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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无功不受禄
清晨。
空气清新温度微凉太阳刚露头,凌霄却起床一个多小时了,他一直坐在这栋五层小楼天台上。
静心绝虑,心平如水。
蕴含着自然力量的空气进入体内,其中含量稀少的有用成分被吸收,片刻后化作浊气吐出。
道家通过吐纳之术修炼,通常都选择空气清新的清晨,因为这个时候空气中的灵力最纯。
“唉……”
片刻后他叹了口气,站起来抱怨道:“比山里灵气还差得多,难怪那些道门会日渐沦落……”
没有对比就不知道真相,以前修炼了那么多年,他不清楚灵气处于什么程度。
直到昨天收了那个女鬼,鬼气被吊坠转化成灵力传输给他,他才发现世间灵气稀薄的可怜。
那只女鬼实力很弱,几乎属于最菜的级别,传输的灵力却相当于,他以前近十年的修炼成果。
既然有了快速提升修为的方法,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吐纳呢?
他现在吐纳并非为了修炼,而是为了让精气神达到巅峰状态,为接下来的事情做好准备。
跟女鬼一战修为提升,实力突破到星品二阶。
这就意味着,能制作更高阶的符篆。
尽管以他星品二阶的修为,制作的一阶符篆威力大增,但毕竟比不上高阶符篆:确定了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实性,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再碰到,那些东西不会给你现场制作符篆的机会,必须提前准备。
刚从天台上走下去,还沉浸在准备制作新符篆的兴奋中,迎面看到一个人走来。
“道长,修炼呐?”项伯皮笑肉不笑。
整个庄园都在监控器覆盖下,对高科技不了解的凌霄并不知道,他在天台上的一举一动,早就被项伯看了个一清二楚。
从凌霄用一张符为二小姐止痛,项伯意识到这小子不是神棍,应该真有一些神奇的能力。
可越是这样项伯越担心。
他已经认定了,这家伙是个举止轻浮的色胚,任凭凌霄留在沈家庄园,很可能给两位小姐带来危险。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赶走,可又担心两位小姐的安全,所以项伯会尽可能找机会威慑。
“啊……没有没有,我散步……”凌霄看到项伯就觉得手疼。
“这样啊……”
项伯笑呵呵的打量着他,说道:“年轻人要多锻炼身体,要不这样……咱们俩一起锻炼锻炼?”
锻炼个屁啊!
凌霄不是傻子,怎会不明白项伯的意思?
他在武学方面的修为,相比项伯差了十万八千里,跟项伯斗完全是找虐,还是跑路为妙!
“肚子好痛,我要上茅房……下次……”凌霄捂着肚子狼狈逃窜。
“小子,你要是敢招惹两位小姐,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凌霄跟项伯擦肩而过时,听到充满威胁的声音。
他没搭腔就落荒而逃,心里却在暗暗苦笑:自己什么时候招惹她们姐妹了?还有就是……这老头把自己当什么人了?听他那充满敌意的话语,明显是把自己当成觊觎美色的登徒子了。
自己有做过什么吗?
砰!
凌霄飞一般跑回房间,把房门反锁后走到桌前。
准备开始了。
打开木箱取出空白符纸,小心翼翼打开一个小木盒,里面装着半盒赤红色粉末,随后又拿出一只毛笔。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画符是他每天最重要的功课,本门传下的五百多种符篆,无一例外都了然于胸。
当然,高阶符篆只能画其形,不能发挥出真正威力。
想让符篆发挥出应有威力,必须满足三点要求:符篆的画法,符篆的载体,最后是灵力。
所有符篆他都会画,至于载体目前来说就是,摆在眼前的符纸和朱砂,到了高阶则需要其他材料,不过只凭这两个条件,制作出来的符篆无异于摆设,必须在符篆中注入对应级别的灵力。
该怎么选择呢?
星品二阶总共有九种符篆,每一种符篆功效都不同,有攻击的,有防御的,有自保逃命的,也有治病救人的,其中攻击类符篆又分成两种,一种是用来攻击灵体,另一种则是攻击实体。
看了看木盒里所剩不多的朱砂,凌霄最终决定以攻击类为主,毕竟他的天职是降妖除魔。
凝神静气。
调动灵力。
星眸中精光一闪,从极静到极动,蘸了朱砂的狼毫笔,行云流水般在符纸上快速挥洒着。
与此同时,蕴藏于体内的灵力汇集在右臂,顺着毛笔释放出去,跟赤红色的朱砂融为一体。
十余年如一日画符,本门五百多种符篆的画法,已经刻入到他的骨髓里,每一个字符都是信手拈来。
短短不过十秒,一张符篆新鲜出炉。
可也就是这么短的时间,完成一张符篆后,他竟然有点喘息,明显由于灵力快速消耗的缘故。
休息了一会取出第二张符纸,前后总共花了半个多小时,桌子上摆放着总共八张新符篆。
他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尽管木盒里还剩下一些朱砂,却没办法继续制作符篆——他的灵力几乎耗尽。
“要想办法弄点材料才行……”
八张符篆让木盒里的朱砂,足足消耗了三分之二,凌霄休息了一会忍不住暗叹,怎么才能弄到钱呢?
任何东西都有三六九等之分,有一块钱一斤的普通大白菜,也有十几块一斤的生态大白菜,制作符篆的朱砂同样如此:不是所有朱砂都能制作符篆,反之能制作符篆的朱砂都不便宜。
他所使用的赤血朱砂,听说市面上的价格,最少都得近万块一两。
至于哪里有卖他并不担心,修道者是个特殊群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圈子,有专门为修道者提供材料的地方,一般人不可能知道,但凌霄身为上清道宗弟子,却有寻找这种地方的法子。
眼下只有一个问题——钱!
普通人的世界需要钱,修道界同样如此,没有钱寸步难行。
“有了!”
正坐在椅子上休息的他,目光无意中落在墙角衣架上,随后嘴角浮起了无比开心的笑容。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
找谁呢?
偌大一个洪都市,他认识的人仅限于沈家庄园里的,问题是住在这里的人不能找,其他人他又不认识。
咚!咚!咚!
就在他满脸为难时,敲门声突然传来。
谁?
肯定不是沈霓裳,一是这个时间她在学校上课,二是……沈二小姐不会这么客气的敲门,肯定是直接用脚踹。
该不会……项伯来找麻烦了吧?
“谁?”他没敢开门。
“道长,是我,李贺啊!”
“是你?”
看着站在门口的人,凌霄先是一愣,随即大喜。
他一把把李贺拉进来,赶紧关上门顺便反锁,小声说道:“你来的正好!知道哪里能卖衣服吗?”
李贺傻傻的看着他。
两人之前只见过一面,当时他被沈霓裳讥嘲得抬不起头,心里自卑的要命,不就是因为她带来的男伴比自己帅吗?长相英俊气质不凡,那套阿玛尼商务男装,更是起到了相互承托的作用。
当他看到凌霄用金钱剑和符篆,跟那只凶恶的女鬼对抗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冲突感觉。
这么个打扮时尚英俊潇洒的家伙,怎么可能跟道士扯上关系?
现在呢?
现在的凌霄换上了道袍,唯一不同的就是洗干净了,不再像之前那么邋遢——他果真是个道士!
“你……卖衣服干什么?”李贺很快回过神。
“当然是换钱买东西喽,昨天沈霓裳花了四万多买的衣服呢,你说能不能卖到三万块钱?”
说到这里,凌霄突然盯着李贺,呐呐道:“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
他难道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
李贺忍不住暗暗苦笑。
之所以会来这里,当然因为昨天的事。
因为被吓得尿湿裤子狼狈而逃,回家后情绪慢慢稳定下来,他越想越觉得兴奋:凡人畏惧鬼神这是天性,一个能够干掉鬼的存在,在李贺眼里何等强悍?这种人当然有必要搞好关系。
没错,他过来是为了拉关系。
由于没有凌霄的联系方式,他就打电话给沈霓裳求助,结果二小姐竟然告诉他,凌霄就住在她家里。
凌霄才不关心他想干嘛,一边收拾衣服,一边说道:“你对这里比较熟悉,应该能找到卖衣服的地方吧?走!带我去!”
“你很缺钱?”李贺眼前一亮。
“你就这么喜欢说废话?”
凌霄不乐意了:都穷到卖衣服了,能不缺钱?
几乎不加考虑的,李贺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张卡,笑道:“我跟凌霄大哥一见如故,如果不嫌弃的话……”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凌霄打断了他的话。
“不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是那种接受施舍的人吗?”
“这张卡里也就十几万,以我跟凌霄大哥的交情,怎么能算施舍呢?”
“十几万……”
凌霄暗中咽了咽口水,这一幕被李贺捕捉到,赶紧继续游说。
十几万对李贺来说不值一提,如果能用这么点小钱,结交到这种世外高人,那可就是赚大发了。
“不行!”
出乎意料的是,凌霄竟然拒绝了。
这次下山他意识到钱的重要性,所以很多时候他看起来,为了钱可以完全没底线,但是仔细回想就会发现,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不欠人情:他在沈家白吃白喝白住,还让沈暮云帮他找师父,是因为他先帮了沈暮云,还帮沈霓裳治好了肚子痛;他厚着脸皮收了沈霓裳一万块,是因为他答应冒充男朋友,这是他的劳动所得。
师父不止一次告诉他,千万不要轻易接受恩惠,一旦欠了一份人情,将来可能要偿还千百倍。
无功不受禄,这是他的原则。
尽管昨天救了李贺的命,但他真正要救的人是沈霓裳,救李贺只算顺带而已,怎么能拿他这么多钱?
眼看凌霄怎么说也不要钱,李贺只能带着他去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