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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英打扮干练,虽然已经四十多了,但因为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瞧着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她接了电话之后当即就给丈夫陆修林的单位打了电话。
可惜那边陆修林工作很忙,原本工作性质就特殊,这两年国家航天事业发展的很是艰难,每一位航天科研工作者都几乎是舍小家为大家地为国做贡献,这一点沈英很理解。
她当即推了所有的工作安排,急匆匆地回到了十来天没有回去的家。
家里没有人,老爷子去海市那边的烈士墓看望昔日老战友,三个儿子各自在各自的单位上班,保姆最近也放假了,整座院子都显得空荡荡的。
沈英想到电话那边周家跟她提到的嫣嫣要在乡下结婚了的事情,还觉得呼吸不畅。
她是坚决不信的!嫣嫣虽然被宠得是有些公主脾气,但也不至于会这么不懂事!
可等她打开陆家的信箱,从里面翻出来陆嫣的信看完之后,简直头疼得站不稳!
信中嫣嫣竟然真的提到有个叫顾野的年轻男人救了她,她想要报答他,跟他结婚!
这不简直是胡闹吗?!!
沈英深吸一口气,快步走到电话旁边颤抖着手拨打电话,可因为气急攻心,硬是拨错了两次号码,第三次才拨打正确,只可惜老大那边是值班警卫员接的,说副团长深度演习去了,两天后才能回来。
老二此时在国外,更不可能回来。
老爷子最疼嫣嫣,知道了这事儿说不准能气出病。
丈夫此时又忙……
沈英揉揉太阳穴,打给了老三陆庭安,好在陆庭安此时恰好有空。
“老三,嫣嫣出事了!”
陆庭安一身白大褂,气质儒雅清冷,生就一副玉面公子的模样,他当即握紧听筒:“妈,嫣嫣怎么了?!”
沈英气不打一处来:“她竟然写信给我说要跟一个叫顾野的乡下男人结婚!这不是胡闹吗?你赶紧买最近的一趟火车票去南山村!我马上也要赶过去!”
关于嫣嫣的人生大事,势必要果断迅速!
陆庭安一颗心立即揪住,却急忙劝导:“妈,您晕车厉害,受不了长途跋涉,我去吧!您放心,我一定把事情办好!”
沈英气得头晕:“那你去到之后一定要劝住她,我这边联系你大哥跟你爸爸之后,尽快想办法把她弄回来!”
挂了电话,陆庭安还有一台手术要忙,因为手术难度过高,只能他亲自操刀。
连着五个小时的手术,他提前让人去买了火车票,手术才结束,立即换上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急匆匆地赶往火车站,出发去往陆嫣下乡的南山村所属的市。
只是如今交通不算发达,绿皮火车车速也不是很快。
从京市到南山村所属的华容市五天一班直达的火车,其他时候都需要转车,为了更快地到达华容市,陆庭安只能选择转车。
可一路上很是不巧,转车的时候错过了最近一班去华容市的车,又要等到第二天。
陆庭安在路上辗转的时候,陆嫣已经去村长那边开了条子,去了一趟市里。
之前去县城的黑市差点被抓,陆嫣决定这次去市里看看,虽然市里更远,但那边城市规模更大,黑市里面交易肯定更方便一些。
原本陆嫣都做好了准备,若是再遇到意外情况,她手里有辣椒水,电棍等等,绝对不怕那些想阴她的人!
可谁知道今天出奇地顺利,市里黑市这边的需求量特别大。
陆嫣一口气分几个批次卖掉了两百斤富强粉,一百斤大米,粮食跟其他东西比起来要便宜,她就主要卖一些从空间里抓出来的土鸡,猪肉,鱼等等,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来卖,那买东西的人简直跟中彩票似的疯抢!
更别说白糖红糖之类不好买的东西,陆嫣每次拿出来一些,很快就都卖出去了!
为了避免东西太多引人怀疑,她每次都扮成一个新的模样,拿出分量不算太大的货物来卖。
一会儿是年轻姑娘,一会儿是少妇,一会儿是中年大妈,一会儿又是个老太太。
忙活好半天,倒是没有遇见什么麻烦事,感觉到背包里鼓鼓囊囊的,钱跟票都装满了,她赶紧收手,躲进空间就找了个咖啡厅开始数钱了。
这是陆嫣每次出来最喜欢的环节。
面前摆着三层点心套餐,各种口味的漂亮小蛋糕,外加鲜榨的果汁,咖啡等等,一边吃喝一边数钱,那真是数到手抽筋都不怕累!
今天实在是太顺利了,陆嫣心情极好:“五百七,五百八……哇!九百!”
她这次出来竟然赚了足足九百块!再加上上次赚到的八百多块,陆嫣现在的小金库可谓是十分地充足!
在空间里吃饱喝足,陆嫣舒舒服服地出来了。
钱放好,票放好,她打算去逛一逛华容市。
这段时间顾家一直都在照顾她,哪怕她一个劲儿地推辞,可李小草还是顿顿让顾静或者顾野送饭给她。
基本都是陆嫣爱吃的,很明显的是,每次做饭都把最好的挑给陆嫣了。
虽然陆嫣也拿了细粮过去,时不时地还送肉跟豆腐什么的,但还是很感激顾家人对自己的好!
她好不容易来一次市里,打算给顾野,顾静,还有李小草都买点礼物带回去!
跟顾家熟悉起来的这段时间,陆嫣算是发现了,李小草节俭到了极致,身上的那件黑布褂子简直是一直在穿,晚上洗,早上干了继续穿。
她想着给李小草买一块新布,让李小草做两件新衣裳穿。
至于顾静,陆嫣是清楚的,顾静是个嗜书如命的人,她去书店挑了几本书,又买了一支崭新的钢笔。
而顾野嘛……想到她,陆嫣心里忍不住甜丝丝的,她不知道该给他买什么,但就觉得,想把整个世界都捧给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总觉得他可怜,想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他!
他受着伤还去给她买蜜三刀跟芝麻牛皮糖吃,她出来了,自然也是强烈地想给他买点东西。
陆嫣挑选了好久,给顾野买了两套秋装,一双方便干活的解放鞋,一双伞兵鞋,耐穿又帅气!
眼见着天气要冷了,陆嫣又给顾野买了一套秋衣。
这年代的秋衣都是纯棉的,摸起来很舒服,售货员问她:“要多大号的?”
陆嫣有些不好意思,脸蛋微微泛红:“他一米八五左右,应该要买大一点的!”
这还是她第一次给男人买这种贴身衣物呢!
钱跟票递上去,售货员把秋衣包好给她,陆嫣想到顾野一身的腱子肉,撩起来衣服腹肌能让人流口水的模样,忽然就觉得手里的秋衣很烫手。
她买的衣裳,回头还得是她脱。
走出卖秋衣的店,陆嫣拼命拉扯回自己的思绪,她也不知道自己咋了,想到别人那都是正经的人,但想到顾野,就满脑子的马赛克。
也许是他实在是太优秀了吧。
有些男人一万次也让人记不住,有些男人一次能让人想起来一万次。
陆嫣提着东西站在路边,心里仍旧是甜蜜蜜的,同时也有些担心,不知道顾野胳膊的伤怎么样了。
等她回去,要亲手炖一锅骨头汤给他补补!
女孩儿穿一件白色钩花毛衣,一条简单朴素的黑色长裤,站在路边却有人频频地看过去。
满地黄叶的街道上,她与风景互相映衬,通身温柔娇美的气质实在是惹眼。
陆嫣从小就漂亮像洋娃娃一样,早就习惯了被人看,但忽然有个四十多岁穿着破旧军装的男人走到她旁边搭话的时候,她还是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