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订婚

参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风雨小说网 www.44pq.org,最快更新重生七零:我在林场当知青最新章节!

    第171章 订婚

    盛希平不提未婚夫三个字,周青扬心情还好点儿。

    一听这三个字,周青扬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

    “你好。”周青扬朝着盛希平伸出右手。

    盛希平也伸出自己的右手,俩人的手握在一起,几乎同一时间,二人同时用力。

    周青扬当兵快三年了,在部队里受过训练,自以为手上的力气很大,想要给盛希平一个颜色看看。

    盛希平没当过兵,可他是抬大木头出身的人,力气还能小了?

    就见到俩人握着对方的手,谁也没松开。

    刚开始二人表情还挺轻松,逐渐就凝重起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儿表情失控、面目狰狞的味道。

    “青扬,干啥呢?这咋还拽着希平的手不松开了?快点儿叫希平进屋啊。”

    周明远夫妻都陪着盛连成两口子进门了,回头一看,自家大儿和盛希平俩人,还在院子里站着呢。

    俩人杵在那里跟木头桩子似的,手还握在一块儿,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冻住了呢。

    “哦,知道了。希平,进屋吧。”

    周青扬瞪了盛希平一眼,随即收回力量,松开手。

    盛希平也在同一时间松手,朝着周青扬点了点头,迈步往屋里走。

    在经过周青扬身边的时候,周青扬低声来了句。

    “以后对青岚好点儿,要是让我知道你对她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盛希平哼了声,“放心吧,伱不会有机会的。”

    开什么玩笑,他回来就是要对周青岚好的,还能对不起她?

    不管盛希平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从刚才两人较劲到此刻,周青扬觉得,眼前这小子应该还能凑付。

    话说他也不知道自家妹子应该找个什么样的对象,眼前这个看着还算顺眼。

    既然妹妹一心想嫁,周青扬也没辙,只能事先敲打一番。

    别以为周家好欺负,有他在呢,谁也别想欺负他家妹子。

    “你俩在外头干啥呢?有啥话还不能进屋说么?这大冷天的让希平在外头站着?”

    俩小伙子从外头进屋,王春秀瞪了自家大儿一眼。

    “没事儿,婶子,我跟大哥唠几句嗑儿。”盛希平微微一笑,随口解释了句。

    “快,上炕来坐着,上炕随便唠。”王春秀十分热情的招呼盛家人上炕坐。

    盛连成和盛希平,把他们带来的东西,摆在了炕桌上。

    “表哥,表嫂,这是盛家预备的定亲礼。

    照着咱之前说的,带两根肋条的肉、两瓶酒、两盒点心、两条细鳞鱼。

    另外呢,盛家嫂子还给青岚预备了两块布料,二斤毛线。

    留着给青岚做两件衣裳,再织个毛衣。”

    李玉芹是媒人,这个时候得她开口,给周家介绍一下盛家都送来了什么东西。

    “还有,这是盛家大哥和嫂子预备的彩礼,一百六,以后一顺百顺。”

    李玉芹把一个红包,放在了那两块布料上面,满面笑容的说道。

    “哎呀,盛大哥、嫂子,你们这拿过来的也太多了,真不用这样。”

    虽然周明远夫妻之前通过李玉芹透话过去,说是不需要那么铺张。

    可真等着盛家送来这些东西和钱,两口子心里头还是挺高兴的。

    不要那么多东西和钱,是不想盛家为难,也是为了以后闺女在盛家着想。

    周家不是卖闺女,做不出趁机会狮子大张口,啥都要的事情。

    周家不要,但盛家给了,这就表明人家是看重这门亲事,也是看重周青岚。

    作为父母,他们更重视的是盛家那份儿心意,是闺女嫁过去之后,日子能不能过的舒心。

    如今一看,那点儿担心也就没必要了。

    那头一直瞅着盛希平不咋顺眼的周青扬,在见到这些之后,神色也略有些缓和。

    将来咋样不敢说,但眼下来看,盛家绝对是实心实意。

    有这一点就够了,日子也是过出来的。

    盛家看重、爱惜是一方面,周青岚自己怎么跟盛家相处是另一方面。

    要是周青岚嫁过去娇纵跋扈、胡搅蛮缠,那日子也过不好。

    当然,周青扬相信,他家乖巧又懂事的妹妹,就算嫁到盛家去,也做不出啥过格儿的事来。

    如今也不是旧社会了,订婚的程序那么复杂。

    现在基本上就是双方家人见一面,男方送上四样礼,双方家长商议了婚期啥的也就行了。

    之后女方家里备下一桌酒席,招待媒人和男方的家人,这就算订了婚。

    当然,多数人家订婚的时候,女方应该邀请一下至近的亲戚,也算提前认认亲。

    可周明远夫妻的家人都不在这边,眼见着要过年了,也不好大老远让亲戚过来,所以今天就是两家人见个面吃顿饭。

    这边,王春秀收下了盛家的东西。

    然后回过身,也把他们给盛希平预备的一套衣裳,一双皮鞋拿出来。

    “孩子,这衣裳和鞋,是你叔在首都的时候,照着你的个头和鞋码买的。

    你都穿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周明远两口子去前川喝喜酒那回,王春秀就留意了盛希平的身材,回头又打听了盛希平的鞋码。

    回来路上,王春秀就惦记着,要给盛希平做套衣裳。

    正好周明远出国考察回来的时候,先到了首都,然后才坐车回家。

    周明远就用了心,抽空去逛了个街,按照盛希平的身材和个头,买了一套衣裳回来。

    这衣裳是中山装的款式,青灰色薄呢子的布料,做工非常好,价格那就更好了。

    那双鞋是三接头的黑色皮鞋,单的,这年月还没有棉皮鞋呢,款式和做工也挺不错。

    反正这两样,花了周明远不少钱。

    “哎呀,你看,还说我们呢,你俩这不是也没少花么?”

    盛连成一看,就知道这两样的钱肯定也不少。

    “他成天在山上干活,哪有机会穿这么好的衣服和鞋啊?”

    当然了,该客气还是要客气一下的。

    “大哥,这话让你说的,那将来希平还能一直在山上干活啊?总有能穿到的时候。

    他现在个子和脚都长成了,这衣裳留着穿呗。”周明远一听就笑了。

    盛家看重周青岚,周家也挺看重盛希平啊。

    这人情往来嘛,总得有个来回,哪能说是光收盛家的东西,这边一毛不拔啊?

    “那倒是,衣裳和鞋,都能留着慢慢穿。”盛连成点点头。

    这年月的人,可不讲究啥款式和流行。

    一件儿衣服只要没破的拿不成个儿,就会一直穿,有的甚至还会一家子兄弟接着穿呢。

    穿旧衣服不丢人,谁要是浪费,那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