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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冲不到十米,一把钩镰枪就伸到了我的马下,幸亏我的马训练有素,腾地一下跳了过去。
隐隐约约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但是情况太混乱,我听不清楚,只能听见周围的呐喊声,震耳欲聋。
一柄大刀向我横削而来,我仰倒在马上仰面躲过,但是我忘了——我在马上的功夫,可能还比不上十四阿哥九岁的水平,一个重心不稳,我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十七!”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没有马,我根本就是已经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我遥遥的望向那边的土城——还有不到两百米了,两百米,竟是一个用生命都不可到达的数字!
可是周围的乱军不容我有半点松懈,落地我都还没感觉到疼,就一个翻滚离开原来的位置。回头一看,原本的地方已经扎了十几只长枪!
“抓活的,抓活的,那个女人是福晋,抓住她就一定能活捉里面的!”我突然听见那边叛军中居然有人会说汉语——是谁出卖了我?我是十七福晋的事情,为了我的名誉,甚至十四阿哥都没有让军中的人知道,那个人又是谁?
可是他这句话不管是不是出于恶意——应该一定是,但是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确实算是救了我。
因为再没有长枪对我扔过来——我落马的时候脚已经扭伤,再扔过来,我是绝对躲不过了。但是我的退路却也因为这一句话被彻底堵死,叛军像潮水一样纷纷涌过来,手中晃动着绳子,我已无路可逃……
“绮云,我以后再也不要你骑马了!”十七赌咒发誓到。
“……”不至于吧?满人可是马上民族唉!“胤礼啊?你不让我学骑马,难道以后去承德,你都要替我牵马不成?”唉,我这样虐待你的事估计现在众位阿哥都知道了,在这样下去,我的闺誉啊!
“我愿意给你牵一辈子的马,只要你还愿意要我帮你牵马。”胤礼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不要你给我牵一辈子的马,可是我要你做我一辈子的男人,请问你愿意吗?”一辈子太长,可是你此刻的眼神给了我勇气——我还有勇气再爱一次,为了你的情,为了你的好……
“绮云,我——”十七阿哥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当然愿意,一直愿意,永远都是愿意的!”
“真的吗?证明给我看看。”我搂住他的肩,突然妖媚的在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真正的做我的男人。”客儿可以爱上大阿哥,爱的那样无怨无悔;傻大姐也可以爱上四阿哥——我也想爱上一个人,在这漫漫长路上,就你了——十七阿哥,从来都不知道要为自己争取什么的十七啊!
“绮——绮云……”十七阿哥被我的主动吓得手足无措。
“胤礼,胤礼。”我闭上眼睛用双唇堵住了他的犹豫,一如当初对“他”那样不顾一切:“活着一分钟,就爱你六十秒……”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我对“他”的誓言,在当年我鼓尽勇气也无法说出来的话,终于还是说出来了——就算现如今已经物是人非,就算我爱的人已经改变,就算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
这句誓言不变……
“绮云,你说的什么?什么分钟,秒啊?”忘了十七阿哥根本听不懂我的誓言。
“这是我的誓言。”我有点害羞的解开了他的衣襟:“爱你,直到生命的尽头……”
“绮云!”十七阿哥的眼睛里写满了不可置信,可是他情愿这是一场梦,而他就沉醉在这场梦里永远都不要醒:“我也爱你,永远爱你,不管这人间千万变迁,沧海桑田,此情不渝……”
十七阿哥,我曾发过誓,要爱你到这个世界的尽头,但是现在,我的世界已经到了尽头……
他们要活捉我,是要拿我来威胁你,你坚持了那么久都不愿意弃城而降,是因为你是个皇子,你死也要死的有皇族的尊严。
而现在,只要他们抓住我,你将会连最后一点尊严都失去……
“不要过来!”一张大网罩住了我,我知道这是我要下最后决定的的时候了:“再过来我就死给你们看!”将刀横在自己的脖子上,我绝望的最后望了一眼那被乌云笼罩的土城,最后一点夕阳照在它的城墙上,淡淡的余光就像我的生命。
可是我忘了在场的基本上都是藏民,几乎都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我的威胁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他们依然还是像我逼近。
“胤礼!”泪水迸出,我的心好像被撕开那么疼痛——说好要一辈子的,但是我做不到了。
现在,我在城外,你在城内——我不得不死,而你也不得不重新正视晨曦,短短一墙之隔,我们的距离,已经不止于生死……
上天居然要这样耍弄我们!
“胤礼,啊!”我一直以为我不敢自杀的,因为我怕痛,怕死,也怕看见血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
但是现在我不怕了——我终于发现,你怕一件事物,是因为你对另一件事物的爱还没有超越他,现在你超越了,为了这个目的你会无所畏惧。
我握紧猎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向自己的喉咙削去……
“绮云!”
是十七吗?是因为他与我心心相印吗?我好想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我朝思暮想的声音……
“上天毕竟待我不薄……”手中的刀落地,我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抽空了力气,耳边一直只有一个声音在回响——
“我愿意给你牵一辈子的马,只要你还愿意要我帮你牵马。”
十七阿哥,我再也不需要你为我牵马了…… 那年那年的一个下雨天,我遇见了你——
你改变了我,本来下雨天是我最讨厌的季节……
你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惯,我爱吃甜食了,我开始患得患失了,我开始嫉妒晨曦了……
“十七阿哥从小落过水,所以他从小最怕水了,这点你知道吗?你不知道,你最喜欢拉他去池边散步。十七阿哥最爱吃甜食,最最喜欢的食物是桂花汤圆和糯米甜糕,可你呢?你从来不吃甜食,你喜欢吃辛辣的食物,所以十七阿哥就天天陪着你吃那些对他来说根本算是伤害的东西,你知道他其实脾胃不好,已经背着你传过好几次太医了吗?”
“第一天我的脚就磨破了,每天穿着重甲我痛苦都快要死去,可是我很高兴,我终于又见到他了——他长大了,是个男人了。”伊尔根觉罗.晨曦想到这,眼神变得怨毒:“可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他居然一个人偷偷的躲在帐篷外面偷偷的给自己伤的血肉模糊的脚上药,原因是他那身娇肉贵的福晋,为了自己不受颠簸,居然要他帮她一路牵马去承德……”
你知道吗,十七!我太骄傲,我一直想说的——我也可以,我也可以!
只是,我现在唯一一次为你的疯狂,你可能一生都不会知道……
我没见过你在大太阳底下狂奔,你每一次受伤生病我都不在你身边,我嫉妒晨曦,可现在,我这些嫉妒也没有用了……
“十……七……”喉咙好痛,感觉快没法子呼吸了,我瞪大了眼睛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十七阿哥,刚才那一声,是你喊的吗?
我刚刚感叹上天待我不薄,但是现在我却但愿不是你——
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你会受不了的,我但愿你以为我已经大难临头各自飞了,我不想你也随我而去……
我曾今想过跟你同生共死,可是……
原来我不舍得……
“快,快,别让那个女人死了!”
那个该死的声音又在叛军中响起,想不到到了这时候他还不肯放过我。我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要是落在这帮蛮人手中,为了逼迫十七,我还不只会被怎样凌辱。
我咬咬牙,一不做二不休,既然上天还不愿意让我这么快死掉,我就再死一次……
我随手抓紧地上一块石头,闭上眼睛,准备结束我现在苟延残喘的局面。
“绮云!”这一次我听见了,听得很清楚。
是十四阿哥……
没想到,为了我,他居然也追过来陪我送死!
“绮云!”一刀扫过,网子被掀开,我被十四阿哥拉上马搂在怀里:“你果然很傻,绮云!”
“你——,你也很傻……”我艰难的喘着气,偎依在他怀抱里,放眼望去,我们的周围,居然都是敌军。
这个傻瓜,不知道自己骑的是千里马吗?这么死命追赶我,你的大军一定还在后面吧?
这下倒好,你要陪我死了!
可悲的是,现在十七的身边陪有晨曦,而我却要死在你的怀抱中……
上天是否注定,我们四个必须这样——
咫尺天涯……(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