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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头奴在杂胡那里并不稀罕,与百姓家中豢养的牲畜一般无二。”
“若非路远又严寒难耐,还有匈奴阻隔,弟子非得多攻破几个鬼方部落,献个千把人给师父慢慢享用。”
蒙甘说起这些话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怜悯之心。
杂胡都可以把鬼方人当牲畜使唤,秦人更应甚之!
“是该多捉些回来。”
“今后有机会的。”
陈庆颔首赞同。
他心里很清楚,此鬼方非彼鬼方。
最早的鬼方人是西方迁徙来的白色人种。
鬼,即异种。
与蛮、夷、戎、狄一样,都是蔑称。
夏朝之时,华夏民族统治的疆域面积不过一百万平方公里左右。
而鬼方人从西而来,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一块温暖湿润的平原安营扎寨,即后世的晋南平原。
此时双方相安无事,互相仅仅进行了试探性的接触,争端也相当有限。
数百年过后,鬼方人繁衍生息,再加上吸收了周边的一些部落、原住民,逐渐兴盛。
而华夏民族也进入了殷商时期,国力日益强大。
人口多了,对土地和资源的需求势必不断增长,冲突由此产生。
鬼方时常袭扰殷商边境,终于惹怒了武丁王。
因此才有了‘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鬼方大败,俘虏被沦为奴隶,下场凄惨至极。
等到周武王起兵伐纣时,召集诸侯盟津会师。
残存的鬼方部落为了报仇雪恨,积极参与其中。
首领因为作战骁勇,屡立战功,还在论功行赏时被封为鬼侯,可谓焕发了第二春。
问题来了,鬼方曾经栖身的土地早就被殷商占据,经过数百年的开发变成了适宜耕种的农田。
即使立下再大的战功,想要回以前的土地,可能吗?
周武王站稳脚跟后,很快与鬼方翻脸。
因为彼为‘异种’的缘故,大小诸侯全部站在周天子这边。
鬼方人几无还手之力,差点被灭族。
侥幸存活下来的一部分窜逃千里,一首跑到了贝加尔湖附近才得以喘息。
这就是蒙甘口中‘鬼方国’的来历。
而陈庆眼前的六个小洋马,属于斯拉夫人种,源头来自于高加索地区。
同样是白色人种,故此也被视为鬼方人。
“师父,您是说她们很值钱?”
“弟子也曾想过此事。”
“杂胡并不罕见,纯正的鬼方人却少。”
“物以稀为贵,弟子觉得在大秦这里,一个怎么也能卖上一百金币。”
蒙甘摩挲着下巴上浓密的胡须,思索着说道。
“当下确实值得。”
“不过若是见得多了,也无甚稀奇之处。”
“约莫能换个三五匹马吧。”
陈庆给出了一个公允的价格。
白奴贸易要远远早于黑奴贸易。
古罗马时期,原始、落后、野蛮的斯拉夫人就成了他们的捕捉对象,将其当作奴隶役使。
维京海盗兴起时,斯拉夫女奴同样是上等的战利品,被北欧蛮子大量贩卖到东罗马帝国。
蒙古崛起时,斯拉夫人在他们帐下为奴,姿色出众的女人全部成了蒙古贵族的玩物。
后来克里米亚半岛上的鞑靼人接过这项历史任务,并且将捕奴、贩奴事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在其职业生涯中,总共将数百万斯拉夫奴隶贩卖到了奥斯曼帝国以及欧罗巴地区。
上千年的时间里,斯拉夫民族被你来我往的异族统治奴役。
以至于在欧罗巴人的固有印象中,斯拉夫简首变成了奴隶的代名词。
slave,奴隶。Slav,斯拉夫。
“才三五匹马呀?”
“那弟子岂不是白白奔走了数千里?”
蒙甘大失所望,熄了以此发家致富的心思。
“不少了。”
“杂胡中也许多相貌相似者,你卖得贵了谁花那个冤枉钱?”
陈庆师徒两个一边饮酒一边对着小洋马评头论足。
这是一个特殊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匈奴的强大部族占据了稍微温暖,更适宜生存的草原。
杂胡退居其次,与极北之地的鬼方毗邻。
因为气候环境更为恶劣,土地承载力有限,难以形成大的聚落,因此经常被人多势众的匈奴大族欺压。
鬼方人是食物链的底层,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杂胡’产生。
陈庆忽然想起一件事。
月氏人的自我认知中,好像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蛮夷。
在他们心目中,月氏虽逊于秦国,却也远胜落后、野蛮的真蛮夷。
关外的匈奴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吧?
离秦国越近,接触到的先进文化、器物、制度也就越多。
在崇尚强者的草原部族中,黑发黑眼黄皮肤被视为强大种族的象征。
而杂胡、鬼方人,则成了被他们鄙夷唾弃的对象。
“师父,您好像心不在焉?”
“莫非弟子献上的礼物您不满意?”
“既然如此,那便就地发卖了!”
“换些酒钱,弟子陪您不醉不休。”
蒙甘郁闷地说道。
“并非如此。”
陈庆摆了摆手。
他只是……有些不习惯。
或者说当下的所见所闻与前世的认知发生了强烈的冲突,脑子有点乱。
“把她们留着吧。”
“等以后养熟了,说不定还能充作译者。”
“为师可记得你夸下海口,要献个千把人给我享用呢。”
“有人居中传译,教导得快一些。”
陈庆拍了拍他的肩头,淡淡地说道。
华夏文明此时是东亚当之无愧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没有我们挡住白色人种的入侵,如今这片土地早就变得乌烟瘴气。
巍巍中华,来之不易!
“诶!”
“弟子绝不食言,说一千之数,就是一千!”
“只是……”
蒙甘犹犹豫豫,似有难言之隐。
陈庆还没来得及问,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
一阵香风袭来。
夜莺明艳照人,娇滴滴地嗔道:“侯爷您过来怎么也不与我说一声,若是怠慢了您,奴婢可吃罪不起。”
“怪不得呢。”
“侯爷又有了心头好,还是塞外胡种呢。”
她撇了撇嘴,眼眸中的冷意吓得小洋马不停地往后退。
“好端端吓唬她们做什么。”
“你才是本侯的心头好,过来坐,陪我饮几杯。”
陈庆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奴婢遵命。”
夜莺迈着婀娜多姿的步伐来到他的身边,缓缓跪坐下来。
蒙甘知道二人之间肯定有一腿,埋着头夹菜喝酒,视若不见。
“你家统领呢?”
“今天本侯给弟子接风洗尘,让他也来凑个热闹。”
陈庆探出头,喝完对方递过来的酒水,随口发问。
夜莺噗嗤一笑:“别说我家统领不在,就算真在此处,见了你也要躲着。”
陈庆好奇地问:“他躲我干什么?”
夜莺指了指酒案,戏谑地说:“您在醉香楼赊欠的账款越积越多,却从未偿还。”
“统领心中早有埋怨,哪还有心思和您饮酒?”
陈庆缓缓点头:“这样啊……”
“那本侯今天就一并还了。”
他迅速伸出手,从夜莺的深衣下摆探了进去。
“侯爷。”
夜莺惊慌失色,下意识朝蒙甘的方向望了一眼。
还没来得及推拒,猛地蹙眉发出痛呼。
陈庆的右手藏在袖子里,偷偷拈住了什么,微微一笑示意让她安心。
“师父,醉香楼的厨子手艺真不错。”
蒙甘眼观鼻鼻观心,只顾着吃喝,对外界不闻不问。
“是吗?”
“为师也尝尝。”
陈庆大袖一拂,抓起筷子。
“哎呀!”
“这是什么?”
他故作惊诧地嚷了起来。
“盘中居然有一撮毛发!”
“夜莺,醉香楼便是这般待客的?”
“今天不给本侯把账目抹了,这事不算完!”
蒙甘疑惑地探头张望,被夜莺抢先一步把菜肴抢了过去。
“侯爷,你……”
夜莺紧咬着下唇,又羞又气,脸蛋涨得通红。
怪不得连赵统领都要躲着你,世间哪有这般厚颜无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