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做自己

江湖故人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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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章 做自己

    诺诺从未和别人提过自己的母亲,从未。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谁,大家也不想靠近她,因为她的身上实在是太脏太臭了,大概庄园里的女佣也比她要好一万倍,”诺诺说,“而她似乎也害怕我们,但她依旧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坚定地目光在一个人接着一个人的身上扫过,看得我们全部都毛骨悚然,浑身颤抖。”

    “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坚定的眼神,没有之一。”诺诺的声音生硬,像是钢铁。

    “她是在找自己的孩子,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凯撒说。

    “是的,当时的我还小,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诺诺说,“直到有个能听懂印度语的哥哥出现,我们才知道她是来寻找自己的孩子的,可是这里怎么可能会有她的孩子呢?她看起来又脏又臭,而我们家拥有着足足几百公顷的森林和庄园,就算是她丢了孩子,也应该去贫民窟里寻找而不是这里…”

    “所以你们把她驱赶出去了?”凯撒问。

    “我那些哥哥是准备把她驱赶出去的,可我又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我就喝令他们不要动她,”诺诺说,“我是老爹最宠爱的孩子,我是大姐大,我说一句话他们不敢反对,”

    “可就是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突然看向了我,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诺诺的语气突然变得柔和了起来,“她奋不顾身的朝着我的方向冲了过来,跪在我的面前,伸出又黑又臭的手颤颤巍巍的想要抚摸着我的脸,她眼含泪水。”

    “管家和哥哥们一起叫我离那个女人远一点,可我却没有躲开。”

    “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眼神居然是那样的,那么温柔,那么欢喜…就像是得到了什么宝贝,又哭又笑,跟我叽里呱啦的说着话。”

    “我听懂了,她说我是她的女儿。”诺诺说,“之前我从未想过妈妈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我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一直以为妈妈是那种为了钱和食物可以出卖自己的女人,所以她是谁我不在乎,可忽然一个又脏又臭的女人跪在我面前,说她是我妈妈。”

    “她抱住了我,我有些不知所措,没有闪开但也没有抱住她。”

    “这时守卫们突然放出来他们养的猎犬,猎犬们开始撕咬着那个女人,管家这个时候直接把我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管家抱我的时候太激烈了,所以那个女人开始疯狂的朝着管家怒吼,应该是在咒骂着他们,可她的眼神却还是看向了我,眼神很焦急。”

    “说起来还真是好笑,分明是她在被狗咬,奄奄一息,可她脸上的表情却像是在说:不要伤害我的女儿。”

    凯撒默默地保持着安静,不敢打断。

    他曾经以为自己的家族和老爹就已经够混蛋了,所以他一把火直接烧了整个妈妈的葬礼,可他万万没想到,原来诺诺的童年比自己经历过的还要胡扯,甚至十倍不止!

    “从那刻开始,我就真的相信了她是我的妈妈,因为她的眼神里都是爱我…”诺诺继续说着,“所以我挣脱了管家,上去就把那些猎犬的脖子掐断,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

    “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凯撒及时的给出了肯定。

    换做是他的话,估计早就拎着电锯或者是斧子冲了过去,别说是一群狗了,就算是一群龙王他也敢拎着那柄狄克推多冲上去。

    诺诺没有搭理凯撒,她现在只想把这个故事说下去,“后来医生拿了我和那个女人的dNA作对比,没错,那个女人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她生活在一个印度的小村子里,家里很穷。我那个父亲在附近设立过一家研究所,其实就是帮他找代孕女人的地方,这在当地不合法但是也没人管,因为我父亲很有钱。”

    “所以她在16岁的时候就接受了人工授精,并且生下了我。”

    “她只见过我一面,因为交易完成的当天我就被抱走了,可后来她却后悔了,她去研究所想要要回自己的孩子,可那又怎么可能呢?”诺诺说,“我的血统和资质是这群孩子里最优秀的,无论是什么角度,我父亲都不可能让她把我带回那个小村庄。”

    “又过了几年时间,她们村子里的研究所也撤销了,她就更不可能找到我了。”

    “但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的找到了这个地方…”诺诺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惊讶,她到现在都没想明白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勇气和毅力。

    “不过有个很坏的消息,她感染了一种寄生虫,叫做脑囊虫。”

    “那是一种很常见的寄生虫,特别是在那种贫困且落后的地方,它会寄生在人体内生活很多年,虫卵会顺着血液寄生到人类的脑部,然后再破壳而出摧毁大脑。”诺诺的声音重新变得冰冷起来,“以她当时的大脑破坏程度,基本上和疯子没有任何区别,可她却以这样的状态找到了我。”

    “真是伟大的母爱,”凯撒坐直了身体,看着天海交际之处感慨,“后来呢,她…”

    “后来她就死了,因为脑囊虫已经入侵她的身体很长一段时间了,她根本不可能醒来,脑死亡是最好的结果,她变成了一具只会呼吸的尸体。”诺诺轻声说,“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搞的,一个乱糟糟的女人居然不远万里找到了这里,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再也不动了,一句话也不可能说……”

    诺诺语气平静的抱怨着,可凯撒却陷入了沉默,伸手擦了擦眼角。

    “我就坐在她的病床边,不允许任何人接触她,像是发了疯一样,”诺诺说,“因为我能看见她的灵魂,我能看见她的灵魂正在一点点的消散,黑黑白白,一点点的由完整变得不完整然后彻底消失…”

    “从那之后,我就学会了侧写,因为我能看到你们看不到的东西。”时隔多年,诺诺终于和第二个人说出了属于自己的秘密。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特写算不算言灵,因为她对黑王的皇帝并没有反应。

    她只知道那一天自己很悲伤,悲伤之后就会看到很多东西,而曼斯坦因教授说过,幅度过大的情绪波动会诱发言灵的出现。

    例如3E考试,就是这样的道理。

    “后来老爹带着我出院了,那天他亲自来接我,这在我们家是很高的待遇。他一脸微笑的说着很高兴我没事,他很担心我,他为我感到骄傲,还说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诺诺突然讥笑了一声,“可我说我不是,我只是你的员工而已,并不是伱的孩子。”

    凯撒默默地点了点头,心想这绝对是诺诺能干出来的事情。

    只要惹到这位小巫女生气,什么戳心戳肺的话说来就来,就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你。

    “我那个老爹愣住了,因为他从来没想到有人会反驳他的话,他只是摇头说着不是,你怎么会是我的员工呢?你是我的孩子才对,我给了你生命和现在的一切…不过我没有搭理他,我只是对他笑了笑。”

    电话那头传出了打开易拉罐的声音,凯撒能想象到诺诺绝对是在痛饮。

    也只有痛饮才能解开这心里的痛。

    “我对他说:生命不是你贡献了一点JZ就能给到别人的东西,生命,是你给了谁自己就会失去的东西!”电话那头传出了砰的一声脆响,估计是她把易拉罐捏爆了,“自从那天开始,生我的人就死了,我却活了过来,我不再是陈家那五十多位继承人之一,我就是我,我不需要讨人喜欢,也不需要依靠任何人。”

    她的语气风轻云淡,可凯撒却听到了咬牙切齿的声音,仿佛在咀嚼着钢铁。

    “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凯撒,你要做你自己,选择正义也好或者是选择家族,”诺诺说,“只要做好自己才是对的,无论结果如何。”

    “我…”凯撒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诺诺已经挂断了电话。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和凯撒一样,又犟又骄傲的要死。

    所以诺诺才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支持他,甚至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凯撒,而凯撒同样也是这么骄傲的人,所以他才会从万花丛中走过而追着诺诺不放手…所以他们两个才会走到一起,能够吸引疯子的注定只有另一个疯子,不可能是一个优柔寡断的小衰仔。

    “狮子从来不会屈尊走入牢笼,哪怕是死。”凯撒起身望着远处,“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正义,我不能违背我心中的正义,就像是我曾经答应过妈妈那样。”

    “放心吧,妈妈,我不会做坏事的…”凯撒抬头仰望星空,看到的却只有白色的大雪。

    也许妈妈根本就看不到自己,他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可谁知道呢?凯撒不想违背自己做出的约定。

    ……

    巨大的龙翼划过云层,身穿黑色燕尾服的小男孩站在龙首的位置上,俯瞰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他的身后,夏弥和乔薇尼沉默不语。

    距离他们离开北极圈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们刚刚经过了西伯利亚平原来到了俄罗斯的首都莫斯科,他们的脚下就是红场,当初他带着零一起最后离开的城市。

    至尊路鸣泽一直没有让芬里厄停下,所以他们一直都在夜空中飞,谁也不知道这位至尊到底想要到哪里,只是不断地俯瞰着脚下的大地,像是巡逻在自己的领地上,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寒风。

    夏弥走到了至尊路鸣泽的身边,递给了他手机,手机上是方末的来电。

    “我现在还不想和他说话,直接挂断。”至尊路鸣泽说。

    “随你便,他说他马上就会来找你,”夏弥说,“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要乱跑,长老会的人正在满世界的找你,如果不想再被抓到就找个地方藏起来,莫斯科是个不错的地方,你也很熟悉,以上是方末让我转告给你的。”

    “被抓到就被抓到喽,反正父神他会亲自来救我们的,对吧,这个世界这么大,我还没有好好看看,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怀念当初的蘑菇奶油浓汤和大列巴的味道了,”至尊路鸣泽耸了耸肩,“找个地方降落吧。”

    “如果长老会的人真的追来了呢?至尊,我们应该怎么办?”夏弥看向了至尊路鸣泽。

    “他们出现了也抓不到我们,除非太子真的要和我玩命。”至尊路明非平静的说,“现在唯一对我们有危险的只有女巫,可惜她现在还是一个小女孩,还没觉醒。”

    夏弥沉默了片刻,“你是说…陈墨瞳?”

    “只是有这种可能而已,也许不是她。”

    “要不要提前把她干掉,我可以替你出手,但前提是你不能对芬里厄动手,”夏弥说,“这是交易,你和我之间的交易,不涉及方末。”

    夏弥终于把自己的想说的话说出口。

    在最后那一战之中,包括夏弥在内的几位龙王的确背叛过这位至尊,而他们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中就包括了芬里厄的智商在内。

    “对你们动手么?”至尊路鸣泽笑了笑。

    “是的,我不相信你。”夏弥说。

    “这一点你们倒是不用担心,关于你们的背叛我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在我那位哥哥还没有完全复生之前,我是不准备对你们出手的。”至尊路鸣泽笑了笑,轻轻地踩了踩芬里厄的脑袋。

    芬里厄立刻乖巧的朝着下方飞去。

    夏弥看着至尊路鸣泽的背影沉默着,她知道这位至尊并不像他刚刚说的那么大度,最起码在万年之前的那场决定了龙族命运的大战之中,他曾在天地间宣誓着复仇。

    如果不是因为方末的关系,估计至尊脱困的第一时间就会直接吞噬掉夏弥和芬里厄。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龙族从来都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种族,在面临仇恨的时候,他们往往会用着最血腥的手段去证明一切,用敌人的鲜血和头颅。

    夏弥突然有些后悔让这位至尊脱困了,后悔了那么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