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茬架

暮狼铂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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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回家的时候,元宪波正在跟章明溪脸贴着脸说笑着,元宪洲突然想起好几天没看到章明俊,就对章明溪说:“叫你哥明天到商行干点活儿。”

    “我也去吧,我可有力气了!”

    “算了吧你。”

    连章明溪都知道,元宪洲每次叫章明俊去干活儿,就是给他弄点零钱花。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哑巴忙着搬运清点磁带,忙了半天也没见章明俊过来。

    其实有哑巴在这里干也足够了,反正又不着急。

    哑巴是元宪洲刚认识的一个伙计,业余时间过来当搬运工。

    说起来,元宪洲其实早就认识哑巴。

    去年住院的时候,哑巴也因为腿长住院,只不过在另一个病房。

    元宪洲在走廊里碰到他好几次,想打招呼哑巴却牛逼乎乎地,爱理不理。

    哑巴长得很帅,长得像年轻时候的高仓健。

    有一米八三的个头儿,平时喜欢穿学生装,也就是当时说的陈真服,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看起来酷酷的,也牛逼哄哄的。

    在医院里没能认识上,前几天元宪洲在街上时又碰到了哑巴,结果哑巴主动向他打招呼,连比划带“啊啊”的,元宪洲这才明白这家伙是个哑巴。

    哑巴在离“大洋洲”不远的一个外贸仓库打扫卫生,工作挺清闲,也不绑人,但工资很低,待遇也差。元宪洲叫哑巴辞职过来跟他干,哑巴还舍不得铁饭碗,就空闲没事时偷溜出来,帮元宪洲搬运搬运,打扫打扫卫生。

    快到中午的时候,章明俊才摇摇晃晃地来了,还领来个女的。

    元宪洲一看那女的,顿时大失所望。

    心说:章明俊啊!章明俊!你他妈什么口味啊!

    那女的元宪洲认识,在大工街也算名人,外号“半条街”。

    听名字就知道这女的名声不大好。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女孩其实是被那个时代,是被那些世俗的人们“黑”了。

    女孩具体叫什么名字元宪洲都想不起来,只知道大家都叫她大红,跟元宪江他们是一届的。

    大红小时候跟几个男孩在家里玩,男孩把大酱抹到她的小便上,她也把米糊抹到男孩小便上。

    这本是小孩子纯洁无暇的玩笑,到了性趣浓厚,又无处发泄的大人们的嘴里,就成了一个罪状了,口口相传给大红贴上了标签。

    其实这也是成年男人们为了搞大红有意无意制造的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

    大红懂事没几年,就基本被大工街的半大孩子,还有品质卑劣的成年男人们睡了个遍。

    元宪江每天急吼吼的,要不是元义刚盯得紧,也早把大红给上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红就是大工街半大孩子们的启蒙老师。

    不过,在前世,大红的结局比大多数人都好。

    某个被她启蒙过的孩子,长大后发了大财,就送给下岗的大红一套临街房。大红牺牲了下半身,却拥有一个美好的下半生。

    可章明俊这是唱的哪一出啊?上一世他跟大红根本不搭界啊。

    章明俊来了后,三人又忙活一阵,转眼就到中午了。

    既然章明俊带着马子过来了,元宪洲无论如何得给他点面子,就领着三个人到饭店里摆了一桌。

    哑巴好吃又好喝,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不停地向元宪洲竖大拇指。

    元宪洲跟哑巴在一块儿待了几天,也学会不少哑语,两人比划交流了一会儿。

    大红长得其实还算有几分姿色,皮肤微黑,身材匀称,五官也还算耐看。

    而且大红的性格很好,十分善良宽厚,通情达理。

    那时候吃大盘子还是一件稀罕事儿,所以大红也对元宪洲报以感激之情,不停地拍着元宪洲马屁。

    “大洲真厉害啊!去年看你还是小孩儿呢!”

    “现在大工街,数你大洲最仗义了,谁都得敬你三分!”

    元宪洲点着头,不时劝着大家趁热吃菜。

    章明俊倒不客气,一边吃着,一边搂着大红,还不时上下其手。

    大红要么是太老实了,要么是被别的男人摸的麻木了,连反抗都不怎么反抗。

    可元宪洲实在是看不下去,只觉得章明俊有点怪异,有点做作。

    要搁过去,元宪洲早就张口开骂了,你他妈的玩女人也不用玩的这么下作啊!凭你的外貌,你想要女人,她们不主动往你怀里扑啊!

    话到嘴边,元宪洲却张不了口。

    因为他感觉章明俊这段时间有点变了,脸皮越来越薄,元宪洲要说得稍微重点,他就有要翻脸的感觉。

    正自寻烦恼之际,钟洋突然惊慌失措地冲了进来。

    钟洋是个稳当人,出现这种状况肯定是出大事了。

    元宪洲“腾”地站起来:“怎么了?老钟!”

    “打,打起来了!”钟洋抹着额头的汗。

    元宪洲慌忙起身,其他人也纷纷起来。

    元宪洲比划着,让哑巴帮着看好店,哑巴使劲点头。

    元宪洲转身向饭店外面冲出去。

    钟洋和章明俊也紧紧跟着。

    元宪洲一听钟洋说打起来了,就立刻知道他说的是哪里。

    肯定是大车店那里啊!

    一路上,元宪洲都在心里骂自己贱。

    元宪洲买下大车店以后,基本闲置不用,就等着未来几年增值。

    后来他转念一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弄点营生。

    就让木匠做了五个台球桌,摆在院子里,办了个台球室。

    没曾想,这生意是相当火爆,从早到晚都聚满了纺织厂和重机厂的子弟。

    因为那时娱乐设施少啊,大城市早已普及台球了,大工街却还是头一份儿。

    生意这么火爆,难免会惹罪到对面唐哥拉稀那伙人。

    果不其然,刚到大车店门口,就看到闹哄哄的一大群人。

    元宪洲扔下自行车,一眼看到一个血人,看身形是元宪江无疑。

    元宪洲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快步冲过去。

    没想到,元宪江看见元宪洲先笑了,露出黑人般的洁白牙齿:“我没事儿!”

    原来,元宪江把对方的人开瓢了。

    再看元宪江身后,元宪波、章明溪两个丫头蛋子早已吓得面无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