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融入

长不大的肥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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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扩张,战马需求猛增,这两年确实需要辛苦你们一下。现如族中合格的战马不过四千余,将来预计需扩军至近两千,所以最少还需四千匹宝马,难度可不小啊。”李兴轻叹道。

    养马的费用比养兵的费用便宜不到哪去,而且极为耗损人力,这还是在草原上。

    在大汉,养一名骑兵的资源都够养六七名步卒了。

    李兴不缺钱,但是饲养战马需要的大量黑豆、草料等都需要人力种植、照料和采集。

    而且挑选培养战马极其复杂且损耗精力,族中这类人才匮乏。

    李氏部落军中最低的标准是一人四马,而且起码都要宝马的标准才算合格,方能作为战马,余者用作运输物资或者售往中原。

    “原迪剌部落的战马数量倒是不少,近两万匹,但达到宝马水准的不过百匹,上等良马也不到四百匹。”李马道,这几天他已经把战马尽数仔细清点了一遍。

    听着这相差极为悬殊的数字,李兴心中毫无波澜。这才是正常的良马比例,像李氏部落这种宝马占总数字近半的完全是他开挂加辛苦经营多年才成就的奇迹。

    “有培养潜质的呢?”

    “若是以我部普通的丙级方案培养,约有一千匹有资质能够培养为宝马,四千匹可培养为上等良马用于运输。因为这些马匹近半年龄过大,已经没有培养的空间。剩下一万三千多匹战马不适合留下。”

    “这些战马你能处理吗?”李兴看向李牛。

    人少兵寡,他只能走精兵路线,没有可能达到上等良马水准的战马在他眼中与驽马无异,连用于运输的价值都无。

    “这匹马数量太大了,短时间内想吃下很难,容易引人注意。”清楚李兴的意思,李牛皱眉道。

    他虽然表面憨厚,但实际内秀于心、心细如发,知道轻重。

    “但若是卖往周围部落,更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大量售卖良马,周围部落首领和弥加他们肯定会生疑。”

    一大批“良马”握在手里,着实令李兴有些头疼,他看不上眼却又卖不出去。

    李氏部落饲养战马所用的草料可都是精料,部落的牧草黑豆等种子都是用泉水浸泡过的,生产的草料于战马而言无异于灵丹妙药。

    但部落人手和草场田地有限,还要供养士卒食用的牛羊果蔬等,能够豢养的马匹数量至多不过两万多匹。

    迪剌部的这些战马在其他部落看来是宝贝,可在李兴眼中却是累赘。又不好吃又不好用,白占地方,最好能够转手卖出去。

    “要不,卖给素利?”李猪道

    “不妥。素利生性贪婪,就是卖出去也会招致祸患。而且一旦被弥加知晓,更会心生猜忌,我们的处境会更艰难。”李兴道。

    “那怎么办?总不能放了吧。”

    “现在汉境之内世家为谋求暴利,囤积居奇,马价倍增,驽马一匹便值六万钱。这一万多匹马,价值多少你算一下,都快赶上鼠哥半年的经营了。”李牛道。

    “现在世家和灵帝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到这种地步了吗?”听到马价涨到这种地步,李兴皱眉道。

    东汉驽马正常均价不过五千钱,纵是如今战事频繁,价格也不应超过万钱。

    “嗯,而且价格还在不断上涨,据鼠哥估计,两三年内,马价还会不断剧增,日后价格涨至五十万钱都不是不可能。”李牛轻叹道。

    世家手中掌握的资源实在太多了,在这个时代他们想赚钱和抢钱没什么区别。

    对天子不满,稍加联合就能把马价炒上百倍,看似夸张却是事实。

    “主公,咱们全卖了吧!稍微费点事,多倒腾几手,能卖多少是多少。这笔买卖可不小啊!”李猪闻言,双眼瞬间瞪直,连忙急声道。

    看着锅中翻腾的沸水,李兴沉声道:“一切还是谨慎为上,过于贪婪必会招致祸患,我们没必要冒这个险。”

    “李牛,半年时间,把马运往大汉,你能吃下多少?”

    “最多千匹。”李牛思索片刻后道。

    “嗯,千匹中等良马交由你来解决。尽数送到李鼠手上,暂时不要卖出去,日后说不定会有大用。”

    “那剩下的马呢?”李猪问道。

    “给族人加餐。”李兴咬着牙道:“老子不缺这点钱。这么多马,一个族人每天分一斤,一年也就差不多了。”

    李猪嘴角微抽,用十倍于牛价格的马来当肉食,您可真阔气。

    一时间心痛到不能自已,他仿佛看到无数黄橙橙的铜钱离他而去,嘴里的肉忽然间就不香了。

    “主公,我要求涨薪俸。”

    “滚!”

    几人闲谈间,宴会已然接近了尾声,绝大多数族人都已吃饱喝足,此时或醉倒在酒桌之下,或闲谈吹牛,一些妇女载歌载舞,还有些精力旺盛的汉子玩起了摔跤和掰腕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倏然,一首慷慨激昂的战歌缓缓响起。先是几个人小声的哼唱,逐渐大部分人都跟着唱了起来。

    新加入部落的那些人,听着这熟悉的歌谣,也纷纷用不甚标准的汉话跟着哼唱。

    《无衣》,这是李兴为李氏部落制定的军歌,每天晚上整个部落的人都要哼唱,便是新加入部落的族人也已学会,而那些原俘虏更是早已烂熟于心。

    虽然只是一首军歌,但却能令人与人之间拉近距离、产生共鸣,甚至凝聚人心、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李兴自后世而来,自是明白军旗、军徽、军歌的意义,若不是条件不合适,他甚至也想弄个升旗仪式。

    而后世虽然有不少军歌,但是却少有契合这个时代的,因此李兴直接采用了《诗经》之中的《无衣》。

    毕竟身处草原,李兴总不能弄出个《满江红》出来吧。

    像这些新族人可都是鲜卑人,壮志饥餐胡虏肉这类话确实不合适。

    而《无衣》展示的同仇敌忾、共御外敌的精神却是相同的,作为军歌足以凝聚军心。

    在这个娱乐活动极度匮乏的时代,一首歌谣即使传唱千遍也不会有人觉得厌烦。

    《无衣》这首歌歌词很少,但是在场的族人却是一遍遍的传唱,而且唱的人越来越多,不仅是妇孺,就是醉倒的族人被吵醒也纷纷口中不住地嘟囔着。

    诸多军中士卒更是面带肃穆,声如洪钟。

    本该寂静的夜晚,庄严威武的军歌回荡在天地之间,气冲云霄。

    近万人在这一时刻仿佛完全凝聚成了一个集体,再不分彼此、没了隔阂。

    李兴望着身边近万族人齐声高唱的震撼场景,只觉浑身热血沸涌。

    一场晚宴很是成功,今后再无迪剌部落,新的族人终于初步融入了李氏部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