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一个故事

招财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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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几百年前。

    天地繁华。

    远处有万千清水顺着天之痕翻滚,尽头处无数白云离合。

    云罗敛了眉眼,略略叹了口气,这般宁静的空气她的确是渴望了许久许久。再次登上这盛世城墙俯瞰众生,依是旧颜,心境已空。

    一袭红服如火,柔媚入骨。

    她就是喜欢红色,总是感觉无论天寒地冻,还是温暖如春,红色都能给人一种舒适温暖的感觉。

    远处的寂寂空庭,有花落,是一地的芳华飒沓。

    “娘娘,陛下在丹辰殿大发雷霆呢!说是一定要娘娘过去才好!”她贴身的宫女碧儿匆匆来报,在她面前一跪不起。

    “他大发雷霆,与我何干?”云罗微微蹙眉,丹唇轻启。

    碧儿急了,满满的手足无措,“娘娘,您还是去看看吧,凌美人的孩子,恐怕保不住了……”

    是了。

    那个凌美人,是陛下现如今恩宠正盛的女子。

    也是因为她,自己才会在冷宫待上几日。

    啧。

    云罗双眸一动,“陛下怀疑是我做的?”

    碧儿跪在地上,一言不发,可答案却是显而易见了。

    罢了。

    刚刚入宫,云罗便知道,秦昱这次是真的动气了,吓的奉茶的宫女都不敢靠近丹辰殿一步。

    云罗走的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弃妃的狼狈。

    “陛下,何事发如此大的火?”云罗撩起衣袍,面无表情的三跪九叩行了大礼,跪地长久不起。

    秦昱静静的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清瘦了不少,小小的下巴几欲扎手。

    是因为他的死讯吧。

    五指狠狠刺入掌心,他笑的残忍且薄情,“云贵妃,怎么,舍得回来了?”

    ""陛下有命,岂敢不从。”

    秦昱闭了闭有些苦涩的眸,再睁开时,眸中清冷一片,“好,孤问你,凌美人的孩儿这帐该如何算?”

    “任由陛下定夺。”云罗依旧不动声色。

    “你没有什么要解释么?”秦昱的声音慢慢暴躁起来。

    “臣妾的解释,陛下听么?”云罗的嗓音清淡如水,落在秦昱耳中,丝毫不亚于惊雷。

    心中越发暴躁,秦昱狠狠地将桌上的砚台砸在她身上,云罗没有躲,任由砚台砸在额头,云罗身形微微一颤,刺骨的疼痛传来。下一秒眼前便已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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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一时间,情形变得很微妙。

    秦昱没有让她起来,她也就长跪不起。直到吴太医匆匆来报,“陛下,您实在是冤枉贵妃娘娘了。”

    秦昱蹙眉,没答话。

    “凌美人根本不可能有身孕,她的体质无法受孕。”

    “什么?”秦昱一愣。

    “凌美人从小便被灌下了红花,伤了经脉,年长时又没有好生调养,所以,她终生不可能有身孕。”吴太医目光切切,模样十分诚恳。

    良久,秦昱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丹辰殿,又是一片死般的沉寂。那宫女太监个个的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下一个倒霉的便是自己。

    又过良久,秦昱悠然一叹,“初岚,你明日便搬回凤栖宫吧。”

    云罗身子一颤,却在低头谢恩的时候,嘴角滑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

    初岚,他唤她初岚。

    那是很久前的事情了。

    “昨夜星归尘未落,薄雪几透罗裙褥。

    江山逶迤旧前世,初岚晚矅梦里寻。”

    记忆中,除了至亲,就只有那个如妖孽一般的男子唤她初岚了。

    儿时,初岚喜欢养桃树,无非是为了两句俗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五六岁的少女,笑颜如花,如枝头含苞欲放的花苞,令万物黯然失色。

    平时,初岚的桃树总是生长极好,可以后,总会莫名其妙的死掉。

    府里的花匠告诉她,是有人暗中破坏。初岚气极,一连守在阁楼旁守了好几天,终于被她抓到了罪魁祸首!

    竟然是晚曜!

    这小子大半夜不睡觉守在她阁楼下将排排半开欲放的桃树统统折腾一遍,末了,还咂了咂嘴,一副惋惜的模样,让初岚气不打一处来。

    “好啊你,我知道你看不惯我,但是你也不能对我的桃树下手啊!”

    回答她的是三个字。

    “略略略~”

    他与她是青梅竹马,两家联姻,在二人还没出生之前,就许下了娃娃亲。因此,她的名字为初岚,他的名字为晚曜。可一提起晚曜,初岚父母是啧啧称赞,她则是犹如有深仇大恨一般。

    那小子不干一点有准头的事,天天捉弄她。

    今天在屋里看见一头死猫,明天在被子里看在一条死蛇,后天则又在她楼下看见一滩血迹。

    因此,府中天天被他们闹得鸡飞狗跳。

    对晚曜的认知改变是在一次在去私塾的途中,有两个无赖企图欺负初岚,晚曜上前跟他们打的很厉害,几乎丢了半条命。那天初岚就一

    直哭,抱着他一直哭。

    本来晚曜受了伤,结果最后变成了晚曜抱着她安慰她。初岚突然就在想,或许嫁给他,也不吃亏。

    但命运,终是无法琢磨的。

    一日,府中来了一个高僧,袈裟半露,双目炯炯,一副看尽人间沧桑的模样。

    那高僧为他们卜卦,无一不准。只有在看到一旁站着嘻笑的初岚时,双眸倏然骤大,似是看到了怪物。

    “妖孽啊妖孽,此女命格乃是皇后的命格,可造苍生,可灭苍生,以后定会大富大贵,但凶吉难料,怕的就是,一杯毒酒,红颜枯骨。”

    此后,无论父母如何询问,那高僧始终一言不发。

    皇后的命格,那……

    谁都没有点破,谁都没有外说,错就错了,不如一错再错。

    之后是八月二十,黄道吉日,宫门开。

    小小的几间马车,决定了她的一生。在路上,她认识了另一个女子,她是左相的女儿,身份比她高贵不知多少。那女子趾高气扬的嘲讽她,“一个乌鸦也想做凤凰么?”

    初岚只是笑,笑得无辜而明朗。

    那天,那女子因失了礼仪,刚才还兴致勃勃的说自己要当母仪天下的皇后的女子,就死在了宫门前。

    看见她死,初岚还是笑。

    离开的那天,是初岚与晚曜的婚事,也是新帝选妃的日子。

    可再爱,怎敌皇命。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当天,新帝在那么多的美人中挑中了她,牵着她的手登上了城墙。

    初岚依旧笑,妩媚妖娆。

    一个不小心,在茫茫人海中与那双熟悉的眼眸不期而遇。晚曜没有动,看着她面无表情。

    周围那么嘈杂,她好像叫了他一句什么,他没听清。那么多的来来往往,世间嘈杂,她唯独的一个清澈如水,也混浊了。

    那天晚上,他忽然之间很想喝酒。晚曜自此夜夜留恋烟花之地,听隔岸琵琶,心猿意马。

    后宫步步惊心,步步为营。她一路披甲斩将,最终以后宫之主的身份站在了九五至尊旁的后位上,与帝王秦昱共同俯瞰天下。

    只有在某个清晨或傍晚,那个名叫初岚的女子总会想起那个名叫晚曜的少年。

    她还依旧记得,前任贵妃站在她面前趾高气扬的模样。她说:想在后宫活下去,就得踩着别人的尸骨往上爬。

    她也的确做到了,那些害过她的,嘲笑过她的,在三个月内,以各种方法失宠,重则丧命。

    凌美人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