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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半天,来的不是老劳伦斯而是小劳伦斯。
元宪洲听劳伦斯提过他这个儿子,因此一下就猜出了。
小劳伦斯长得非常帅,眼睛总是带着笑意,有点像年轻时的贝克汉姆。
看见边薇薇,小劳伦斯用英伦口音抱怨了一顿,边薇薇哈哈大笑。
元宪洲上一世积累的那点英语底子,这世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了,但他还是能听懂几个单词,听出小劳伦斯在抱怨肚子饿了。
南山工厂此时已经建设的相当完备了,宿舍食堂一应俱全。
而且伙食相当不错,品种丰富,荤素搭配,甚至还有面包沙拉之类的西餐。
小劳伦斯欢快地吃着,不时同大家聊天。
元宪洲半句也听不懂,都是薇薇在那里跟他有问有答了。
元宪洲简直就成了灯泡。
小劳伦斯不像他爹会说粤语还会说普通话,小劳伦斯连标准的英语都说不好,他说的是英伦式的英语。
元宪洲感觉英伦式英语跟京片子有些类似,都是说话的时候懒洋洋的,喜欢咬着后牙槽。
饭后,三人又一起在车间里四处逛了下,最后来到正在建设的内衣生产车间。由于语言不通,元宪洲只能在一边站着,听小劳和薇薇在那里摆呼。
他们时而说笑,时而依偎,时而搂搂抱抱。
元宪洲远远看着心头涌起一丝酸楚,但看看小劳长身玉立、白衣胜雪,这不就是薇薇的梦中情人吗?
小劳二十五六岁,薇薇二十七八岁。一个高大俊美,一个婀娜妩媚,真是郎才女貌旗鼓相当。
而且老外根本不在乎生没生过小孩儿。
薇薇能有这样的归宿,元宪洲也心安了。
参观完车间后,天色已晚了,元宪洲以为小劳会留下来,打算自行离开。没想到小劳却追上来,用蹩脚的中文说:“送,我!”
小劳住的还是老劳上次住的那家宾馆,元宪洲把他送到后,回到薇薇小院,在薇薇的大床上睡了一晚,像个婴儿一样一觉到天亮。
蓝公子被砍成废人的消息传来,周华也惶惶不可终日,接连几天在校门口看到蓝公子的手下后,突然就消失了,兴都再也没人见过他。
元宪洲伤已经全好了。
傍晚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桌子前吃着饭,元义刚还不时喝上一口。
刘彩霞叹息:“也不知道那两个小家伙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海边养人,一定吃的胖乎乎的。”
刘彩霞怼了元义刚一下:“哼!整天就知道吃。”
元义刚吃一口菜,嘿嘿地笑了。
元宪波连忙说:“妈妈不如病退回家吧,可以带两个小家伙,还可以给我们做饭。”
元宪洲朝元宪波撇撇嘴:“你当妈妈是保姆呢。”
“哼!都怪你!这小就搞出宝宝了,让妈妈担心!”
刘彩霞板起脸:“不许这么跟哥哥说话。”
“其实妈妈也早点退哦,可就算病退也得45岁啊。”
元宪洲也希望妈妈早点退下来,因为纺织女工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很多人年纪轻轻就患上了神经衰弱。比如像章明俊妈妈潘巧娣那种。
虽然刘彩霞的岗位还算轻松,但依然要三班儿倒,依然要每天面对巨大的噪音,对身体的损害也是很大的。
“可以找人开个诊断书,让妈妈打劳保好了,熬到年龄再病退。”
元义刚叹口气:“可你妈的情形街坊邻居谁不知道啊,壮的跟牛似得……”
“谁壮的跟牛似得?说话都不会说。”
“反正挺健康的人,突然就生病了,换谁谁信呢。”
“这可不一定,突然得病的人还少啊。再说现在街坊邻居谁管这个。”
“算了!你们老爸面子第一!”刘彩霞起身收拾碗筷,“要不是怕人说闲话,两个宝贝儿直接在家里带多好,每天还能看见。”
“是啊,是啊。”元宪洲连忙表态。
元宪洲当初之所以把若星送到桃源,一方面是担心蓝公子、周华报复,另一方面是怕街坊邻居说闲话。
“其实两个小家伙就在小院住着,没有街坊会知道的。”
家里人都这么说,元义刚也终于松口了:“那,那就小心点好了。”
把若星接回来,最高兴的肯定是边薇薇了,这段时间以来,只要有人一提起若星,边薇薇都会忍不住掉眼泪。
一家人正皆大欢喜的时候,一阵敲门声传来。
去年和今年黑白电视渐渐普及以后,已经没人来元家看电视了,窜门的也明显少多了,敲门声反而让大家有几分惊喜。
元宪波跳起来打开门,进来的却是大老黑。
桌子上的饭菜虽然都收拾下去了,元义刚依然还端着酒盅,看见大老黑一把拉过来:“来!陪我喝两口。”
刘彩霞连忙又将菜端回来。
大老黑连忙摆手:“不了,真不喝了,有公务在身。”
“哼!你个老东西,这么黑灯瞎火哪来什么公务。”
刘彩霞听到“公务”二字却有些警觉起来。
大老黑看一看元宪洲:“大洲伤都好了吧。”
“好了。”元宪洲点点头。
“那个……”大老黑有些墨迹起来,欲言又止。
元宪洲一下就明白了:“是不是让我协助调查?”
大老黑笑了:“咱大洲就是聪明!”
刘彩霞毛了:“我们大洲有什么好调查的?”
元义刚瞪了刘彩霞一眼:“当然是那个姓蓝的家伙。”
刘彩霞更生气了:“我们大洲当初被人砍的时候,没人帮助调查。这回姓蓝的被人砍了,倒有人调查了。”
元义刚摆摆手:“得了,得了,赶紧收拾吧。”
元宪洲也点点头:“没事的。大概什么时候?”
大老黑说:“明天上午吧,到局里去。”
元宪洲心里清楚,碰到这种事,大老黑他们也是无奈的,上面压下来,他们不得不走走形式。
果然,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到局里做笔录时,就开始被各种询问。
所有询问的主旨就是,自证无罪。
这是那个时代的特征,在警察叔叔面前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无罪,你就是有罪的。
但元宪洲牢牢守住一条就足够了,那就是不在场证明。
元宪洲离开市局后回到大洋洲商行,钟洋、何华雄还有边薇薇在那里等他。
四个人商议买车的事。
薇薇服饰、兴发无纺布厂都有运货的130汽车,但没有小汽车,人员出入不太方便。
何华雄建议买三辆丰田轿车,钟洋建议买三辆五十铃皮卡。
元宪洲也觉得买皮卡划算,价钱跟丰田差不多,但还能拉点货物什么的。
边薇薇却有不同意见:“干脆买tj大发算了,便宜又实用。”
tj大发当时挺火,但体面点的单位一般不用这种车,小单位或者私营业主、个体户之类买的比较多。
元宪洲犹豫间,钟洋却叹口气:“确实不错,低调省油又实用,可问题是买不到啊!”
tj大发太抢手,直接从厂子里是买不到的,基本都被他们内部的人二手倒卖了。本来不到3万元的车,倒手一下变5万。
“贵点也没事,关键这车修起来方便啊!”边薇薇的话倒提醒了元宪洲。
tj大发普及率高,在那个没有4s店的年代里,修理起来的确很方便。
“那就买tj大发吧,贵就贵点。”
元宪洲拍板定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