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他喜欢的那个女人

风月生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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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京哪有汉城好玩。”总首低声哄我,“汉城有国内第一高楼,有嘉庆美食街,有洋西商贸,还有物珍动物园,里面很多海外的动物,还有很多很多你没玩过的。”

    他说的大概都是他女儿爱去的地方。

    “过些日子,还有洋使团来搞友谊赛,汉城会是全世界最热闹的地方。”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你哥也会来,他若是不来,我亲自去请他来。你现在回平京睹物思人,不如去汉城散散心啊。”

    我转目看向姜常卿,“姜督军也去么?”

    姜常卿笑,“我护送总首回汉城。”

    “施小姐若是回平京。”总首平庸温和,软硬兼施开玩笑,“那我绑也要把施小姐绑去汉城了,哈哈哈哈哈哈!”

    “挺好。”我微笑,“去汉城散散心也好,想用柿霜糖沾嘉庆美食街南路大排档的芝麻油吃。”

    总首大笑,“这怪口味儿,怎么小孩儿都喜欢吃。”

    去汉城前,我让小方把孩子送走。

    小方不忍心,“微姐,无论成年人之间怎样不睦,孩子是无辜的。”

    我垂眸无言。

    “自从纪凌修死后,你都没看过孩子一眼。”小方跟孩子朝夕相处,感情深厚,万分不舍,“他们已经会爬了,也会认人,每回看见你,都要你抱抱,以前都是你带着他们睡觉的。他们认得你是妈妈。”

    我心下酸楚,却也铁了心,“带去给彭昶,让他花钱找个妥善的奶娘养着。”

    只要看见他们,我就忍不住想起书房那一晚发生的一切。

    忍不住痛,忍不住抗拒,忍不住愤恨。

    不如送走。

    这辈子,我都不想跟这两个孩子再有任何瓜葛,亦不想让宁乾洲知道这两个孩子的身份。

    “你好狠的心!”小方哭着斥责我,“既然不想要他们!你何必生下来!生而不养,枉为人母。”

    我无动于衷,坚持把孩子送走。

    她想要问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

    去汉城的路上,我有意无意与姜常卿闲聊,他曾是宁乾洲父亲的心腹,辅佐宁乾洲上位后,亦成为宁乾洲的得力部下。

    侍奉两代权阀,四旬男人沉稳世故。却因儿子犯了事,忧心忡忡。

    毕竟宁乾洲的性格摆在这里,他治军很严,强纪律,抓作风。宁军不得拿老百姓一针一线,不得烧杀抢掠奸淫妇女,以保护百姓安危为第一要义。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若是让宁乾洲知道姜常卿儿子犯了大忌,虽说碍于情面不会到枪毙的地步,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搞不好当个典型处理,威震三军。

    中途落脚在小酒馆,背过众人,我低声,“姜督军为何独自喝闷酒。”

    他笑而不语,“生活这样苦,施小姐不喝两杯吗?”

    “醉了也同样痛苦,清醒以后,痛苦加倍。”

    他大笑,“你小小年纪,生于富贵之家,受尽宠爱,也算是尝尽世间冷暖了。”

    “没有人爱我了。”

    “你父亲且不说,宁帅对你格外开恩,靳督军对你也不错。”许是怕我伤心,他没提及纪凌修的名字。

    “姜督军最清楚,他们为什么接近我。”我看着他的眼睛。

    姜常卿世故深沉的眼里浮起一丝笑意,“人,还是活得糊涂点好,稀里糊涂地活,稀里糊涂地死,或许才是最享福的。”

    “这样说我,您糊涂吗?”我微笑,“您长子犯的事,终究是压不下的。现场12个官少爷,都参与了吸食鸦片,调戏良家妇女的事情。虽说只有令郎犯了大错,若是令郎把其他几个人一起拽下水,一起承认错误,倒还有回旋的余地。”

    姜常卿喝了杯酒。

    “那些也都是宁军高官的儿子,他们也会维护自己的儿子。只要你们抱团认罪,宁乾洲就拿你们没办法。”我柔声,“法不责众。”

    姜常卿笑了声,“施小姐,知道你跟沈静姝小姐区别在哪儿吗?”

    我没吭声。

    姜常卿自顾自的倒了杯酒,点化我,“她话很多,但都是废话。”

    我凝神。

    “男人,喜欢废话。”他喝完了这杯酒,起身离开。

    似是还我这番谏言的人情,他从侧面提点我。

    是在说……我目的性太强?手伸太长了?

    男人不喜欢?

    我从一开始接近宁乾洲,就充满了目的性。从给他靳安军火库的图纸,到给他挡枪,唯一目的便是想从他手里要回孟晚。

    再到后来的每一次接触,我委曲求全的顺从,都是想从他手里活命。

    他们这种常年沉浮在权力旋涡中央的男人,拥有十分敏锐的政治敏感度,能犀利捕捉阴谋的味道,像我这种生性良善,却又不得不接近他们做一些事情的人,很容易被他们察觉心思。

    但是姜常卿既然愿意跟我讲这些,说明我那番话他受用了。确实,他上辈子也是这么做的。

    我没办法干预历史的进程,无力改变旁人的命运。但这顺水推舟的人情,我总要让他记我一笔。

    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只想让杀死纪凌修的那个人付出惨痛代价。

    无论那个人的命运时间线是怎样的。

    我都不顾。

    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是我唯一目的。

    汉城虽没有平京城繁荣,没有彦海声色奢靡,但他基建扎实,有省城的气派敦实。

    姜常卿将总首送回府邸,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给宁帅打了电话,汇报了施小姐的决定,宁帅什么都没说,便挂断了。施小姐既然自愿跟随总首大人,那便作罢。”

    我没吭声。

    他走了两步又回身,补充了一句,“宁帅将我留下,便是让我看好施小姐,别出了岔子。人生路还长,施小姐保重。”

    “您保重。”我微笑。

    他们似乎以为我自甘堕落了……

    刚来汉城的那几天,总首掌心有意无意触碰我身体,依然有种浓郁的滑腻荒淫味儿,但他循序渐进,一副道貌岸然关怀我的样子,怕我寻死,总开导我。

    我在汉城玩了半个月,将总首大人最宠爱的女儿爱玩的地方全都溜了一遍,他白天陪我疯跑着玩,晚上陪我吃饭,我吃的东西皆是他女儿爱吃的东西。

    一到晚上,我就藏起来了。第二天白日再现身办公大楼外,他训斥我不该夜不归宿,我穿着洛可可风的裙子,扎着两条麻花辫,说,“想吃柿霜糖沾嘉庆美食街南路大排档的芝麻油。”

    他吹鼻子瞪眼,却一脸宠溺,陪我去大排档的时候,他追不上我,喊我,“囡囡,爹爹这把老骨头跑不动了。”

    这句话喊我,他自己都愣住了。

    我明知故问,“囡囡是谁?”

    他讪笑。

    上一世总首死后,说书人经常讲他荒唐混乱的私生活,囡囡是他内心唯一的净土。

    囡囡是他跟原配生的女儿,忠厚孝顺,天资聪慧。原配死后,他将这女儿宠上了天,父女俩感情非常好,可惜囡囡16岁那年早夭,总首每每想起这个女儿,总伤感落泪。

    他喊完这句囡囡以后,我夜晚便敢在汉城大饭店的客房留宿了,我抱着他女儿生前最喜爱的棕熊玩偶,他触景生情,长叹一口气,蹉跎着背影离开。

    小方问我,“微姐,你这番折腾干啥呢?”

    “前些日子他对我还有非分之想,我不敢夜里留宿这里。”我绣着一双帆布鞋,“所以一落夜就藏起来了。白天带他出去串回忆去了。”

    “你不怕他对你用强的么?”

    我从腰间抽出一把小手枪,“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大不了一死,对不对。”

    当他唤我囡囡的时候,我便知道自己成功了,没必要躲,他看见我就想起他最疼爱的女儿,内心难过,无心他想。

    内阁组织国际球赛的事情,原本没有任何军队响应,宁乾洲不理会。听说那名叫沈静姝的姑娘特别感兴趣,鼓动宁乾洲响应,宁乾洲便破天荒给总首打了一通电话,说,“办,大办。”

    既然要办,就不止办球赛了,田径/国术/跑马等多项体育赛事一起办!办出国威,办的漂漂亮亮!

    官方各单位出人,军方出人,学校出人,社会/民间团体组织出人。

    向社会融资。

    这种时候便是那些大地主和金融实业家放血的时候了,宁乾洲总有法子让他们掏腰包。

    这规格超过了总首原先的预期,索性甩手让宁乾洲去办,为了一场彰显国力的赛事,宁乾洲大兴土木,扩建国际化体育馆,容纳万余人。

    原本只是一国洋人使团前来联谊,宁乾洲牵头,最后演变成多国联谊赛事。

    各个军队暂时放弃了纷争芥蒂,为了赶上这波在国际舞台上露脸的机会,纷纷响应推荐人选。

    只有靳军悄无声息。

    总首问起,“靳安那小子怎么没动静。”

    “他好像受了重伤。”幕僚长低声,“听说伤得很重。”

    “怎么回事?”

    “不清楚。”幕僚长疑惑,“眼线传回来的消息是靳安突然就这样了。这小子经常突然失踪,反侦察能力强,完全摸不到他的底,有小道消息说,他被曾经做悍匪时的兄弟出卖了。”

    “靳安这小子不能出事,他战场上能牵制宁乾洲。”总首看着文件,“派人去慰问慰问他,邀请他来。”

    “曾经嚣张跋扈,不懂妥协的男人,终于懂得什么叫知难而退了,也算是能屈能伸。”

    幕僚长点头,“靳安这几年确实成长速度很快,官场上不再向以前那样横冲直撞了,渐渐转变了悍匪思维,等他摸透什么是政治,就有宁乾洲头疼的时候了。”

    我将自己绣好的帆布鞋,轻轻放在桌子上,“不是脚疼跑不动吗?您试试,合不合脚,鞋底软,比你脚上的皮靴穿着舒服。”

    老总首欣慰笑着说,“施小姐有心了。”

    “我改名了,叫施囡囡。”我笑着说,“您总叫我囡囡,不如我换个名字罢,只要您开心就好。”

    幕僚长略带深意看我一眼。

    老总首无声叹口气,似是又想起了伤心事,顿失兴趣,挥了挥手,示意我出去。

    国际联谊体育赛事开幕那天,我穿着洛可可风的长裙,长发散在腰间,双鬓卡着笑靥花的发卡,坐在总首身旁的右侧席位。总首左侧皆是各国洋人代表。

    我本没有资格坐在这里的,老总首偏生的让我坐在这里,而这个位置,本该是宁乾洲的。

    宁乾洲坐于我旁边的位置。

    靳安这一天,也来了。

    而我,终于见到了那个叫沈静姝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