我们昨天遇到一个新生叫夏弥的,我们昨晚住一个房间,醒来他们都不在了。”

    “诺玛安排了其他任务给楚子航。他现在正带夏弥在芝加哥城里游览,顺便给她做新生入学前的辅导。通常这个工作是交给教授的,不过既然有额外的七天时间,就要好好利用。”昂热想了想,“他们好像是去六旗过山车游乐园。”

    “不会吧?我也没去过六旗游乐园……我也很想带漂亮学妹去坐过山车!”路明非没刹住,内心真实想法脱口而出。

    昂热愣了一下,讷讷地说:“我是校长,我比漂亮学妹重要……学生们为了和我喝一次下午茶都会坚决推掉约会……”

    “一把年纪了您跟女生争什么风嘛……”路明非耸肩。

    “下车!”

    “喂……为了男人的自尊心么?不至于吧?”路明非瞪大了眼睛。

    “你是个托儿,当然不能和我一起出现。一会儿会有人来这里接你,记得换好衣服,全套的阿玛尼,中国土包子富豪都热爱的品牌。挺起胸膛走路,你是要来这里花掉两百万美元的人,你要目空一切。别高看索斯比拍卖行那些衣冠楚楚的拍卖师,他们只是帮抽佣金的。”昂热大力拍着他的肩膀,“你上学期挂掉了两门课……”

    “喂喂,校长不带这样的,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你提起我的伤心事我怎么拽得起来?”路明非苦着脸,嘴里的雪茄掉在车座上。

    “我的意思是,作为校长我有权为你加分,如果这项任务完成得漂亮,我就算你及格。”昂热伸出手来,“成交?”

    “这都行?成交!”路明非立刻燃起斗志,一把攥住昂热的手。

    “早说跟校长混比跟漂亮学妹混有前途……”

    “……您不会是还在纠结刚才的事儿吧?”

    “怎么会?我素来宽宏大量……”昂热摸出喷射打火机为路明非点燃那支粗壮的雪茄,“现在抽着你的Cohiba雪茄,穿着你的阿玛尼西装,去财富场上作战吧,我们年轻的中国富豪!”

    车门洞开,校长飞起一脚,把发愣的路明非踹了出去。玛莎拉蒂绝尘而去。

    “喂!这么暴力?果然还是恼羞成怒了吧?”年轻的暴发户路明非捶着地面,冲着远去的车影高喊。

    他的肚子不争气地嘀咕了一声,消灭了满腔恼怒。他这才想起自己那顿早餐只吃了一半。他无奈地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翻着白眼望天,天空澄澈如洗,一只从密歇根湖上误入人类城市的白翼湖鸥在高楼大厦间掠过。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0世纪50年代。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0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挎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但它已经没落了,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下城区的购物中心。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但今天它重又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者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的刺绣衬衣,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油,光可鉴人,而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戴着白色的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戴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0年流金时代的芝加哥。

    这一天的市政歌剧院门前,时光好像倒流了60年。

    黑色林肯轿车缓缓停在歌剧院门前,它的老派和气势吸引了侍者的目光,他疾步跑下台阶。车窗缓缓降下,一只年轻、修长、筋节分明的手递出一张暗红色的请柬。

    “RicardoM.Lu先生!”侍者高声念起这个陌生的名字,好像是迎接一位众所周知的伯爵。

    司机下车,腰挺得笔直,一身黑衣上钉着镀金纽扣。他恭恭敬敬地拉开了后座的门,淡金色头发的年轻人钻了出来,冷冷地扫视着来往宾客。他挺拔的身形在风里有如一杆插入地面的长枪。他戴上了黑色墨镜,遮住俊朗的面孔,捋起条纹衬衣的袖口看了一眼那块精致的IWC腕表。

    “请,Lu先生,拍卖会就要开始了。”侍者向这位年轻贵客躬身。

    贵客冷冷地摆手,转身走到后面一辆银色的加长宾利旁,微微躬身拉开了车门,“请,Lu先生。”

    如此的高调震惊了来往所有宾客,敢情这位气势夺人的年轻人……还是个开车门的!

    这一次首先出现于众人视线中的是一支粗壮的Cohiba雪茄,然后是昂贵的阿玛尼订制正装,然后是雪白的蕾丝领巾,然后是锃亮的Ferragamo皮鞋。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此刻那位贵宾终于全部现身。他努力吸气挺起胸膛,睥睨群雄,肩膀上搭着棕色的Burberry风衣,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

    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金发年轻人赶快上去帮着贵宾拍背……周围一片含义不明的嗤笑。

    “妈的!”路明非心里骂娘。这身行头没弱点了呀,他们笑什么?不就是抽雪茄呛着了么?可是他刚才模仿小马哥……的亮相,不是很有派头么?

    “他们是笑你把一些流行的大牌全部穿在身上,穿衣品味太杂。不用理,这就是你的定位。”耳边响起昂热低沉的声音。紧张的路明非几乎忘记了耳朵里的无线耳塞。

    “这什么渣定位……”微型麦克风藏在路明非的下颌边。

    “看到什么都不要流露出惊讶的表情,跟着走就好了。”昂热不知道躲在什么角落里。

    路明非跟着侍者穿过光线昏暗的通道,空气里香水味若即若离地浮游,闪光的是摩登女郎们赤裸肩头上敷的银粉。路明非被这豪奢而虚幻的环境弄得有点晕头转向,这时前方亮了起来。

    他忽然就暴露在开阔空间中,仿佛四面八方都有金色的光照来。

    歌剧院全景呈现在他眼前,浮华之气扑面。环绕的通天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但被漆成华丽的暗红色。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接一盏的巨型水晶吊灯把所有的阴影都驱散,被灯光映成金色的穹顶和四壁上绘制着诸神黄昏的战争,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红色绒面座椅上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舞台上悬挂猩红色大幕,似乎拉开幕布就会上演古希腊什么悲剧大师的作品。

    他觉得眼睛不够用了,不知该看向哪里,在无边的人群里,他觉得自己丢了。

    他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却没找到昂热。周围宾客们纷纷落座,彼此间似乎都认识,简单地寒暄。歌剧院并不很大,但几百个位置座无虚席。

    灯依次熄灭,最后只剩下穹顶中央的巨型枝状吊灯还亮着。演出就要开始似的,白衣侍者在走道间经过敲响串铃,宾客们对谈的声音低落下去。大幕抖动,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男人走了出来。

    “女士们先生们,索斯比定向拍卖会2010年夏季芝加哥文化之旅拍卖会将在五分钟后开始,我是这次的拍卖师,请握好你们的号牌,不要错过你们心仪的东西,因为接下来我们将竞拍的东西,每一件都独一无二。”拍卖师顿了顿,“那么现在,天黑请闭眼。”

    搞什么?路明非愣了。玩杀人游戏?还有什么天黑闭眼天亮睁眼的程序?宾客们都闭上了眼睛,微微低头。

    “天亮了,请睁眼!”

    所有人在同一刻睁眼,一瞬间仿佛歌剧院中重又灯火通明,但是照亮这里的不再是水晶吊灯,而是……数百对金色的眼瞳!

    路明非觉得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别乱动,也不用说什么,不要乱看。”昂热的声音响起在耳边。

    “可那是……那是……那是……”路明非如同呻吟。

    “是的,都是真正的黄金瞳。这可不是化妆舞会。他们暴露黄金瞳,是为了显露血统。参加这场拍卖会的都是混血种,和你我一样,这是一场……”昂热顿了顿,“群龙的盛宴!”

    路明非很庆幸自己的屁股下还有椅子的支撑,否则一定会像根煮软的面条那样瘫下来,屁滚尿流。

    这什么场子啊……高朋满坐无一不是人龙混血!在这里什么金卡白金卡黑卡都不是显身份的范儿,大家主打的招牌都是象征血统的黄金瞳。可他……他现在满脸惊恐,两眼瞪得几乎突出眼眶,红得好像只小白兔啊!

    群龙的盛宴?名字是拉风,一群半龙在龙穴里聚会开party是吧?总得有个主菜吧?这些主儿是吃素的么?这里就他一只小白兔啊!

    “可以借过一下么?”旁边传来低沉冷峻的声音。

    路明非一扭头,倒抽一口冷气,旁边一双明灯似的金色瞳子。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他迟到了。在路明非来得及闪避之前,双方的目光对上了,路明非心说一声惨了!露馅儿了!早知道是这阵仗就该带双金色美瞳来,在这片黄金瞳的海洋里,自己好比一个绿眼胡人坐在大唐盛世的长安酒楼中,人家看不出你是个异类才怪了!

    果然,对方一愣之后,瞳光更加炽烈,仿佛有金色刀刃在眼底凝聚。

    路明非浑身僵硬。这凌厉的眼神!按照动画的套路,怎么也该是发大招前才有的啊!

    “很低调啊。”对方忽然啧啧赞叹,瞳孔里的金色略微暗淡,友好地伸出手来,“罗马里奥·唐森,叫我Roma就好了。”

    低你妹的调啊!只是因为憋不出金眼睛好么大哥?路明非战战兢兢地跟人握手。

    “从有这类拍卖会开始,就有人为了炫耀自己的血统纯度而点燃黄金瞳,想在对视的时候给别人压力,”唐森在路明非身旁坐下,压低了声音,“最后人人都点燃黄金瞳,弄得好像化妆舞会。可是很难免俗,在这里大家看重的就是血统,好像没有黄金瞳,血统都不会被承认了似的,”唐森嗤笑,“我觉得还是你这样好,自然,放松,来这里毕竟是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花钱图个开心,几个小时点燃黄金瞳,结束后总是累得不行。”

    “Roma……你不怀疑我是个人类?”路明非试探着,心里说他妈的老子就是个人类,但请你千万别怀疑。

    “怎么可能?”唐森不以为然,“这里的审查很严格,以前没见过你,新入行?”

    “哦哦,我家在中国搞建材的,因为我喜欢……”路明非赶紧翻出自己的人物设定。

    “建材行业在中国很赚钱啊!”唐森再次赞叹,“其实我们家族也一直做建筑,但是北美的建筑业已经过了黄金时代,怎么都没法跟你们中国的地产商相比。”

    “哪能啊你们帝国主义国家……”

    “可是听说你们中国连工人的工资都可以拖欠,我们怎么跟你们竞争?”唐森一摊手。

    你妹!路明非心里骂,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儿都传到密歇根湖边了,真他妈的有辱国体!

    “别说太多,多说会出错。”昂热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下面是校长亲自授课的时间。”

    “你一直认为卡塞尔学院是唯一的混血种聚居地?现在我纠正你的想法,它只是聚居地之一。你来自中国,恺撒来自意大利,楚子航来自中国,零来自俄国……混血种分布在世界的不同区域,龙族血统随着婚姻走向世界的每个角落。我们不知道全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混血种,被选拔加入卡塞尔学院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其他的则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因为血统缘故,他们终究会互相吸引,组成一个隐藏在人类社会的子社会。你现在所看到的就是混血种的社会,它有自己的一套社会准则。”

    “卡塞尔学院的前身是秘党,秘党的宗旨是灭杀一切纯血龙族。但并非每个混血种都抱着这个理念,更多的混血种游离于这场战争之外。他们对龙族憎恶,但也不认为自己站在人类这边。他们自命血统优于人类,是介于人类和龙类之间的‘第三种族’。因为血统,他们衰老得比常人慢,因此审美眼光也滞后。这些人有的可能上世纪中期就很活跃了,他们之间流行的还是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