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十步杀一人

蒂芙尼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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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男人都是贱骨头,待他最好的人他永远不会珍惜,越不把他放在心上的,他越要拼了命地留住。

    “我不爱你,所以我要离开你。”

    叶凝香依旧是语气冷淡,并没有因为慕夕泽令人心碎的模样而有半分心软。

    “你爱我,所以处处忍让我,处处放任我,尽管发现我另有目的依旧任由我行事。你甚至用以命换命的方式来救我,通过舍弃一切来得到我。可是你这样做从来都只想到了你,半点都没考虑过我的感受。”

    听了这话,慕夕泽的眼中闪现出一丝惊诧。

    叶凝香继续道:“你放任我打击你的势力,你救我性命,你娶我为妻,说到底还不都是想要得到我。可你想没想过我,我也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感情,我不喜欢皇上,但也不意味着我就一定会爱上你啊!可是如今你却半点选择的余地都没留给我,直接就让我成为你的妻子。你知道这今后的几十年我会怎样痛苦度过吗?”

    虽说叶凝香说的并不是心里话,可是说到最后,她还是不自觉地动了情,眼角无意识地落了泪。

    慕夕泽呆在那里好久不说话,直到天上降落的雨滴洒落在他的脸上,才让他回过了神。

    “你说的对,是我太自信,以为你还爱着我,以为……”以为叶凝香不杀他便是从心底里原谅了他,以为她还是从前那个一心爱着他的小苏。

    冰凉的雨水抨击着他身体的各个角落,明明都是些透明的柔软的液体,可落在他身上的一瞬却让他觉着比噬骨钉穿过身躯更加痛苦。

    这个女人,他以为永远都不会再见到的女人,现在不仅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而且还同他经历生死,共患苦难。只是如今她却不要他了,没有一点怀念,没有一点不舍,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就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没有。

    谁说男人都是贱骨头,谁说男人都是朝三暮四,谁说男人的心不会痛?

    报应,也许这便是对他的报应。曾经她爱他时,他不珍惜,如今他已做了那样对不起她的事,又何颜面继续留住她?

    错过的终究是错过,再无法重新来过。他与她前世已然错过,今生便再无可能。

    “你走吧。”沉默许久,慕夕泽终于说出了最难说出口的三个字。

    不忍去看叶凝香离去的背影,慕夕泽抢先转身,然后踏着心碎的脚步一点一点消失在雨雾当中。

    望着慕夕泽落寞的背影,叶凝香突然觉得冰凉的脸上突然涌出一丝温热,那温热的液体滑过嘴角,渗进口中,竟让人觉得有些许腥咸,原来竟是同雨水混杂藏匿了踪迹的泪滴。

    宁王府。

    叶凝露用上好的蚕丝被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她因为腿部受伤再吸入凉气而生病发烧。

    叶刘氏围在叶凝露身边忙前忙后,一边喂她吃药,一边喂她吃叶凝香先前买回来的特色小吃,不过虽说有些忙乱,可是她的面上却始终带着笑意,因为她成功了。

    叶凝香能得到宁王的宠爱,她女儿叶凝露也要得到宁王的宠爱,非但如此,她女儿还要把宁王从叶凝香的手里抢过来,这样才算够本儿。

    于是她鼓足勇气、精心策划了这个意外的坍塌事件。

    “娘,这次多亏有你,雇人在恰当的时候砍断了戏台子的木桩,否则我也不能这样快就攀上王爷,还将叶凝香气得负气出走。”

    叶凝露一边笑着,一边用她独有的娇滴滴的声音说道。

    “这叶凝香也真是的,这宁王不过是抱了抱你,她就气得离家出走,倘若日后宁王再多娶几个美人,她叶凝香还把这国家闹个底儿朝天!”

    叶刘氏言语中流露出强烈的嫌弃和不满,之后又将蚕丝被向上提了提,将裹在叶凝露身上的被子裹得更紧。

    这场春雨来得太过猛烈,整整下了一天一夜才停下。整个靖安城都湿漉漉的,甚至有好些个小巷口都汇聚了好些污水和淤泥。

    秦骁就是在污水和淤泥之中找到慕夕泽的。此刻的慕夕泽浑身脏兮兮的,原本白色的衣衫早已变得黑黄,顺泽的秀发也因泥土的粘连而显得凌乱甚至肮脏。

    而他整个人就好像是从酒坛子刚捞出来一样,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满身的酒气。

    “慕夕泽,你快起来!”

    秦骁一边吃力地将泥坑里的慕夕泽扶起身,一边有些生气的说道。

    不过慕夕泽却很不配合,不配合也就罢了,他还用力挣开了秦骁的手臂,然后用含混不清的话语说道:“大宝,我没醉!”

    说完,他便重重摔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秦骁冷哼道:“不知道是谁成天炫耀自己喝酒从来不会醉!”说完,他费力地背起慕夕泽朝王府走去。

    刚下过雨的夜晚,天气还很凉,集市散去后,街道上已经没有什么人。

    吴老汉是这城东的打更人,若不是靠着这个营生混口饭吃,他才不愿意在这么个凉飕飕的夜晚出来呢!

    他今年有五十岁了,打了半辈子光棍儿,好不容易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娶了个老剩女,他这老婆还怀了身孕,按照她那肚子的大法,要么就是怀了两个崽子,要么就是马上就快生了。

    一想到他家中待产的老婆和那不知道一个还是俩的他的种,吴老汉的内心更加焦虑起来,恨不得这晚上马上就过去。

    这靖安城是离国都城,治安向来也是最好的,这个时候家家也都熄了灯,爬进被窝睡大觉去了。所以要他看来这打更人根本就不需要,而他自己无非就是上位者为了显示离国的治安风貌特意安置的摆设。

    哼,当官的成天大鱼大肉,美女入怀,他这小喽啰还得每天晚上不得安生,年终岁尾什么的还要掏出些本就少得可怜的俸禄孝敬他的上司。这世道,真是黑得叫人没法活了!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吴老汉一边瞧着破铜锣,一边扯着破锣嗓子喊道。

    见街上也没什么人,也没什么事,吴老汉两只贼溜溜地大眼睛转了两圈后开始偷起懒来。他寻了个极佳的避风处,坐下来休息。

    “哟,你女娃娃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街上乱逛也不怕遇到坏人把你劫喽!”

    吴老汉一边笑眯眯地看着她,一边告诫道。

    莫小琴极少在这么晚的时候出门,原本就心惊胆战的,被吴老汉这一喊,顿时吓个半死,使劲儿捶了捶胸脯才平静下来。

    “大伯,你吓坏我了!”

    “嘻嘻,晚上外面不安全,快回家去吧!”吴老汉笑着朝莫小琴摆摆手说道。

    送走了莫小琴,街道上又恢复平静。瞧着今夜不会发生什么事,吴老汉掏出了早就备好的烟袋锅子,很是惬意地吸了起来,才没吸上两口,便听到不远处传来十分急切的脚步声,接着就是惊恐得变了调的嚎叫。

    “救命啊,救命啊!”

    吴老汉站起身,从小胡同里绕出来,好奇地环顾四周,警觉地观察周围的一切异样。

    正当这时,一个惊恐得连鞋子都跑掉了的中年人直奔吴老汉跑来,口中还不停叫喊:“救命啊!杀人啦!”

    吴老汉刚想问问这人前方究竟出了什么事,可是他话还未出口,便见那人竟突然双脚离地悬空起来。

    那人口中不听呜咽,两只腾空的脚还不停在空中乱晃,再看他的面色已经变成了青色,那双眼睛也以不自然的程度大睁着。

    这时吴老汉才发现那人的身后竟不知不觉凭空冒出个人来,这个人身着黑衣,头戴银灰色做工精致的面具,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不过那双眼睛阴冷而深邃,眼眸中透着蓝光,好像根本不是人类的眼睛。

    此时他正紧紧掐住那可怜的逃跑者的喉咙,轻易地将他吊起,悬在了空中。

    吴老汉活了大半辈子,根本没瞧见过这样的场面,顿时吓得双腿发软,恨不得马上尿了裤子。不等那悬在空中的人死亡,吴老汉转身就朝隐蔽之处跑去。

    到底是在城东这地界上混了几十年,论认路可再没谁能比得过他了。只见他用箭一般的速度飞快地连续转了好几条街,在确定甩开了那魔头后,吴老汉倚靠在一面土墙上,整个人都虚脱得像一滩烂泥。

    还好,甩掉了!吴老汉一边大喘着气,一边擦着额间的汗,末了又露出个劫后余生的笑。

    不过很快,这笑就僵在了脸上,因为那个如恶魔般的人再一次凭空出现在他的面前。

    “不……不可能,我的面前明明没有人,你……你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吴老汉的声音也因惊恐而变了调,眼泪和鼻涕也因惊恐不停向外流出,而他整个人也像失去了脊椎没了支撑。

    他瘫软地跪在地上,双手合十贴在胸前,大哭着乞求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我不想死,我还没见到我未出世的孩子,我还……”

    后面的话还未说出,他只觉自己的胸口一凉,好像有什么东西很轻易地伸入进去。他不可思议地望了望他的前胸,他的胸前竟挂着一直被血色尽染的手,那手似乎是白皙的、葱嫩的,好似女人一般的手。

    不过那手上却长着十寸长的类似兽类的指甲,而那指甲如今已经透过他的胸骨,穿透他的胸腔。

    他睁着一双惊诧、恐惧的大眼看着蒙面人的手一点点伸进他的胸腔,然后又快又准地掏出他身体里最柔软却最重要的东西,他那颗似乎还跳动的心。

    吴老汉没有再说一句话,因为他已经不能说话了。

    “啊——”躲在角落里的莫小琴本想忍着不发出任何声响的,可是当看着长着兽类指甲的纤纤玉手不费吹灰之力地伸进吴老汉的胸腔,然后很精准地勾出他的心脏,她却再也忍受不了了。

    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大错,莫小琴还是在大喊一声后紧紧捂住她的口鼻,不再让她发出任何声响。

    那蒙面人听到那一声尖锐的喊叫,啪的一下将那颗似乎还冒着热气的心脏扔到地上摔个稀碎。然后,那人便不紧不慢地朝莫小琴走来。

    在离莫小琴还有些距离的地方,蒙面人突然停下脚步,嘴角露出一个邪魅的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