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孙丑下》

山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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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注释:《孟子·公孙丑下》,作品《孟子》中的一篇,共分为十四章,作于战国时期。

    第一章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第一百零八章:名为贵君为轻。

    第二章

    孟子将朝王。王使人来曰:“寡人如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

    明日,出吊于东郭氏。公孙丑曰:“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王使人问疾,医来。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使数人要于路,曰:“请必无归而造于朝。”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曰:“恶,是何言也!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矣驾。’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依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第三章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赠七十镒而受;于薜,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薜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第四章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入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第五章

    孟子谓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

    蚳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蛙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第六章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第七章

    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赢,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第八章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

    或问曰:“劝其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第九章

    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陈贾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恶,是何言也!”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尽也;而况于王乎?贾请见而解之。”

    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曰:“古圣人也。”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曰:“然。”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

    第十章

    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第十一章

    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客不悦曰:“弟子齐宿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曰:“坐。我明语子。昔者鲁穆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穆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

    第十二章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高子以告。曰:“夫尹士恶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

    第十三章

    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第十四章

    孟子去齐,居休。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曰:“非也。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

    《孟子》一书七篇,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与其他诸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共同编撰而成。

    《孟子》记录了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主张德治。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自从宋、元、明、清以来,都把它当做家传户诵的书。就像今天的教科书一样。

    《孟子》是四书中篇幅最大的部头最重的一本,有三万五千多字,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这部书的理论,不但纯粹宏博,文章也极雄健优美。

    民本说:孟子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政府要保障人民的利益,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决条件。因此,天命在于民心而不在于君主,若君主无道,人民便可推翻他;但若君主有旨,人民便应谨守岗位。

    法先王:孟子主张行仁政,必须效法先王(尧、舜、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的王道统治政治,这样便能把仁政施行于天下。

    仁政与王道:孟子主张施行仁政,必须先有仁心,然后方推行仁政。孟子认为人有不忍之心,乃有不忍人之政。仁政,是统一天下者必具备的条件。而仁政的具体表现,就是使国家给百姓安居乐业的王道,要实行王道,又要尊贤使能。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认为君主应以保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孟子赞同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正因此原因,《汉书》「艺文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到五代十国的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到南宋孝宗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并成为“十三经”之一,《孟子》的地位才被推到了高峰。明太祖朱元璋因不满孟子的民本思想,曾命人删除《孟子》中的有关内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