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年的心机(求收藏)

暮狼铂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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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回家的路上,元宪洲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晚上出来碰到肖蝶这一段在前世并没有发生,这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的事件都将发生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元宪洲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快步往家里走去。

    半路上碰到章明俊,元宪洲也只是随便挥了挥手。

    到家时,街坊邻居们都已经离开了,父亲、母亲在说着悄悄话。隐约能听清是他们在说买房子的事。元家的房子是当时的普遍户型,两室挑担间儿,中间一个厨房两边是卧室。

    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住在小间里,另一个大间则隔成两个小间,元宪波住里面,元宪江和元宪洲个俩住外面。

    整个房子的面积才40多平,对于有儿有女的家庭来说,相当逼仄拥挤。

    而那时的房子极其便宜,元义刚和刘彩霞议论的一套六个屋子的小杂院只要两千多块钱。

    当然,当时的人工资也极低。高的百八十,低的二三十。

    可元家绝对买的起。

    周边的街坊经常私底下称元家是万元户。元宪洲那时并不相信,成年了以后才渐渐相信了。

    因为元义刚是一名因伤复转军人。他转业到地方时拿了一大笔安置费,至少有七八千块钱。刘彩霞日子过得殷实,而且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此时也工作了,所以这笔安置费应该没动多少。

    “买吧!”元宪洲忍不住插嘴。

    “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元义刚瞪着眼珠子怒斥。

    元宪洲心里暗自好笑,眼前这位父亲大人比自己小七八岁,头脑见识也差了一大截。

    “眼下房子正在商品化,以后会越来越贵,三十年后能涨1000倍!”

    “闭嘴!少在那神神道道,你以为你是大仙儿呢。”

    元义刚此时眼珠子通红,元宪洲知道他又喝上二两了,要真杠上了说不定能挨一顿饱揍,只能识趣地进屋去了。

    刚到屋里坐下,翻一翻复习题,元宪洲又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拿起台历仔细翻看,越看越汗流浃背。

    15岁那一年夏天,元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时间应该是下个星期三。

    可元宪洲突然想起,父母说起买房子这事应该是那件可怕事情发生前的两三天,也就是说事件有可能提前。如果提前三天还好,正好是星期六,上班的人多,路上闲逛的行人少些。如果提前两天就麻烦了,星期日的时候满街都是人,出点事都是大事。

    这可怎么办?总不能天天跟着老爸啊!

    元宪洲急的满头大汗。

    “哥!你怎么了?”元宪波从里屋探出脑袋。

    这个屋子的隔断有个小门,还有一个小窗户,元宪波没事就爱把脑袋探出窗户,吓唬吓唬元宪洲。

    “没事。你怎么还不睡觉?”

    “不困啊。你在复习啊?”

    “是啊。”

    刘彩霞在外面喊:“小波!不要打扰二哥复习功课。大洲,你早点休息啊!”

    “知道了!”元宪洲冲门外说。

    元宪波撇撇嘴,把脑袋缩了回去。

    想起妹妹跟自己一窗之隔,元宪洲再也不敢唉声叹气了,虽然是十五岁的身体,其实是五十岁的心灵,喜怒不形于色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

    元宪洲闲的无聊翻了翻复习资料,结果又被吓到了。

    原本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不论眼下的初升高和三年后的高考肯定是轻轻松松的事,结果却发现自己已经把初中的课程忘得差不多了,现在捡起来已经相当吃力了。

    元宪洲不由得更加苦恼了,但却只能憋着不敢唉声叹气。

    刚重生那会儿的兴奋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剩下更多的是焦躁。

    眼下,自己显然是一个先知了,知道未来三十多年将要发生的事情。

    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天赐良机,大可利用这个机会改变命运,升官发财。

    可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啊。

    家家户户每年每月都会发生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如果每一件都去纠正、扭转,这需要耗费多少精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岂不是疲于奔命?

    最要命的是,当扭转不好的事情时,美好的事物会不会也发生改变?

    一个十五岁少年却拥有五十岁人的思想,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元宪洲在床上辗转反侧,尽量小心翼翼别让隔壁的妹妹听到,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就快要睡着的时候。哥哥元宪江突然回来了,在元宪洲对面的床上躺下,两三分钟后便鼾声大作。

    元宪洲这才想起,原来,哥哥是打呼噜的,而且相当严重。

    于是,十五岁少年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早上,元宪洲被妈妈叫醒。妈妈的眼神里有一丝诧异,因为元宪洲早上起床从来都不用人叫的,他脑子里仿佛有一部精准的闹钟,到了特定时间就会自动醒来,前后误差都不会超过五分钟。

    元宪洲连早饭都来不及吃,胡乱抓了两根油条,背起书包向门口冲去。

    在楼下,章明俊已经等候多时了,换别人早就不耐烦了,因为章明俊的性格比元宪洲更怯懦,也更沉默。

    两人翻身上车,很快融入洪水般的自行车车流之中。

    元宪洲一边蹬着车子,一边吃着油条,他看到章明俊偷偷咽口水,立刻有些惭愧起来,连忙递给章明俊一根。两个人像举着两杯酒一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

    章明俊家比较困难,平时不舍得到外面买早点吃,连油条都是一种奢侈品。

    两个人并排骑着车子的时候其实挺奇怪的,章明俊骑着个二八加重自行车,个子也高高的,至少有一米七二。元宪洲却骑着个二六自行车,个子也矮矮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就像一头长颈鹿在跟一匹马结伴而行。

    他们这种滑稽的组合经常遭到厂区其他子弟的嘲笑,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几个。

    元宪洲家所在的这个厂区是北方一家超大型纺织厂,全厂职工有一万八千名,算上家属的话怎么也有三万人口(家庭成员基本都在一个厂子)。加上不远处还有一个重型机械厂,也有七八千的人口,另外还有通讯营也有一千来号人。这一带俨然就是一个小镇了。

    什么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都一应俱全。

    可这里只有技校,没有中学。

    纺织厂的子弟,重机厂的子弟,还有部队大院的子弟,都得到两三公里外的第三中学上学。

    每天走过路口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身材高大扁脑袋的男子在一本正经地做着交警的手势,只是没人会听他的,因为他是个傻子,大家都叫他大宝。

    大宝是厂区附近的农民子弟,厂区的孩子们都挺喜欢他,路过的时候都喜欢向他打招呼:“大宝好!”、“大宝拜拜!”

    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傻子就是孩子们眼中的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