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说走就走

Lee思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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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们终于在族长吴舫的劝说下渐渐散去了,看起来一族之长在寨子里果然甚有威望,怪不得他之前敢在我和霍惊云面前耍花枪,想必早就料到了村民们会一早登门贺喜,也早就料到了我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大肆杀戮。

    作为两个外来者,就算我们费尽唇舌解释整件事,也很难取得当地人的信任,尤其又是揭发他们的首领,其难度可想而知。

    可惜他还是算漏了一样,没想到无求道长恰好在此时回来,作为本地唯一的一座道观,香火虽不鼎盛,但在村民心目中仍是神圣之地。昨夜的事如若让无求闹腾起来,相信即便村民们曾经再拥护吴舫,也会激起民愤。

    所以这就是本地人与外乡人的差异,同样一件事情,本地人显然比外乡人更有发言权,也更具备可信度。

    这卜羲寨内的村民们虽说都是苗人,但并不算是那种特别排外的村寨,整个寨子的民族特色不甚浓郁。族人们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汉化,所以很多人也是身着汉人的衣衫,说着民间流行的官话,还有不少人直接起用汉人的名字。

    尤其是这族长吴舫,无论是操持阴婚的整个过程、衣着、装扮,以及喜堂内的布置,都几乎与汉族无异。

    越是像这样汉化严重的村落,村民们都与普通凡人无异,既不会什么蛊毒,也不懂任何巫术,过的大多是男耕女织的平常日子。而对待汉族人的态度虽不过分热络,却也并不算冷淡生硬。

    这样讲当然是因为我曾去到过真正闭关自守的苗族村落,那里的族人们非但与汉人无任何往来,大多还都强烈排斥甚至憎恨汉人。

    当年无情也是花了好多的时间和心思,才与那个苗寨内老族长的儿子相交,得以有机会略微了解到这个民族独有的古怪与奥妙。因为苗疆真正的秘辛,都掌握在那些古老而贫瘠的,与汉族绝无往来的村寨中。

    由于苗人与魔君蚩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故他们的起源要追溯到上古时期,可能性最大的是,自女娲创造了人族开始,其中就包含有苗人和华夏人。

    只不过那时候大家都被统称为人族,尚未曾细分成各个民族罢了。现今的苗族和汉族都同属于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若不是第一次神魔大战的爆发,想必也不会发展成如今这种隔阂甚深的关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彼此的矛盾早已延续了数千年,想要改善也是难比登天了。所以很多汉人一提到苗人,都会视他们为洪水猛兽一般,大有谈苗色变之势,其实也只是个误区。

    很多时候,在这世间对于一个人乃至一件事的看法或评价,无论是好是坏都源自于对对方的不了解。就像汉人认为苗人毒辣,而苗人认为汉人狡诈一样,都是建立在彼此不够了解的基础之上。

    正如汉人中有善人还有恶人,苗人也是善恶共存的民族,谁都不能因为只看到了他的恶,就全盘否定了一个民族,甚至是一个种族。

    其实被汉人忌惮甚深的蛊毒,即便是在苗族内部也不是被大力推崇的。但凡有几分远见和正义感的族长,绝不会允许族内人研习那些毒物。所以说苗疆的巫蛊之术,正确理解的话应该是分开的。

    蛊毒巫师在苗疆也是处于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的境地,只因他们施用的各种蛊太过阴毒,大多专门用以伤人害人,早已失去了蛊术最早出现时的初衷。

    没错,无论是蛊术还是巫术,都是当年蚩尤大帝传授下来的。蛊术,主要用于更有效的处理合族内部事物,比如易水寒那日为了帮子曦找到我而偷偷在我身上种下的相思蛊。

    类似这种温和无害的蛊术还有很多,千里蛊就是种在信使的身上能够让人日行千里,催眠蛊用来审犯人有奇效,催生蛊专门救治难产的孕妇,等等各类,都曾为苗人带来方便和实惠。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蛊术就渐渐偏离了正道,越来越多的苗人不再用它救人而去害人,使之发展到如今已成为一种歪门邪道。那些个连魔君蚩尤都从不轻用的阴毒蛊术,取代了温和蛊术的位置,成为苗族内部的主流蛊术。

    尤其是既会制蛊又懂得修炼法门的苗族修者,更是被苗族乃至整个人间道都深深忌惮着。而这种蛊术巫术双修的苗人,还有个称谓叫做毒巫,他们比单修一样的修者更可怕也更恐怖。

    不过还是那句话,没有更阴险毒辣的术法,只有更穷凶极恶的人。术法不分好坏,分善恶的是人。歪门邪道也好,正阳大道也罢,该怎样抉择,不应依赖于术法,而向来都取决于施用者。

    我和霍惊云方才见到的那个黑袍老者,显然正是一个毒巫,他为了对付我们居然自暴身份,想必是有恃无恐的了。尤其是自他拿出那柄骷髅禅杖后,整个人无论从修为上还是气势上都陡然提升了一倍,若非他还有要事紧急于离去,恐怕我俩今日就难保全身而退了。

    当喜堂内围观的人群尽数散去,族长吴舫脸上也卸下了端庄肃穆的神色,回过头来苦着脸对霍惊云说道:“不知大侠还有何吩咐,老朽不敢不尊。”

    “瞎喊什么大侠!”霍大少极度不满意的呵斥道:“我岁数很大吗?大侠,去你的大侠,叫小爷少侠!”

    “是是是,少侠息怒,少侠息怒。”惯于见风使舵的吴舫急忙配合的改口道。

    我抚着额头默默的向角落里走去,如果可以选择,真愿此刻不认识霍惊云那个活宝。也不知是谁刚刚被尸妖吃人骇得面白唇青,又是谁被密密麻麻的水蛭吓得躲在我身后。

    现在气氛轻松了,他又恢复成平日里与我一贯相处的惫懒模样。一个大男人,居然还大言不惭的介意年龄,呜呜,无情羞于与他为伍!

    而那吴舫也算是个聪明人,一看现下再无计谋可耍,总算开始老老实实的交代了。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要不说大家都愿意与聪明人打交道呢。真小人也好,伪君子也罢,遇上吴舫这样的族长,至少比那些冥顽不灵油盐不进的人要好沟通太多。

    吴舫的独子,也就是那个倒霉的僵尸新郎,他生前的名字叫吴敌。听见这个威风霸气的名字,霍惊云不厚道的笑了。

    我也有些忍俊不禁,看来,吴舫夫妇果然对自己唯一的儿子寄予厚望啊。吴敌,无敌,披荆斩棘所向无敌,在这个乱世中,的确是承载了很多很多的希冀和祝愿。

    事情还要从约莫两年前说起,那时候的吴敌还是个生命力旺盛的活人,有喜怒哀乐的情绪在脸上浮现,有温热鲜红的血液在体内流动。

    他是个精力充沛的少年,别看体型瘦瘦小小的,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力气,虽然不懂任何武功招数,但是在族内也是有名的大力士。

    吴舫夫妻俩在吴敌幼年的时候,就为他订了一门娃娃亲,也是同村的姑娘,名叫阿莎娜。他们两人年岁相当,两小无猜,自幼就在一起玩耍。这对青梅竹马的男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长大。

    由于苗人到底属于化外之民,不及汉人那般的重视礼教大防,故两个渐知人世的未婚夫妻在岁月的潜移默化中互生情愫,终于用一根情丝牢牢拴住了彼此。

    这样讲似乎很古怪,毕竟他们本来就有婚约在身,情丝情愫有或没有,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似乎并不那么重要。

    但是,对于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来说,一纸婚书却显然没有倾心投入的爱情更重要。所以他们是幸运的,能够爱上自己可以爱的人,彼此的付出均能得到回报。而这世间的大多数人,嫁娶的都是陌生人,最终过的也是相敬如宾的日子。

    当然这些受限于世俗的人生无奈,年纪轻轻的吴敌尚且体会不到,两年前的他,过的正是一生中最意气风发的日子。

    因着族长儿子的身份,他在村寨内也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尊敬,而一同长大的玩伴则出落成了闭月羞花的姑娘。他只知道即将要迎娶的新娘,正是他此生最爱的那个姑娘阿莎娜。

    所有的事情都朝着美好完满的方向发展,英俊的小伙,美丽的姑娘,勤劳的小伙,能干的姑娘。

    但是高高在上的宿命从来都见不得如此的圆满,总要为真实的人生平添几分莫测。吴敌无疑就是命运主宰下的牺牲品,与阿莎娜的情缘,他猜到了开头,却终究没猜到结尾。

    在成亲的前一天晚上,阿莎娜席卷了吴敌家的聘金,趁着夜黑风高的优势与另一个男子私奔了。

    吴敌后来才得知,那个男人是经常来寨子里兜售杂货的商人。在频繁的接触中,阿莎娜爱上了来自外面世界的人,他为她孤陋寡闻的生命中带来了浓墨重彩。

    他对她侃名山大川、小桥流水,讲武林掌故、江湖规矩,谈人生理想、庙堂风云。他口若悬河,他滔滔不绝,他天花乱坠,他博古通今,他引经据典。作为一个自出生就从未走出过村寨的乡间女子,她几乎立刻就爱上了眼前这个男子以及他所描述的一切精彩。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情丝飘忽不定的时候,也许那根本不算爱,仅仅是一时的沦陷与迷恋,却足以支撑阿莎娜背叛曾经的鸳盟。

    一个没有任何眼界的乡村女子,爱上了走街串巷的市井商人,与其说是她爱上了他,不如说她爱上了他所连接的外面,陌生却精彩纷呈的世界。

    曾经年少爱追梦,少女情怀总是诗。真正追究起来,其实也怪不得阿莎娜,女人是天地间最善变的生灵,这是其本质性格决定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义无反顾。

    因为她还太年轻,无法控制住烙印在灵魂上的种种附加属性。也因为她的经历和阅历都太浅薄,禁不住外力的煽动与蛊惑。于是她毫不犹豫的带上未婚夫的聘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目的是为了追随另一段奋不顾身的爱情。

    所以往往下定决心的女人要比须眉男子更决绝,更勇敢,也更坚强。女人一旦决定爱了,则全情投入不留余地。一旦发现不爱,则说走就走再不回头。

    男人则不太相同,大部分男人对于爱或不爱都是模棱两可的态度,甚至他们都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于是最后就拿喜欢当做了爱,并为之付出了几十年的光阴做代价。忽有一日幡然醒悟,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唯留遗憾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