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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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希抟才堪堪摸着指玄境门槛,听闻此言,赧颜道:

    “李老哥这话说笑了,这三十年江湖,的确与前三十年不太一样,天才与怪胎都出了不少。

    可也不至于金刚多如狗,指玄满地走。

    只不过,世子殿下出门游历,与平常人闯荡江湖自然不同。

    若徐千秋并非北凉王的儿子,只是一个能世袭罔替的世子殿下,又岂能遇上吴六鼎拦江?

    岂会碰上第十一的王明寅?

    更不会才到龙虎山,便被忍辱负重几十年的轩辕敬城找上门来。

    并非这个江湖变幻太快,委实是李老哥,你跟着的这小子,太惹眼,太妖孽了。

    没些斤两本事的江湖人士,哪敢来北凉世子面前自取其辱?

    不说李老哥,便是那几位武者扈从,及青衣婢女,可就够一大壶喝的了。

    小鱼小虾,顺手给一巴掌拍死。”

    李淳罡冷哼一声,道:“这飘下牯牛大岗的轩辕敬城是怎么回事?

    你所谓的长生真人境界,又是怎么搞的?”

    老天师捋了捋颌下胡须,眯眼道:

    “这后生啊,苦命,很有才华,但身为轩辕长房长孙,偏偏不走武道。

    下山考取功名时,爱上了个不懂知恩图报的江湖女子。

    那女子,出身不好,性子却执拗,不甘心被带上徽山。

    上山之后,轩辕大磐瞅准机会,软硬兼施,就给双修上了。

    二三十年间,轩辕大磐潜心修行欢喜禅,和房中术,百无禁忌。

    龙虎山这边,亦有几名黄冠遭了毒手

    不过,那几名道姑也奇怪,事后一声不吭,竟主动在牯牛降安心做了鼎炉。

    也算轩辕大磐驭人的本事了得!

    嘿,这老王八年轻的时候,就讨女人的喜欢,手腕那是越老越厉害。

    我听说,这两年看上了轩辕敬城的女儿轩辕青锋。

    估计这次,终于过了轩辕敬城的底线,不再忍气吞声。

    但轩辕敬城如何成为长生真人,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这小子二十年来常到天师府借书看,有借有还。

    与我那心比天高的侄子赵丹坪,关系一直不错。

    难不成……看书也能看着看着就能成了真人?

    真稀奇,回头我得问问赵丹坪。”

    老剑神讥笑道:“观他气海翻涌,便是倒行逆施的求死路数,不值一提。”

    老天师惋惜道:“这小子,若是不这般急于求成,那块石碑上的陆地清福,便名副其实了。”

    老剑神呸了一口,道:“再不求死,拿命来换取境界,难道还眼睁睁看着女儿入了轩辕大磐那老畜生的嘴?”

    关于这一点,老剑神与世子殿下一样,都挺欣赏轩辕敬诚。

    赵希抟双手插袖,不停唉声叹气,愁眉苦脸道:

    “李老哥,你说世子殿下会不会接过这烫手山芋?”

    李淳罡毫不犹豫道:“废话,他要不去徽山,我李淳罡自断一臂!”

    那疯子,估计还嫌事儿不够大才对。

    空手而去,自是不可能。

    提刀上徽山,方是其风格。

    到嘴的肉,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赵希抟还是叹气,道:“如此一来,江东轩辕,三十年内,将要一蹶不振了。”

    李淳罡冷笑道:“轩辕与剑池,与吴家剑冢差了好几层境界的家底。

    当年,吴家剑魁尽出,九剑破万骑,那才是真风采,轩辕和剑池算什么东西!

    能与吴家剑冢并肩?

    都是江湖上那些趋炎附势的王八蛋瞎吹捧出来的。”

    还有一句话老剑神没说,江东轩辕,何止一蹶不振三十年?

    以那小子的心性,江东轩辕,从今往后,定是要改名换姓的。

    便是还有面子,里子也决计是难保住了。

    轩辕敬诚心计固然厉害,却终究不知道,他招来了什么样的胃口老虎。

    那家伙,牙口好着呢!

    后山,微风拂过,青鸟提着一竹篮山楂,飘然而至,走向逍遥观。

    见状,老剑神看向老道士,问道:“你去不去徽山?”

    老天师苦着脸,打哈哈道:“老道身体不太舒服。”

    李淳罡飘下墙头,不屑道:“你这个老娘们儿,还有天葵月事?”

    赵希抟瞪眼,却不敢反驳。

    李淳罡落井下石道:“不怕你徒弟吃亏?”

    老道顿时来了精神气,喜逐颜开,道:

    “我这徒儿,吃不了亏。

    不是老道说大话,要伤到黄蛮儿,天师府加上牯牛大岗,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但若说要杀我这徒儿,嘿,龙虎山兴许有一两位,徽山那边啊……

    没有!”

    在收徒这块,老剑神也是输得没了脾气。

    天生金刚境,谁家徒弟能与之相比?

    .

    .

    牯牛大岗,房屋建筑,极有讲究,等级森严,规矩繁琐。

    长房大宗所在后庭,便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迎面宴厅一间,朱红细漆,雕花紫檀,脊兽腾飞,堂壁悬大匾,刻有“壶天永冬”四字。

    前有天井,后有花园,东西厢房,上有阁楼。

    天井置有一只半人高的琉璃大缸,盛水数千斤,植有一株株莲花。

    亭亭玉立,可见根须。

    十几尾肥硕红鲤,悠游其间。

    时值初秋,红墙绿瓦间,黄叶铺满檐下的青石地砖,无人打扫,透着股冷冷清清。

    一名华美宫装的妇人,站于琉璃鱼缸前,端着一盏小瓷碗,抛撒饵料到缸内,引来红鲤欢快游曳。

    体态雍容,神情慵懒。

    一名高大健壮的华服男子,径直走入庭院。

    妇人身边,一名丫鬟赶忙低下眉目,不敢正视。

    中年男子双手搭在红玛瑙腰带边缘上,看人,习惯性给人一种睥睨众生的傲慢感觉。

    哪怕到了这座庭院,应该喊眼前那妇人一声“嫂子”,他仍丝毫不肯收敛气焰。

    抬起手,挥了挥,将那名眼睛只盯着脚尖的丫鬟驱走。

    不知名,低眉顺眼的丫鬟,看到男人挥手动作,如获大赦,跑向大门。

    经过男子身边时,被一巴掌狠狠拍在翘股之上,惊吓得面无人色。

    妇人容颜冷艳,对此无动于衷,依旧喂食鲤鱼。

    中年男子走到琉璃缸前,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抚摸着光滑缸壁,微笑道:

    “嫂子,咱们孤男寡女的,不做些什么吗?”

    妇人凝视着一尾尾无忧无虑的鲜红鲤鱼,冷淡道:

    “轩辕敬宣,你就不怕吞了我这饺子,把你舌头连着心肝、脏、脾、肾,都一起给烫没了?”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后半句你们都懂的,我就不说了。)

    吃名言,便是出自轩辕敬宣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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