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定力考生——范仲淹后记(下)

边塞man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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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仲淹也想不到,在分别二十年之后,他能与穷孩子丁再见面。

    距离能产生美,同样,距离也能消弭矛盾。已经走过了二十年的时光,过去的矛盾也消散的无影无踪。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可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相逢。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范仲淹吃过午饭,坐着喝下午茶,听到外面的吆喝声,这吆喝声让他感觉到很熟悉,像是某一个曾经的同学的嗓音。他走出去看了看。

    那是卖菜的吆喝声,乍一听,和其他小商小贩的吆喝声也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仔仔细细一听,还是有区别的:这吆喝声里,有其他小商小贩从来不曾有过的“之乎者也”。

    “你给我称多了!”一个买菜的人很不高兴地讲。

    “多吗?多乎哉?不多也!”穷孩子丁赶忙陪着笑脸说。

    街上买菜的市民一阵哄笑。

    在宋代卖菜时说之乎者也,就好比现在戴着眼镜去卖菜。

    “卖菜还说之乎者也,书读太多了吧?!你咋不考个状元呢?!”

    又是一阵哄笑。

    范仲淹身着紫色朝服,腰佩紫金鱼袋,寻着声音,走到这里。

    眼前的人便是穷孩子丁,但是范仲淹一眼并不能看得出来。穷孩子丁在人群中立即认出了范仲淹,没办法,他还是显得那么年轻,就算有点显老,却依然精神矍铄。

    范仲淹衣着紫色朝服,而街上其他人都是布衣,这样一看,果然鹤立鸡群。

    他低声说:“官人。”范仲淹听到了,此时的穷孩子丁,不敢直呼范仲淹的名讳。

    范仲淹仔细一看,终于看出这就是穷孩子丁,但又不是他记忆里那个插科打诨的穷孩子丁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红扑扑的圆脸,已经变作土灰色,中间依稀夹杂着暗淡的黄颜色,而且,脸上多了过去不曾有的很深很深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这个,范仲淹可以猜得到,在东京城里卖菜的人,一整个冬天吹着寒风,大抵都会这样。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更何况,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整整二十年。

    他的头上是一顶破帽子,帽子上的毛还随风一飘一飘的,身上只有一件极其薄的麻衣(为什么不是棉衣?那时候棉花种植没有大范围普及,直到元代黄道婆之后,海南的棉花种植与纺织技术才渐渐流传到内地)他浑身瑟缩着,他的手已经在寒风中冻裂了,那不是过去写字的那双红活圆实的手,而今,这双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流淌着血,像是被血液泡过的松树皮。

    “官人,老爷,要不,您买一点菜?”尽管他已经认出了范仲淹,他仍旧不敢开口说出范仲淹的名字。

    范仲淹打了一个寒噤;他感受的到:他与穷孩子丁之间已经隔了一层极其可悲的厚墙壁了。

    范仲淹问:“生活困难吗?”

    他回答:“日子真的不好过,卖菜卖不出去,钱不好挣。”紧接着,他对自己的妻子儿女说:“快跪下,给大人磕头。”

    范仲淹继续问:“为何沦落到了如此境地,你家里,不也有几十亩田吗?”

    “一言难尽啊。当年科举失败,迷上了赌博,输了大部分家产,后来又受到大地主与豪右的盘剥,最后房子也没了,只能到东京城(汴梁)谋个生路。去开封府想当个衙役当个文书什么的,人家不要。这年头,没有钱没有权没有过硬的关系,真的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原来是这样,不容易啊。”范仲淹长叹一声,随后,他吩咐仆人很低调地把穷孩子丁小摊上所有的菜都高价买了,又多给了穷孩子丁几吊钱。

    顺便说一句,这个穷孩子丁,就是当年那个常常把“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呼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句话挂在嘴边的那个人。过去,对于别人无私的帮助,他挑肥拣瘦,还意见很大。而现在,经历了世态炎凉,他发现非亲非故,真的不会有几个人愿意帮助他。

    他曾经求过别人,可是,却得到无情地回复:“为什么我要帮你,我欠你的呀?!”

    在应天府书院遇到的那个富家子弟,在人生中,再也没有,也再也不会遇到。

    到最后,他也没有与范仲淹相认。他只能看着,范仲淹坐着牛车,渐行渐远。

    其实,差距,本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与人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正如这人世间,努力的人有时恰恰把握住了机会,他与不努力、运气又背的人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最终,不努力而又运气差的人不光在生时难以望其项背,就是经历了几世几代的轮回之后,也难以超越人家。十年寒窗很关键,但是十年寒窗并不能改变一切,改变命运,并不只是靠十年寒窗。

    如果论刚开始的家庭条件,我想范仲淹不一定比得上穷孩子丁,但是,最终,他却是最成功的。

    又过了几年,在庆历新政中,已经是尚书级别的范仲淹被提拔为参知政事,主持庆历新政。

    按照磨勘条例,一些有政绩的知州将被提拔为转运使。而在吏部递交上来的名单上,赫然写着当年那个富家子弟的名字。

    “他一定改变了,不然,他充其量只是一个知县。”范仲淹笑着说。

    “提拔他。”范仲淹说:“选拔他这样一个爱民如子又能恩威并施的人当转运使,是一路人的福气。”

    最有定力考生范仲淹的故事暂时告一段落,然而,余音绕梁。本来这个故事写几千字就行,但是我最终写了几万字,虚构的人物都不是随随便便塑造的,每个人物的背后,以及故事本身,都有深刻的道理。

    接下来,我要带着一批只看热闹的读者看一看门道。

    首先,要简单说一下寒门地主。寒门地主,又称小地主,他们是地主阶级里的穷人,是统治阶级的最底层,但是,他们又不同于真正的穷农民,至于穷农民是什么样子,接下来的故事里会有介绍,那才是真正的穷。穷孩子是寒门地主,是小地主,被豪强地主、大地主压迫并剥削(不要以为地主只剥削农民)。但是,穷孩子们并不正视现实,像范仲淹那样发奋苦读,却常常以精神胜利法自我陶醉,而忘却了自己是科场上的失败者以及自己悲惨屈辱的处境。

    第二,文章情节的安排是独具匠心的:通过穷孩子多次撺掇富家子弟请客吃饭,吃完饭后,不但不感恩,反而习以为常,表现出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惊人冷漠,生动形象地描写了这种封建时代只认钱、不认人的虚假友谊。

    第三,揭示了“占小便宜”的本质与外在表现,以及对寒门地主阶级毒害的深广。对此,作者在文中持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有人会问:“小地主占个便宜怎么了?既然他们日后也混得不好,那为什么不多占点别人小便宜?”我想说:“小地主们可以占别人小便宜,也可以不占,毕竟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只是相对意义上的穷人,而真正的穷人——劳苦大众,一个又一个赤贫的农民,一直被剥削,连占便宜的资格与机会都不曾有。这是其一;占小便宜,使小地主无法真正融入更高贵的圈子里,为大地主们所不齿,无法真正得到更高阶层的人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其二。”

    第四,富家子弟的悲剧就在于他讨好型的人格以及优柔寡断的性格,不懂得拒绝,不愿意得到别人的否认,太渴望得到别人的正面评价,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是最终,他做出改变,因而悲剧也没有持续下去,成为一生的悲剧。

    第五,穷孩子们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既麻木不仁,又忘恩负义,还志大才疏,我们从细节处分析,就连自己想吃得更好这件事都尚且不能独立自主,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宰相,怎么能位极人臣?另外,精神胜利法是他们常常使用的方法,明明是不学无术、胸无甲兵,却整天妄想着要当宰相、当大将军,而且,他们对时代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澶渊之盟后,宋辽之间,和平与发展是两国关系的主流,他们却喊出“十年之内平定幽云十六州”的口号,他们陶醉于梦中而不自知,一直做梦,却很少付出实际行动去圆梦,直到离开应天府书院,走向社会,进入统治阶级甚至是整个社会的底层才发现自己的渺小与微不足道,但是,有些人依旧妄自尊大,比如说穷孩子丙在受到别人欺负之后欺负自己更加弱小的妻女。故事既暴露了封建势力与封建思想造成了的寒门地主阶级在物质上的“病苦”,更着重暴露了寒门地主阶级在精神上的“病苦”。以往的文章一般都写帝王将相或者是文化名人、诗人词人这些大人物或者是有些知名度的人物,这篇文章第一次尝试写宋代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是一个挑战,但是作者排除万难,最终还是通过自己奇特的想象把细节写出来了。

    第六,塑造了范仲淹这个主人公卓尔不群的形象,同时写出宋代寒门子弟跻身社会上流阶层的艰难性与可能性。

    最后,整个故事还揭示了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宋代不抑(抑制)兼并的政策导致了豪强地主势力的膨胀,同时造成中产阶级的减少和破产,导致寒门地主现象十分普遍,一部分寒门地主的后代,高不成低不就:一方面,在现实中,他们渴望得到豪门认可但又高攀不起豪门(文中穷孩子娶富婆的执念),可以说上天无路,另一方面,宁愿自己无所事事,当寄生虫吸血鬼也不愿意劳动致富,发自内心的瞧不起比他地位更低的底层农民,典型的代表就是回家看别人种地的穷孩子乙,这可以说是下地无门。

    与此同时,我们分析这样一个问题:弱者联合起来欺负强者的行为,简称“欺强行为”。

    我只想说:弱者,可以联合在一起欺负强者,甚至能够取得暂时性的胜利,但是,强者终究还是强者,从长远看,最终,强者一个人的力量,不出意外的话大于他所面对的弱者力量之和。所以说,统治者总是少数,却举足轻重。

    结束语:know yourself,认识你自己,这是我当年高二的时候跟着历史老师王老师学到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之愚笨,在于不自知。

    接下来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两位学霸的故事,这两位学霸分别是最自信且最无奈考生————夏竦,最忠诚考生——文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