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当年道理如今讲,李某人请青郡百姓死绝

为你弃殷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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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书一共有十二个情节是我想写的,这是第一个,很不容易,终于写到了,我会继续按照大纲往下走,把十二个想写的都写了]

    北越,北越国都。

    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子,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有了些许白发,那张国字脸上也有些皱纹,葛布衣服洗的干净,收拾浆洗的平整。一个人坐在小酒馆里面,看起来也没有要等人的样子,却要了足足四斤猪肉和两坛子酒。

    若是这全都是他一个人吃的,那么一定是个不会过日子的混混。

    要知道北越比不得其他中原各国,没那么多富饶地产,耕地虽多,气候原因使得米粮产量却极少。

    所5荒,这使得耕牛的价格一路上扬,最高的一段时间,一头绝好的健壮牛,能够换取两三个元清的蛮夷奴隶

    虽然言语不通,而且性子粗鄙,但是下地干活还是用得上的,但是再怎么也比不得健壮大牛。主要还是指的元清那头的女人。

    虽然比不得中原女子娇俏,毕竟整日骑马的

    弄得那屁股手感不好,可是还是有爷们儿发觉她们那一双腿的滋味力道,真是妙,所以最高的时候,一个双腿极长的清人或者元人女子,都能换一头牛。

    说这些,自然不是为了彰显苏勾践那位暴君的战争功绩,而且为了说明牛肉是基本不会在北越出现,然后猪肉价格竟也因此被炒到一个妖异的高度。

    一个人,一顿饭,吃四斤。

    柜前那个秃顶的胖老板看着那个男人就觉得肉痛,每看他大口吃一口,老板就龇牙一下,也不知道是馋的还是心疼他糟蹋钱。

    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直勾勾,让那个吃肉男人很快就注意到他,抬眼看了下。

    没什么语气的抄着一口北越口音道:“咋地,眼馋啊,有本事自己挣肉吃去……从这一路往北,直到关外,拿着刀枪,别管是清人还是元人,牛羊奴隶女人,随意拿,随意抢,杀清元人者无罪,从小你爹娘没教你?”

    说完这话,那男人喝了口酒。也不管老板那种看废物的鄙视眼神。

    把那空碗重重砸在桌子上,骂了一句

    “妈的,你们天天就知道抱怨日子不好过,可是你们凭啥就非得有好日子?怕死,怕苦,甘心当人下人……在咱皇帝入主这地界前几十年,一个个还不是看着那些骑着马扛着刀的畜牲就叫爷爷,人家杀进来糟蹋了你们女儿媳妇,也许还有那窝囊废物助威陪笑脸……”

    那老板怕媳妇怕死怕事,但毕竟还是个北越的爷们儿,听着这么个混混一样的玩意儿张嘴闭嘴的不干净。已然是脸色难看的拿东西打算打一场,不过还是犹豫,毕竟是自己家生意,打坏了东西这货色也不像是能赔的。

    何况要是打坏了他,他就有了理由赖了那四斤牛肉的饭钱。这些年开饭馆,这路数老板也不是没见过,门儿清的很。

    那很显老的男人神色更加不屑,从那一身干净衣服里摸出一块散碎银子扔过去。

    然后冲着捡钱的老板呸了一声,觉得这些做生意的玩意儿就是恶心。鬼精鬼精的就认钱……

    然后以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对着那明显想让他快点滚蛋的老板道

    “当初前朝还在,是整个天下支撑着边防不让元清马过阴山,现在是其余几国冷眼旁观,瞅着北越的笑话,苏狗贱一个人撑着能让北越大多数人还活着,已经顶不错了……”

    然后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离开,心里暗暗得意,显然那老板得被震的一愣一愣的。

    当年遇到那位和自己一般年纪的书生,他就是这样说的。哪里能有错的,他可是读书人,所以这个普通百姓恨是不曾恨过的。

    倒是只记得当年风华盖世的那个据说姓李的书生,一个人走在北越的国土上,眼神中有一种叫做落寞的东西。

    ……――……

    北越国都,皇城内。一身黑金色龙袍的苏狗贱,即便已经年过五十,依旧可以看到结实美感的肌肉轮廓。

    这等经历过风霜战场消磨出的身子,断然不会因为醇酒美人的缘故而消灭掉。

    对着一张地图四周转圈,标注出军需行列。

    苏狗贱觉得真是极好,毕竟这是他北越军队第一次踏入南赵国土。

    是第一次,不会是最后一次,早晚有一天,这南赵的锦绣江山,都是他的。

    在此之前,就先去南赵习惯一下杀人的感觉,也是一种极其舒畅的感觉。

    两万北越精兵,会随着他一道道命令下去,在那锦绣江南肆意驰骋。

    当初还是一个给地主家种田的苏狗贱,居然也会有这样的一天,不得不说实在是世事难测。

    李妆鲤,苏狗贱默念这个名字,即便被世间诟病为残暴的他,想到在遥远南赵发生的那一场血腥,都觉得震惊。

    自古武将用刀杀人,文人用脑子杀人,一把刀,两把刀,千把刀,万把刀,终究都是有数的东西。可是一个读书够好的读书人,足以让整个天下浮现在脑海中,再凭借臆想为它增添无尽的血色。

    可是苏狗贱想破脑子都不能够明白,即便他李妆鲤苦心算计了十年,成就了一场古往今来都少见的血腥杀局,足够缜密到让他苏狗贱都不由自主的去配合他完成这个疯狂计划

    可是,他是凭借什么说服那一位老而不死的南赵帝王,凭什么?

    真是足够让他苏狗贱好奇……

    可是这个时候,真不是好奇的时候啊,谁让自己家媳妇已经做好了饭菜,要是去的晚了,指不定就要今晚不能上床。

    苏狗贱可以不要整个天下,可是是不忍心让她伤心的。

    ……――……

    南赵国都,那黑色门房的宅子里。

    天下第一的读书人坐在那里。是的,天下第一,再没有任何一个读书人能和他相比了。

    一个人拎着一壶温温的黄酒,因为放的时间久了,所以带着几分凉……

    可是几乎算是真正万事在心的他,心头到底还是火热的。

    甚至于游走于青郡地图上的手,都有几分颤抖。整整二十年,他等了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前,南赵积弱,西梁要求南赵进贡和亲,那一任好色君主,却并不要王孙子女,只要整个江南最国色。

    当时太子殿下负责选拔,终于选出一个堪称倾国的女子,戏剧性的事,那时候堪称明君苗子的太子殿下居然对那女子一见倾心。

    然而那时西梁国君昏庸,甚至说出不交出那美人便要兵马南下赵国。

    太子甚至不惜发动兵变,控制了当年的赵国都城

    几道命令下后,摆出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很难想象,在浩瀚历史中,居然会在这样荒谬的两个男人的不让步之下,两国战火将起,结果毫无疑问的只会是两国深陷入烽火之中,不知多少百姓家破人亡。

    这个时候,有无数舍生取义的名士,自杀在那书香世家的女子门前。以性命逼那个人在南赵都城的女子,苦苦哀求太子,让她和亲西梁……

    整个青郡,百万百姓,联名上书,求太子允那个女子入西梁皇宫。。

    一共死了三千七百人,皆是英雄,皆是义士

    不止青郡,即便是南赵史册上都留下如此浩瀚的一笔,歌颂千秋。

    可是,然后,那女子一年后颜色衰减,不明不白死在西梁宫中。然后,也就死了。

    然后,史册上永远不会记下,那女子曾与一个姓李的少年相互倾心。甚至有一个刚刚满月的孩子。

    谁在乎?君王要美人以满足人欲,百姓要她以自己换自己平安。

    然后其他的,无所谓啊,他们需要事情是这个样子,事情就变成这个样子好了。

    无论那个太子或者西梁君王,都把那女子按在过床头,芙蓉帐暖,彻夜春宵。

    无论是哪国百姓,都安居乐业,喜乐平安。

    可是一个姓李的少年,是不答应的,是不认同的。

    所以他变成了李妆鲤,所以他是那一年天下最出彩的状元。

    所以整个南赵在他的治理下,兵马孱弱。

    所以那个老皇帝在他的调理下,百年安康,太子被活生生熬死,死前还见到自己最小的女儿被一个市井混混糟蹋,然后死不瞑目。最后他那个皇帝父亲,对此默认。

    可是真的,还不够,太不够了,当年没有任何一个青郡百姓站出来说过,那女子不该入宫,仅仅因为她容颜天下第一,仅仅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份安宁,她就必须牺牲。

    一百多万个名字的万民书,连五岁孩童都按了手印……

    那么,如今按照他们当年的道理,他李妆鲤想要高兴,他们整个青郡一百万人,都必须死。

    没什么不合理的,若是说万民苍生,那好,等他们死后,顺了心意的李某人自然还给整个天下一个万世平安。

    如今,整个青郡,为了整个天下,请你们去死。为了泱泱后世无数人,请你们全都去死。

    不要心生怨念,因为这是你们当年讲过并认可的道理。

    李妆鲤默默想着,然后合上了双手,从来不信佛祖的他,低声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何等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