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追求者

苏醒陆明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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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里。

    陆明城一只大手揽住了南云溪纤细的腰肢,另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脑后,深沉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头顶上的水晶吊灯。

    仔细回想这六个月来,他确实太累了。

    陆明擎因为小哲的死悔恨莫及,放着陆氏集团不管一夜消失。

    老爷子一怒之下心脏病发作卧床不起,整个陆家乌烟瘴气的,家都不成家了,就连集团也受到了影响。

    陆耀国只能好声求着陆明城回来继承总裁之位,勉强将陆氏集团撑了起来。

    尽管已经接手了六个月,可对于陆明城来说,每一天都是痛苦的。

    他早就在M国看上了一处环境优美之地,并且购置了一座房产,就想带着妻儿永久住在哪里,可如今,身上这顶包袱是怎么都甩不开了。

    “今天我带小米去做了检查,各项指标很好,医生说小米很健康!”南云溪开始向他说着今天做的事情,基本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了小米身上。

    当初生下小米,她没险些丢了性命,正因为如此,才会更加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结晶。

    “嗯,健康就好!我听霆提起,澳洲医疗室似乎已经找到了特效药,很快你也会脱离病痛,健健康康的!”

    陆明城说完,搬着南云溪的头靠在自己胸膛上,声音有些哽咽。

    他们等了这么久,总算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可惜了,醒醒不在,没能听到这个好消息。”南云溪突然一番感慨,她和芮爱,还有醒醒,同样都是实验下的牺牲品。

    正因为如此,才会更加互怜互惜。

    ...

    苏醒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安静的看着江边有人在放孔明灯,那一盏盏明火摇曳的各色灯笼,随着风一点点的飘在空中里,渐渐的,渐渐的,离她越来越远。

    “醒醒,你这样的身体情况真的不能够继续留在这里了,这里的一切这么落后,万一你在发病起来,该怎么办?”

    金秀衣对着电脑处理着游戏公司的事情,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

    来桃花小镇这六个月,苏醒犯病的次数十个手指头都已经数不清了,但好在她每一次都熬了过来。

    原本明逸朗说过她熬不过三个月了,可如今六个月已过,她还是好好的。

    但金秀衣并没有因此心存侥幸,苏醒的情况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每一次发病起来痛不欲生的都会去撞墙,甚至是长久的昏迷。

    她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还会发病,更不敢想象,如果苏醒真的醒不过来的话——

    “我喜欢这里,我舍不得离开这里!”苏醒语调极为清冷,这里的生活条件虽然简陋,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人人都没有心机友好相处,甚至再知道她身体情况下,一群人都会贴心的送着各种营养的东西给她补身体。

    在这里,苏醒体会到了以往不曾经历的感受。

    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人人都在一起,一个大家庭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自从来到了桃花小镇,她再没有被梦魇缠身过,也不会想起...自己曾经受过的那些创伤。

    现在的她,心如止水,很满足。

    “你就算不为自己着想,可三爷呢?从你失踪后,他发疯似的找你,听说还犯了胃病住进医院,没险些挂了。”

    金秀衣知道她心里的痛,陆茂哲的死对苏醒的打击也很大,可三爷是无辜的,他是那么的疼爱苏醒,这六个月的日日夜夜,他过得有多么痛苦,她同样也知道。

    苏醒沉默着,她只是静静的看着一盏盏的孔明灯升起,然后消失在视野之中,柔顺的长发自然的垂落在身体两侧,六个月来没有剪过头发,一头青丝已经长到了腰间。

    “衣衣,我迟早都要死的,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死去的样子,那样,他会比现在更痛苦!突然,苏醒开了口,声音竟是来到这里后从未的绝望。

    金秀衣怔怔的望着她的脸,她的眼神平淡无波,可刚才那句话说得她陡然寒毛都竖了起来,苏醒心里在想什么,她也是看不透了。

    “醒醒...”

    她刚想说话,门口却传来了一道怯生生的敲门声。

    两个人的视线被吸引了过去,只见一个晒成小麦色的俊朗男生手里捧着一束花,穿着一身休闲着装的男生站在门口,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醒醒,这是我今天上山采的野花,我看着挺美的,就...摘了一些...送给你!”男生的手很宽大,或许是因为常年干活的缘故还留有一层厚厚的茧子,但五指很修长,让苏醒朦胧之中好像看到了陆先生的手。

    虽然陆先生的手白皙一些,但因为经常握枪的缘故,也是布满一层厚茧。

    苏醒看着他手里捧着的花,五颜六色的,的确很漂亮,朝他勾了勾唇道,“谢谢,花很漂亮。”

    说完,很是自然接过那束花,浓郁的香气很快弥漫鼻尖,有别于玫瑰的香气,但也是很好闻的。

    “你要喜欢的话,我...我明天再给你摘。”男生的眼里闪烁着干净的期冀,看着苏醒的眼神充斥着爱慕,苏醒看不出来,金秀衣却看得一清二楚。

    苏醒只是笑了笑没说话,男生是个很腼腆的大男生,一头自然卷的金黄色头发,纯正的M国族人,见到苏醒朝他笑,耳尖都漫上了一层红晕。

    “那我先走了,我们明天见。”说出这句话,男生往后走了几步,却不小心踢到身后一块小石子没险些被绊倒,最后尴尬一笑就跑了。

    等人走了,金秀衣才将苏醒怀里的野花抢过来放在桌上,一脸严肃的看着她,“你知道他为什么送你花吗?”

    苏醒摇了摇头。

    这里的人,男女老少都没有坏心眼,苏醒单纯的觉得这是他们待人和善的表现。

    “傻瓜,那是因为他喜欢你,想追求你。”金秀衣无奈的轻拍了拍她的肩头,又道,“你都不知道自己多有魅力,所有男人看到你,都会被你勾走了魂。”

    以前的苏醒锋芒毕露,身边就不缺乏追求者,可如今因为生病一副柔弱的样子,叫那个男人见了都心生怜惜。

    “衣衣,你就别嘲笑我了。”苏醒苦笑一声,站起身来抱起那束花,插在桌子上放置的花瓶里。

    瘦削的手指在磕到玻璃花瓶的边缘,发出一阵清脆的声响,她微微低头,正巧看到自己无名指上,那一圈带过戒指的痕迹,虽然已经慢慢变淡,还是留存着一圈不同于其他地方的颜色。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得,她好像都要忘记了陆先生的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