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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平六年,即公元177年。被鲜卑骚扰已久的大汉似乎再也忍受不住了,一向不问政事、贪图享乐的汉灵帝终于硬气了一回。
在听取夏育的进言后,不顾蔡邕等人的劝阻,于八月派遣精兵良将兵分三路,夏育出高柳,田晏出云中,匈奴中郎将臧旻率南单于出雁门,各将万骑,攻伐鲜卑。
三位将军满怀豪情壮志的率军出塞,皆有效仿当年冠军侯的气魄。
但他们却不知此行是凶多吉少,因为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处于巅峰之时的鲜卑以及鲜卑千年不遇的一代雄主,檀石槐。
汉军出兵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草原,檀石槐得知后心中冷笑不已。
一方面命令边境各部落回撤,诱敌深入。
另一方面安排鲜卑三部大人各自率众逆战,务必将汉军全歼于草原,以威慑汉庭。
檀石槐心中明了,汉军如此孤军冒进,后勤根本无法保障,而且兵力如此薄弱,一旦失败便是倾覆之局。
若是段颎或李膺率军,或许他还会慎重对待。但领军的却是夏育这些虽是沙场宿将却有勇无谋之辈,这般行径完全与送死无异。
现今之鲜卑已被檀石槐统一,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威胁已不亚于昔日之匈奴。
除非汉庭尽举全国之力,朝堂衮衮诸公尽弃嫌隙,真正放手让段颎这些名帅良将领精锐北伐,否则难有胜算。
于此同时,辽阔的北方草原之上,一个部落正在发生着剧变。
这是一个坐落于东部鲜卑规模中等部落,族众不过三千余,在草原之上这般规模的部落比比皆是。
但是,这支部落在草原之上却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存在。
遥远的高空之上,两只神俊的金雕在云中穿梭,盘旋于部落的周围,似在护卫自己的领空。
由于飞的过高,便是目力惊人之辈在大地上也只能隐约看见一个微小的黑点。
若是有经验的驯鹰者在此就会察觉到,这两只皆是驯鹰,而且是饱经训练、真正能用于战争的驯鹰。
鹰本就稀少,栖息之地又多是悬崖峭壁,且性情桀骜不驯,要想将之驯服难度极高,起码需要数年方能成型,能用于战事的更是少之又少。
故而整个鲜卑合格的驯鹰也不过十数只,多为王庭所有,偌大的东部鲜卑就被分配了四只,皆在鲜卑大人手中。
但这样一个普通中等部落,却也拥有驯鹰存在,还是驯鹰中最为凶猛的金雕,着实令人惊奇。一旦为弥加等鲜卑大人得知,定会派人前来强夺。
不同于其他草原部落的散乱,这个部落的营帐布置十分整齐、鳞次栉比,还进行了细致的区域划分。
草料场、军营、畜牧场等规律分布,就连茅厕都有专门的设置。一切井然有序,卫生也打扫得极为干净。
而且,营帐隐成阵型,周围被栅栏保护着,内中拒马、陷阱密布,一旦有敌来犯,定会撞得头破血流。
军营之中,青壮们的呼喝声不绝于耳。完全不事生产的他们无需顾及其他,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极其严格的训练,不断磨练着自己的体魄,将战阵配合和作战技巧逐步打磨成本能。整个军营热火朝天,呈现一派肃杀之气。
稍不同于往常,近日,这个朝气蓬勃的部落内,一股悲伤的气息隐隐萦绕不散。
部落正中央最大的营帐内,一名八尺高的汉子躺在床上。
壮汉虽身形魁梧,但却面色苍白如纸、呼吸微弱近无,面容隐隐抽搐,似在强忍着剧痛,整个人都透露出虚弱的感觉,仿佛随时可能会撒手人寰。
旁边,鹤发童颜的医匠正不紧不慢的拿着金针在灯火上熏烤,随后将消毒完毕的金针放在早已被酒精消毒过的瓷盘上。
一名身着淡蓝色衣裙、面容清丽,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的娇丽少女在大夫身侧瞪大着灵动的双眼,紧盯着大夫将金针消毒完毕,这才稍稍放下心。兄长叮嘱的这些事她虽然不甚理解,但是仍然丝毫不敢放松的监督着。
稍等一会儿,待金针略微冷却后,大夫开始对着床上躺着的壮汉进行针灸。手法娴熟、下针沉稳,柔软的金针在其手中穿梭自如,不一会儿壮汉身上诸多大穴便已遍布金针。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大汗淋漓的老者开始收针,随后把了把脉。而壮汉原本略显狰狞的面容明显舒缓了些许,但眉头依然紧皱。
“景叔,父亲怎么样了?”少女连忙将医匠拉至一旁,背对着床上的病人焦急的低声问道,眼神中止不住的担忧和紧张。
“老夫已经尽力了。”陈景微叹了口气道:“族长体内暗伤太多,能撑至如今已然是奇迹。这几年来虽吞服不少大补之药以压制暗伤,却依然无法弥补其损失的根基。现在旧疾爆发,如山崩海啸不可逆转,已无力回天。以他现在的情况,恐怕最多只能再支撑半日。”
少女闻言,紧咬下唇,极力忍住哭声,然而双眸之中却已溢满了泪水,白嫩的脸庞之上两行清泪不断流淌。
躺在床上的李征仿佛感受到了什么,眉头紧锁,轻呼了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睛。
“兴儿,嫣儿。”一声虚弱的低喃响起。
少女闻声,连忙擦拭掉脸上的泪水,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走向病者,露出了娇嫩的笑颜。
“父亲,女儿在这呢。”李嫣语气轻快道。
看着自己娇憨可爱的女儿,李征眼中满是怜爱不舍之色,缓缓的抬起了左臂,用手轻抚着少女的俏脸,拭去其面颊上的泪痕。
李嫣强忍住内心的悲意,伸出白嫩的双手,轻轻握住父亲的臂膀,微笑道:“哥哥为父亲您去找华神医去了,马上就回来了。”
“这孩子,还是这么毛躁。”眼中闪过欣慰和愧疚之色,李征轻叹道。
踏踏踏!
急促的马蹄声逐渐在耳边响起,由远而近。
李嫣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父亲,是兄长回来了。”
“是吗。”
李征嘴角微笑,眼中闪过一丝复杂之色,最终化为坚定。
松开了左手,身上涌现出一股莫名的力量,凭借着坚韧的意志,李征缓缓的起身坐了起来,脸色也迅速恢复了红润,丝毫看不出虚弱之象,与刚才那个躺在床上近乎油尽灯枯的病者简直判若两人。
“父亲!”李嫣眼中顿时又止不住泪水。
早熟懂事的她不会天真的以为父亲的病就这么短时间内好了,她很清楚父亲的表现意味着什么。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回光返照。
“嫣儿,陈医师,你们两个人先出去吧。让兴儿进来,我有事要单独和兴儿说。”
“是。”
看着父亲坚决的眼神,尽管心中难过至极,但李嫣还是懂事的起身,和陈医师一起走出了营帐,站在门外。
远处,一体态雄壮的少年正策马狂奔而来,剑眉鹰目、身高臂长,略显清秀的脸庞透露出这个不过是个少年。
虽然年少,但少年的气质极为的沉稳,面容掩盖不住的疲惫和忧伤。
马速飞快,直至营帐前十步,少年才一拉缰绳,胯下骏马长嘶一声,两条前腿高高抬起,呈站立状。
少年毫不停歇的直接翻身下马,动作娴熟无比,丝毫不拖泥带水。
“哥哥。”
看到兄长,不过才十岁的李嫣再也忍不住了内心的悲伤,哭着扑了上去。
紧紧抱住妹妹,轻轻的抚摸着她乌黑的长发,李兴强挤出几丝笑容:“没事的,有哥哥在。”
“哥哥,父亲...父亲已经...”李嫣水汪汪的双眸之中泪流不止。
“没事的,没事的。”拍了拍妹妹的后背,李兴轻声安慰道:“哥哥已经带来了治病良药,父亲不会有事的。”
目光看向一旁的陈医师,只见其叹了口气,轻轻地摇了摇头,李兴心里顿时一沉。
“兴儿,进来。”帐中传来李征中气十足的声音。
李兴闻声,脸色瞬间一僵。似乎猜到了什么,心底笼罩上一层阴霾。
轻轻将妹妹扶起来,李兴面带微笑道:“父亲叫我呢,你在这等一下。”
“嗯。”李嫣缓缓地松开攥紧李兴衣角的小手,懂事的点头道。
迈着沉重的步伐,李兴掀开门帘,走了进去。
看着坐在床榻之上,面色红润、一脸正色的父亲,李兴心中满是苦涩。
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将之打开,拿出包裹于其中的一颗足有斤把重、根须狭长的老参。
“父亲,用药吧。”李兴恭敬的走上前,双手将人参递过,轻声道。
李征打量了几眼面前的人参,随后微微摇了摇头,轻叹道:“为父的病症早已深入骨髓,纵是继续每日以人参大补也是无用。这些人参皆是珍贵大补之物,还是留给族人吧,用于我这个必死之人身上不值得。”
“没事的,父亲。孩儿这里还有很多,您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且孩儿已经托甄家找到华佗的踪迹了,很快就能把他找来。华神医一定能治好您的病。”强忍住心中的悲意,李兴微笑道。
看着神色疲惫的儿子,李征面带欣慰之色,心中带着三分自豪七分歉疚。
“兴儿,你是为父最大的骄傲。”
“为父的身体为父自己清楚,过去连年征战,体内已是千疮百孔,早在数年之前就应该撒手人寰。这些年来,若不是你一直用人参吊着,为父早已去陪你的母亲了。”李征的眼中不禁流露出思念和留恋。
“为父在床榻之上强撑这么多年不愿离去,就是不放心你和嫣儿。但现如今为父大限已至,已是不得不离开,不过好在这几年你已经成长起来,为父和你母亲九泉之下也可安心了。”
“父亲!”双手一松,人参掉在地上,李兴不禁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眼中热泪不止。
“好了。痴儿,为父去寻你母亲你应该高兴才是。对于为父来说,死亡更是一种解脱。”李征轻舒了口气道。
李兴心中充满着愧疚。他知道对于一个习惯于横刀立马、驰骋疆场的汉子,每日强忍着撕心裂肺的痛楚、如废人一般躺在床榻之上数年之久有多么的绝望。他无数次从父亲眼中看到过求死之意,但是为了自己和妹妹,他愣是如此足足坚持了数年。
“兴儿,你这些年的表现为父都看在眼中。锻体术不过数年便已修炼到第三层,弓术也至‘飞马采花’之境,恐怕就是先祖李广年少之时也远不及你。”平日严厉而又沉默寡言的李征此时却毫不吝惜对于自己儿子的赞赏之词。
难得从父亲口中得到褒奖,李兴心中却满是苦涩。
“你自幼性情沉稳、天资聪颖,这几年将部落打理的蒸蒸日上,诸多手笔就是为父也自叹弗如。我本没有什么好叮嘱的,但是在此,我要你答应为父一件事。”说到最后,李征脸上满是凝重之色。
“父亲请说,儿定全力以赴。”狠狠抹去脸上的泪水,李兴面色郑重道。
“重回汉土、卫戍边疆,将功赎罪、建功立业,洗刷我李氏一族身上的罪孽,重现我陇西李氏之荣耀!”凝视着李兴的双眸,李征一字一顿近乎于低吼道,仿佛要将李氏一族这几百年的怨愤和执念都发泄出来。