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最后一章

我找林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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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一刻起,我和你的灵魂,找到便找到,找不到就是没了,再也没有了。大海也会分开,更何况情人?以弗斯的海港不见了,赫拉克利特的河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泥沙冲积成的河口湾。坎道勒斯的妻子嫁给了该格斯。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对周围人的背叛,还是对另一个生命的渴望?

    ——《英国病人》”

    01

    我与图二相识于《英国病人》的放映片场。

    看那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艾玛殊,几近伤心欲绝、却不落泪地抱起凯瑟琳,行走在凹凸不平、迎面风沙的沙漠洞窟之外,我心理破防,毫无防备地落了泪。

    我从未这般。

    旁头的图二只是不屑地撇撇嘴,啧了一声。

    我无力地靠在座上,正要抽起身旁的纸巾擦泪,他却颇为好笑地说道:

    “我认识的女孩子里面,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泪腺这么发达。”

    当然了,这个本与我素不相识的男人,招来了旁头所有人的一致凝视。

    我破声笑了出来,又赶忙捂住嘴。

    他倒好,在黑暗里亮着一双眼睛,充斥笑意地盯着我。

    那是一种猛兽般的炽烈目光。

    仿佛独立于悲剧的《英国病人》之外,他的眼神告诉我——这是一场绝无错误的邂逅。

    事实也正是如此。

    多日之后,我才从图二的嘴里觉察到,原来门前新搬来的邻居,恰不巧正是他。

    某一日,图二身穿一件白色背心,夹了些汗渍在胸口上,轻敲了敲我的门。

    猫眼之外是个明眸皓齿、又显得邋遢的英俊男人,只着了一眼,我便芳心乱颤。

    但那清醒着的微弱意识告诉我,也许来者不善。

    我便不开门。

    等没了动静,我又探出眼神去,一片寂静。

    自那之后,他每每来敲门,我都假装不在。一来是莫名的紧张害怕,二来是避免不必要的社交。

    以至于某一日里,我悄悄听闻他在楼道之中与房东说话,抱怨我家住的,可都是些高傲的人物。

    我破声笑了出来。

    这回忘记捂住嘴,被图二听了个清清楚楚。

    他直肠子地上了楼,猛敲了一阵门。

    待听得响声窸窣,我又向猫眼上凑了眼神,却当好对上他那深邃的棕色眸子。

    图二在门外忍不住笑着:

    “我的好邻居,能开开门吗!”

    我颤颤巍巍地开了门。

    那一刹那,他的眼睛里仿佛自燃起一团火,令我措手不及。

    惊喜的神色,已经出卖了他。

    02

    熟稔了些许日子,图二第一次正式登门造访。

    许是前几次都被我拒之门外,弄得他有些不自在。这一次过来时,图二打扮得相当正经。

    打着领带的熨烫西装,我真的不常在饭桌上见到。

    相比之下,我一身随意的圈圈睡衣,倒让我有些不尽地主之谊了。

    他带了酒,又替彼此满上后,脸上便开始微醺般的红。

    我问他为什么,他不说话。

    猜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可我没想到,他竟然从胸口处掏出一张褶皱的电影票,递给了我。

    “英国病人”四个大字冲入我眼中,冲荡的记忆瞬间回来。

    我惊诧地抬起头来看他。

    相同的,那是一种猛兽般的眼神,分分钟要把我吃掉。

    原那被我拒之门外若干次的美丽男人,曾与我挨着肩膀,看同一部电影!

    图二却是一副小惊喜,外带些“万事尽在掌握中”的自信样子。

    他紧紧看着我,扯着低沉声线,不时清清嗓子:

    “你还记得我吗?”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我感觉通身的皮肤在烧。也许烧了一阵子,那薄薄的睡衣就要在胸口处烧出一个黑焦的洞来。

    稳了稳心情,早已酥麻的我轻声答道:

    “我记得。但是不记得具体样子。”

    图二愣了一下,又摸了摸脑袋。

    令我惊奇的是,电影院里黑暗的他,却从来不是这种羞涩的样子。

    03

    确定关系,是在两年前。

    那时的何云初当好要结婚。作为她最交好的朋友,我当然全程红着鼻子,像送女儿一般地将她交托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

    她也感激我,戴上戒指的那一刻,不是去亲吻她深爱的丈夫,而是跑来紧紧拥抱我。

    她在我耳旁低声喃道:“如果我之后受欺负了,你可要来救我。”

    我拍拍她肩膀,像个老母亲一般地宠溺笑着,朝那台上憨憨的男人抛了个眼色。

    何云初与我,都是未尝品味过家庭幸福的人。

    婚宴上,图二凑近我身旁,压低了嗓子问道:

    “这女孩是你的朋友?”

    “生死之交。”

    “这是如何说?”

    “孤儿院里就认识了,哪能不是生死之交。”

    图二匪夷所思地掐了掐我,摇摇头说道:

    “我还以为是什么过命交情。”

    我厌恶他不以为然的样子,便狠狠踩了踩他的脚。

    图二尖叫一声,瞪着大眼睛不解地看我。

    我只能仿他摇一摇头,不再说话。

    婚礼过后,坐在图二车子的副驾驶上,他亲了我。

    那一个吻来得猝不及防,等我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沉醉在他绵软又有压力的嘴唇上了。

    没有韭菜的口气,是一种平平淡淡的香气。

    相抵的唇齿分离时,我迷醉的眼神触碰到他干净的眸子。在那一瞬间,我竟将宴会上的所有不安全感统统抛却。

    图二也一样。

    他深情地看着我,像是早就看穿了我。

    他呼过来的轻轻鼻息,令我神志不清。

    “总有一日你也会像她一般幸福的,我保证。”

    04

    这个承诺,随意得像九月的秋风秋雨,说来就来。

    殊不知,它也说走就走,永远握不住。

    他随口一句,我却铭记许久。

    时间不断流逝,我的耐心也终于按捺不住。

    终于在三年后的某一天,我靠着他毛毛的大腿,眼睛盯着天花板,自我感觉慵懒随意地问道:

    “你什么时候娶我?”

    我的发梢都能感觉到,图二忽然惊慌地颤抖了一下。

    半晌了,他都不说话。

    我转移视线,去寻他清澈的眼眸,却寻不到。

    视线交汇处,我看到一双阴沉得可怕的眼睛。

    “怎么了?”我问道。

    “为什么忽然说这个?”

    “你觉得太快了吗?”

    我并不觉得太快。

    三年的青春转瞬即逝,图二在我身旁,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可就算如此,他还是点点头说道:

    “太快了。”

    我分不清他是什么语气。只觉得那三个字出口时,往日的热烈情分顿时凉了三分。

    我不再说话,闭上眼睛后便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等我头疼欲裂地睁开眼睛时,他已经不见了。

    自那过后,我再也见不到他。

    秋日高阳渐渐早落,薄凉夜晚愈发难熬。

    电话打了许多个,可传来的永远是空音。

    我开始害怕起来。我生怕因为一句随口的提问,而令他从此远离我。

    正如我父亲那样。

    我依稀记得,那时风华绝代的母亲站在街角,牵着我的小手,不断落泪的样子。

    父亲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很害怕,这个家我再也撑不下去了。”

    母亲没有挽留,只是哭着。我印象深刻。

    自那以后,四面透风的小石屋慢慢在母亲的操持下变成了高楼。

    可往日红颜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折磨的病痛。

    十三岁时,母亲也离开了。

    我在母亲朋友的安排下,入住了当地的一家孤儿院,结识了与我一般遭遇的何云初。

    那时的我们,都对家庭有渴望。

    最起码,直到成年时代分道扬镳了,我们也仍然坚定此心。

    寻不到图二的时间里,我是最难过的。

    何云初来陪我,她揽着我肩膀,不断宽慰我。

    “男人跑了又怎么样?你这么漂亮,这么有才华,会再遇到更好的!”

    05

    一直以来,我都这么想。

    可事实证明,我并没有遇到更好的;而想要脱离图二的阴影,无疑也是件极难的难事。

    正如《英国病人》那样,烧焦的艾玛殊永远脱离不了凯瑟琳的梦魇。

    可当我费劲心气,在何云初的帮助下逐渐走出伤痛时,他又戏剧性地出现了。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便是:

    “你好像变成熟了?”

    我则像赤名莉香那般,仿佛强颜欢笑又好似发自内心,只是点点头,上下打量他。

    “干嘛这样看我?”

    “看你帅呗。”

    “还不是老样子。”图二羞涩地摸摸脑袋。

    一晃昨日那般,这个标志性动作始终没变,我忽然有些发毛起来。

    令我惊奇的是,图二好似从未变过。

    他始终是那个样子。

    我不敢去问,当初他为何不告而别——因为好似没有了意义。

    再者,我也害怕。

    说不清楚理由地,我就是莫名感到害怕。这不像初见他时的窘迫,是实实在在的害怕。

    那日重逢,我没有给他留电话,虽然那个18开头的号码我从未变过。

    他也不向我要,挺意外的。

    再见时,是在何云初的离婚官司上。

    他作为法庭上的记录员,坐在左后方的位置,不时向我投来目光。

    那股猛兽的力量早就无存,我却依然芳心乱颤。

    可彼时的我,无暇去理会这份可能复燃的旧情。伤心欲绝的何云初躺在我怀里,不断抽噎着。

    “我终于离开他了!”她大喊道。

    我很愧疚。因为婚礼上的那一句承诺,我始终没有兑现。

    在何云初受委屈的那段时间里,我始终置身事外。说好的“去救她”,也成了一个九月秋风般的存在。

    送走了她,图二来寻我。

    站在法院的大阶梯前,他一身熨烫的西装笔直挺拔,少有的英气。

    我这才恍惚起来,与他交往的那岁月里,他居然更像一个初入社会的毛小子。

    更离谱的是,我都忘记他是什么岁数了。

    06

    咖啡馆里,图二再一次向我表达爱意。

    他解释当初离开的缘由,无非是害怕承诺。

    我问他:

    “既然害怕承诺,为什么又要对我许下承诺呢?”

    “我有吗?”

    他真的忘了。

    一阵抽搐在我心房蔓延开,但还远不到伤心的程度。

    我不愿意接受他。

    “你知道,为什么何云初会离婚吗?”

    “我不清楚。”

    “好歹你也是个法庭的记录员,这个案子也该知道些吧?”我苦笑道。

    图二摸了摸脑袋,从胸口处的口袋掏出一张纸来。

    “这是我当日记下的东西。”

    一张白纸。

    我哑口无言。本想多问一句电脑的存在,还是憋住了。

    “爱情里面,总逃不过占有两个字。云初离了婚,也是因为她的丈夫控制欲太强,什么都不让她做。”

    “为什么要说这个?”

    图二还是聪明的,他好似知道我要说什么。

    但与其说是聪明,我更愿意说是有默契。

    “那你知道,为什么我当初问你,什么时候能娶我吗?”

    “是因为太爱我了。”他自以为调皮地回答道。

    见我嘴角没动,就慢慢收敛了。

    我叹了口气,才向他解释那个车里的承诺。

    可他光记得那个深长的吻了,其他一概不知。

    我这才清楚,一切都回不去了。

    07

    离开这座城市的多年后,我又重新见他。

    酒吧里的腥臭气息,令我苦不堪言。可疲惫的双腿已经走不动了。

    他坐在我身旁,我靠着他肩膀,道诉生活的不幸。

    距离那日他不告而别,已经过去了七年。

    他身上的温暖气息不禁使我思绪潮涌,一瞬间便被淹没。

    彼时的英气青年,现如今也是个留着胡茬的所谓大叔了。

    我很高兴,在我奋斗挣扎的地方还有他。

    可当我问起来:

    “你什么时候才能开口娶我?”

    他手中的酒杯却一摔而落,褐色的酒水遍地都是。

    我迷迷糊糊地听见他回答道:

    “还是太快了。”

    我傻傻笑了一句,“确实太快了。”

    时间快到我来不及眨眼,快到我有些麻木。

    旧日居住的地方不见了,高楼旁的小支流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群起的灌木丛。何云初恢复了自由身,终日徜徉在男人的怀抱里,最后也成了一个疏远的朋友。

    我与图二究竟是什么关系,我说不清楚。

    当他重以猛兽般的眼神看我时,我却没了芳心乱颤的窘迫。

    声色犬马之中,那车里的承诺对我来说依然是个心结。

    多日后,约翰大道上人来人往,我看着他牵着两个孩子的手,身旁是一位比我曼妙许多的美丽女子。忽然间,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甚至幻想着能再牵一牵他粗糙的手,靠一靠他毛毛的大腿。

    可说到底,都没机会了。

    令我惊奇的是,时到今日我都还有占有他的欲望。

    正如烧焦的艾玛殊,仍然对凯瑟琳的脊下凹窝恋恋不忘。

    我迷恋他的嘴唇,迷恋他的眼神,迷恋那个未完成的承诺。

    爱情似乎始终逃不过“占有”二字。

    站在街角流泪的母亲,不知有多少次在占有和放弃之间摇摆。我不清楚她做了什么抉择,才令自己有勇气不去挽留。

    可现如今的我,看着图二幸福的样子,竟还有心酸的感觉。

    我怀恋电影院里他炽烈的眼神,而那往后的每一次相处我都再也见不到。

    取而代之的,是令我恼怒的青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