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一肚子杀人放火

蛤蟆大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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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9章

    啪

    青釉茶杯啪地一声落地,碎成稀巴烂,楚云生的手被碎瓷割破,流出鲜红的血来。

    熬到现在,他本人已经困了,茶水早已凉透,但他一双眼睛,却冒着灼热的光,恍惚能将茶水再煮沸一遍。

    如此不是因为他没想到法子,而是被脑海中一个念头彻底击中。

    只要想得时间足够长,便一定能想到所需要的办法。

    只是这个念头太大胆,太猖狂,也太罪孽深重。

    那么,做不做?

    答案不言自明,从他瞳孔中的灼灼的火光,已能想到答案。

    有些人默不作声,随时都会被忽略,永远不会被当做主角。甚至,他心里也觉得,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可是,某种骨子里潜藏的东西,却不会轻易消失。它们藏着,窝着,却随时准备跳出来。

    把所有人吓一跳。

    楚云生就是这种人。

    他口才不是很好,艺术方面也没什么天赋,沉默寡言所以没什么朋友。于是最习惯做的事情,就是默不作声的想。

    这么多年,谁知道他想了多少坏主意。

    但任何一个念头,肯定也没办法和此时相比。这个念头够毒、够损,够他死后在十八层地狱挖下水道。

    书院最重要的存在是什么?是德高望重的夫子么,是以七贤十二秀为代表的书院弟子么……不,不是他们。虽然他们也很重要,但绝不是最重要的。

    这里是万卷山,这里是万卷山上的万卷书院,最重要的永远是藏书不止万卷的藏书楼。

    那一日,三人一起上山,之后程大雷就不怎么见得到楚云生。程大雷还以为楚云生是陷入各路诸侯安排的酒池肉林中脱不开身。

    真相自然不是这样,事实上,楚云生进入书院后,但凡有时间,便窝在藏书楼。书院耗费心血著书藏书,都在这栋万卷楼中。楚云生如饥似渴阅读着这些前辈先贤留下的书籍。在程大雷和刘发财眼里,这可能就是一堆破纸。但在楚云生眼里,这里的每一本书都价值千金,连城不换。

    历代读书人呕心沥血,散尽家产,为的就是留下一本,将前人的经验思考传下去。

    此刻,楚云生立在藏书楼中。

    对于这样的重地,书院平日不会不派人严加看守。只是今天的状况的确有些意外,为了在白沙岛排兵布阵,书院高手被抽调走了好多。又有程大雷和燕不归两尊魔头闯山,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去围杀二人。而今日守楼的,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所以楚云生一瘸一拐的,轻而易举的进入藏书楼。

    这还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呐。

    他的手拂过一排排堆满书籍的书架,故纸堆散发着腐朽味道,此外还夹杂着樟脑药草的气味。对楚云生来说,这实在是天下第一等迷药,让人沉浸其中,不想醒来。

    很多书都是绝版,只在书院有,往日楚云生只是听说过,如果有机会看上一眼,当真是做梦都会笑醒。

    那本《千草谱》是一位名医,走访名山大川,写就的一份草药名录。

    那本《域外堪舆图》乃是走访来到帝国的异国客商,画的一份海经图。

    ……

    每一本都堪称无价之宝,秀才不出门,凭什么知道天下事,凭的不就是这一本本历代先贤心血的结晶么。

    而楚云生竟要亲手毁掉这里。

    他是个读书人,他也嗜书如命,他也冬卧雪,夏盗光,捧着一本辛苦得来的书如饥似渴。可如今,却要由他毁掉这里。

    他陷入深深犹豫中。

    不,他一点都没有犹豫,这看他着魔般的双目就知道。所谓犹豫、纠结,不过是自我安慰的情绪而已,他只是觉得自己需要纠结一下,于是便纠结一下。

    从这个念头从心里出现,就再也无法遏制。他要毁掉这里,亲手毁掉这里……此刻,救程大雷的原因倒不占太大比重,他就是要毁掉这里,

    有人看着温文尔雅,骨子里却是个亡命徒。满口子仁义道德,一肚子杀人放火。

    楚云生就是这种人。

    他从怀里掏出火石,咔嚓,咔嚓……干咽了口吐沫,心脏砰砰直跳,就如老饕面对一坛刚开封的美酒,一头色鬼面前有位一丝不挂的处子等他开垦。

    咔嚓

    撕碎的书页被点燃,火苗腾地一下窜起来。天干物燥,本该小心火烛的,可书院很明显没有消防安全的意识。而今夜的风又格外大些……

    火光照亮了楚云生的脸,脸上呈现一种异样的红。如同老饕喝了美酒,色鬼心满意足……然后,他觉得自己该悲伤一下。

    于是他就悲伤了一下。

    万卷藏书,前辈读书人心血的结晶,就被自己一把火毁了。

    呃……还是别悲伤了,自己赶紧溜了要紧。不然自己被困在此地,那就是引火烧身了。

    程当家,该做的我都已做了,您的恩情我已还清,山水有相逢,咱们日后再见了。

    楚云生不得不快点溜,若溜得慢了,被别人发现是自己干的。那么全天下读书人的吐沫星子都能淹死自己。

    一枚被所有人忽略的卒子,拱啊拱,一字拱入田字格,终于,谁也没办法忽略他。

    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于是,改变所有。

    程大雷的境地越来越窘迫,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他也陷入和燕不归同样的状况。

    夫子余怒未消,举着剑在外面喊道:“来,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张明理无语,觉得夫子还是要在意一下气质。

    正这时候,山顶火光升起,风助火势,火借风威,熊熊大火,山头成了火炬。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被围攻的程大雷,大家都看向着火的地方。

    “那是什么方向?”夫子失声问。

    “看着好像藏书楼呐。”刘发财道。

    程大雷愣了愣,忽然捶胸大笑:“哈哈哈,老子命不该绝,老贼,看到没,本当家气数未尽,天都在帮我。”

    夫子一激灵,作为天下读书人的魁首,他还是很在意气数之类的东西。这凭空而降的天火……莫非,程大雷当真气数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