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徐牧天红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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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逸一直就觉得,科技发展还是有其必然性。

    虽然科技在战争方面,还没有显现出什么威力来,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在通讯、运输等方面,就绝对不是以前能比的。

    更如眼下。

    上千架侦测无人机,浩浩荡荡铺开来,连虫洞鼠窝都能找到。

    漫山遍野都是人,以落日谷为中心,方圆百里,每隔一些距离,就有益州兵齐头并进。

    从早上,到晚上。

    再从晚上,到早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报!找到打斗的痕迹!”

    “报!在一些野草上发现血迹。”

    落日谷内,一座偌大的帐篷顶着。

    夕阳从这里落下,朝阳从这里升起。

    时间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三百牧天军,感受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敬畏与惶恐,在他们的感觉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整体,成了一头卧在落日谷的凶兽,稍有冒犯,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汪不仁的脸色很凝重。

    他找了相关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最终确定。

    “这些血迹,都是红叶将军留下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从最初发现血迹的落日谷,到最后一株野草上发现的血迹,其间距离,八十七里!

    这意味着什么?

    又是一天过去。

    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方圆百里,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搜索了干净。

    徐逸看着天边那一轮摇摇欲坠的夕阳,轻轻挥手。

    汪不仁默默抱拳,转身离开。

    上万的益州兵,转身离开。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生怕发出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所有人,退了个干干净净。

    只有三百牧天军战士,只有双目猩红,无声落泪的狼刀,只有面容平静,眼神里却写满了挣扎和痛苦的徐逸。

    夕阳,不理会任何人的意志,还在继续下坠。

    惨淡的暮辉,却有种别样的凄美感。

    落日谷,遍地血色。

    “红叶最喜欢的是红枫,除此之外,就喜欢看朝阳起,看夕阳落。”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夕阳,便感觉这一天没有白白浪费,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低着头,雄壮的双肩在耸动。

    啪嗒。

    啪嗒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砰!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徐逸双手背负身后,依旧是看着那逐渐落下的夕阳,一动不动。

    “我王!狼刀怪您!”

    狼刀的右手没有握拳,紧紧抓在胸膛处,宛如抓住自己那颗被撕裂的心脏。

    这个足以写入史册的绝世悍将,此刻脆弱得连呼吸都那么艰难。

    徐逸点头。

    “狼刀啊”

    “哇!”

    狼刀哭了。

    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半分劲气都没用。

    咔嚓。

    石头碎裂。

    咔嚓。

    骨头裂了。

    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布猩红。

    徐逸脸色泛白。

    似乎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够了。”徐逸平静道。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我好喜欢红叶!”狼刀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喜欢她我喜欢她”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随着徐逸大杀四方。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憨厚青年,二十岁。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子里的‘父母们’挑水担柴,挖土犁地。

    他力气很大,他一个人能做四个甚至五个人的活。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村中大旱,养不活他了。

    刚从山沟沟里出来,就看到有人征兵。

    “征兵做啥?”

    “打仗。”

    “打谁啊?”

    “苍茫。”

    “有饭吃吗?”

    “管够!”

    大字不识两个的憨厚青年,穿着小一号的战甲,就这样出现在了南疆的战场上。

    一场战役之后,他满身血污,幸存了下来。

    “大个子!”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依旧还有些稚嫩的漂亮脸蛋上,带着一抹好奇。

    一张干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擦擦脸。”

    “脏”

    “就是脏了才让你擦。”

    “毛巾会脏”

    “你个夯货,你叫啥?”

    “我没名字”

    “从今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洗了个澡,换上合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个人的干粮。

    “能吃的不少,跟你一样能吃的,还真头一次见。”

    花季少女歪着脑袋,憨厚青年憨厚的笑。

    “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朱雀军的一员了,这本战法拿去,好好修炼。”

    “我不识字”

    “那不行,白费了你一身力气,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谁让你是跟我混的呢?”

    “哦。”

    军营里,青年抓耳挠腮,他能握刀,却握不住一支筷子粗的笔。

    “你个夯货,这个字念红,红色的红,这个字念叶,叶子的叶,这是我的名字,我叫红叶。”

    青年挠头憨笑。

    “我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吧,叫狼崽子怎么样?你在战场上挺凶的。”

    “我这么大只”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据说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直留着了。”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就是那一天,悍将狼刀,出现在了南疆。

    “夯货,我王要建牧天军,我给你也报名了,修炼得怎么样了?”

    “好像已经八品了。”

    “哇,这么快追上我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在乎的人?”

    “我在乎你”

    “不行!你不能在乎我,我是我王的,才看不上你这夯货。”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狼刀,对不起。”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狼刀也不管这是什么,扯开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光。

    肉眼可见的速度,他的脸色涨红如血。

    眼睛一翻,哐当倒地。

    呼噜声,响了起来。

    白衣酿的酒,并非凡品,尽管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狼刀喝了个精光,不倒才怪。

    “来人。”

    两个牧天军战士大步走来。

    “把他抬去休息,随他睡多久,不管他。”

    “喏。”

    狼刀被抬走。

    徐逸则捡起了地上的酒葫芦。

    “白衣,你小看我了,这世间没什么,是我承受不住的。”

    默默品尝着心脏被撕裂、被切割的痛楚,徐逸起身,在逐渐合拢的夜幕下,大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