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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说歹说,那三终于把脸擦干净了。重夕又叫了一百串,我们这一桌子人再次吃了起来。那三这才详细地跟我们说了最近几天的经过。
“前段时间,小太爷您无故失踪,贝勒爷也是急坏了。贝勒爷以为您被另外两方秘密抓走了,于是就去联系了另一方的合伙人。虽然不知道贝勒爷到底跟那边说了什么,但是从贝勒爷的表情上看,那方的合伙人说的话好像并不如贝勒爷的意。”那三说到这顿了顿,这才说:“小太爷,听贝勒爷的话,跟贝勒爷通话的那个人好像是上谷市的。那个人好像叫荆......好像叫荆九。”
重夕听到这个名字,停下了嘴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这才说:“荆九......听起来好像跟荆轲有点什么关系啊。”我点了点头说:“上谷市,易水。跟荆轲确实脱离不了关联啊。既然提到荆轲和易水,再加上那人想要染指侍炎剑,恐怕这个主儿又是古代王族后裔啊。”
林峰挠着脑袋说:“我历史学的不好。这跟哪个古国有关啊?”我喝了一口啤酒回答林峰:“战国时期,燕国。恐怕还真就是我猜测的那样,因为战国时期燕国的古都就是在现在的易县!”林峰和重夕顿时恍然大悟,这下那奇怪组织的目的也算是真相大白了。我说那个组织为什么会想要斩龙剑,原来如此。
那三在一旁问了我一句:“小太爷......”我这才回过神,对那三说:“你继续说吧。”
那三点点头,继续说道:“贝勒爷本想联系第三方合作人,可是每次都是那个黑衣的女人找他,我们却并没有那个女人的联系方式。那个女人最后一次联系贝勒爷是在唐山市区里,她告诉贝勒爷说小太爷您那天晚上会去一个别墅区。”我点了点头,表示这些我知道。那三继续说:“可是后来,贝勒爷就再也没见过那个黑衣女人。小太爷失踪之后,贝勒爷多方寻找,可是就是没有您的音讯。就在贝勒爷带着我离开无终到了唐山市区的时候,那帮人就在晚上冲进了贝勒爷住的酒店,把贝勒爷绑走了。我跟他们拼命,可是他们人多势众,反倒被他们抢走了神杖和神刀,险些就被他们打死......”
林峰此时好奇,便问道:“我看你身上也没有什么伤啊。”那三叹气道:“您有所不知。当时那些人是想对我下杀手的,正巧当时有一位灰仙路过,使了神通才把我救了出来。之后还帮我治好了伤,引我回到了无终。”
我好奇地问:“怎么,你跟喊麦金最近一直都在无终?”那三点点头回答;“是的,自从上次得知小太爷受伤,我便伺候贝勒爷来到了无终,就住在无终的酒店里。”我点了点头,问:“那你这段时间都是怎么过的?”那三有些尴尬地说:“我身上没有钱,是一路从唐山市区走过来的。”重夕瞪大了眼睛问:“合着你一个礼拜没吃饭了?”
那三尴尬道:“也不全是,刚出离市区的时候,也有好心人赏过口吃的。不然也熬不过这么久。”这时候小白花突兀地问那三:“你想没想过投奔我们?跟着你那个主子,连吃穿都成问题。你看看你那主子吃的什么穿的什么,你再看看你。”那三一愣,陷入了沉思。小白花则冲我眨了眨眼。
我心中暗笑,心说小白花平时看似老老实实,其实心眼可不少啊。一个匪帮的二当家,那不是虚有其表的。此时小白花正是抓住了那三心中最薄弱的时机,想要挖他跳槽。毕竟实力强大的萨满如果能够为我们所用,这将会是又一大战力。并且现在能够忠心耿耿的奴才,或者说是鹰犬可不好找。我们如果能够得到这样一条鹰犬,无疑是如虎添翼。小白花虽然没有见过那三的本事,但是听我和老姐说过和那三战斗的经历,也清楚这个那三的实力与我在伯仲之间。
果然,那三的眼神当中显现出了一丝动摇。老姐何其聪明,当即明白了小白花的意思,马上敲起锣边道:“就是啊,你那个破贝勒什么时候管过你的死活?上次在吉林,他扔下你逃跑的时候连头都不回。”那三脸上表现出了痛苦的神色,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我拍了拍那三的肩膀道:“你那贝勒爷完全就是受人蒙蔽,什么龙脉什么天下,都是虚无。我相信你不是傻子,不会看不出来,喊麦金根本就是另外两方人的马前卒,炮灰而已。如果那些人达到了目的,对于喊麦金的态度只能是除之而后快。你倒不如帮助我们干掉那些人然后帮我们打消喊麦金想要利用我建立王国的意图,之后的去留我自然不会约束你。”
那三的内心苦苦挣扎了半天,最后还是狠下心一拍大腿,对我们众人说道:“小太爷,诸位。大家对那三恩重如山,但是那三毕竟是贝勒爷的奴才,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贝勒爷。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一直叮嘱我,大清虽然早就亡了,但是贝勒就是贝勒。我们做为奴才,决不能让贝勒爷觉得亡国了,奴才就翻身了,不是奴才了。我们的祖训就是世世代代伺候贝勒爷,那三不敢违背祖宗。”
老姐顿时“切”了一声,表示不屑。小白花也是微微皱眉,显然对没有挖到那三这么一个强大的手下而不满。媛媛和小雨此时就跟看电视剧一样看着那三。而我和林峰、重夕三人此时全都沉默了。如果是在七天以前,那我们可能还会觉得那三个奴才心里无可救药。可是此时的我们经历了几年的历练,对于世事的看法早已成熟了许多。此时的我们并不觉得那三可笑或者是无可救药,而是觉得可怜、可悲、可叹。
虽然“挖大清主义墙角”的行为没有成功,但是至少那三还是保证绝对不会再与我们为敌,这还是让我们很欣慰的。
桌上的人正尴尬无言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走了过来。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刚刚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的那个哥们儿走了过来,手里还举着一罐啤酒。
我正欲起身,这哥们儿一把按住我,客气道:“坐,坐。没别的意思,就是过来敬各位兄弟姐妹一杯。”我笑着举起杯跟这哥们儿碰了碰,客气道:“老哥怎么称呼?”这哥们儿显然是个混混,天气转暖,这人都已经穿上了挎栏背心,露出了臂膀上纹的一坨一坨的皮皮虾。不过这哥们倒是豪爽,哈哈一笑道:“我叫张明旺,在家行二。兄弟你可是咱们无终的大名人啊,咋回事啊跟着兄弟这是?”
他弯腰搭着我和那三的肩膀,显得非常自然,显然是那种在社会中混迹多年的人,言谈举止当中都带着浓重的绿林气。不过我对这个人倒是没什么反感,反倒觉得这人格外顺眼。于是也不隐瞒,用他能听懂的方式说:“二哥你有所不知。这位兄弟的老大跟另外一伙人的老大合伙对付我,结果这兄弟的老大暗中反水帮过我点小忙。那些人知道了以后就把这兄弟的老大给挟持走了,这兄弟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我这个敌人了。”
这个叫张明旺的人眼睛一亮,拍着那三的肩膀道:“兄弟行啊!够仗义!现在像你们哥们儿这样的人不好找了,用得着老哥就说句话!”他这一动胳膊我才发现,这个人的臂膀上有一道骇人的伤疤。从那伤疤上看,恐怕以前受过重伤,甚至是险些断臂的重伤。
老姐显然对这种身上纹着一坨一坨纹身的人没有一丝好感,冷哼了一声,不再看他。而这位二哥却并不像老姐以前见过的纹身混混一般,而是相当豪爽地一笑并没有介意。
两句话聊得投机,这位二哥干脆坐下跟我们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聊,正好这时候我们点的串上桌。老板见我们跟这位二哥聊得正火热,笑道:“呦,二子咋跑这桌来了?”这位二哥哈哈一笑道:“跟这几个兄弟聊得投机!多少年没碰见这么仗义的人了,痛快!”
老板笑着说:“小侍炎,你们不知道吧,二子这小子可说得上是浪子回头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