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紫鹃缝衣

样样稀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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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吧,你个馋嘴小子。”紫鹃被这傻小子给气乐了,笑骂道。

    “对了,你不是要给俺缝棉袄嘛?”孟有田冲阿秀说道:“缝好了,俺还要出去找人把宋先生租地的事安排清楚呢!”说着,他把破棉袄一脱,只穿着里面的小褂子。

    这下可把阿秀弄了个红脸,心中埋怨孟有田,你和紫鹃相好,却当着人家的面儿把衣服让俺缝,这是咋说的呢?看着紫鹃的眼神转过来,阿秀赶忙说道:“是婶子忙,让俺给对上几针。俺这粗针大线的,实在拿不出手。可巧紫鹃姐来了,就麻烦你这巧手了。”

    孟有田眨了眨眼睛,怀疑地问道:“紫鹃,你会针线活儿?家里不是有张嫂吗?”

    紫鹃轻轻白了孟有田一眼,一手已经拉过炕上的针线笸箩,说道:“哪家女子不都得学这个,你当俺在家里是横草不挪,竖草不动的懒蛋哪?”说着,熟练地套上顶针,穿针纫线,拿过孟有田的破棉袄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

    “臭男人味儿。”孟有田嘿嘿一笑,说道:“还是放下吧,等俺娘回来缝。”

    “俺只嫌你这衣服破,可没说你臭。”紫鹃抿了抿嘴,说道:“有田哥,说句实话,自从你腿落了毛病后,有些——有些——”

    “有些自卑,有些不自信,有些太敏感。”孟有田补充道:“算了,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紫鹃含笑点头,孟有田还是那么灵醒,也看开了,她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

    如果说大多数的女人都喜欢闻男人的汗味,这可能是男人想当然的夸张描述。但男人的汗味,是女人最好的“兴奋剂”。这不完全是玩笑,据研究人员证实,人类和很多动物一样,也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这种味道能影响异性的生理状况,而这种表现在女性身上尤为明显。

    而且据说,汗味,可以让女人知道哪个男人你不喜欢。对于你喜欢的男人,并不太重的汗味有可能带来很惬意的感觉!

    臭男人味儿?紫鹃很奇怪孟有田和别人为什么都会这么说,在她的嗅觉中,那种味道并不臭,她没有感到厌恶。

    一条长长的白线,贴在紫鹃的胸脯上,曲卷着一直垂到脚下。孟有田坐在板凳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飞针走线,心里又浮起了一个疑问,为啥这个时候的未婚女子胸脯都不大,结了婚之后就判若两人呢,就是隆胸也没那么快呀?

    紫鹃显出了自己的手艺,特别是在孟有田面前,她从针线笸箩里拣出块布头,比了比,衬在底下,密针缝起来,缝好后又展开,看了看自己缝补得密密齐整的针脚,咬断了线,又不由自主深深地嗅了一下。

    嗯,一点也不臭,好象还很好闻呢!没人看她,紫鹃却象做贼似胸口猛跳了几下。她装作无事地抚摩了一下发烫的脸颊,自己骂自己,真不知羞,偷闻男人的汗味。

    “紫鹃姐这针线活儿真漂亮,针脚又细又齐。”阿秀在一旁半真半假地恭维着,又从被垒底下拿出几条剪裁得整齐,压得平整的麋鹿皮来,说道:“紫鹃姐,趁着你有空儿,把这皮子缀在领口袖口,有田哥穿上肯定又精神又暖和。”

    “这倒是个好办法。”紫鹃比量了一下,笑道:“还是婶子想得周到,这旧衣裳一拾掇,可就变成顶漂亮的新衣了。”

    “不用那么麻烦吧?”孟有田有些坐不住了,“这要缝补到啥时候呀,我还急着出门呢!”

    “离开春还早得很哪,明天、后天张罗也来得及。”紫鹃不在意地说着,和阿秀比量着,剪裁着,缝补着。

    孟有田看一半时也穿不上棉袄了,有些闲得慌,便走到外间屋,看着谷雨和嫚儿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烤家雀。

    “这东西炸着吃才香呢!”孟有田往风箱上一坐,随手从怀里取出借来的《蜀山剑侠传》,边翻看边指点道:“骨头都炸酥了,连肉带骨嚼起来,满嘴流油,啧啧。”

    “嘿,说得好听,俺吃这烤的觉得也挺香。”谷雨舔了舔嘴唇,哂道:“有田哥,俺的弹弓——”

    “记着呢,记着呢!”孟有田头也不抬地摆了摆手,说道:“一直没找到合适弹性的兽筋,也不能拿破绳子对付你呀!”

    “有田哥,你会看书哩!”嫚儿很钦佩地看着孟有田。

    “嘿嘿,他是装象呢!”谷雨撇了撇嘴说道:“俺们村有几个识字的扳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从来没上过学,识得哪门子字。”

    “没上过学就不识字呀?”孟有田翻了翻眼睛,说道:“关键是有没有这个心思,有了这个心思,就总能千方百计地去努力。”

    “说得倒象那么回事。”谷雨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挑衅似地指了指孟有田手里的书,说道:“那你念给俺听听,要真是俺走了眼,俺,俺就——”

    “你就咋样?”孟有田似笑非笑地扬了扬下巴。

    “俺就给你打马虎眼,让你和紫鹃姐偷偷相好。”谷雨人小鬼大,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呸,小屁孩懂什么。”孟有田伸手就是一个暴栗,敲得谷雨直咧嘴,“听好了,给你们挑一段精彩的,别的文绉绉的,你们听不懂。”

    孟有田清了清嗓子,随便翻了翻,找到一段,轻声念了起来,虽然是繁体字,但他连蒙带猜,顺下来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穴口内,一团绿茸茸如乱草一般的东西,缓缓往上升起,一会儿便上达到地面,先露出一个头来,渐渐现出全身,才看出那东西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满头绿毛披拂。一双滴溜溜滚圆的红眼,细小如豆,闪闪放光。鼻子塌陷,和骷髅差不甚多。一张像猴一般凸出的方嘴,唇如血红,往上翘翻,露出满口锐利的钩齿。头小身大,浑身其白如粉,上部肥胖,手足如同鸟爪,又长又细,形态甚是臃肿……吓人不,你俩没听说过这样的妖怪吧?专吃不听话的小孩子,喏,就象你们这么大的。”孟有田只念了百八十个字,便停了下来,扬了扬眉毛,吓唬两个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