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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阳忍着胳膊上隐隐传来的痛感,轻描淡写地道:“就她那没有三两肉的体重,还没一只小鸡仔重呢,称不上负重!”
“别看我长得瘦,骨头里面都是肉,好不?”余小草最烦别人说她瘦,她明明每顿饭都吃好多,比小莲的胃口还好,却总是不长肉。不过,她自以为体型挺匀称的,又不是那种皮包骨的枯瘦。只要健康,瘦总比胖好吧?至少不用想着减肥了。
余小草摸了小郡王的胳膊两把,瞪圆了眼睛,凶巴巴地道:“我怎么说也算半个大夫,你这手臂得加敷半个月药膏。别说话!你要是以后不想练武不想拿弓了,就别敷。”
朱俊阳心里觉得自己的胳膊没余小草说的那么严重,可一听万一有个什么,将来不能练武也不能拉弓了,马上配合地闭上嘴巴。不就是敷药泥吗?不痛不痒的,就多花点功夫而已。
朱君凡虽然也担心小堂弟的胳膊,可看到野兽般的小堂弟,在小丫头的手底下服服帖帖得比猫儿还柔顺,心中忍不住叹一声: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此行的目的是猎野猪,既然野猪猎到了,那就下山吧!余家小儿子说,这余小草的手艺比珍馐楼还地道,不知啥时候能吃上正宗的烧鸡和烤鸭!
朱君凡兄弟俩走在前面,余海牵着自家闺女的小手,紧跟在后。刚刚野猪冲向女儿的那一幕,可把余海给吓坏了,恨不得以身相替。可他离得有些远,跑得又没野猪快,只能干着急干瞪眼。好在郡王爷在女儿身边,救了她的小命。余海心中暗暗发誓,以后上山打猎再也不带闺女来了。
侍卫们扛着野猪,抱着猪崽子走在最后。那个侥幸逃过惩罚的侍卫,忠心耿耿地跟在皇上身边。他偶尔看向余小草的目光,带着感激和惭愧的复杂情绪。
一行人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正巧遇上了余家的邻居毛氏。她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我的老天爷啊!你们竟然打到两只大野猪,哟哟哟!还有三只小野猪崽子!啧啧,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啊,世子大人的手下真是厉害。”
余小草热情地跟毛氏打招呼:“钱婶子,你说错了!野猪都是世子大人射死的!世子大人可厉害了,百步穿杨,一箭一个!”
毛氏忙堆起笑,奉承道:“果然不愧是世子大人,厉害,厉害!”
朱君凡冲她微微一笑,从她身边飘然走过。毛氏小声咕哝着:“我的老天,京中的贵人都长这么好看吗?简直跟天上的神仙似的,笑得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
她的声音虽小,那行人除了余小草父女外,都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的,听了个囫囵。朱君凡嘴角抽了抽,向前紧走几步,装作没听见的样子。苏然眼中带着笑,忍不住瞥了万岁爷一眼。
“看什么看!!京中的贵人,也包括你!”朱君凡跟这个少年时期的伙伴,向来以斗嘴为乐。
苏然轻笑几声,一本正经地道:“那妇人说得没错,主子您长得是挺好看的。这是在真心夸您呢!”
朱君凡对这一世花美男一般的样貌还是挺满意的,要隔前世的话,铁定很多星探追着他跑。当演员可比做皇帝要有趣多了。唉,生不逢时呀!
回到余家,两只野猪收拾起来也颇为费工夫。好在老余头年轻时候是杀猪的一把好手,他去李大柱那儿借了一把杀猪刀,利落地收拾着野猪。
两只野猪看着瘦,加起来也得有五六百斤。现在天气热,肉类不好保存。幸好余家有冰窖,收拾好的野猪肉,分成一块一块,放到冰窖里冻起来。
朱君凡趁着余家人收拾猪头和猪内脏的时候,跟着去了冰窖看了看。小石头热情地跟他介绍自家冰窖的来历,还带他看了二姐制冰的地方。
硝石制冰,朱君凡前世略有耳闻,可具体的配比却一点也不清楚。他不禁佩服这个穿越老乡来。朱君凡饶有兴致地亲手做了一块冰,运送进冰窖里,决定问清楚制冰的方法,教给内务府。将来冰的储备不够了,就自己做呗!
中午时候,吃的是全猪宴。有鲜嫩滑口的猪血汤,爽口鲜香的炒粉肠,浓郁醇香的红烧大肠,香浓无比的焖猪肚,口感爽脆的卤猪舌,带有嚼劲儿口感细密的焖猪手……十几个菜,大都用猪下水和一些边边角角做成的,吃起来却比猪肉更让人回味无穷。
苏然一边啃着猪蹄一边开玩笑地道:“我们主子给你家送来两只野猪,小草,你就请我们主子吃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食材不分贵贱,只分味道好坏!这些菜怎么上不得台面了?珍馐楼的卤猪头和猪耳朵,不知卖多火爆呢!苏先生,你说这话的时候,请不要啃得这么欢畅,好吗?”余小草最喜欢啃猪尾巴,她把猪尾巴跟猪拱嘴一起焖炖的,口感绵密却又不感觉腻,她一个人就能把两条猪尾巴啃光光。
可朱君凡偏偏不让她如意,见她啃得津津有味,便夹起另一只猪尾巴,学着她的样子啃起来。一口啃下去,他的眼睛骤然一亮。管他斯文不斯文,美食在前啃了再说。一条猪尾巴很快被他啃得只剩下骨头了,他又将筷子伸向猪拱嘴……
朱俊阳看上去最喜欢吃炒粉肠。粉肠是猪小肠和猪大肠连接的一部分,分量不多,吃起来脆口无比,而且营养物质比较多。一盘炒粉肠几乎被他给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