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十三岁的年末

冰糖松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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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二十八,京城的天空上又飘起了若有若无的雪粒子。

    八阿哥穿着今年新做的毛绒斗篷,慢悠悠地走在红墙黄瓦的宫道上。雪青色的斗篷外表面闪着银色丝绒的光,一看就是上好的贡缎做的。

    他手边牵着的八公主昆昆,也换了同款材质的新斗篷。年纪还小的时候,昆昆总是被乳母嬷嬷安排大红色的斗篷,如今她也快八岁了,有了些自己的话语权,于是今年的斗篷就被安排成了水红色,粉嫩粉嫩的。

    小姑娘的审美总是随着年龄而变化,青春期前喜欢粉红粉蓝,等到了接近二十岁,又会懂得“要想俏一身孝”的道理,迷恋起黑白素色的高级感。

    当然了,以上只是通常规律,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经历,都会造成不一样的审美。像是他上辈子的师姐师妹,无论年纪大小,都对门派标志性的蓝紫色非常推崇。而他在迷雾沼泽遇到的江湖人,则偏好当地特产的黑布与银饰。

    不知道他在藏书楼遇见的那个清秀到出尘的女孩,偏好什么颜色的衣服。就那天见到的来说,她穿的浅葱色的旗袍,头上簪着浅蓝色的绒花,看上去似乎是喜欢素净的风格。然而也许是当时夏天炎热,才选的清凉的颜色也说不定。

    想着想着,小八爷就走神了。

    说实话,他怕伤害到女孩子家的清誉,不敢光明正大地去打听董鄂小姑娘的喜好,只敢偷偷摸摸地旁敲侧击,效果自然不好。

    到如今半年过去了,八阿哥也才知道小姑娘的爷爷是大名鼎鼎的董鄂妃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名为董鄂·费扬古。

    叫费扬古的人朝廷中实在是有些多,于是这位便被称为伯费扬古。盖因董鄂妃显赫的时候,其阿玛被封了三等伯的爵位;顺治是四年,董鄂妃和费扬古的父亲死了,由十四岁的费扬古继承了父亲的伯爵爵位,“伯费扬古”的名称就是这么来的。

    伯费扬古因着姐姐一朝宠妃的缘故,家里乍然富贵,从小锦衣玉食,本该成为四九城中最常见的那种纨绔子弟

    。无奈这位费扬古同志在少年时期接连死了阿玛、姐姐和姐夫,所有靠山全倒,全家只剩一人。那还能怎么办?奋斗吧少年,不然早晚被新君算旧账。

    幸好他本身长得高大,基因里的武力值天生高于常人,因此积极地投身军旅。刚好那时候三藩作乱,伯费扬古跟在安亲王岳乐的军中,立下了不少功劳。等到三藩平定,顺治年间只空有个爵位的边缘少年,赫然已经成了领侍卫内大臣,位列掌握实权的议政大臣之一。

    而在安亲王岳乐已经去世的今天,伯费扬古更是接过了领兵打大战的重担,带着先锋部队驻扎归化城,随时警惕着外敌入侵。

    小八爷对于跟董鄂小姑娘这桩婚事的不确定,大部分来自于董鄂小姑娘自己的心意,少部分就来自于这位传奇色彩的大将军了。

    换位思考,小八爷觉得伯费扬古不会愿意家中的女孩儿再次嫁入皇室的,自己姐姐当初背了多少“狐媚子”的骂名心中没数吗?

    打听心上人打听了半天,个人的喜好没打听到多少,反而满耳朵都是她传奇的家世和强大的玛法。小八爷有些沮丧,偏偏在这个时候,他最擅长打听消息的小伙伴姚法祖离开了他。

    某个见色忘友的家伙趁着年底告假回乡去了。没错,表面上的理由是回乡过年,但实际上是跑杭州还是跑泉州那就不一定了。小八爷可是看见了姚法祖给大姐姐的情书,什么“若是五年后我未娶你未嫁”,什么“以海为誓”,光是偷看的那两行字就让小八爷起了鸡皮疙瘩。

    他自觉不是姚法祖那种没脸没皮的人,只能送些实用的小礼物了,像是布匹、书籍、文房四宝。又实用又不会引起误会,或者给闺阁少女带来麻烦。于是问题就又绕了回来——董鄂小姑娘喜欢什么样的颜色呢?喜欢什么样的书籍呢?喜欢什么样的样式呢?

    果然还是该去问四姐姐吗?小八爷苦恼地抿了抿嘴,但他总觉得按照四姐姐那种功利的做法,直接凭着身份去达到目的,比如让皇阿玛赐婚,这才是她的风格。

    他若是询问董鄂小姑娘的喜好、礼物云云,会不会被四姐姐认为优柔寡断?

    “哥哥,你在想什么呀?”昆昆奶声奶气的声音把小八爷的思绪唤回来。

    八阿哥低头看着妹妹圆嘟嘟的小脸,笑了笑:“哥哥在想旁的事情。”

    全世界第二聪明的昆昆撅了撅小嘴:“再不走快点,雪就下大了。”

    八公主很小的时候跟着活死人一样的亲额娘过日子,也跟着养成了一副不说话的性子。但是自打小十五出生前后跟着亲哥生活了一段时间,她明显变得……语言能力更强了。

    这种能力在训诫亲弟弟的时候得到了更大的锻炼。八公主原本只会说单个字或者两个字的词语,如今语法通顺意思完整的句子,张嘴就来。就连康熙见了都夸她是长大了,有当姐姐的样子了。

    不过昆昆不想当姐姐,小十五笨死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只能被困在小房间里,太无趣了。还是做妹妹好,哥哥会带她去宫里宫外各种各样的地方,还能听各种各样的小故事。

    “今天要~去四哥家呀~四哥家~”小姑娘一边跳着一边唱,有亲哥在的时候,没有嬷嬷敢指责她不合礼仪,“四嫂的锅子咕噜噜~响~,都是肉肉香~”别说,唱的韵律还听好听的。

    从长春宫出来,穿过西六宫的宫道,进入御花园,在满目凋敝的灰白色中间开着艳丽的红梅。等穿过红梅林,过御花园的假山,才到阿哥所。

    四阿哥的院子里已经都是食物的香气了,就是八公主最期待的锅子。照例是四阿哥、四福晋、八阿哥、八公主四人围了一桌,一人一个小锅涮着吃。

    八公主要求在自己的锅子里加酸菜,被小八爷以“小女孩不能吃辣”给拒绝了。

    昆昆委屈了:“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跟哥哥吃一样的锅子呀?”

    小八犹豫了一瞬,到底妥协了给了个准数:“等昆昆十岁吧。”

    小公主伸出手指数了数,她翻过年就八岁了,再等两年,就可以吃香香酸酸的锅子了。两年时间,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于是仅八岁就有着惊人美貌的昆昆公

    主点了点她尊贵的小脑袋:“那好吧。说好了十岁哦,哥哥不能耍赖。”

    四阿哥夫妻看着她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笑了。

    “八公主出落得越发好看了。”四福晋笑着说,她明明只有十三四岁,没彻底长开的模样,但脸上已经带上了母性。

    即将十七岁的四阿哥胤禛却在蓄了胡须后完全像是个成年人了,用慈爱的眼神看昆昆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你这一年高了不少。”四大爷给昆昆夹了一筷子她并不爱吃的青菜后,转头跟小八爷说。

    小八露出一个憨笑:“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昆昆用自己的三鲜锅子烫青菜,拿着筷子将菜叶子在汤水里面搅来搅去,就是不肯捞出来吃。她也知道挑食的行为是会挨骂的,于是小眼神偷偷摸摸地瞟两个哥哥。

    很好,四哥和八哥在说着大人的话题,完全没注意到她。

    “太子没有如何吧?”

    “如果说索额图上书请太子明年大婚不算什么的话,那就是没有如何。”四阿哥说了很长一句绕口的话,小八爷一时没听懂。等听懂了,也只能一声叹息。

    “那明年礼部可忙坏了。”小八爷强行找个愉快地说法来打圆场,“先是春闱,完了太子大婚。这不得连着脚后跟打后脑勺?”

    四大爷完全没有被取乐到,依旧是沉着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八爷劝解无果,只能祭出了最终大杀器:“今天过来,是来给四哥送今年的分红的。”

    能让务实派开心起来的唯有钱啊!

    果然,四大爷脸上的冰雪消融了一些,他从自己的锅里捞起一块豆腐,笑道:“还有这等好事?竟然不是来白饶你四嫂的腊八粥的吗?”

    小八爷一脸故作不开心:“我这么稳重的弟弟,在四哥心里竟然是个馋嘴角色吗?我又不是昆昆。”

    四大爷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他将那块豆腐吃了,然后接过小八爷递过来的信封,里面是一张银票和一张账目总单。大致说今年成本几何,利润几何,再投资几何,剩余分红

    几何。

    四阿哥扫了一眼单子,就塞进炉子底下做了燃料。宣纸很薄,几秒钟就彻底燃成了灰。只剩下没有标记的信封和银票被四阿哥塞进了袖子。

    “跨国的生意真是暴利,不知道南边港口那里是不是也是如此。”四大爷一边往锅子里下面条,一边说。他也没指望小八爷回答,更像是自言自语。

    “暴利是真的,但与他国贸易往来也是必须之事。”小八爷的思想经过系统的熏陶,在一些大是大非上站得很正。

    “哦?”四大爷目光扫向昆昆,成功阻止了小丫头把青菜甩给桌子底下的小哈巴狗的行为,不过他嘴里还在跟小八爷说着话,“我倒是觉得我朝的百姓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为主。开通对外贸易,不过是为权贵增添一些新奇玩意儿玩物丧志、相互攀比罢了,与百姓的生计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反而因为经商的利益诱惑,让百姓抛弃田地,进入工坊做工,或者成为水手海盗,使得国内粮产降低,朝廷收不上税,百姓也吃不起粮。”

    “四哥你不能这么想。”小八爷连忙说。

    “那你详细说说。”

    详细说说就详细说说,但从论证贸易这种事,每天在系统空间看一小时杂书的小八就没带怕的。

    “其一,贸易最大的好处是互通有无。三皇五帝时期,大家种的是低产的黍米和不容易消化的豆子,是跟南越通商才引入了稻米;后来张骞出使西域,葡萄、白菜、苹果等等,无一不是从外面传入的;明末的时候,又有红薯玉米自大洋彼岸而来,尽是高产。若是我等闭关锁国,则千千万万年都在与狗尾巴草死磕,农民辛苦一年,养活自己都够呛,整个国家所有人都种田,尚且苟延残喘,如何有能力去当士兵学文化呢?而反观那些有高产作物的国家,一人耕种就能养活十人,富庶之余还能人人吃肉,将士孔武有力,文人才华横溢,那他们打闭关的我们,不就像当年秦王屠杀巴蜀一样吗?”

    小八爷说了一连串话,才跟他四哥解释完第一点,刚想喘口气,就听见他四哥问:“你说明末

    有红薯、玉米传入,皆高产,可是真的?有多高产?”

    小八爷连忙查询了小系统当中的数据,一边看一边斟酌着回答他明显认真起来的四哥:“玉米也叫番麦,亩产是小麦的两倍不止;红薯亦叫番薯,产量可以达到小麦的四倍以上。”

    这下别说四阿哥,稍微懂点庶务的四福晋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般高产,为何不推广?”四大爷当即问,语气中已经带了责备。他仿佛在什么地方看过“番麦”、“番薯”之类的称呼,似乎是陕西有种植。但为何如此优秀的作物没有得到朝廷重视,畅春园的试验田里还在跟祥瑞水稻死磕?

    小八爷捞了点肉吃,更多的是拖延时间,好让他能够在系统内查阅更多资料。“大约是口感不好吧,番薯就跟大豆似的,吃了胀气。玉米晒干后更多喂了家畜。四哥不觉得跟史书记载的千年前相比,我们的肉食多了也便宜了吗?”

    四阿哥不说话了,低着头思考。

    小八爷总结:“我听传教士说,番薯和玉米,最早就是在大洋彼岸只有野人的密林里发现的呢。所以互通有无肯定要互通有无的,谁知道没人到达的荒野之地有没有什么高产的物种和神奇的药物呢。不能洋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就咱们没有吧?”

    四阿哥缓缓开口:“这倒是有几分道理,然而百姓逐利,舍农经商,到底是个问题。”

    “所以要研究新稻谷和新种法啊。只要一个人能产的粮食翻倍,那让一半百姓都去经商又如何?经商也收税啊,还比农税高。”

    “若是百姓流动起来聚集成势力造反怎么办?”

    “四哥。”小八爷停下了筷子,无语地看向四大爷,“我没听说百姓因为经商变富裕就要造反的,不都是穷得活不下去才造反的吗?”

    被蠢弟弟鄙视了的四阿哥有些不高兴:“那照你这么说,与外夷通商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那我们敞开了大门让老百姓做生意得了。”

    小八爷连忙给四大爷顺毛:“那哪能啊?我只是说很多问题可以解决,不能因噎废食;哪里就是问题都没解决

    就直接胡吃海塞,那必定噎死呀。保证耕地数量,这是最难的,人性逐利。与之相比,研究高产物种反而简单一些了。”

    四大爷垂眼想了想:“可以官府强制一批百姓为农户,或者降低农税,再或者,大批收购农田为皇庄,朝廷来当地主。”

    土地国有,这位大爷可真敢想。

    小八爷觉得土地问题这种复杂的问题就不是他这种政治小菜鸡能解决的,于是没有接四阿哥的话茬,只是朝他四哥比了个大拇指。

    “土地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豪绅手里,而地主豪绅又跟朝廷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当地还颇有名望。你要是敢动他们,他们立马就能骗着乡民造反不说,就连朝上官员都不会同意的。难!难!难!”

    小八爷连说了三个“难”字,然后去捧桌上那碗腊八粥,开开心心一饮而尽。

    “八弟我这样的才能点偏的人,只能召集一些能人研究研究高产的新作物。至于土地如何分配,税收如何征收,就看四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