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惊语

兰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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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商场里真是人满为患, 风夜挽着妈妈手臂穿行在人群中挑选礼物。

    今天是妈妈的生日, 风夜老早就尹诺了要陪妈妈亲自选购她喜欢的东西的,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人却特别多,好像全天下人的妈妈今天都过生日一样。

    风夜陪着老妈一路逛, 从商场一楼逛到五楼,从这一个商场逛到另一个商场再逛回到那个商场, 总算妈妈相上了一个打制精致的凤翅纯银镶金丝手镯和一条套着转运珠的莲花纹样的银脚链。母子俩高高兴兴的正要回家,商场门口却涌过来一群人, 大声呼喝着要干什么, 风夜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他和妈妈就被挤散了,人群推来桑去的, 他就跟一条严重变形的面包一样……

    “喂, 小猪,起来了, 到地方啦!”

    一个满含戏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风夜挣扎着张开眼睛,朦胧中就看到萧远赫放大的笑嘻嘻的脸在眼前晃。

    “小猪做什么美梦了,看,都流口水了!”

    风夜茫然的下意识抬手擦擦嘴角下巴,旁边的人猛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来。

    “哈哈……小猪真可爱!”一只手伸过来拧了拧风夜的脸蛋。

    风夜受痛, 头脑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身体有一种微微的摇晃感,是在车上,对了, 是萧远赫的马车。

    今天吃过午饭萧远赫就说要来县城的正泰钱庄一趟,风夜因为要跟李大叔商量酒楼定小菜的事儿,还有卖掉家里已经成年的四个肥兔子,就搭着便车一起来了。

    因为刚吃了饭,又是炎热的午后,上车没多久风夜就睡着了,还做了关于前世的梦,他已经很久没有梦到以前了,不知道这次是为什么居然梦到了前世的妈妈,即使是在前世,工作后的风夜也很少陪着老妈逛街的。

    想明白身处何地,风夜看向萧远赫,一看,才发现自己正歪枕在萧远赫的肩头,两只手还紧巴着人家的胳膊。

    风夜赶紧放开当了他抱枕的那只胳膊,坐正身体,整整自己的衣裳,眼睛偷偷瞄了萧远赫的衣服一眼,没乱,证明自己睡梦中没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也没湿,所以应该也没流口水。

    “咳咳……那个,到县城了。”风夜指指外面不好意思的说。

    马车车厢外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应该是到了县城了。

    “是啊,到了,我不是提醒你了吗?小猪,这一觉睡得好不好?”萧远赫还是把脸凑过来笑嘻嘻的盯着他,说出的话又让风夜有种被调戏的感觉。

    “呃,还好。真是不好意思,刚才没有妨碍到你吧?”风夜指指他的手臂。

    “没有妨碍,我随时欢迎风夜来借用我的胳膊!”萧远赫眨着眼睛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风夜无比黑线,这人,刚觉得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他就马上做出让人郁闷的事儿来,真是……

    风夜不理他的取笑,挑起车帘探头看出去,是已经到了东市了。

    青山坐在车辕山牵着马缰绳对风夜说:“李公子,就快到鸿雁酒楼了,先载你去那里卖了兔子吧。”

    “嗯,好。麻烦你了青山。”

    “不麻烦,绕一点路而已。那家酒楼往常我们少爷也去过几次,里面的菜是做的不错的,李公子把兔子卖给他们,价钱应该比在外面卖强得多……”

    “青山,到了没有?”青山还没说完,就被萧远赫的声音打断了,可怜的小厮立马回到:“少爷,就快到了。”

    风夜坐回马车里,就看见萧远赫盯着他似笑非笑的,感觉在打着什么坏主意。风夜狐疑的看着他,这家伙不是这么小气吧,跟他小厮说几句都不行啊。

    到了上次遇见萧远赫的那家鸿雁酒楼,风夜跳下车,让萧远赫去办他自己的事情,他提着四只绑着腿的兔子走进酒楼。

    长生说城里的很多家酒楼饭庄都是经常收些野味的,这家鸿雁酒楼是他常来卖猎物的,给出的价钱很公道。

    掌柜的应该是跟长生认识,听风夜说是长生介绍来的,很爽快的买了风夜的四只兔子,每只一百文钱。

    “掌柜的,我还想跟你说个事儿。”收了卖兔子的钱,风夜笑着对那位中年大叔的掌柜道。

    “嗯?还有什么事?说吧。”

    风夜将背篓解下来,从里面拿出了几个大土豆来。

    “掌柜的,这是我们山里的一种土作物,叫马铃薯,也叫土豆,既可以做菜也可以做饭食。我是想跟掌柜的做一笔生意。”

    掌柜诧异的看了风夜一眼,接过他手里的土豆,市面上没见过这东西,他再瞥了风夜一眼,仔细看着手上的东西,形状跟芋头倒是相似,皮却是光溜溜的,拿起来还挺有分量,这小少年说可以做菜,嗯,像石头一样的东西怎么做菜呢?还可以做饭食?那么好的东西怎么以前没见过呢。

    “小兄弟,你说这个……土豆,是吧?可以做菜?怎么做?老朽以前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呀。”

    “大叔,是这样的。这东西只是在我们山里有少量野生的,知道能吃的人也很少。土豆做菜的方法是很多的,削去皮后可以切片、切丝炒,可以切块跟肉一起炖,像这样热的天气,还可以切丝浸泡,在滚水里焯煮一下,捞出控干水分,跟香油、精盐、葱末、香菜稍稍拌匀也可以,或者加入醋和辣子油凉拌,也是很爽口开胃的。还可以剁碎了做成饼,当然也可以拿来油炸、煎煮随您想怎么弄都可以,吃法太多,我也没琢磨透,做饭食的话您把它当成红薯一样来做就可以了。”

    中年掌柜听了半响没做声,沉吟了一会才问:“小兄弟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土豆可以吃呢?”

    就知道你是担心这个。

    “我听说在西边的高岭国,人们以土豆为食,在他们国家也有些地方贩卖土豆,在更西边一个叫美利坚合众国的地方,土豆更是这个国家最喜爱的粮食。我去年曾听来城里的外面商人说起过,后来就去将这东西从山里挖回来吃,已经吃了有七八个月了,并没有什么问题。如若掌柜的不相信,我可以现在做出来给您看。”

    “嗯,那就麻烦小兄弟演示一番了。”

    厨房里,风夜将带来的几个土豆削去皮,一个放到锅里蒸,另几个切丝,又在他们酒楼的食材里切了些肉丝拌粉备用,然后快速的做了一个香油土豆丝,一个肉炒土豆丝,一个醋溜土豆丝。

    菜做好时里面蒸的土豆也熟了,风夜拿出来用刀子一剖两半,嫩黄的土豆冒着腾腾的热气,看着就很可口。

    风夜拿起筷子率先尝了起来,自己的手艺还是不赖的,起码能让人吃出土豆菜特有的风味来了。

    风夜将几个菜都尝了一遍后,又拿起一块蒸熟的土豆来吃,正好,连午饭都省下了。

    酒楼掌柜和厨房的两个师傅看着风夜吃得爽快,也没出现什么异样,也纷纷拿起筷子来尝,片刻之后,两个师傅脸上都露出赞赏的笑意来,这个土豆做出来的才确实是不错,特别是这个醋溜土豆丝,在此时节吃更是适宜。

    掌柜领着风夜到酒楼后面的一个厢房里,里面似是一间书房。

    “小兄弟方才说,想跟老朽谈一笔生意?”

    “是呀。掌柜的您看这土豆如何?”

    掌柜拿起茶盖碗喝了口茶,“小兄弟的土豆确是不错,看今日的几个菜做得如此娴熟,小兄弟该是经常在家中做吧?若果这土豆真像小兄弟说的一般能做出多种菜肴来,那不失为一种好食材。不过,小兄弟不是说这东西只在贵乡里少量野生么?如何有多余的来供应我们酒楼呢?”

    “不瞒掌柜的,我去年秋天就已开始移植土豆,今年春天收了一季之后现在已经是在种第二季了。我这次来只是想问问掌柜的意思,如果掌柜的有意做这笔生意,那么我自是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掌柜的,不说是在梧县,就是在大商,土豆也还是个稀罕东西,掌柜的能占了先机,您看……如果掌柜的还不放心这个土豆的话,您尽管找外面来的行脚商人问问,反正我卖土豆也不差这些时日……”风夜尽量拿出前世时舌战奸商的本领说服酒楼掌柜。

    “那好吧,小兄弟,你让老朽思量些时日。两个集日,两个集日后我给你答复怎样?”

    “那行吧,我就等掌柜的好消息了。”风夜留下了几个土豆,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还有李大叔店铺的地址就走了。

    风夜慢悠悠的走在街市两边房屋的阴影里,今天不是集日,街上的人不多,太阳太大,站在阳光下没一会就满头的汗水,炫目的光线耀得人眼睛直想眯起来。摆摊的小贩少了很多,大家都选在树荫下、屋檐底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偶尔听到的几声叫卖也是有气无力的。

    风夜沿着街道买了些零碎东西,又拐去药店里买了些石膏粉,现在他家做豆腐经常用到。

    自从家里的黄豆开始收上来,风夜去磨了豆浆,想着自己做一次豆腐,谁知道调的石膏粉不好,失败了,却稀里糊涂的做成了豆腐脑。

    风夜把豆腐脑放到井里冰镇了,再煮了糖水调上,就变成了前世时的豆腐花,小星儿和青山喜欢得不得了,萧远赫和青叔居然也是十分爱吃,风夜送了些给村里交好的人家,他们也很是惊奇,想不到调稀了的豆腐还能做成这样又鲜甜又嫩滑的吃食,往常大家都只知道做成豆腐吃呢。

    风夜家现在几乎是隔一两天就会做一次豆浆豆腐,对石膏粉的需求量是直线上升,不过这样也有好处,没能喝上羊奶每天能喝豆浆也是不错的呀。为了配合豆浆搭配出优良的早餐,现在风夜跟青叔都能做出不错的包子馒头来了,不能不说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儿啊。

    风夜去到李大叔的店铺里,跟他商量好了事情,正要出去再逛逛,就听到了青山在外面叫他的声音。

    “李公子!”

    “哎!就来了。”风夜跟大叔告了辞,走出门就看见青山驾着马车等在街道边,萧远赫穿着一身白衣笑吟吟的站在马车前,阳光照在他身上的白衣,仿佛有一层金色的光晕绕在他的身周,他头上束发的晶亮银环也闪烁着刺目的光。

    风夜暗翻了一个白眼,这家伙,真是臭屁啊!才过了半天就换了一身新衣裳,还打扮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去相亲哪!

    “走了,回去了。你们还要买什么吗?”风夜搭着萧远赫伸过来的手上了马车,解下背篓放在车厢里。

    “没有了。你还要买什么吗?”萧远赫掏出块白帕子递给风夜,示意他擦擦汗。

    风夜接过帕子,真像是女孩子用的东西,看看雪白雪白的帕子,风夜在头上脸上一阵乱擦,帕子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说不出是什么样的香。

    这家伙,骨子里还有点娘娘腔啊,不止用女孩子的巾帕,还洒香水,难道这时代有钱人家的贵公子就是这样的?不会还有像魏晋时候涂脸抹粉的吧?风夜瞟了萧远赫几眼,在心里想象着萧远赫脸上搽着香粉,脸颊涂着两团胭脂红,唇上点着朱砂的样子,心里觉得搞笑十足,就非常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笑什么呢?看把你乐得。说说,有什么好事儿也让我高兴高兴!”

    “呵呵……佛曰:不可说。哎,你是要去娶我们村的姑娘了吗?怎么一转眼就打扮得这样漂亮呀?你的彩礼呢?”风夜偷笑着说。

    “漂亮吗?你应该说我很英俊,玉树临风。你怎么知道我是去娶姑娘?谁不定是去娶个傻小子呢!”萧远赫凑近风夜的耳朵,低笑着说。

    热气喷在风夜的耳朵上,痒痒的,风夜不禁缩了缩脖子,伸手搓了搓耳朵:“谁知道你呢!不过你说什么?娶小子?这里也可以娶男人么?”

    “那当然可以了,本朝律令,男男亦可结为夫妻,只是这样的事儿不多见而已。”萧远赫一本正经的说完,又痞笑着凑近了风夜,“风夜是不是打算嫁人啊?”

    风夜缩了缩身体离他远了点,“谁说我要嫁人的,我当然是要娶老婆的。倒是你,”从头到脚瞟了瞟,“长得这样漂亮,不嫁人可惜了。”

    “呵呵,我长得很漂亮?”

    风夜点点头,就像是现代时漫画上经常让女主角一见钟情的潇洒贵公子,俊逸的长相在古代的飘逸长袍、长发装点下简直能用古典的漂亮来形容,再加上那坏坏的痞笑,在现在简直就是人见人爱的超级男星啊。

    “那我嫁给你好不好?”

    噗——嗤,风夜听到自己和坐在车厢外面的青山同时发出了呛咳声。

    “哈哈,真好玩!”罪魁祸首的萧远赫抚掌大笑起来。

    “萧远赫!你这混蛋!!!”

    风夜的咆哮声将寂静山路上的鸟雀惊走了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