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兔子所含的哲理

众人嗟我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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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山尖上看,远处的雪已经化了。

    油亮的兽皮包裹着雪白的肉体,清冷的山风把人的面颊染红。山林尽头的岩石下,窈窕的身影缓缓坐在阳光下,宛如山里修行初为成人的生灵。

    大抵是这风也迫不及待地要欣赏美人,于是胡乱地将头发卷起来,晨间才挽的发髻,不多时就吹散了。

    不远处的马匹甩了甩头,云锦书提住缰绳挂在树杈上,下马慢悠悠地走上去。

    那边坐下的人也背对着他说话了:“金子,帮我梳头。”

    金子靠近些,粗糙的双手捧起缎子似的长发。

    云锦书已经悄然来到初月晚背后,给了金子一个眼神。

    初月晚没有发觉,还在低头看怀里的东西,背后披散的头发被重新束起来,她抚了抚鬓边,想看看有没有碎发,却不小心碰到了一只手。

    “呀。”初月晚发觉这不是金子的手。

    “是我。”身后传来令她安心的嗓音。

    初月晚忙回头,云锦书的目光脉脉含情,攥着她的那只小手坐在她身旁。

    “怎么侯爷不在营中理事,擅自跑出来了?”初月晚故意拿着腔调。

    “想来这侯爷不是什么正经的侯爷。”云锦书顺着她的话说。

    “好巧,这夫人也不是正经夫人。”初月晚笑道。

    她怀里的东西动了动,张开手臂一看,原来是一只野兔。

    白白的毛,像个雪团。一条腿不自然地支着,是受了伤。

    云锦书看到兔子,不禁好奇起来:“这是要养的,还是要吃的。”

    初月晚双手捧着兔子,并不觉得他的问话有什么冒犯。

    事实上,这个问题她也在想。

    毕竟最近很多吃食都要靠打猎,野兔也是吃过的,而且还蛮好吃。

    但是活生生的时候,看着却很可疼。

    她像是忽然悟出来什么,笑着说:“小舅舅觉得,是吃了好,还是养着好,亦或是放了好?”

    云锦书很懂她:“这是辩经的时候到了。”

    “就辩一辩嘛。我这次来真颂,不就是为了神神鬼鬼那点事,不说些哲理怎么算大皋的国师呢?”

    “国师出的题,自然要答,对与错都要答。”

    云锦书揉了揉兔子,道:“对于这兔子而言,是养着最好。吃了,便是死,生灵本能地畏惧死亡,抗拒危险,所以兔子定是不想死的。若是放了,虽看起来好像自由自在,它的伤势却无法让其生存,反而会很快悲惨死去。留下收养,为人宠物,看似没有尊严,兔子却是不需要尊严的,只要温饱便足矣。”

    初月晚若有所思,静默片刻,道:“小舅舅说得对,若是兔子,只要活着,温饱满足便是好的。”

    “晚晚如何想?”

    “我……我想养的,不过和小舅舅想得略有些不同。”

    “有何不同?”

    “我想养,并非是作为兔子为它而好,而是作为人的私欲。”

    初月晚抚着兔子柔软的皮毛,娓娓道来:“食用的兔肉,与饲育的宠物之间本质并没有区别,只是由于人的私心,择取过来而产生了分别。人这样做,许是因为善念,许是因为喜爱,许是因为灵光一闪。便可决定生杀予夺。”

    野兔安安静静趴在她的膝上,似乎感受到了来自不可掌控的命运的压力。

    “所以对人而言,吃、养、放,是非常相似的,都是一念之差。”初月晚说,“在兔子的世界里,人就是神。”

    “所以神是一念之间?”

    “是的,神不在乎人怎么想。”

    “那样,信仰的根基岂不是要被动摇了。”

    “小舅舅觉得,身为大国师的我,相信神明存在么?”

    初月晚一双明眸凝望着云锦书,云锦书听了她的话,却依旧只从这眼眸中看到了纯净和安宁。

    她或许从来没有相信过。

    即便她可以做到那么多寻常人以为是神迹的事,她自己却依然不相信有一个左右一切的神存在。

    “我相信规律和关联。”初月晚道,“只要有这些,神明存不存在,其实并不重要。不过人们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随意打破他人的寄托是不应当做的事,作为国师的我,守护的不是神明的规则,而是信仰神明的人,和人们的信仰。”

    她重新低头捧着小兔子,说:“当我决定它是我要养的时候,我便在乎了。可是兔子不在乎我的喜爱,它只在乎我给的温饱。”

    云锦书若有所悟,道:“这时候兔子便是无敌的。”

    初月晚笑着点头:“是呀,它肆无忌惮。”

    “或许下次用更聪明些的动物比方,又会有新的见解了。”

    “说的也是。”

    初月晚唤金子过来,将受伤的兔子交给她。

    云锦书发现初月晚还不想走,就仍在这里陪着她。既然没有外人,初月晚索性扑到云锦书怀里,双手揽着他的肩头。

    “这边恰好是大营可以看到的方位,晚晚来这边,仍是很小心的。”云锦书道,“大约不是因为生了我的气,我便放心了。”

    “不会生气的,生谁的气都不会生小舅舅的气。”初月晚哼哼着,“虽然小舅舅什么也不告诉我,我心里不爽快也是真的。”

    云锦书轻拍安抚。

    “咱们这次出来,是要和真颂国交换人质么?”初月晚问。

    “是也不是。”云锦书道,“其实景郡王是故意被抓去的,这是我们此行的理由。”

    “?”初月晚困惑。

    云锦书看着她这样的表情,只觉得可爱:“晚晚当真都不记得了,是你要去真颂收拾岳清欢留下的残局,但两国关系紧张,没有什么恰当的理由作为交涉,于是皇上安排了景郡王前去伪装人质。晚晚都是知道的,景郡王临走前,晚晚还给他践行来的。”

    “我都知道?”初月晚指指自己。

    云锦书点头:“童叟无欺。”

    初月晚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虽然是冒险了些,不过景郡王也有能在那边安身立命的本钱。”云锦书解释着,“晚晚正是都知道,才会同意这个计策。”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却不知道这中间多少弯弯绕绕。”初月晚道,“看来要弄清楚我自己的举动,也要好好思考了。”

    “比如昨夜出去,其实是晚晚自己做的?”

    初月晚小脸从红变白:“小舅舅怎么又知道了。”

    云锦书剑眉微微一挑:“综合蛛丝马迹,总还是可以猜到的,没有足迹,说明不是从雪上和软泥地走过的,那就是旁边的石头,而上石头,只有爬树再降落可行。我在树上找到了绳索的痕迹,又找到了绳索的灰烬……”

    “那那岂不是让大家都知道了?我白白给大家添了麻烦!”

    “想来不是白白添了麻烦。”

    初月晚一脸紧张,云锦书却很冷静:“这些细节我并未告知他们,也没有继续照着正确的方向追查,不如说我也希望将此次事件当做一次‘撞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