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昏迷

暮狼铂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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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元宪洲的询问,曹主任叹口气:“哎!别提了。上个月那位歌手因为流氓罪被抓起来了。”

    钟洋也想起了:“对啊,我前几天看报纸上登过,原来是他呀。”

    元宪洲安慰曹主任:“不必惋惜!你们已经算有胆识了!以前国内还没有唱片社敢发行这么多磁带!”

    曹主任点点头:“是啊,当初他们还想发行100万呢,是我据理力争,最后坚持到300万,后来是你的建议,我们又增加到350万。没想到我们还是保守了,哈哈!”

    “不急,不急,以后还有机会。谁让我们赶上了这个好时代了。”

    “可是接下来我们唱片社空档了,不知道小元还有没有什么建议?”

    “今年下半年会有一个少女歌手出道,势头比你们那位流氓歌手还猛,而且可以吃四五年,就看你们能不能抢过来了!”

    “好!”曹主任说着,拿出小本子记着。

    “可还有好几个月呢……”

    “这段时间你们可以做点合集啊,反正又没人追究版权,哈哈……”

    “哈哈。”

    三个人都笑了。

    “对了,过两个月我们魔都会举办吉他歌手比赛,到时候你们可以来观摩观摩。”

    “好啊!到时候来看看。”

    临别前,元宪洲提出让曹主任帮助弄台彩电。

    这台彩电是元宪洲答应肖蝶母亲的,虽然没百分百答应,但元宪洲还是想付出百分百的努力。

    曹主任叹口气:“我尽量给你想办法吧。”

    听曹主任这么一说,元宪洲顿时心里有底了。

    因为他看出曹主任是个凡事留有余地的人,他答应想办法多半是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

    跟曹主任分手后,元宪洲和钟洋在街上逛了逛。

    元宪洲这几个月加强锻炼,结果真长了点个儿,而且结实了些。

    上次买的西装穿着就有点寒碜了,紧紧绷在身上,就像个小丑一样。

    买好了西装又路过一个乐器店,两人闲着没事进去转了转。

    看着墙上挂着的吉他,元宪洲想起了什么。

    上一世,元宪洲跟肖蝶在高中时接触不多,上大学才知道她很喜欢唱歌,自己还买了个吉他没事在宿舍里唱,在学校里也多次获奖,拥有一大群痴迷的粉丝。

    如果此时送肖蝶一把吉他,她一定很开心。

    可这算不算撩拨她呢。

    自己已经有了边薇薇了,跟肖蝶的今生情缘就该到此为止了,就算肖蝶依然有懵懂的情愫,也应该想办法冷处理。

    可如果肖蝶有了吉他,她就会早早发展自己的音乐天赋,那么高考时就可以不用燕都去,因为蓝城就有一家著名的音乐学院。

    那么她就可以避开那场灾祸,就可以幸存下来。

    “怎么?看上这吉他了?”钟洋走过来。

    元宪洲点点头:“拿下!”

    为了避嫌,元宪洲叫上章明俊一起到肖蝶家。

    肖蝶果然有些音乐天赋,拿过吉他随便一拨弄就能听出些曲调。

    上一次,元宪洲来肖蝶家时,匆匆忙忙的,连肖蝶房间都没进。

    这一次,肖蝶爸妈都不在家,她也不那么拘谨了,拉着元宪洲钻进自己房间。

    肖蝶有一个姐姐,已经上大学了,因此她一个人住。

    看看肖蝶的房间布置,元宪洲心里惊呼,自己上一世对肖蝶其实并未真正了解。

    肖蝶的房间里也有一些小女孩的布置,比如随处可见的布娃娃。

    但有些东西,前世的十五岁的元宪洲肯定不会理解的。

    比如墙上挂着“约翰列侬”的画像,这是元宪洲二十多岁才知道的人。

    还有几张抽象派的绘画,也都是元宪洲成年以后才会接触到的。

    看着肖蝶抱着吉他胡乱拨弄,元宪洲忍不住手把手教她一会儿。

    其实,元宪洲的吉他本来就是肖蝶教的。

    不过是上一世而已。

    刚教了一会儿,肖蝶便突然像触电一般,晃神了好一会儿。

    元宪洲连忙松开手:“你怎么了?”

    “没事,刚才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脑子有点迷糊。”

    元宪洲以为自己撩拨到肖蝶了,看看她的表情又不像。

    像她这么大的小女孩应该还不会装。

    看元宪洲有些迟疑,肖蝶连忙催促:“快弹呀!这个指法对吗?”

    元宪洲教肖蝶三首歌“三月里的小雨”、“寂寞的小男孩”、“飒女孩”。

    令元宪洲惊异的是,肖蝶不到一个小时就把三首歌曲全都学会了。

    其实,元宪洲就会这三首,因为前世他只跟肖蝶学会了这三首。

    当肖蝶弹唱起“飒女孩”时,元宪洲突然有恍若隔世之感。

    一年一年,我逝去的青春。

    我们的爱早已改变。

    一遍一遍,重复过时的旋律。

    我们的歌早已不流行。

    不在乎,才不管。

    只要和你再次跳起迪斯科。

    女孩,最飒的女孩。

    女孩,潇洒的女孩。

    就仿佛陷入昏迷一样,元宪洲不知道自己何时离开肖蝶的家。

    直到章明俊在他身边发出重重的叹息。

    元宪洲这才想起,这么长时间章明俊一直在他身边当灯泡啊!

    再看看章明俊的神情,明显流露出不满。

    元宪洲忍不住开玩笑:“你是不是看上某人了?”

    章明俊脸色大变:“别,别开玩笑!”

    元宪洲没想到章明俊反应这么激烈。

    章明俊虽然有点小性子,但还算禁得起玩笑,玩笑实在大了,顶多皱起眉头不说话。

    这一次倒大大出乎元宪洲的预料,也不敢再继续开玩笑了。

    心想:看来真猜对了!这小子一直暗恋肖蝶。

    上一世元宪洲太年轻,或者说十五岁少年眼睛里看到的事物、看到的人太狭隘,所以一直没能发现这个秘密。

    这么说来,章明俊后来之所以跟元宪洲反目成仇,可能也与肖蝶有关。

    可你小子也忒他妈小气了吧?

    从小到大老子买根雪糕也分一口给你吃,就因为没泡到你喜欢的妞儿,你就翻脸?

    再说,你喜欢肖蝶,你自己去追啊!谁也没拦着你。

    从初中到高中你不有的是机会吗?难道还要老子抱着肖蝶放到你怀里?

    或许对自己的突然黑脸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章明俊开始主动搭话。

    “哎,你看大宝又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