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 并不傻

景孤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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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子义三人是单纯了一些。而单纯这种事儿,发生在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身上,也就只能用“虎”来形容了。

    可是说到底,段子义三人的智商,好歹还在正常人范围之内。

    就算一开始的时候,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在牢里面待了两个月的时间,也就足以段子义等人想明白很多事情了。

    瘸子一伙人之所以能这么嚣张,不是因为他们本身这个团伙有多强悍的能力。其实这样算下来的话,段子义三人如果只是有点虎的话,瘸子这一伙人就已经是纯傻逼的情况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团伙?

    黑道能混出头么?其实是可以的。可是说到底,因为长达几十年的严打,现在混黑道,已经远没有十几二十年前的时候好混了。你以为只要力气大就能混黑道?其实现在的话,反而是需要智商够用才能在黑道中混下去。

    这年头想混黑道,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保护自己。就别说洗白了,你要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自己的背景搞得清澈见底的话。妥妥就已经是不入流的情况。

    这年头,黑道不是耀武扬威,说到底,还是得挣钱。

    在赚钱的过程中,要是有点事情需要做,却见不得光。那就安排手下去做,起码明面上,自己不要留下一丝可能牵涉到自己的证据。在保证自己本身的低调加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真正的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所以从一开始,在市场、公交等等地方做一些小偷小摸的这些人,就根本不是能上得了台面的人。格局太小,只是当时兴之所至,根本部位以后进行考虑。

    简单来说,前面做这种小偷小摸,留下案底之后。要是你一辈子就只想在社会底层混下去的话,这点案底也无所谓。可是你要是真想成就点什么的话,这样的黑历史,绝对是你达到一定高度之后,恨不得花光家产抹去的记录。

    混黑道想混成功,起码你明面上必须和黑道划清界限才行。

    像是瘸子这种,其实就是纯粹的傻了。在燕京这里混黑道,还他嘛自己直接当老大。要不是有人罩着,保证分分钟就被秃噜了。

    而且事实上的话,团伙能到现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没人看得起这伙人。要不然的话,其实就算是有便宜姐夫罩着瘸子,这个团伙也不是真的安全。

    然而,没人看得起你这个团伙代表的这点功劳,这个团伙的傻雕们,还以为是自己的能耐了。

    胡勇后来也能想明白了,这样一群弱智组成的团伙能活到现在没有被捣毁。九成九就是有保护伞的情况。

    如此一来,之前三人被定罪的过程,也就有很多细节可以理解了。

    什么强行闯到人家俱乐部的门口找茬。说到底,当时段子义三人确实算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贼。也确实是来到了人家俱乐部的门口。可是说到底,还只是门口,又没有进入真正的私人区域。

    而且,团伙这里,是每个人都带着武器,段子义三人是赤手空拳。所以当时的情况,怎么都不能算是故意伤害等等这些罪责。

    可是偏偏,段子义三人就是被这么判了。胡勇一开始也是有点懵,很多地方没来得及思考。

    可是事后稍微想一想就很清楚了,九成九是派出所这里就是人家团伙的保护伞。而后续段子义三人被扔进牢里的这个过程,也是有人在背后推动的。

    胡勇不傻,其实很早就想明白了这一点。可是说到底,普通人在司法环节里面,永远都是弱势的团体。就算是知道了这一点,你又能怎么办?

    普通人是没办法的,但是杨凡有。杨凡说了,是他的一个朋友帮忙,才给胡勇等人翻案的。

    可是说到底,能让一个朋友帮这样的忙,其实也就算是杨凡的能力了。

    而给胡勇等人翻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时全部指向胡勇等人的“证据”,此时已经有起码一部分被推翻了。在放出胡勇等人的同时,就算是证明了之前所谓足以给胡勇等人定罪的证据,其实是有瑕疵的。

    最简单的,也能证明之前经手的人,犯错了。

    法律上有个未经审判不得定罪的原则,可是实际上的话,这条规矩现在也就是形式上的意思了。没错,形式上必须走一遭程序。可是中间的过程有多么简陋,给不给犯人找律师辩护的机会,那可就是看人家经办人的态度了。

    简单来说,胡勇等人,也是走过一次程序之后,才被定罪的。

    而现在翻案,当时这些经案人,就是出了问题。

    严格意义上,但凡是工作,有点失误不是很正常的么?

    所以就算这一部分的人一失误,很有可能就是生死攸关的结果,但是就算确定是失误,甚至很大程度上就是故意错判的情况,最后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但是,就算名义上没什么惩罚。简单来说,一个法官有了这样的经历,其实就已经算得上是他的一个污点了。

    应该是不会留在档案里,因为我们华夏要保证百分之九十以上,三倍于米国的破案率。但是简单来说,在私下里的圈子里,这样的事情,也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首先,被翻案,有没有后果无所谓,确实是一种很丢脸的情况。以后在同行面前,人家就是说你无能,你都不见得有什么好的理由进行反驳的。

    一方面是丢脸,另一方面的话,要是翻案了,这件事情被领导看在了眼里。下一次上面有职务调整的时候,说不定就会考虑到你这样的污点。

    所以翻案这种事儿,其实根本没那么简单。有时候,个别对应岗位的人员,就算不是在收受贿赂之后主动错判。只要是错判这种事儿,人家是万般不愿意被翻案的。

    就算确实是导致一个无辜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就算这样,又怎么了?你就是在牢里多待二十年,哪有我的前途重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