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懒熏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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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姚家这件事,唐母没有特意告诉唐父,想着等他过年回家了再说。

    家里都知道唐小燕不是唐家的闺女了,长辈们看她的眼神不觉就有了变化,小辈们倒是没有特别的感觉。

    唐小芳比较八卦,和唐小燕私底下玩的时候问她:“想不到你还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咧,你说你咋不愿意跟人家走啊,城里多好哇,恁么多好吃好玩哩。”

    唐小燕看了她一眼,道:“我又不认识他们,要你你愿意去啊?万一他们不疼你咋办?”

    唐小芳想了想,那倒是真的。不管咋说,那两人对她们说来就是陌生人,他们对陌生人总是保持着警惕的心。

    唐小芳跟着她爹去城里玩过,所以总念着城里的好处。现在冷不丁知道唐小燕居然有这么个身世,就好像整日里看电视,电视里的人猛然出现在面前一样令人惊喜。

    不过唐小燕把这事按到她自己身上,唐小芳设身处地,还真有些害怕了,总归陌生人给不了安全感。

    好在,除了村里人好奇玩笑似的询问之外,唐小燕的日子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

    开春的气温多变,才暖和两天就又变冷了。

    这天早晨起来天就阴着,唐母嘱咐唐小燕姐弟俩穿多点衣服,出门上学前拿上伞和雨鞋。

    唐母不常去学校看他们,上辈子唐小燕很羡慕那些去学校看自己孩子,温柔关切老师多照顾小孩的漂亮妈妈们。

    为此,她还专门磨了唐母一晚上,好歹让唐母第二天挑了一身漂亮的衣服去小学转了一圈,唐小燕得意洋洋向同学展示自己的母亲也很好看。

    现在再去想,好笑之余,又有一点心酸的怀念。

    拖着唐建程进了校门,唐小燕看着人撒野的兔子一样脱离自己的掌控,见他进了一年级的教室门,这才慢悠悠的朝五年级走去。

    唐小芳比她低一个年级,两人早晨吃饭也不是一个点,所以上课并不一起走。

    因为天阴沉着,教室里的就显得很暗,有的同学已经从自己桌洞里拿了蜡烛点燃,放在桌面上玩。

    李静见唐小燕来,立刻笑着招手,道:“咋才来,看看我做的蜡烛。”

    说着把手上的粉笔竖起来给唐小燕看,只见一根手指长的粉笔头中心被挖了个小洞,里面注满了蜡油,烧的红彤彤的。

    这是他们班经常玩的,虽然是小学,但是从三年级往上是有夜班的。晚上停了电的时候,大家就这么玩。不像十几年后,对于烛火这一类,大人老师们总是不放心小孩子,生怕他们玩出祸事来。

    现在的环境,对于小孩子们多是放养,也没对着某件事三令五申的说危险,不让人碰。

    教室里一片烛火微光,像是在过生日一样,微小的烛火照的小孩子脸上红彤彤的,笑弯的眉眼格外可爱。

    唐小燕把书包塞到桌洞里,也起了玩心,咚咚几步跑到讲台上,从粉笔盒里找了一根适中的粉笔拿下来,对李静晃了晃,道:“我给你雕一个小人。”

    这门功夫多少年不碰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雕出来。

    李静来了兴趣,看她要做什么。就见唐小燕从铅笔盒里拿了一根削尖的铅笔,对着粉笔头开始刻刻画画,等到上课铃响,唐小燕手里的东西已经可以看出轮廓,是个古装梳长辫子的小姑娘。

    “真好看,你雕完了能给我呗?”

    李静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带了点讨好的撒娇意味。

    “行,赶紧坐好,老师来了。”

    农村不像城市,有多门课程,可以上音乐也可以上美术。虽说每一学期老师都会发很多的书,但是他们上课就分三种,数学,语文和自习。

    像体育、音乐和美术这类的一星期有那么两三节课,偏小地方没有专业的老师来教,所以大多时候还是让学生们自己玩。偶尔老师心血来潮会把自习课改成课外活动。

    但是唐小燕他们已经是五年级了,为着考初中的缘故,老师们很少让他们学别的,整日里都是数学语文。

    好在,陈庙小学是公家学校,比起私立的小学又松了不少,不过在升学率这方面就赶不上私办的了。

    重生以前,唐小燕的学习不是最差,但是按她那时候的分数想要考上县一中,绝无没可能。所以唐母心里原本打算着,考不上就复读一年,转学到隔壁村私办的学校上学。

    现在,就不用那么费事了,唐小燕的成绩嗖嗖到了优等生的行列,她的语文最拿手,能得九十分以上,作文尤其被老师推崇。

    数学虽然差了点,可小学知识容易懂,她在用点心,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了。

    这一学期日子短,班主任语文老师在课程方面有些赶,这一节课背书听写,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唐小燕看看课程表,下节课还是语文。

    “老师走啦,快点把粉笔拿出来我看看。”

    在李静的催促下,唐小燕利用课间时间把粉笔雕完了,吹吹上面的粉笔灰,一个手指大小的小人完成了。她用李静的水彩笔在小人的头发上染了黑色,嘴唇上点了一点红,弯起来的眼睛,穿着散开的裙子。

    小小的粉笔人躺在手心里,看起来可爱又精致,李静爱的不行。

    前后桌有小姑娘看到了也很喜欢,便想磨着唐小燕也给他们做一个。唐小燕念着自己要交稿子,便给拒绝了,只让心思手巧的看着自己去学。

    反正这东西很简单,小孩子又正是可塑性强的时候,有点艺术细胞的大概也能凑个样子。

    打发了人,唐小燕把买来的稿纸铺在桌子上,继续前面的写作。

    这篇小说说是儿童类的,其实大人也能看。带点科幻神奇色彩,有点模仿《爱丽丝漫游仙境》的意思,但和那本的故事又有不同。

    她倒是想抄人家的名著经典,可记忆力没那么好,这又不像电脑能复制粘贴,不可能一字不落的写下来。

    顶多在剧情梗概上做一点借鉴,不然真的绞尽脑汁的去想上辈子看过的文字,只怕最后会写成四不像,丢三落四缺胳膊少腿的,还不如自己设计剧情呢。

    人物场景,唐小燕直接把唐家村这一带作为原型,主人公是个生活在宁静乡间的十岁小女孩,从出生开始,她的生活一直同别的小孩没什么分别。

    直到有一天,小女孩和爸爸妈妈闹别扭,认为大人们只顾着自己的事情,完全不懂得照顾自己的想法,和父母大吵一架,小女孩离家出走未果,把自己锁在了屋子里。

    他们家的房子是老房子了,祖辈上传下来的,建筑风格还带着旧识的模样,同村子里其他人的新房屋格外不同。

    小女孩原本害怕从未一个人睡过,这一次同父母发了脾气,说什么也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所以这天晚上,小女孩第一次一个人睡觉。

    黑暗降临,白日的喧嚣沉寂下去,一切的声响在晚间都会放大。

    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

    水滴落下的撞击声像夜风吹起的涟漪,荡漾着波纹冲进了小女孩的耳朵里。

    她裹着被子,整个脑袋钻进了被窝里,却不由自主竖起了耳朵听外面的声音。

    这一刻,小女孩丰富的想象力发挥出来,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的影像,大人们说过的故事,全部在脑海里化成了图画,连串成各种各样的故事冲击她的心脏。

    正当小女孩害怕的瑟瑟发抖时,一阵娇娇绵绵的猫声响起。

    小女孩最喜欢小猫小狗一类的小动物,这小猫的叫声又显得那么柔软可爱,顿时驱散了小女孩心中的恐惧,她把脑袋从被窝里挪了出来。

    下了床,顺着声音找过去。

    此时的小女孩忘了,她睡觉的卧室总共只有那么大,几步路就能走完,为什么顺着猫声走那么久还没找到。

    小猫的声音似乎给了小女孩勇气的力量,从黑暗的甬道中穿过去,前头渐渐有明亮的光传来。

    光是从缝隙里透出来的,小女孩伸出手去,摸到了门把手,拉开门,那边的光亮彻底撒在了她身上。

    小女孩从门里进去,越走越觉得奇怪,房间的布置格局她再熟悉不过,分明就是自己家。

    “小乖乖,快来吧,这是妈妈给你买的新玩具,还有你喜欢的新衣服。”

    开着门的卧室另一头,她的妈妈正举着她闹腾了很久央求买的玩具和衣服,笑的无比温柔。

    唐小燕停了停笔,甩甩手腕。

    自从有了电脑后,她很少用手写字了,像现在这么勤奋写这么一长篇的小说,还真是费脑又费力。

    算一算现在的存稿,自从上次寄过去的开头,已经写了五万字。

    杂志社告诉唐小燕,等新一期的连载登上去,他们就会按字数给她邮稿费,一个月结算一次,分期给她汇款。

    马上就要有自己的私房钱了,唐小燕怀着激动地心情继续奋斗。

    而另一边遥远的晋市,某杂志社审稿室里正在忙着刊印新一期的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