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大工街的枪声

暮狼铂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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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的时候为了掌握时间,元宪洲还专门戴上哥哥元宪江的手表。

    元宪洲这么小心翼翼在街头溜达着,转眼到九点半了,又在纺织厂西门稍微驻足片刻,便看见父亲元义刚晃着膀子走过来。

    元宪洲连忙躲起来。

    元义刚每日的固定路线是从西门出来,沿着大工街一直走到东门。

    这条街简直就像元义刚的领地,道路两边的商贩,很多都跟他熟悉了,不时有人向他打招呼:“刚子好!”、“元大哥好!”、“元师傅好!”

    元义刚也像意气风发的大领主一样,不时点头挥手。

    元义刚的名气太大了,照理说,他出现的时候“钳工”们就该纷纷避让了。

    但同样,大工街的名气也实在太大了,生意实在是太兴隆,顾客实在是太丰富。

    十几二十公里外的扒手们都常常忍不住,要过来打打野食儿。

    所以说,贼是抓不完的。

    贼有天赋,抓贼同样也有天赋。

    元义刚就好像长着一双透视眼一样,他的目光随便在人群里扫几眼,

    便能将贼挑选出来。

    当然,元义刚是讲究的。

    就算他在人群中认出了贼,如果贼也能认出他来,并主动收手,元义刚绝对不会紧紧盯着人家不放。

    而那些老贼也是讲究的,他们一旦被认出来也会朝元义刚点点头,那意思说:“今天哥们儿认栽,收了”。

    收手之后他们也绝对不会等元义刚走了再杀回马枪,那是不地道的,不符合江湖道义。

    元宪洲紧紧跟着父亲,很快就来到市场的东头,再一看表,马上快十点了!

    那个重要人物,那个重要事件即将出现了。

    元义刚的目光往人群了扫了一眼,很快发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人,看起来还有几分俊秀。

    他是一个外来的“钳工”,或许听说过元义刚,或许没听说过。

    或许他就是艺高人胆大。

    但只要被元义刚认出来了,他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转身离开,要么伸手被抓。

    他选择了后者。

    元义刚抓住他的手腕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还夹着卖西红柿的老大爷的手绢钱包。

    扒手有没有同伙呢?

    肯定有!

    他们为什么不来帮自己的伙伴呢?

    一方面因为畏惧,不要说元义刚的威望,那时的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

    更大原因其实是规矩。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元义刚逮捕人的手法也是简单粗暴,他有手铐,但从来不用。

    他只需要将那个扒手的裤腰带抽下来就可以了,扒手会老老实实提着裤子跟着他。

    因为那时的人穿的大多是大裤裆裤子,抽掉皮带,如果松手的话裤子一下就掉到脚脖上了,别说跑,走两步都困难。

    保卫科虽然有枪,虽然可以抓人,但不能审人,也不能关人,所以每次抓到扒手或罪犯,元义刚都统统把他们送往派出所。

    元宪洲在后面紧紧盯着,心脏狂跳不已。既然这个重要事件已经发生了,接下来的事肯定跑不了了。

    就在今天!就在今天!我元宪洲要逆天改命!

    元义刚押着扒手走了没多远,大老黑推着二八自行车,拨开人群迎了过来。

    元义刚把皮带和扒手都交给了大老黑,大老黑却递过来一张通缉令。

    还再三叮咛:“小心点啊,这家伙跟二王一样厉害!”

    大老黑推着车,驱赶着扒手离开了。

    元义刚一边走着一边看一看通缉令,当一个认识的商贩好奇地伸头张望时,元义刚直接把通缉令送给了他。

    转眼间,元义刚走到纺织厂东门附近了。

    往常,元义刚的巡视活动会到此结束。

    但这一天时间尚早,厂子里又没什么事儿,元义刚便继续往东边溜达。

    因为是星期日的关系,过了纺织厂东门,再继续往东照样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元宪洲目不转睛,推着自行车紧紧盯着父亲,因为他知道关键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元义刚走到红房子路口时,突然皱起了眉头,略微迟疑一下,假装若无其事地向前走去。

    他发现了通缉犯。

    那家伙正在路边买包子。

    元义刚身后的元宪洲也连忙从侧面,向通缉犯包抄过去。

    元义刚离通缉犯还有十几米远的时候,他才想起伸手去拿枪。

    毫无疑问,元义刚今天并没有带枪。

    可通缉犯带着枪,即便吃包子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也一直放在口袋里。

    元义刚远远叼着通缉犯,心里甚至有点惋惜。

    真是条汉子啊!可惜了。

    通缉犯长得豹头眼花、身材魁梧,虽然几经逃亡,已经落魄不堪了,但还是一副桀骜不驯、倒驴不倒架的神情。

    关于通缉犯的来历,事后在大工街流传了许多不同的版本。

    最流行的一个版本说:通缉犯是部队的一名业务骨干,家里已经有一个女儿了,但他妻子又计划外怀孕,村干部打算强行流掉。通缉犯请假回家处理,跟他有矛盾的上级死活不批。没能及时赶回家,怀胎七月的妻子被村干部强行堕胎,结果一尸两命。通缉犯大怒,枪杀了上级后潜逃,准备回乡找村干部报仇,半路却遭遇围追堵截。

    元义刚虽然手里没枪,但以他的身手,只要抓准时机一样可以生擒罪犯。

    所以,元义刚就像一个沉稳的猎人一样,远远跟着通缉犯。

    元宪洲也紧紧跟着。他知道,等一会儿,元义刚跟着通缉犯到达纺织厂与重机厂交界处的时候,就会适时出手了,如果不是出现另一个意外情况的话,他肯定可以毫发无损地生擒通缉犯。

    那个意外情况,就是一个街坊。在元义刚即将出手之际,这个街坊会不合时宜地出现,并向元义刚打招呼,结果惊扰了通缉犯。

    而眼下,元宪洲可以阻止这一状况的发生。

    就在街坊正往元义刚那个方向走的时候,元宪洲及时发现了他,故意拖延他:“毛叔!你怎么跑这来了?”“我买点海蛎子,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你到西边吧,就东门跟前,有两家在那卖!”“真的吗?”

    达到目的后,元宪洲长出一口气,继续配合父亲包抄通缉犯。

    元宪洲知道,排除了各项干扰之后,元义刚会在罪犯刚刚到达纺织厂和重机厂分界线的地方,突然发起攻击,生擒罪犯。甚至都不需要元宪洲援手。

    但元宪洲还是小心翼翼在一旁跟着。

    眼看到达分界线附近了,元义刚悄悄地靠近过去,五米、四米、三米……

    元义刚离通缉犯越来越近了。

    突然,一个飞快骑车的人从通缉犯身边冲过去,通缉犯警觉地转过身来,他立刻发现了元义刚!

    猛地举起了手枪!

    来不及了!元宪洲来不及多想,猛地骑着自行车向通缉犯撞了过去!

    “砰!”枪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