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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盘龙山的山头上站了一会儿,心头豪气万丈,想着刚刚和秦双说的话,他心里更是万丈豪情,正如陶倾城说的那句话,要么就不去做安心做个小乖乖,要做就往大了做,只有这样才算是对得起自己。
在大山上站了一小会儿他便是向山下边走去,已经有几天时间没去静下心修炼太玄术,就这么短短几天时间他发现太玄术不但没有任何长进反而还有退步的迹象,原因就是出在没去修炼上边儿,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体内的元气不是很精纯。
既然决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上天也给了这样的机会就一定不要荒废,而且,修炼太玄术还有太多的好处,按照传承上讲述的,只要太玄术修炼到小成境界就可以益寿延年,甚至活上几百岁都不是个问题,他到是没想过能活那么久,到时候身边的人一一离开,这种滋味他有过切身体会,现在他最怕的就是离别,最怕的就是身边的人离他而去,只要能活个百十来岁过上想要的生活就是他最想要的。
至于太玄术中说的修炼到大成进入神的境界他就更不敢想了,毕竟那是天才中的天才才能做到的事情,他自认自己只是个凡夫俗子,不说没那么个命儿,因为他根本就不希望这样儿,生老病死才是自然规律……
日上三竿修炼太玄术不是最好的选择,万物之灵凝于清晨,只有清晨修炼才事倍功半,而且,秦汉发现了一个问题,清晨修炼时太玄术可以吸收东来的紫气,这些紫气化为元气之后会更为精纯,身体发生的变化也很特别。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沉下心思修炼起来,开始时他一直在山底下的大石头旁边修炼,现在已经改了位置,选择在前边的树林里修炼,因为树林里的元气会更为浓郁一些,同时也很安全不至于被人发现。
关于修炼的事儿他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即便是身边最重要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事儿没有任何好处,说不定最后还会坏事儿。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没有永远的敌人更没有永远的朋友,不去背叛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当筹码足够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谁会在背后捅上一刀,被身边的人背叛这种滋味秦汉没体验过,可他知道那一定不会很舒服。
他嘴里一边儿念着太玄术口诀,手掌在也不断的翻动,随着实力不断在提升,手掌翻动时周边的草木也会随风而动,空气不断向他的身体里涌入,方圆百米左右的一草一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主要有那么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被他第一时间捕捉到。
如果有人看到他此时的样子一定会觉着非常诧异,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说不定还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因为他正在做着寻常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电视剧里的超级大侠,除了周边没有飞来飞去的剑之外,很多东西都是存在的。
就这样儿他足足修炼了一整个下午,直到挂在西边的夕阳渐渐落下,天边只剩下一点点余晖时他才收手缓
缓的睁开眼睛,就在他睁开眼睛的瞬间,原本就漆黑深邃的眼睛看上去更为深邃,如同天上的星辰一样儿璀璨。
“该回去了。”
秦汉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嘴里喃喃的说了两句便是原路折返了回去,这时他的脸上挂着些许笑容,每一次沉下心思修炼太玄术他都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在发生变化,短短不到一个月他的修为已经有了明显进步,即便现在只是炼体阶段,身体里的力量好像也用不尽一样儿……
不过,他也知道他现在并不算一个合格的修炼者,确切的说他根本就不是个修炼者,因为只有进入下一个阶段他才算正式入门,看现在的修炼进度进入下一个阶段应该不是问题,可按照传承中讲述的,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修炼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上幸运儿有很多,像是他这样的人也有一些,这些人开始时都是满腔抱负,可最终却倒在了入门这个阶段,一旦不能成功进入下一阶段这辈子就不可能再有机会成为修炼者,甚至会为此丢了性命!
“唉,这还是很久的事儿,现在还是不要想了!”
秦汉苦笑着摇了摇头,脚步便是渐渐加快了一些,整个盘龙山上也没什么人,除了鸟鸣还有癞蛤蟆的叫声之外听不到其他的声音,幸好天空上挂满了星斗,不然一个人回去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吓人。
秦汉原本打算直接回家,可经过清心河时他就改变了主意,四下看看没什么人他便是将身上的衣服三下五除二拖了个精光,找了个水位稍稍深一点地方便是跳了进去,洗澡什么的都是他最喜欢的,特别是用清心河的水洗澡,这种感觉很特别。
特别是洗完澡躺在河滩若软的细沙上,睁着眼睛注视着天上的星星,如果有流星经过更是完美。
擦擦擦……
正当秦汉洗的很开心准备上岸穿上衣服回家,敏锐的听觉便是听到了一点动静,是脚掌踩在草地上的声音,声音由远及近,不到一分钟一道人影已经隐隐约约的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当中,吓的他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再仔细看去他的脑门上顿时出现了一道黑线,过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怡……
“她来做什么?”
秦汉倒吸了口冷气,手不自觉的便是放在了身子底下捂住了隐‘私’部位,可等他意识到方怡正在冲着他走来他才知道他这么做有多愚蠢,可这时候方怡已经近在眼前只有不到三四十米的距离,现在想要跑开已然是来不及了,就算是想去穿衣服都很难,因为衣服刚好在方怡来的方向……
“她一定是故意的……”
秦汉捏了一把汗,顾不上多想也不敢站起来,就像是游击队的战士一样儿趴在地上用力的向衣服爬了过去,任由草叶子在肚皮上划过他也不敢出声,一旦让方怡看到到时候面子可就丢大了,为了保住尊严,肚皮受一点小伤算得了什么……
幸好他的动作足够机敏,拿上衣服又爬回来钻进水里也没被方怡发现,下了水他便是向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向着远处游去,只要能躲开方怡比什么都重要!
好在河对岸的有一块不高不矮的草丛,他爬过去之后刚好上岸藏在里边儿,又有夜色遮挡这才没被方怡发现,可他上岸时还是激起了水花还是让刚刚走到河边的方怡看了过来,当方怡的目光落在草丛上时,他赶紧捂住了嘴巴,另一只手还捂住了眼睛,生怕被方怡看到……
方怡穿着那件黑色的长裙,脚底下踩着的不是高跟鞋,来这里确实不适合穿高跟鞋,而是一双十分廉价的胶质拖鞋,这双拖鞋秦汉知道,她已经穿了差不多两年了,还是前年去巴彦包特大集上买来的,好像是花了七块钱……
是的,这双拖鞋是秦汉攒了差不多半个月的钱才买下来的,他还清楚的记着买这双拖鞋时的情景,那也是他第一次看到方怡的脚丫……
方怡并不算那种出类拔萃让人觉着特别惊艳的女人,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她的身上有很多地方是吸引人的,特别是那双不瘦不胖的脚丫十分精致,脚趾也十分的整齐,如果她的老公是个恋足癖,那么,这个男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她的身高也不是十分的高挑,差不多一米六五左右,比一般的女人稍稍高一点,又比那些身材高挑的女子矮一点,但是身材很匀称,不会让人觉着很瘦小,稍稍有那么一点肉,这样看上去更是性感十足,特别是穿着高跟鞋时的样子,小腿和脚弓刚好是一道特别美妙的弧线……
“有人吗?”
正当秦汉想入非非,脸上挂着邪邪的笑容时,清脆如同银铃般的声音突然在耳畔响了起来,吓得他马上止住了笑容,头也不自觉的往下压了压直接贴在了地皮上,要是方怡在看一会儿,他都差点没忍住站起来承认错误……
“是鱼吧……”
方怡喃喃的说了一声,又四处打量两眼确定周边没什么风吹草动这才将脚底下的拖鞋脱下,然后将拖鞋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儿。
“是条很大的鱼……”
秦汉咧嘴一笑,已经猜到了方怡是来做什么的了,只是他没想到方怡也喜欢来这里洗澡,想到这里他的小心脏一下子便是狂跳起来,只有他自己知道心跳的速度有多快,要不是有肋条挡着他都有点担心心脏会顺着腋窝跳出来……
于是,他的眼睛就不敢在闭上了,不是为了别的,也许是是出于一个男人的根劣性,他觉着这么美妙的时刻确实不应该错过,就像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不是没有,可几率却小之又小,错过了这个村就没下个店了,何况藏在这里还不会被发现……
是啊,这个禽兽觉着只要不被发现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