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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凑近一点,让我好好看看她。”她双眼模糊,看着凑到她面前的女儿。
离得近了,她才发现孩子身上颜色诡异,那是死亡色,仿佛充满怨气的亡婴……
“啊——”
那声尖啸,悲恸入骨。
这世上最大的丧痛,莫过于血亲离世。
她受不了这样的刺激,那不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还好好的活在她的身体里……
“你把她装回去,你们把她放回去……”她感受不到来自于身体上面的痛,看不到下~体缓缓流淌的鲜血,只想把孩子抢过来,重新来过。
这就是她的人生,她一步步往后退,直到退到了悬崖边,这才发现,她已无路可退。
医生过来劝她,她死死的盯着被医生带走的死婴,婴儿头部是致命伤……
阿笙胸口窒息,竟是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死神带走了孩子,却留下了顾笙。
病房里,阿笙躺在床上,脸色宛如这世上最洁白的纸,韩愈坐在一旁守着她,她的手指上夹着监测血压的小夹子,和仪器连接在一起,检测结果令人心惊胆颤。
手术室下来,她几乎丢了半条命。
顾笙变了,醒来后,她把望江苑的地址告诉给医生,她让他们去找陆子初,她说这世上她已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依靠谁,她只有他了。
她说她的孩子还活着,还在她的肚子里,有时候她会忽然抓住医生的手:“你摸摸,她在动。”
她每天说很多很多的话,沙哑虚弱的声音都不像是她自己的,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都在说些什么。
那天韩愈听到护士小声议论:“该不会是疯了吧?”
韩愈仿佛掉进了冰窖里,一种尖锐的痛直达心脏,轰然倒塌。
上学的时候,他参观过医学实验室,看到那些泡在容器里的死婴,心脏会莫名紧缩,不忍直视。那个孩子从手术室里送出来时,他看了一眼,心里有什么东西忽然间死去了。
他不敢离开她,错过了韩老太太的葬礼。
夜里,她被梦魇惊醒,她和他均是一脸眼泪,他抱着她,那么紧的力道,似乎能够挤走她胸腔里所有的空气。
有泪流进她的脖子里,他为奶奶,为那个错手害死的孩子而哭,那是他从不轻易示人的良善;而她在那一刻竟是清醒的:“别碰我,恶心。”
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时常一个人呆坐着,认不清人,眼里雾蒙蒙的。
任洋问他:“你还爱她吗?”
“爱。”他把汤吹凉了送到她唇边,她麻木的吃着,她混淆了时间概念,却记住了韩愈的话。她只有好好活着,他才会撤诉,放了陆子初。
他有时候会握着她的手。手很冷,仿佛结了冰,暖的久了才会有着正常人的体温。
她并不见得就认出他是谁,偶尔她会自言自语:“手脚容易冰冷,说明没人疼。”
他听了,心里只觉得难过,把她当成了一个孩子,揽在臂弯里,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头发,言语丧失了阴戾,被温和取代:“阿笙,过去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们还年轻,人生还很长,我会好好照顾你,好好疼你……”
她没说话,只呆呆的望着室内一角,她有着自己的专属世界,至于外界红尘万千,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8月初,韩愈扶着阿笙去花园散步,洛杉矶接连下了好几日大雨,花园空气很好,但一阵阵风吹过来却很凉,他把外套脱下来穿在了她身上。
嘴角终于流露出久违的笑意,她就那么穿着他的衣服,看起来很小,就像是一个孩子。
欧阳浨来找韩愈,远远就看到了顾笙坐在椅子上,韩愈蹲在她面前,正在喂她吃饼干。欧阳浨分不清,他究竟是在赎罪,还是只想竭力疼爱她?
后来,欧阳浨恍然顿悟,她对任洋说:“先生入了魔。”
任洋沉默,韩愈和顾笙认识彼此,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任洋和韩愈认识多年,从不曾见他如此为一个女人费尽心机,不惜和兄弟决裂,他是那么想要把她放在心尖上,依偎过一辈子,也许连韩愈自己也没想到,时至今日伤她最深的那个人竟然也是他。
那天,她有公事找韩愈,他快把医院当家了,就连对顾清欢的迫压也失去了最初的兴趣,现如今他一门心思都在顾笙身上,她和任洋只得每天频频出没医院。
欧阳浨在一旁站着,眼见韩愈取出纸巾帮阿笙擦了擦嘴角沾上的饼干屑,这才站起身,朝她走来。
顾笙安安静静的坐着,欧阳浨是知道的,她可以就这么坐上很久,有时候会跟人说话,她似乎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根本不去理会有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在讲些什么。
但她也是有清醒的时候,那天她在韩愈口袋里发现了那两枚银戒。一枚是她的戒指,一枚是陆子初的。
她不知道陆子初的戒指怎么会在韩愈手里,但那天她看着“执子之手”四个字上面干涸的血迹,眼睛里忽然涌起了一片水光。
那天,阿笙拔腿跑出医院,她在陌生的城市里寻找着陆子初,车祸发生的时候,手中的两枚戒指被汽车撞飞了,她倒在血泊中,往前爬着去捡……
2013年春末夏初,顾笙从凌晨走到了晨曦乍现。公路上,有私家车停在了她面前。
那是幸福的三口之家,来T市探亲,一早开车返家。
男主人隔着车窗问阿笙去哪儿。
她站在那里,隔了会说:“杭州。”
“我们回去正好要经过杭州,送你一程吧!”男主人打开了副驾驶车门。
风很凉,阿笙靠着窗户,几欲入梦。
后座,小女孩问她母亲:“妈妈,人人都想要快乐,但快乐是什么呢?”
女主人被问住了,说了许多答案,小女孩都不满意。
“阿姨,你知道快乐是什么吗?”小女孩攀着副驾驶座,偏头看着顾笙。
阿笙转头看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扬起淡淡的微笑:“快乐就是嘴角上扬,把牙齿露出来晒晒太阳。”
“是不是像我这样啊?”小女孩咧嘴笑了,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明媚无忧。
阿笙眸色温润,孩子微笑落入她的眼中,宛如一朵温暖的小花……
像是做了一场久远的梦,梦里前世今生,偶然邂逅了一些人,他们来过她生命,只可惜又都离开了。
这里是杭州,是依依居住过的地方,多年前她曾邀请阿笙来这里,她说这里很美。
依依说的话,阿笙一直都记得。
半年前,阿笙来到这座城,是为了最初的承诺,更是为了跟故人告别。
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除了一张身份证,身无分文。
杭州第一天,她做小时工。饭店后厨一角,她坐在那里刷洗餐盘,周围人声鼎沸,她看着浸泡在泡沫里的双手,似乎正在被莫名的柔软轻轻抚慰着。
华灯初上,她买了四个小笼包,坐在台阶上一口一口的吃着,她觉得很美味。2007年到2013年,她再也不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过食物,生活和病痛让她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在饭店里接到钱的那一刻,手心竟是一片黏腻。
晚上风很大,她走在大街上,寻找廉价旅馆,晚上隔音不太好,躺在床上能够听到隔壁传来隐隐约约的鼾声。
她散着头发坐在床上发呆,后半夜下床推开窗户,趴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空荡荡的,除了偶来驶来的车辆,几乎看不到行人出没,透着荒凉。
凌晨入睡,梦见了依依,依依问:“阿笙,你还好吗?”
阿笙沉默片刻:“好,我只是有些累。如果有一天我找回了曾经的自己,你会为我感到高兴吗?依依。”
“会的。”依依轻轻的笑,眼睛里有着细碎的水晶,有安慰,有心疼。
阿笙睡的很沉,这座城如此静默,如此温暖,以至于她在睡梦中和依依忘记了生离死别,忘记了长大。
时间像丝绸,因为太过光滑,所以什么也留不住。
阿笙起初没想过会久待杭州,随着日子拉远,也便在这里安定了下来。这一待,没想到就是半年。
闹钟响起,阿笙从床上爬起,脱下睡衣,取了一件职业套装穿在身上,黑白色,不张扬,挺好。
她的房间很小,单人房间,洗漱和洗手间都在外面,租户公用,平时还好,到了夏天,下班回来想要洗澡的话会觉得很不方便。
阿笙刚开始不习惯,时间久了也便习以为常了,现如今她可以在公共澡堂里,在一群女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的洗澡,有时候想想习惯还真是可怕。
阿笙拿起杯子,在牙刷上挤好牙膏,拿了一条干毛巾挂在手臂上,开门后沿着窄窄的走道,来到了院子里的大水池旁边。那里已有上班族在洗脸刷牙,有人跟她问好,她笑了笑算是应了,刷完牙回到家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沉静,眼下有着疲惫的阴影,看起来精神欠佳。
阿笙觉得这样上班不太好,就在布柜里扒了扒,终于找到一支变色唇膏,涂了薄薄一层,苍白的嘴唇上终于沾染了些许艳丽。
早晨七点半,阿笙跨过雕着花纹的门槛,看着门口熟睡的老猫,把手里吃了几口的面包撕下一半放在了它面前。
她知道,它醒来势必会大快朵颐,没有人会拒绝食物,包括动物。
刚出门手机就响了,章嘉在电话那头说:“老地方,别误了时间。”
章嘉是阿笙直属上司,同时也是她的老板之一。
三个月前,阿笙结束打杂工作,前去一家很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做了一名律师助理,平时工作多是帮事务所几位律师准备材料打打下手,直到月前章嘉把她调到了身边,没有理由,只有短短几个字:“以后你跟着我。”
章嘉四十岁左右,丧妻,独自抚养女儿。章嘉女儿,阿笙见过,小名叫乐乐,是个很讨喜的孩子。
章嘉这个人高冷狂妄,很少会把别人放在眼里,破格亲自带职员更是前所未有的事,事务所上下说实话并不羡慕顾笙,反而有些同情她。
章嘉不是一般的难处,对于这点,阿笙深有体会。
章嘉最近接了一宗离婚案,女主人向章嘉透露,男主人在外包~养情人,于是这几日章嘉有事没事就带阿笙窝在这里,希望能够搜集到有利证据。
阿笙抵达小区的时候,章嘉还没到,她便拿出刚刚在外购买的报纸,坐在一旁等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