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野蛮人王的诅咒

犵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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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下线前白手套和塔拉西亚冒险团在芬提那皮货店开了个简单地小型会议。大敌当前,众人从没有像这一刻般团结。

    “今天的战斗虽然一直在进行但强度不大,明显是魔族的试探。由此可见明天恐怕会十分艰难。”李悠扬捏着下巴,缓缓说道。

    “真够拼命的,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就这二十车皮货,至于嘛?”王君嘟着嘴向手指上涂沫金创药,拉了一天的弓,他的手指都磨破了。虽然有些玉制扳指能够保护手指,但上百金币的价格还是太贵了些。

    “用官方的说法是我们这次任务相当于将魔族牢不可破的封锁线打开了一个口子,可以极大的提升人类的必胜信心与意志!这些都是战略层面的东西,魔族的高层不可能不知道。”司徒旗揉着肩膀,这一天对魔法师的体力的魔力都是极大的考验。

    李悠扬扫视一眼众人沉声说道:“不管明天会遇到什么情况,我们的任务必须成功!强人令必须拿到,手术刀骑士团和塔拉西亚冒险团也一定要建立起来!”

    司徒雷登也握紧了拳头大声附和:“此战只许成不许败。拿到强人令,所有塔拉西亚的员工发一千块钱奖金!”

    “所有白和套的成员……明晚我请吃大餐!”李悠扬搂着司徒雷登爽朗地大笑道!

    ……

    楚江下线后跑到空无一人的足球场练了一个小时的格斗术。他没去找李悠扬,总去找他卫阳白恐怕要发飚了。下线时卫阳白就扯住他偷偷地问:“你一会儿是不是还要找你男朋友去啊?”

    “我是男人怎么会有男……”楚江当时瞪着大眼睛明白过来,无视李悠扬含意深刻地眼神大声说道:“那个……悠扬啊!我今天就不去你那了!”

    回到寝室已经将近午夜。打开床头的台灯看了会书他也早早地睡下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王君早早起来去会合其他三位“田迷”。田妙心准备带着田盼盼逛街,田迷四人组同行的理由是充当田盼盼的购物参谋。司马昭之心人尽竭知,田妙心没有反对还是有些小心思的。一个没人追的女孩会很没面子,周围有几个活跃的异性朋友并不太坏。

    楚江不想参合进去,说穿了他这个学习尖子还是有两分风骨的。用王君的话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你就永远吃不到香的!

    估计李悠扬很可能也会被卫阳白拉去逛街,这位大才子回来可能还要搞课题,看来要想见到这位大才子还得等到午夜时分了。不过楚江已经在理论上掌握了多种格斗技巧,现在差的只是训练和火候。他不想成为绝世高手,只是想拥有些自卫的能力。以他这样虔诚的训练心态和不错的天赋,这并不是什么梦想。

    上午自习两个小时后他又在校内训练场练了两个小时的力量,出了一身的热汗。回到寝室简单冲洗一下后就进了游戏。

    芬提那镇是东出西进的必要通道,比起贝多更加繁华和热闹。放眼看去,这里的玩家总数至少是克蛮的两倍有余。不过大多数人的实力都不太好看。

    昨天李悠扬并没有参加战斗,不过水平分竟然奇迹般地突破到600。学完技能后更是高达624分。楚江猜测一个人对战斗的领悟也可以促进本身水平分的提高,甚至不用打怪,就是玩家和玩家之间的战斗也可能提高水平分。只是初期玩家的技能和实力有限,提高的并不明显罢了。

    他的水平分仍是582,因此准备借着下午的大好时光再提高些。

    还没有走出芬提那北门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一个高大的身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个身高在两米左右的男人,只穿着破旧的皮甲。他的肌肉十分雄壮,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阳光中散发出浅淡的黄色。他的大手中提着一个鸟笼子,上面挂着牌子,原来是在贩卖。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这是个野蛮人,属于生活在西北区和西南区交界的盐碱地带中的盎格鲁裔野蛮人。

    对曾经的导师神魔举起屠刀的人类共有七位圣人首领,其中最富传奇色彩的正是野蛮人王布尔凯索。这位出身出撒克逊部的首领将撒克逊打造成了野蛮人部族中最锋利的一把剑,并最终一统野蛮人部族。

    在对神魔发动的总攻中,野蛮人充当着急先锋的角色,并一度攻占了神之都城柔慕。正是在柔慕,伟大的野蛮人王杀掉了陆上真神——第七任教皇西斯科特,但也受到了将死教皇以生命为代价的永恒诅咒:

    “渎神之人将会死亡,他的族人将像伏拉加斯河水一样永远找不到出海的通道。”

    伏拉加斯河发源于多铎里亚远西大雪山,流经7000多公里后消失在大漠深处。

    野蛮人王布尔凯索十日后病死柔慕,为了争夺权利野蛮人部族内部大乱,最终再度分裂。其中哥特部和匹克部一度归降成为神族手中的利剑。王族撒克逊退入大陆北方,盎格鲁部重新回到人类西方的故居地。

    人族联军失去强援,没能抵抗住神魔军队的进攻,重新退回东方。多铎里亚大陆三足鼎立的历史正是从那时开始。

    这个盎格鲁裔野蛮人似乎觉察到了这束好奇地目光,转过头来露齿一笑问道:“这位勇士,想不想购买这只鸟呢?它是西方盐碱地的精灵,每一个季度就会变换出一种颜色的羽毛,当然,它的歌声并不好听,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事物呢?”

    楚江走近了两步,打量着这只垂头丧气的鸟儿。它的羽毛灰黑破败,现在看来更像是一只鸟鸦。

    “多少钱?”他伸出手指弹动着木笼,笼子里的鸟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又回复到垂头丧气之中。

    “一个金币!”盎格鲁野蛮人搓着手掌,似乎很久没有人寻价了,又补充道:“我希望用它换些蔬菜回去,你想像不到几个月没吃过蔬菜,我家里的小可怜儿都胀肚子了!”

    楚江微微一笑,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商人的话不可尽信,虽然野蛮人以性格忠厚著称,但哥特和匹克的判变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哦,我以野蛮人王布尔凯索的名字起誓,这真是只可以变换毛色的鸟儿。”这位盎格鲁巨人显然是急了。这个客人没有离开给了他希望,但他受不了那怀疑的目光。

    楚江掏出一枚金币递了过去,接过笼子打开笼门。笼内的鸟儿迟疑片刻扑愣愣窜飞出来,脚爪在笼门上顿了顿直向天空飞去,转眼间就失去了踪影。

    “鸟儿属于蓝天,就像野蛮人属于自由一样!”楚江微笑说道。

    “您的心里拥有着柔情,这是一位勇士最高贵的品质。”盎格鲁野蛮人攥紧金币深深一揖转身离开。

    楚江跟在他的身后,因为两人的方向一致,都是芬提那镇的北门。

    出了北门行进两百里跨过一座小山就是盎格鲁野蛮人的栖息地,由此向西的世界苍凉而广大,那里分别属于各种族的野蛮人和力量强大的神魔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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