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山上采药听传闻

墨小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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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素年见巫惜玉果然掉进了自己的坑里,不再言语,反而是气哼哼地瞪着自己,她也不在意,拿起了碗,盛了稀饭,就着青菜馒头吃了起来。

    饭后,沈素年一如既往地自觉洗碗,巫惜玉则扔给她一顶草帽,一双特质的长筒鞋子,让她跟着上山采药去。

    沈素年也不是喜欢白吃白住的人,静默不语地换上了装备,跟随她们两个一起上了山。

    巫惜玉是在山上爬惯了的,她本来以为沈素年虽然会些功夫,但是做起这些苦活儿来肯定是不如自己的,正好落了她的面子,让师傅厌恶她,不给她配置解药。

    然而,沈素年走得却比她还要快一些,紧紧跟着天机老人,天机老人让她做什么,她很快就醒悟了过来,即便是不认识的药材,她也能分辨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就连天机老人都赞叹道:“你这个姑娘真是聪慧。不比陆宸差。”

    沈素年脸上神色淡淡的,只掏出帕子轻轻擦了擦汗,声音如常道:“前辈过誉了,不过是记性好了一些而已。”

    “你这何止是记性好?你这简直就是过目不忘啊!”天机老人夸赞道,“到药山了,山上请了一些工人帮忙采药,还有一些弟子们,你就去帮帮忙筛一下,别让她们将草药搞混了。”

    “谨遵前辈吩咐。”沈素年恭敬地应道。

    “马屁精!说得好听!”巫惜玉看不惯她这个讨好师傅的模样,冷哼了一声,施展轻功,飘飘然地上到了药山之中。

    沈素年的轻功比她好上太多了,可是她却没有动,一直跟在天机老人后面,一步一步地往山上走上去。

    爬到了山顶,沈素年才知道这里别有风光,上面不仅有成片成片的药田,种了无数的草药,还有一排整齐的木屋,异常的宽阔和大气,远远看过去,竟有种遗世独立的仙气。

    “前辈,那里是药房吗?”沈素年难得主动开口,指着那排木屋道。

    “是药房,也是我们门派的弟子住所,只有陆宸和阿玉是跟着我住在山下,因为买药的人走不到山上来。不过我大部分还是住在山上的,山上比较舒服。”天机老人笑了笑,说道。

    沈素年向药田看了过去,只见田中穿梭着的一些年轻貌美的姑娘,还有一些清秀稚气的小伙,另外还有一些村妇和村夫。

    “年轻的都是自愿来跟我学习的徒弟,只教药理,不教功夫,所以算起来我真正的徒弟只有陆宸和阿玉两人,其他的都是花钱请来的短工,住在外面的村子里头。”天机老人看着沈素年恬静的侧脸,低声道,“阿玉性子娇蛮,不过陆宸却是个稳当的,我也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日后你若与陆宸成了夫妻,还希望你能够多照顾阿玉几分。”

    沈素年哪里想到她会突然说这样的话,脸上瞬间染了一丝红晕,有些羞涩道:“前辈说笑了,我跟陆宸,只是好搭档,再说前辈身子骨尚好,再活几十年也不是问题。”

    她一本正经的好话,倒是比别人谄媚的恭维话听起来更真诚一些。

    天机老人又咧嘴一笑,花白的头发在阳光下微动,叹气道:“我年轻的时候做过很多错事,沾染了不少的毒,已经将身子熬坏了,没有多少活头了,阿玉是故人所托,难免娇惯了她一些,我还是那句话,希望你和陆宸多加担待她。我看得出来,陆宸喜欢你,他那样的性子,喜欢一个人实在是容易又难得的。”

    陆宸喜欢她?大约是吧,沈素年是敏锐的人,自然能够感觉出陆宸看着自己的目光,比旁人多了几分温柔和宠溺。

    可是她呢?她喜欢陆宸吗?什么又是喜欢呢?可惜她爹死得太早了,他还没有来得及教导她,什么叫作喜欢一个人。

    她娘亲说,喜欢一个人是愿意和他过一辈子,哪怕他死了,她也还愿意活在与他的记忆里头,守过漫漫余生。

    不过她娘亲素来只喜欢打牌,她说的话,沈素年觉得不是那么实在。

    村头的张寡妇从前和老张感情那么好,逢人都夸赞他们恩爱,老张去了之后,她还不是带着孩子改嫁了王家吗?难道张寡妇之前就不喜欢老张吗?

    向来机灵聪慧的沈捕快眼里竟然出现了一丝迷茫。

    她对陆宸是喜欢吗?她希望和陆宸过一辈子吗?若是陆宸死了,她愿意活在回忆里头守过漫漫余生吗?

    她不知道。

    沈素年微微叹了一口气,对着天机老人道:“前辈,你若是救了我,对我便有天大的恩情,阿玉姑娘,我会照顾的。”

    不过她感觉自己都有些自顾不暇呢。

    沈素年说罢,也背着药篓子加入了采药的队伍之中。

    巫惜玉向来不喜欢干这些活儿的,她的主要工作是监督那些村妇们干活,她腰间总是别着一根鞭子,动不动就喜欢打骂天机老人那些弟子,大家都对她很是畏惧。

    不过今日,她心情不好,一直闷闷的,并没有往日那么严厉。

    那些村妇们一边采着药材,一边有些讨好地对着巫惜玉道:“阿玉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最近可别乱出门啊。”

    “我出门又怎么了?”巫惜玉懒懒地坐在一棵树上,随意摘了个果子放到嘴里,一边咔嚓咔嚓地咬着,一边问道。

    “你不知道了吧?我家老头子说,最近镇上丢了可多姑娘了,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应该是被人贩子拐走了!你这么漂亮,要是出门去,还不得被人贩子盯上啊!”一个村妇一本正经地说道。

    “本姑娘还怕人贩子呢,我武功这么好,揍死他们还差不多。”巫惜玉不以为然道。

    “哎哟,这个你可就不知道了,那些人贩子的手段多着呢,什么迷烟,迷、药啊,被他们盯上的姑娘家,就没有逃得了的!”那个大娘又严肃道。

    巫惜玉忽然灵机一动,将目光投到了远处的沈素年身上。那个女人长得不差,自己也漂亮,若是两个人到镇上去,定然会被人贩子盯上的——

    人贩子拐走了她,便是师哥回来,也怪不到她的头上来啊!真是个绝佳的好主意!

    巫惜玉微微勾了勾唇角,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意,又随手摘了两个果子,扔到了那村妇的篓子里头,说道:“你说话好听,本姑娘赏你的。”

    “谢谢阿玉姑娘,谢谢阿玉姑娘。”那村妇拿起了果子,擦了擦,又夸赞道,“阿玉姑娘人美心善,陆公子真是有福气。”

    巫惜玉脑海里头又浮现出陆宸英俊冷沉的眉目来,觉得她说得没错。

    师哥与她才是天生的一对,师哥是她的,谁都抢不走!

    再说沈素年,帮着天机老人整理了一天的药材,一直到夕阳西坠,她才背着药篓子下山。

    陆宸不在,她们三个人都不擅厨艺,晚上吃得异常的惨淡,就是生火蒸了一篮子的红薯和玉米,就着稀饭吃了。

    当然,巫惜玉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怎么着,反正居然破天荒的没有对沈素年横眉竖目。

    次日一早,沈素年起来的时候,她居然还破天荒地对着沈素年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甜甜道:“沈姐姐,你起来了?”

    沈素年猝不及防地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目光若有所以地看着巫惜玉,并不说话。

    “师傅,我都好久没有去镇子上面赶集了,难得有个人陪着我,我今天就带着沈姐姐去镇子上赶集好吗?”巫惜玉转而看向了天机老人,撒娇似的说道。

    “你去集市干什么?家里什么都有。”巫惜玉惯来会闹事,天机老人有些担忧。

    “哎哟,师傅,女孩子家的,买点胭脂水粉不是平常事吗?”巫惜玉抱住了天际老人的腰身,继续撒娇道,语气里还带了一丝哀求的意味。

    天机老人瞬间就想起陆宸来,必定是因为陆宸带了沈素年回来,所以阿玉产生了危机感,想要打扮自己了。

    陆宸喜欢沈素年,她看得很明白,巫惜玉喜欢陆宸,她也知道得很清楚。

    天机老人心里到底觉得亏欠了巫惜玉,如此一想,自然是松了口,还掏出了一个钱袋子递给她:“若是看到有喜欢的便买吧,只一点要记得,千万不要生事。”

    巫惜玉接过了沉甸甸的钱袋子,顿时兴高采烈地道:“谢谢师傅!我已经买些师傅爱吃的东西回来!”

    “那你可知道为师爱吃什么?”天机老人顺着她的话头问道,颇有些调侃的意思。

    这话倒真是把巫惜玉给问住了,她的神色凝滞了一下,有些尴尬,这才道:“师傅最爱吃师哥做的饭菜,莫非我还能将师哥打晕带回来不成?”

    天机老人几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道:“早些出去吧,早些回来。沈姑娘,你要替我看着阿玉。”

    沈素年见巫惜玉这般反常,心里头只觉得是有诈,不过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尚且没有放在眼里,点了点头道:“知道了,前辈。回来的时候给前辈带一只烤兔子如何?我听说淮州的烤兔子特别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